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31年到1945年的长达14年时间里,日伪政权在对东北人民进行法西斯殖民统治的同时,也实行了严密的思想文化统治,加强对新闻出版事业的控制,并最终将东北的新闻出版界完全操控在日伪专制机关的手中。
1932年10月,伪满政府出台《出版法》,目的十分明确,凡危及“国家存在的基础”、泄露“外交及军事机密”、对“国交”产生重大影响的“破坏”行为,一律禁止出版。
1940年6月,伪满政府修改《出版法》,1941年8月,公布《满洲国通讯社法》、《新闻社法》、《记者法》等,全面垄断了新闻和通讯,控制舆论、控制文艺、管理出版,所有新闻稿只能来源于日本或日伪新闻局,非日籍新闻机构、刊物一律取缔。
日伪政权推行一系列殖民主义思想文化专制制度、政策,其目的就是摧残中国民族文化。
牢牢控制舆论阵地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武力侵占了中国东北,炮制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日伪当局对东北人民不仅在政治上实行残酷统治,在经济上进行疯狂掠夺,还在意识形态领域屡屡肆虐,牢牢控制新闻、通讯这个舆论阵地,强化对东北人民的思想统治。
伪满洲国一成立就在国务院专门设立一个思想文化统治机构——资政局弘法处。弘法处的职责就是替伪政权涂脂抹粉,把傀儡政权说成“独立的新国家”。强制灌输所谓“建国精神”、“日满亲善”、“日满一体”等殖民统治思想,宣扬“满洲非中国本土”等侵略谎言。
除了弘法处,思想、文化方面的统治机构还有伪治安部警务司,伪民生部教育司、厚生司,伪司法部民事司、刑事司,协和会等。如伪满的警察机构中,就设有文化警察,还有种种特务,抓“思想犯”是他们的业务之一。在伪满的最高主宰者——关东军司令部内,设有报道部和调查部,也是从事战争宣传和殖民思想统治、文化控制的机构。
当时的“满洲国通讯社”是日伪当局占领舆论阵地,垄断东北新闻通讯的机构,用于发布日本和伪满政府的声音。
实际上“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上午,日军就占据了沈阳的《新民晚报》等报馆,南满铁路附属的新闻情报机构《日中文化协会》的日本特务都甲文雄将沈阳各报的支持人挟持到南满铁路的一个小楼里,恐吓他们今后不准发表任何反日言论和东北实况,否则将予以取缔。在各地方的伪政府,则由警察、宪兵、特务等机关,对中国人出版的报刊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控制。
1932年10月24日,伪满政府制定《出版法》。这部法律集日本新闻管理法、大清报律和中国出版条例之大成,全文共52条,报纸、期刊出版事宜均规定在内。仅“不得揭载”的事项就规定了8条,诸如“变革”伪满“组织大纲”,“危害”伪满“存在之基础”,“泄露”伪满“外交及军事机密”,“波及国交上重大影响”,“煸动”对伪国家“犯罪”,“惑乱民心及扰乱财界”等等。《出版法》还规定,伪国务总理大臣随时可以“有障碍”于外交、军事或财政,抑或“维持治安”之需要,禁止或限制报纸、期刊的新闻报道。
依据《出版法》规定,仅1933年3—7月的5个月时间,日伪当局焚毁禁书650万册。日本侵略者一方面禁止带有民族意识和反满抗日内容的书刊传播,一方面将大量宣扬日本帝国主义思想的日文书刊强行推销到东北各地文化市场。
更有甚者,强令全东北不得悬挂中国地图,不得使用“中华”字样。当时东北的大街小巷到处是从日本输入的为日本歌功颂德的电影、图画等宣传品,电台播放的是日本音乐。
官制统治下的泛日化宣传
1933年,伪满政府撤销资政局,弘法处的业务划归伪满国务院总务厅新设立的情报处,后来改称弘报处,负责控制各地的宣传情报机构,在文化领域实行殖民文化专制,用所谓的“官制文化”统治文化界。
伪满弘报处对东北新闻报业的控制是通过伪满“弘报协会”进行的。这个协会于1936年9月28日成立后,就着手对新闻界进行一次调整,采取控股方式将伪满洲国通讯社和其他一些主要报社控制在手中,其中有中文报纸《盛京时报》、《大同报》等。《盛京时报》是日本人中岛真雄于1906年10月18日在沈阳创办的,是行销东北的头号大报,发行量很大,是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反动统治摇旗呐喊的主要阵地;《大同报》是1932年在长春创办的伪政府机关报。日文报纸《满洲日日新闻》是“满铁”第一任总裁后藤新平提议、由“满铁”出资创办的,创办目的是将其办成经营伪满的有力宣传工具。《哈尔滨日日新闻》1921年创刊,是伪满北部地区最有影响的日文报纸。此外,“弘报协会”会员还有日文报纸《大新京报》、《奉天日日新闻》,朝鲜文报纸《满鲜日报》,英文报纸《每日新闻》,俄文报纸《哈尔滨时代》等报纸。“弘报协会”将东北的新闻通讯和主要报刊发行都纳入其控制之下,统一支配各通讯社和报社。
