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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论(修订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系列教材)


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论(修订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系列教材)

作  者:薛荣久 主编 屠新泉 杨凤鸣 副主编

出 版 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定  价:49.00

I S B N :9787302513070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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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客观反映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加入WTO后的1新发展动态、重大进展,使高等院校学生更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知识。主要内容包括: 世界贸易组确立与发展的基础,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地位与职能,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运作,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与协议,特殊产品与领域规定,关税减让谈判,非关税措施协议,公平竞争与补救措施协议,《服务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贸易便利化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业绩、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本书属于概论性质的教材,是世界贸易组织其他课程的基础课和先行课,适合本科生以及有志于研究世界贸易组织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其他人员作为参考入门读物。

TOP目录

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确立与发展的基础1
第一节有节制的自由贸易理论2
一、 自由贸易理论的产生与发展2
二、 WTO理论与政策取向: 有节制的自由贸易
理论与政策5
第二节市场经济体制6
一、 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6
二、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7
三、 WTO对市场经济体制的确认与促进8
第三节经济全球化11
一、 经济全球化的概念11
二、 经济全球化需要更有作为的多边贸易
体制的建立11
第四节可持续发展13
一、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13
二、 实现持续发展的途径与措施13
三、  可持续发展纳入多边贸易体制15
第五节国际贸易利益协调16
 一、 国际贸易利益协调的含义16
二、 国际贸易利益协调的必要性17
三、 WTO对国际贸易利益协调的加强19
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24
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产生及后续谈判25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论(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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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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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GATT的产生25
二、 前七轮多边贸易谈判简况26
第二节乌拉圭回合与WTO的建立29
 一、 乌拉圭回合29
二、 WTO的建立31
第三节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特点32
一、 多边贸易体制的含义32
二、 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特点33
第三章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法律地位与职能40
第一节WTO的宗旨41
一、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41
二、 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41
三、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41
四、 保证发展中成员贸易和经济的发展42
五、 建立更加完善的多边贸易体制42
第二节WTO的法律地位43
一、 GATT不具备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43
二、 WTO具备国际经济组织法律人格条件43
第三节WTO的职能44
一、 实施和管理协定与协议44
二、 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45
三、 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45
四、 审议各国的贸易政策45
五、 与有关机构的合作46
六、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46
第四节WTO的组织机构46
一、 部长级会议46
二、 总理事会(General Council)48
三、 贸易政策审议与争端解决机构49
四、 理事会及下属机构49
五、 多边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50
六、 诸边委员会50
七、 总干事与秘书处50
八、 WTO成员的常驻机构52
第五节WTO预算的特色与来源53
一、 预算有所增长,但仍然低于其他国际组织53
二、 成员会费按占世界贸易比重缴纳53
三、 WTO对拖欠会费成员的惩处措施53
第四章世界贸易组织成员56
第一节WTO成员的资格与类别57
一、 WTO成员的资格57
二、 WTO成员的类别58
第二节WTO中的发达成员 59
一、 WTO中的发达成员59
二、 发达成员经贸的特点59
三、 发达成员在WTO中居于主导地位60
四、 主导地位逐步削弱62
第三节WTO发展中成员62
一、 发展中国家的概念62
二、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分类63
三、 发展中成员的特殊灵活性和特别条款64
