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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遁的社会: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中国斗蟋


隐遁的社会: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中国斗蟋

作  者:牟利成 著

出 版 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丛 书:田野中国

出版时间:2018年01月

定  价:69.00

I S B N :9787520119443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文化  >  文化理论与研究    

标  签:社会调查  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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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每到八月份的“虫季”,中国有百万“蟋蟀大军”开始围绕“蟋蟀”流动。该群体一直没有进入社会学研究的视线,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这一群体在蟋蟀收购时聚集在一起,收购完成,群体成员就会像蒸发了一样顷刻间消失在更大的人群中;第二,当这一群体的成员再次相聚,他们每个人都成了进出全国各大小斗蟋“堂口”的斗蟋者。因为“堂口” 要防止“公安”(国家)对斗蟋博彩的打击,所以往往只对“熟人”开放,这进一步增加了斗蟋人群的封闭性。但同时,这一斗蟋群体在中国存在了千百年,其中的人员尽管分布在五湖四海,但他们分享着同样的宏观历史叙事;阅读着同样关于蟋蟀的“古谱”;信守并遵从着几乎相同的斗蟋原则和规则;以类似的方式言说和行动。他们靠传统文化的连接,俨然在现代的中国形成了一个不为人知的 “隐遁社会”。

  斗蟋蟀不是简单蟋蟀在斗栅内的拼杀,而更主要的是在斗栅外人与人的较量。而他们较量的依凭不是简单对斗蟋技术的掌握,而是对内含于斗蟋传统文化的谙熟。另一方面,面对国家的“爆堂子”,一个生活于斗蟋社会中的真正斗蟋者不是简单地抗拒和躲避,而是把“嬉戏”的逻辑运用其中。他们把国家也纳入进来,当作了斗蟋嬉戏的另外一个反面参与者。从而,斗蟋文化通过文化的介入,呈现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国家-社会”关系样态。 


TOP作者简介

  牟利成,社会学博士,复旦大学法理学博士(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法学理论、法社会学;著有《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2013)、《“中国问题”、现代性与法律的文化社会学解读》(2016)。


TOP目录

导论

一 与“隐遁社会”的偶遇

二 国家、社会与民间嬉戏

三 完全参与:深入“隐遁的社会”

 

第一章 重新定位: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社会

一 社会的发现:“国家-社会”理论的政治社会学进路及其内在紧张

二 一种修正:“国家-社会”理论对传统、习俗与公民美德的强调

三 “生活世界”和“实践”:“国家-社会”理论方法论难题的化解

四 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社会:“国家-社会”理论的再审视

结语

 

第二章 “隐遁社会”的宏观历史叙事——传奇与故事

一 斗蟋中“官方”与“民间”叙事的分裂

二 蟋蟀宰相与蟋蟀皇帝

三 宫廷养师——宫廷的流落抑或民间的皈依

四 失落的“重阳旗”

结语

 

第三章 “隐遁社会”之微观叙事及其逻辑

一 “赋魅”:斗蟋与自然的叙事

二 “谈资”:斗蟋的社会性叙事

三 文化的“默会”与交流

四 “隐遁社会”的社会关系原则

结语

 

第四章 嬉戏的“堂口”

一 斗蟋的场所——“堂子”

二 “堂子”的规则与结构

三 “叫花”与“押花”

四 “爆堂子”

五 嬉戏中的“社会”与国家

结语

 

第五章 “隐遁社会”的人员分类

一 人的社会分层与分类

二 贫穷的“大老板”

三 “豪赌”群体

四 “撬子手”与中间人

五 名人群体

结语

 

第六章 斗蟋的“祛魅”:文化社会学视角下“隐遁社会”的现代转型与反思

一 农村斗蟋市场的科层化

二 现代性下斗蟋的“祛魅”

三 波兰尼范式:面对经济理性和市场的“社会”保卫战

四 对“斗蟋社会”文化社会学视角的再审视

结语


TOP书摘

作者自序(节选)

  一个具有完全“地方性”,并且靠独特文化连接维系的社会,其“文化”呈现为一种何样的样态?在现代社会它如何保持生存和运作?这一“社会”和“国家”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状态?这种关系状态对该社会的存续和发展有何影响?其内部成员如何按照特定的文化言说和行为?外部“国家”和“市场”如何影响他们的“生活世界”?针对这些问题,作者以完全参与的方式深入斗蟋群体存在的社会空间,在“国家—社会”的理论框架下,以文化社会学的视角探究在独特文化驱动下这一“隐遁社会”的生存态势和运作逻辑。

