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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格格的新书《不留心,看不见》刷新了读者对她的印象。
桑格格的第一本书《小时候》让我想起自己的小时候。我从小爱生气,而且是一个人生闷气。生气这件事,不被受众重视、不加控制的话容易升级,小孩任性,尤其如此。现在再翻看幼年的照片,就会觉得有点可笑———我没有几张表情是快乐的。这样一直维持到四五岁,到上小学,我的表情渐渐就变得“驯服”,开始摆出笑脸了,虽然那个笑容……有点生硬。
每个人的成长,或多或少都有这么个被驯服的过程。在我看来,《小时候》之所以受到欢迎,不是,或者肯定不仅仅是因为有些读者所宣称的:桑格格让我们重回童年,看到“小时候”的我们自己。而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根本是一个拒绝被驯服的孩子。书里的这个小娃娃像个男生,机灵调皮有蛮劲,简直就是个野丫头,但就是够真。《小时候》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里有股生猛的力量,初读不觉得,再看下去就让人有点欲罢不能。
但是,读过桑格格之前两部作品的人再看《不留心,看不见》,如果略感失望,我完全理解。这一部分的她,是被驯服了的桑格格。用她的朋友、作家李娟的话来说,是桑格格的这本新书“明显‘规矩’了许多”。《小时候》写围绕着自己童年时代发生的各种故事,每个也不过几句话,编成条目写下来,天马行空。比如“138 .语文课,杨万里的《小池》,每次读到:‘树阴照水爱晴柔’的‘爱晴柔’全班好多同学就会低头嗤嗤的笑,老师批评我们:小小年级思想这么复杂!”之后出版的《黑花黄》继续以半虚构的方式写作者生活圈里的众生百相,故事长短不一,也比较随性。《不留心》明显没那么肆意。其中切题的散文《不留心,看不见》是她写给《新京报》的专栏文章,她说她打算写的是“一片叶子滴水的姿态、一个早年间买跌打药的壮汉、快要消失的小吃、猫儿在黑暗里恍惚忧伤的眼神”。
规规矩矩写文艺的作者很多,有些也颇能入眼。桑格格这么做,多少让人有点意外。这就像一个你听惯了她说方言的人,忽然转说普通话,虽然也能说得很好,多少让人觉得缺了点什么。实际上,桑格格用四川方言摇起笔杆来,也确实更活色生香。不过,很难讲规矩的这一面,就不是桑格格。这一部分的桑格格,更沉静也更文学青年,脚步放慢了,老老实实写景状物,写“江南多阴天,阴天的日子时光是连在一处的,像是旧年间的卷轴,底子是暗的,缓慢展开抖落出一天或者一年,或者一年又一年的油盐酱醋。”在这里,方言用得少了,刻意的地方多了,刻意伤感,甚至有点刻意卖萌,让我一度误解,它和时下那些有点文化的才女或女学者们的灵性散文没什么不同。
比如,有些读者喜欢的《九色鹿》我就有点看不下去。这篇文章里记录的,除了“帅哥是个好东西(指桑格格看上了当时还不是她男朋友的‘九色鹿’)”,大部分都是两口子之间嘻嘻哈哈互相调侃,类似“他在菜盘上比画了两下,考我:‘2除以0等于多少?’我很恼火地回答:‘等于2。’他笑得饭都喷了出来:‘哈哈,0不能被除!这道题是不可能的!’我完全冒火了,直接一个叉子飞了过去”这样的琐事。有些人天生擅长用文字讨好读者,并因其文字调子随和而让人有亲切感。看过桑格格的《小时候》和《黑花黄》,你就会知道她有一身把人逗乐的本事。这样说来,类似《九色鹿》这种文字,和我前边所说的那些文学才女们的卖萌式写作,看上去没什么不同。问题是,在同一篇文章里,桑格格又记录下她的抑郁症。
桑格格在《不留心》中关于李娟的文字里说,她们两人都习惯“用文字调侃所谓的苦难”。其实两者有很大分别。李娟在书写过去的“苦难”时,说“世上竟会有那么多的悲伤。不过没关系的。我最终还是成为了自己最想成为的样子。”成长、放下,是因为面对过了。再怎么强烈的痛苦,再怎么不能忘却的记忆,都可能随着书写而面对、放下,当然,也可能在书写中继续。桑格格怀念逝去的小猫与那段生活的《小黄猫》,会让人觉得,时间随着小黄猫的非正常死亡定格了,作者把自己的一部分留在了那里。
“我”最想成为的样子究竟是什么面目?想让你看见多少,或者不想让你看见多少?《不留心,看不见》里写异性好友的《郁达夫》写得行云流水,不那么“小时候”的桑格格显山露水,露出她的另一面:不是那种常见的桑格格式略带夸张戏谑的手笔,却极自然。《郁达夫》是作者想让、或者能够让读者看见的那部分,也许因为作者和“郁达夫”足够亲密而又有距离感,表达自然而充分,对读者作者来说都适宜有度。写李娟的《我们有足够的葵花籽》直接热烈,但因为类似于同性好友之间的呢喃,私密性太强,反而不讨好。毕竟,不加修饰的文字未必是好文字。《九色鹿》写她最亲近的人,结果是她写了却又不想让你看见的那部分,看着像卖萌,其实有些朦胧。
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也是作者和这个世界的关系,在我看来,在新书里,桑格格在要不要让人认真看见这个问题上,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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