四、 发展中成员在WTO中的地位与作用有所提升70
第四节WTO加入成员71
一、 加入成员的特性与共性71
二、 加入WTO后新成员的积极效应73
三、 加入WTO成员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增强74
第五章WTO运作机制80
第一节WTO决策机制81
一、 协商一致81
二、 投票表决81
三、 议事方式83
四、 决策机制效应83
第二节WTO争端解决机制83
一、 形成背景83
二、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与管辖范围84
三、 WTO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85
四、 仲裁、斡旋、调解和调停89
五、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与效应90
第三节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92
一、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建立与目的92
二、 WTO成员为审议对象92
三、 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实施与作用94
第四节WTO的谈判机制95
一、 WTO贸易谈判的目标与业绩95
二、 WTO谈判机制确立的基础96
三、 多哈回合探索新的谈判机制98
第五节WTO对外合作与沟通机制99
一、 WTO与其他组织合作的必要性99
二、 WTO与联合国的关系100
三、 WTO与UNCTAD的关系101
四、 WTO与IMF和IBRD的合作101
五、 WTO与非政府组织(NGOs)的关系103
六、 扩大公知度105
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协议111
第一节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112
一、 非歧视原则112
二、 贸易自由化原则113
三、 允许正当保护原则114
四、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116
五、 公平竞争原则116
六、 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117
七、 允许地区性贸易安排原则118
八、 例外与免责原则118
九、 透明度原则120
第二节协定与协议确立的基础和类别121
一、 协定与协议的确立基础121
二、 协定与协议的类别122
第三节贸易领域协定与协议构成124
一、 协定与协议的整体构成124
二、 协定与协议主体构成的要件124
三、 协定与协议附件127
第四节协定与协议的积极作用与不足127
一、 积极作用扩大和加深127
二、 WTO协定与协议规则缺陷129
第五节加入议定书与工作组报告书130
一、 加入WTO议定书的含义130
二、 加入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的构成130
三、 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的效果132
第七章关税减让谈判137
第一节关税意义138
一、 关税的含义138
二、 关税的双重作用138
三、 关税水平140
第二节关税类别141
一、 按商品流向分类141
二、 按征税目的分类141
三、 按关税待遇分类142
四、 按常规与临时划分143
第三节关税征收、减免与配额144
一、 关税征收144
二、 关税减免147
三、 关税配额148
第四节海关估价协议148
一、 协议来源与宗旨148
二、 协议产生背景149
三、 协议主要内容149
四、 对海关估价决定的司法复议150
五、 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151
六、 成立海关估价委员会151
第五节关税减让谈判成果152
一、 关税减让的含义152
二、 关税减让谈判的基础152
三、 关税减让原则152
四、 关税减让谈判权的确定153
五、 多边关税减让谈判154
六、 关税减让谈判的模式与采用156
七、 关税减让表157
八、 关税减让谈判成果159
第六节多哈回合中的关税减让谈判162
一、 农产品关税减让谈判163
二、 多哈回合非农产品关税减让谈判164
第八章特定领域产品贸易协议与规定170
第一节《农业协议》171
一、 协议的地位与作用171
二、 协议出现背景171
三、 协议主要内容172
四、 协议的执行175
五、 农业接续谈判175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议》177
一、  协议宗旨177
二、 协议产生背景与特征177
三、 协议主要内容178
四、 协议的执行181
第三节《政府采购协议》181
一、 政府采购的含义与影响181
二、 《政府采购协议》的产生与宗旨181
三、 协议主要内容182
四、 协议的实施与发展185
五、 中国加入GPA的谈判186
第四节《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187
 一、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187
二、 协议主要内容188
三、 协议管理与争端解决189
第五节《信息技术协议》189
一、 《信息技术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189
二、 协议主要内容190
三、 协议的执行与扩围192
第六节出口、国营贸易企业规则193
一、 出口控制与鼓励193
二、 国营贸易企业遵守的规则194
三、 加入成员对国营贸易企业规则的承诺与发展195
第九章非关税与投资措施协议201
第一节《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202
一、 协议地位与宗旨202
二、 协议产生背景202
三、 协议主要内容202
四、 协议执行情况205
第二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206
一、 协议地位与宗旨206
二、 协议产生背景206
三、 协议主要内容206
四、 保持透明度与争端解决208
五、 协议实施情况209
第三节《装运前检验协议》210
一、 《装运前检验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210
二、 协议主要内容210
三、 协议的执行、争端与审议212
第四节《原产地规则协议》213
一、 原产地规则含义与作用213
二、 《原产地规则协议》产生背景213
三、 协议主要内容213
四、 协议的执行情况215
第五节《进口许可程序协议》215
一、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215
二、 协议主要内容216
三、 协议执行情况217
第六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218
一、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218
二、 协议主要内容218
三、 协议执行情况220
第十章公平竞争与补救措施协议225
第一节《反倾销协议》概述226
一、 《反倾销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226
二、 协议主要内容226
三、 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程序229