1937年7月1日,“弘报协会”全部出资的伪满洲国通讯社宣布成立,取代了原来的伪满洲国通讯社。日伪政权对未加入“弘报协会”的报纸进行整顿,使之纳入该协会的统治之下。在奉天、大连、新京、哈尔滨四城市,只准许保留“弘报协会”控制之下的成员报纸中、日文各一种,其他各市县基本上采取一地一报的原则。通过收购、吞并、撤销等手段,使一些资金缺乏的弱小报纸被淘汰,对有进步倾向的报刊坚决取缔。1937年废除了《满洲报》、《关东报》、《民报》、《大亚公报》、《民声晚报》、《奉天日报》、《奉天公报》7家报纸。经过此次整顿,“弘报协会”所控制的报纸发行量剧增,占伪满报纸发行量的90%,掌握了新闻舆论的绝对权。
据《满洲年鉴》记载,1935年到1938年间,伪满禁止发行的报纸7445份;禁止普通出版物3508册,扣押924852册。在“禁”的同时,日本国内宣扬军事法西斯思想的出版物却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国东北。1936年,日本向伪满出口书籍58.7万册,1937年增至380万册,1940年高达2230万册,1941年突破3000万册,达3440万册。1939年,伪满进口日本报纸5494万余份、杂志827万册、书籍1440万余册。这个数字是当年中国关内进入东北报纸数的10倍、杂志数的487倍、书籍数的14倍。伪满时期,平均每天有15万余份日本报纸、2.2万余份日本杂志、4.9万余册日本书籍涌进东北。
原创办于大连地区的各种日文期刊或日本人创办的中文期刊充斥了东北期刊市场,据辽宁省图书馆所藏,这期间在辽宁境内出版的日文期刊就有227种之多。
强化直接操纵舆论
1940年,伪满解散了“弘报协会”,设立伪满新闻协会,继续对新闻通讯实行统制,强化直接操纵舆论的新闻机关。要求所有出版的报纸内容要统一:宣传日本侵华战争的“合理性”,宣扬“大东亚圣战”和“日满一德一心”,宣传侵华战争的“辉煌战果”,甚至制造谣言,用以欺骗中国人民和日本人民。
1940年6月至1941年11月,日本人古海忠之以伪满经济部次长身份参与策划修改《出版法》,参与决定与推行《满洲国通信社法》、《新闻社法》、《记者法》,后三种被称为“弘报三法”,日伪利用其独占的新闻工具大力宣扬奴化思想和殖民政策,严禁反满抗日的出版物和关内抗日报刊输入东北。
伪满弘报处还拼凑了一些在它的监督控制下的特殊会社与文化团体,如伪满映画(电影)协会、伪满演艺协会、伪满文艺协会、伪满出版协会、伪满广播协会等等。弘报处通过以上组织,严密地控制着文化系统的各个行业。
据记载,1936—1941年的6年间,日本电影也充斥影坛,1936年输入日本影片154部,1937年输入232部。奉天的天光、光陆、亚洲等影院被迫只能放映日本电影,原设在“满铁附属地”、铁西“开拓地”的“弥生座”等十几家日资影院生意兴隆。
日伪当局严格限制东北人民的新闻通讯自由,只准采用满洲国通讯社电稿,别无其他途径,消息的内容都是鼓吹日本侵略政策的,在报纸出版之前,伪警察还要进行严格审查,如果送审的大样不被盖上审阅完毕的图章,报纸便不能交版付印。到日伪统治后期,整个辽宁中国人办的报刊已全部被“统制”停刊,传媒界只剩下《盛京时报》了。
日伪采取收买或改组的方式控制了一批报纸,还夺取北平、上海、南京等地原有的电台设备,建立伪广播电台,竭力利用新闻工具宣传奴化思想和殖民政策,垄断和控制新闻业。
在东北乃至华北、华东,日本侵略者及其扶持的汉奸傀儡政权,残酷地迫害和镇压一切具有民族气节的报刊、通讯社和广播电台,创办为日本的侵略罪行张目,奴化沦陷区民众的报刊、通讯社和广播电台,使沦陷区的新闻事业日趋殖民化。
长春、沈阳是伪满洲国两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九一八”事变后,大批日本人出任伪满要职。相应的,大批日本人担任新闻机构或新闻统制机构的主持人或实际主持人。根据伪满颁布的《新闻社法》的规定,伪满当局实行新闻社新体制,建立起由伪满当局直接控制的中文的“康德新闻”、日文的“满洲日日新闻”和“满洲新闻”三大新闻社。
1942年后,伪满当局组建新的“满洲国通讯社”,专司伪满国家新闻机构,垄断东北地区的新闻收集与发布。
总之,伪满时期无论何种报纸,宣传的口径是一致的,大谈“大东亚共荣圈”、“日满华一体化”、“共同建设反苏防共的新体制”、“皇军必胜,美鬼必败”等言论。各级伪政权秉承日伪当局旨意,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各种活动,强行向民众灌输殖民主义思想。对具有爱国、抗日思想的中国人,以“思想犯”、“政治犯”罪名,肆意逮捕、监禁,甚至无辜杀害。一些爱国进步文化人士也不断被监视、逮捕和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