  本书在对“国家—社会”理论框架回顾的基础上在框架中加入了“文化”的变量。围绕“国家—社会”理论内含的理论问题:积极的行动者和结构(制度)之间的张力展开理论梳理。通过梳理发现,随着“社会”观念的浮现,“国家”就一直是一个和它相对的在场者。该理论中结构性倾向对行动者意义世界的忽视早就得到了社会学开创者的重视。通过“生活世界”、“实践”的引入,“社会”逐渐成为一个充满了行动着的行动者的场域;通过“文化”理论的引入,不仅行动者的意义在制度结构中有了空间,而且在更加宏观并且对立的“国家”和“社会”之间也有了连通的渠道。中国文化在经受西方现代性冲击之前,对国家、个人和社会有其独特的办法,中国通过文化的连接让国家和社会、社会和个人,乃至国家和个人都“通了家”。斗蟋社会是一个个人、社会和国家在斗蟋嬉戏中“通家”的社会。

  中国斗蟋社会的千年继存得益于中国古代文化对社会结构的安排。中国传统社会是迥异于西方的生活样态结构的。中国官僚体系发达,但是这一发达的官僚体系对社会的治理不是以制度设置,而是以意识形态结合宏大历史叙事的方式展开的。中国的民间生活的实践尽管远离权力,但国家权力通过某些意识形态的叙事与民间社会权力发生着频繁的接触,这种接触有由非常清晰的交集构成的界域,而斗蟋蟀——这一皇帝、宰相和民间普通百姓都喜欢并在其中嬉戏的场域——就是这一交集千百年“文化”面向的具体呈现。

  “隐遁社会”中有其特有的“谈资”和谈论主题,它们揭示了该社会中人们在行动中遵循的主要关系原则:“平衡”、“利他”和“情谊”。这些原则具有明显传统社会的“文化”特征;从微观交往来看,斗蟋社会中的成员在进行微观交流的时候总是依靠一些“默会性知识”——这是文化的一种微观呈现形态。这些在长期交往和从传统习得的文化性语言和行为方式,构筑了斗蟋者独特的文化身份。他们通过这种只有内部人才可以辨识的“文化身份”区分“外人”和“自己人”。

  “斗蟋”者主要嬉戏的场所是“堂子”,要了解斗蟋就必须实地考察他们真实的“赌博”过程。通过文化社会学视角对这一过程的重新审视发现,斗蟋者在“局外人”看来纯粹出于利益考量的每一次斗蟋博彩实际上都是一次社会性嬉戏。即看似出于个人理性和判断的斗蟋实际上是有诸多他者介入的复杂社会性活动。甚至在斗蟋中每一次“喊花”、“押花”和“放扣”都蕴含着不被言明但约定俗成的规矩。生活于斗蟋社会中的成员对这些“约定俗成”和“不被言明的叙事”理解、掌握和应用得越透彻,则在“博彩”活动中的胜率就越高。由此,斗蟋蟀不是简单蟋蟀在斗栅内的拼杀,而更主要的是在斗栅外人与人的较量。而他们较量的依凭不是简单对斗蟋技术的掌握,而是对内含于斗蟋传统文化的谙熟。另一方面,面对国家的“爆堂子”,一个生活于斗蟋社会中的真正斗蟋者不是简单地抗拒和躲避,而是把“嬉戏”的逻辑运用其中。他们把国家也纳入进来,当作了斗蟋嬉戏的另外一个反面参与者。从而,斗蟋文化通过文化的介入,呈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国家-社会”关系样态。

  斗蟋社会中人员的分类或阶层划分呈现为明显的分化状态,而对它们的剖析是呈现斗蟋群体社会结构的必要分析手段。文化社会学的视角把文化引入了对斗蟋社会阶层的分析中,发现阶层划分本身是现代语境下的产物,在传统斗蟋社会中,其成员大多没有阶层的概念,该社会是通过对文化掌握、理解和应用程度的标准把人进行分类的。文化对人的分类和现代科层制下对人的分层具有完全不同的意含。前者更关注人类文化的意义,把人类社会看成是一个由传统、习俗承载的意义之网。但随着科层体制和逻辑对斗蟋社会的侵入,斗蟋社会中蟋蟀的来源部分——农村首先被侵袭,在抓蟋蟀的人中首先形成了某种具有科层性的组织,它们逐渐在冲破文化之网,试图重新以经济和权力的原则来组织斗蟋社会的源头部分。现代性的这一逻辑在斗蟋社会那些“有钱人”中首先开始通行。

  中国“斗蟋”由“赋魅”到“祛魅”的过程同时也承载呈现了现代国家权力逻辑和市场逻辑对“斗蟋社会”的影响历程。这一过程所呈现的恰似卡尔·波兰尼所说的“巨变”及其后果在中国社会的真实上演。针对此,该社会的唯一可行的策略是用千百年流传的传统、习俗等文化基因来保卫社会,对抗市场和权力“脱嵌”所可能引起的现代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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