四、 争端解决与协议管理230
五、 协议的执行与修正231
第二节《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概述232
一、 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232
二、 补贴定义与范围233
三、 补贴的分类233
四、 补贴的救济措施235
五、 对成员实施协议的时间要求236
六、 协议执行与管理237
七、 协议的实施与争端237
八、 协议的修正与完善活动238
第三节保障措施协议239
一、 《保障措施协议》产生背景与宗旨239
二、 保障措施的定义与特征239
三、 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与程序240
四、 保障措施形式与实施241
五、 禁止及取消“灰色区域”措施242
六、 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待遇242
七、 协议监督与争端解决242
八、 协议实施与修正242
第十一章《服务贸易总协定》247
第一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248
一、 服务贸易定义、产生与发展248
二、 服务贸易壁垒的产生与种类248
三、 GATS的产生、宗旨与特色250
第二节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类别250
一、 服务的提供与消费251
二、 服务部门分类251
三、 国际服务贸易概念251
第三节WTO成员一般义务和纪律252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252
二、 国民待遇原则252
三、 逐步自由化252
四、 透明化原则253
五、 关于国内法规的纪律253
六、 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约束253
七、 例外规定254
八、 关于保障措施和补贴纪律254
第四节服务市场准入减让表255
一、 减让表作用与构成255
二、 减让表的修改或撤销256
第五节GATS管理、争端解决与执行257
一、 服务贸易理事会257
二、 争端解决257
三、 GATS的执行258
第六节GATS后续谈判259
一、 GATS后续谈判源起259
二、 后续谈判的历程259
三、 2014年以来服务贸易谈判的进展260
第七节《服务贸易协定》(TiSA)谈判263
一、 源起263
二、 TiSA谈判中的焦点问题263
三、 TiSA与中国265
第十二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70
第一节概述271
一、 知识产权与国际保护271
二、 知识产权的特征271
三、 TRIPS的产生与宗旨273
四、 TRIPS的特色273
五、 TRIPS中的基本原则274
第二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获得275
一、 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别与时间275
二、 知识产权的获得278
第三节知识产权实施279
一、 成员的一般义务279
二、 民事程序及相关措施279
三、 临时措施与边境措施280
四、 刑事程序与救济手段281
第四节争端解决、过渡与协定管理281
一、 争端的防止和解决281
二、 过渡性安排与支持282
三、 协定管理与职能282
第五节TRIPS的实施、修正与发展282
一、 TRIPS的实施阶段与争端282
二、 与TRIPS的贸易争端282
三、 对TRIPS的修正、技术转移的关注283
四、 对TRIPS具体内容谋求发展285
第十三章《贸易便利化协定》292
第一节《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产生293
一、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产生293
二、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架构与宗旨295
第二节TFA有关货物规定的主要内容296
一、 关于贸易法规透明度296
二、 关于进出口收费和手续298
第三节TFA有关成员待遇和组织机构的内容303
一、 对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303
二、 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职能307
三、 TFA约束力与实施307
第四节《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实施的意义308
一、 拓宽了WTO多边贸易规则,影响深远308
二、 给全球经贸带来可观的收益308
三、 TFA有助于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309
第十四章WTO建立后的业绩314
第一节维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315
一、 WTO成为代表多边贸易体制的常设机构315
二、 WTO成为以协商一致作为决策机制的成员驱动的组织315
三、 WTO秘书处提供了精干高效的服务316
第二节通过有效机制整合成员经贸关系317
一、 审议贸易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317
二、 基于规则和程序解决成员间争端319
第三节促进发展中成员和新成员的发展与改革320
一、 支持发展中成员的贸易能力建设320
二、 扩大新成员并推动其改革与发展321
第四节落实和拓展贸易规则322
一、 巩固关税化以及处理关税配额未充分使用问题322
二、 巩固和扩展非关税贸易措施规则323
第五节参与全球经济治理325
一、 全球经济概念与治理内涵325
二、 WTO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326
三、 WTO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地位加强的途径328
第六节发动多哈回合谈判335
一、 多哈发展回合启动、目标与计划335
二、 艰难曲折的谈判历程336
第十五章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344
第一节中国入世历程与法律文件的产生345
一、 入世历程345
二、  中国入世的法律文件346
第二节中国入世后的权利、义务与履行348
一、 基本权利348
二、 基本义务350
三、 基本承诺352
四、 中国对入世承诺的恪守与践行353
第三节中国履行入世承诺产生的红利355
一、 中国履行入世承诺产生的红利355
二、 政府企业运用WTO规则能力增强356
三、 成为世界经贸大国,国际经济功能加大356
四、 提升国际分工地位,拓展分工模式358
五、 对国际规则构建认识不断提高359
六、 国民、社会和国际出现新意识360
七、 主动对外开放的发展道路受到关注360
八、 为新型开放型经济体系奠定基础361
九、 中国在WTO的角色出现巨大转变361
十、 拓展了中国经济外交的内容362
第四节中国维护和拓展入世红利的途径363
一、 从战略高度重视WTO对中国进一步发展的作用363
二、 坚定履行继续恪守WTO规则应采取的措施364
综合测试与解析372
综合测试与解析(一)372
综合测试与解析(二)378
综合测试与解析(三)384
参考文献390
附录391附录一马拉喀什建立WTO的协定391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400
附录三WTO成员一览表410
附录四贸易便利化协定418
附录五WTO术语中英文对照446

TOP书摘

第三章世界贸易组织宗旨、法律地位与职能
通过本章学习,系统掌握《建立WTO协定》所确立的WTO的宗旨、法律地位、具体职能和组织机构。


 WTO的宗旨;
 WTO的法律地位;
 WTO的职能;
 WTO的组织结构。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论(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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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法律地位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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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WTO的宗旨
《建立WTO协定》的前言集中表达了WTO的宗旨,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建立WTO协定》前言中强调成员方“认识到在处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为目的”。在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的趋势下,WTO继续将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作为重要的目标,是符合WTO存在和发展基础的。WTO致力于推动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终极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符合各国经济发展所追求的利益,能为各成员所接受。
这一宗旨使WTO在协调、管理和治理世界经济的发展中,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保证WTO成员通过多边贸易体制实现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就业的愿望。
二、 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20世纪,货物贸易是全球国际贸易最重要的内容,是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引擎”。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潮下,服务贸易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WTO建立前,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率平均每年为11%,超过同期货物贸易每年8%的增长速度。有鉴于此,WTO成员方“认识到服务贸易对世界经济增长和发展具有日益增长的重要性”,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从而极大地扩展了国际贸易的内涵,有利于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在WTO负责实施和管理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使多边贸易体制内涵领域扩大,为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
三、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联合国提出的发展观念,强调对世界资源必须合理利用(optimal use),而不是充分利用(full use),要切实保护自然环境,才能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又防止资源的过度利用,造成资源枯竭,以致危及人类的生存。从GATT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演变为WTO对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反映WTO寻求人类对资源利用质量的提高,而非对资源利用量的扩大曹建明、贺小勇: 《世界贸易组织》,318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建立WTO协定》旗帜鲜明地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前言,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宗旨,这是对GATT宗旨的重大发展。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牢记可持续发展的追求,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以致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根基,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这一宗旨具有战略意义,对全球经济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 保证发展中成员贸易和经济的发展
在GATT发展中,对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在内的发展中缔约方的经贸发展逐步予以重视,1965年后在GATT 1947加入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的内容,通过3个条款促进发展中缔约方的贸易发展。第36条明确指出,“发展中缔约方和其他缔约方之间的生活水平有一个很大的差距”,“单独和联合行动对促进发展中的各缔约方的经济发展,并使这些国家的生活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是必要的”。
 第36条还明确地作出向发展中缔约方实行政策倾斜的规定:
“有必要作出积极努力,以保证发展中的缔约方在国际贸易中能占有与它们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额”;
“对与发展中的缔约方目前或潜在的出口利益特别有关的某些加工品或制成品,要在有利条件下,尽最大可能增加其进入市场的机会”;
“减轻发展中的缔约方在发展经济中的负担”;
“发达的缔约方对它们在贸易谈判中对发展中的缔约方的贸易所承诺的减少或撤除关税和其他壁垒的义务,不能希望得到互惠”。
上述措施和规定在WTO中得到加强。在《建立WTO协定》的前言中申明,WTO成员“进一步认识到需要作出积极努力,以保证发展中成员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成员,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当的份额”。在WTO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中都对发展中成员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确认了发达国家必须承担的义务,有助于发展中成员方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五、 建立更加完善的多边贸易体制
GATT初步构建了多边贸易体制,但有缺点和不足,如农产品、纺织品贸易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制。《建立WTO协定》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完善的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目标,就是“决定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包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成果,决心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并促进该体制目标的实现”。上述目标不仅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产品和纺织品的游离问题,而且还扩大了协定的管辖领域,将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内容都涵盖其中,从而提高WTO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第二节WTO的法律地位〖*1〗一、 GATT不具备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首的有关国家曾设计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世界银行(World Bank,WB)和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ITO),并将这三个机构作为国际经济秩序的三大支柱。1946年2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立了筹委会,着手筹建国际贸易组织。同年10月,筹委会成立了宪章起草委员会,对美国提出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简称《ITO宪章》)进行讨论。1947年年初,根据《ITO宪章》的贸易规则部分,宪章起草委员会完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条款的起草工作,并交同年4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筹委会讨论。会议期间,参加方就具体产品的关税减让进行了谈判,并于1947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同意从1948年1月1日起实施《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条款。后来由于美国国会的作梗,国际贸易组织未能成立,但《关贸总协定》却以临时适用的多边协定的形式存在下来。因此,它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不具备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二、 WTO具备国际经济组织法律人格条件〖*1〗(一) 国际经济组织法律人格的确立国际法院在关于“履行联合国职务中遭受损害之赔偿”的“咨询意见”中提出了国际组织具备法律人格的必要前提条件:
(1) 为达到共同目标而设立的比协调各国行为的中心更高级的组织;
(2) 建立本身的机构;
(3) 具有特定的任务;
(4) 独立于其成员,能表达其本身的意志。
确定某国际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主要结果是,该国际组织成为国际法主体,能独立行使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国际组织具有法律人格,一般具体表现为具有缔约、取得和处置财产以及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并享有特权和豁免权陈安主编: 《国际经济法学》,460~46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二) WTO具备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的条件
按照《建立WTO协定》第8条的规定,WTO明确具备其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条件。它表现在以下方面:
(1) WTO具有法人资格,其成员应当赋予WTO在行使职能时必要的法定能力。这是WTO依据国际法采取行动、享有国际法规定的特权和豁免权的基础。这意味着WTO在国际上可以缔结条约、可以提起国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享受特权及豁免权,可以在成员范围内订立契约、取得财产、处置财产和提起诉讼等。
(2) WTO每个成员方向WTO提供其履行职责时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权。
(3) WTO官员和各成员方的代表在其独立执行与WTO相关的职能时,也享有每个成员提供的必要的特权与豁免权。
(4) 每个成员方给予WTO官员、成员方代表的特权与豁免权,等同于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21日通过的《专门机构的特权及豁免权公约》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权。因此,WTO可以享有如下特权和豁免: 任何形式的法律程序豁免,财产、金融及货币管制豁免,所有的直接税、关税豁免及公务用品和出版物的进出口限制豁免等。
(5) WTO可以缔结总部协定,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较密切的协商和合作。WTO总理事会要作出适当安排,与那些其职责与WTO之职责相关的其他政府间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海关合作理事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进行有效的合作。同时,WTO总理事会可以作出适当安排,与那些其所涉及的事项与WTO之事项相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
第三节WTO的职能〖*1〗一、 实施和管理协定与协议WTO首要的和最主要的职能是促进《建立WTO协定》及各项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运作及目标的实现,同时对各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机制,即“便利本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的履行、管理和运用,并促进其目标的实现”,以及“为诸边贸易协定提供实施、管理和运用的体制”《建立WTO协定》第3条第1款。。
二、 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
WTO为各成员方进行的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它包括两方面内容。
(1) 各成员方就WTO负责实施与管理的协定与协议有关事项所进行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
(2) 各成员方就其多边贸易关系所进行的进一步谈判,并且按部长级会议可能作出的决定为这些谈判结果的执行提供组织机制《建立WTO协定》第3条第2款。。
三、 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根据《建立WTO协定》附件2所列的安排,WTO负责管理实施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建立WTO协定》第3条第3款。,这是WTO关于争端解决的基本法律文件。各成员方之间如就《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产生争端,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应统一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例如中美钢铁案。2002年3月20日,美国实施进口钢铁保障措施调查案最终救济方案,即对钢坯、钢材等主要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30%的关税,引起中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等成员的强烈反对。中国马上与美国在WTO保障措施项下进行磋商,未果。稍后,中国正式向美国提出要在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机制下进行磋商。这样,中美钢铁案便进入WTO争端解决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所有WTO成员都提供了一种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途径。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是双重的,既是一种保护成员方权益的手段,又是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的工具。
四、 审议各国的贸易政策
根据《建立WTO协定》附件3所列的安排,WTO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建立WTO协定》第3条第4款。。在《建立WTO协定》附件3中,确认世界上前4个贸易实体每2年审议一次,其后的16个贸易实体每4年审议一次,其他成员每6年审议一次,最不发达成员审议可以间隔更长的年限。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是使WTO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际操作更加透明和更被了解,并使各成员更好地遵守多边贸易体制的原则和规则,以及他们对这一体制的承诺,从而使多边贸易体制能顺利运作。
五、 与有关机构的合作
1994年马拉喀什部长级会议所作出的部长宣言,承认贸易自由化在实现全球经济决策更为一致性的方面所起的作用。为此,WTO负责与IMF、IBRD、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以及其他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以便进一步促进对全球统一的经济政策的规定。1996年12月9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米歇尔·康德苏(Michel Camdessus)与WTO时任总干事雷纳托·鲁杰罗(Renato Ruggiero)签订了《IMF与WTO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在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时,为求得最大协调,WTO必须与IMF在货币储备、国际收支、外汇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协调;WTO中涉及国际货币基金管辖范围的汇率事宜,必须与IMF协商;IMF所提供的管辖范围事宜,应当载入WTO议事录。1997年年初,鲁杰罗在华盛顿与世界银行(WB)行长詹姆斯·戴维·沃尔芬森(James David Wolfensohn)签订了《WB与WTO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促进WTO与WB和IMF之间的合作,使其在全球经济政策的制定上更趋协调;共享彼此的经济、社会数据,包括全球债务表,货物、服务市场准入承诺和减让表等;承担联合研究和技术合作,交换各自的报告及其他文件。
六、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WTO对发展中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技术援助
WTO与发展中国家的研究教育机构合作,开展有关WTO的教育培训,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有关师资力量,通过互联网或电视开展远程教育等。
2. 培训
WTO在瑞士日内瓦历年均举办培训活动,包括例常举办的为期3个月的贸易政策培训班和其他短期培训课程。这些培训课程的对象主要是各国派驻WTO的外交官和发展中国家处理WTO事务的政府高级官员。
第四节WTO的组织机构
根据《建立WTO协定》,WTO设置如下机构,并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 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WTO的最顶级决策机构,由WTO的所有成员组成,也是各成员方最重要的谈判场所。
根据《建立WTO协定》,部长级会议具有下述职能:
(1) 部长级会议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以及预算、财务和管理委员会。在适当情况下,“可设立具有其认为适当的职能的其他委员会”。《建立WTO协定》第4条第7款。
(2) 任命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
(3) 对《建立WTO协定》及其附件作出解释和修改。
(4) 豁免某成员方在特定情况下承担的义务,并对超过1年的豁免按规定进行审议,决定对豁免的延长、修改或终止。
(5) 审议成员方提出的对《建立WTO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进行修改的动议。
(6) 决定将某一贸易协定补充进诸边贸易协定或将其从该协定之中删除。
(7) 决定加入WTO的国家或具有单独关税区地位的地区。
(8) 审议互不适用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适当建议。
(9) 决定《建立WTO协定》、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以及这些协定在经过生效后2年可继续开放接受的决定。
根据《建立WTO协定》,部长级会议至少每2年举行一次,所有成员方的代表都有资格参加会议,“有权对多边贸易协议下的所有事项作出决定”。部长级会议应全权“履行WTO的职能,并为此采取必要的行动”《建立WTO协定》第4条第1款。。到2016年年底,WTO共召开过10届部长级会议,即新加坡第一届部长级会议(1996年),日内瓦第二届部长级会议(1998年),西雅图第三届部长级会议(1999年)、多哈第四届部长级会议(2001年)、坎昆第五届部长级会议(2003年)、中国香港第六届部长级会议(2005年),日内瓦第七届部长级会议(2009年),日内瓦第八届部长级会议(2011年),巴厘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2013年),内罗毕第十届部长级会议(2015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2017年)。历次部长级会议简况见表31。续表表31WTO历届部长级大会
时间地点主 要 成 果第一届1996.12.9~9.13新加坡 通过新加坡部长宣言,包括评估WTO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承诺执行情况;回顾谈判和工作框架;讨论世界贸易发展;解决世界经济面临的挑战
 通过《信息技术产品贸易新加坡宣言》第二届1998.5.18~5.20瑞士日内瓦 回顾多边贸易体制建立50周年
 通过《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第三届1999.11.30~12.3美国西雅图 启动“千年回合” 第四届2001.11.9~9.13卡塔尔多哈 通过《多哈部长宣言》,启动多哈回合谈判。
 通过《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关于执行的事项和问题的决定》《补贴——第27条第4款程序的扩展》《关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伙伴协议的豁免》《关于欧盟香蕉进口的过渡性机制》
 批准中国和中国台北加入WTO第五届2003.9.1~1.14墨西哥坎昆WTO成立后,首次有最不发达国家柬埔寨、尼泊尔加入第六届2005.12.13~12.18中国香港 重申多哈部长会议的各项宣言和决定
 重申多哈回合以“发展”为中心的各项议题和内容第七届 2009.11.30~12.2瑞士日内瓦 讨论WTO、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环境等第八届2011.12.15~12.17瑞士日内瓦 讨论多边贸易体制和WTO的重要性
 讨论贸易和发展
 讨论多哈回合议程第九届2013.12.3~12.6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通过《巴厘岛一揽子协定》,旨在贸易便利化,允许发展中成员有更多选择可以保证食品安全、振兴最不发达成员贸易、援助计划等
 也门成为WTO成员第十届2015.12.15~12.18肯尼亚内罗毕 通过《内罗毕一揽子协定》,包括关于农业(发展中成员特殊保障机制、保证粮食安全的公共储备、出口竞争)、棉花以及与最不发达国家有关的原产地规则、增强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竞争力和参与度的六项部长级宣言
 通过《内罗毕部长宣言》,规划未来WTO的工作框架第十一届2017.12.10~12.13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达到了关于渔业补贴、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小经济体工作计划、知识产权非违反之诉和情景之诉、关于设立南苏丹加入工作组等一系列部长决定资料来源: 作者依据WTO官方网站资料整理。二、 总理事会(General Council)
总理事会由WTO全体成员的代表组成,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行使部长理事会的职能。此外,依据《建立WTO协定》,它还有如下职能。
(1) 酌情召开会议,履行《争端解决机制谅解》规定的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责。为此,设立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下设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负责处理成员方之间基于各有关协定、协议所产生的贸易争端。
(2) 酌情召开会议,履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中规定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责。为此,设立了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rade Policy Review Body),定期审议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法律与实践,并就此做出指导。
(3) 设立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各理事会应根据总理事会的总体指导运作。
(4) 听取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关于执行多边贸易协定中对最不发达成员的特殊规定,以采取适当的行动。
(5) 了解诸边贸易协定执行机构的活动情况。
(6) 与WTO工作有关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的协商与合作。
(7) 批准WTO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批准有关成员方应缴纳之会费的财务规则。
总理事会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通常每年召开6次左右。
三、 贸易政策审议与争端解决机构
贸易政策审议与争端解决机构隶属部长级会议,与总理会平行,为第二层机构。前者职责在于定期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律与各项具体措施是否与各项协定与协议符合。后者主要职责在于解决成员间的所有贸易争端。其下设有“争端解决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
四、 理事会及下属机构
理事会及下属机构为总理会的附属机构,设有三个理事会,负责监督三个不同领域谈判和协议的执行。它们在总理事会监督下运作。
(一) 货物贸易理事会
货物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涵盖了《建立WTO协定》附件1A所列的全部协定,主要负责监督GATT 1994及其附属的12个协议的执行。在该理事会之下,又分设12个委员会,主要有市场准入、农产品、动植物检疫、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原产地、补贴与反补贴措施、海关估价、贸易技术壁垒、反倾销、进口许可、保障措施、纺织品监督等委员会,具体负责各专项协议的执行。
(二) 服务贸易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主要负责管理监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施。在WTO建立初期,该理事会下设5个单位,分别是基础电信谈判小组、自然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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