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群在一整面山坡上弥漫开来,沿着平行着布满坡体的上百条弧线(那就是羊道)有序前行,丝丝入扣。”
新疆北部游牧地区的哈萨克牧民大约是这个世界上*后一支*为纯正的游牧民族了。羊道,是哈萨克牧民生命中必经的道路,是大自然给他们安排的艰辛壮阔的迁徙之路。他们盛装跋涉在祖先的道路上,完成自己的一生,青春、衰老、贫穷、爱情……他们是真正的“在路上”。
“羊道”三部曲记录了李娟跟随哈萨克族的扎克拜妈妈一家,历经寒暑,在粗犷苍茫的新疆阿勒泰山区游牧生活的日子。哈萨克族逐水草而居的草原生活在此得以呈现,在自然的静穆与残酷面前,这个游牧民族所展现出的淡然、坚韧与智慧,让宇宙里每一个渺小的生命都显得如此独特。
李娟:作家、诗人。
生于新疆,童年和少女时代不停辗转于四川、新疆两地。高中辍学后,跟随家庭有过短暂的阿勒泰哈萨克村庄的生活经历,后来这段经历成为早期作品的主要内容。又于十年后,两次重返牧场,深入哈萨克普通牧人家庭,创作出牧场系列作品。迄今出版作品有《九篇雪》《我的阿勒泰》《阿勒泰的角落》《走夜路请放声歌唱》《冬牧场》等。现居阿勒泰,供职于新疆文联。
所获奖项:
2006年第二届天山文艺奖
2009年第一届在场主义散文新锐奖
2010年第九届上海文学奖
2010年第二届在场主义散文提名奖
2011年度人民文学奖
2012年第二届朱自清散文奖
自序
吾塞
林海孤岛
卡西的信
孩子们的吾塞
玛妮拉
期待已久的弹唱会
马的事
汽车的事
我的游荡
伟大的小孩子卡西
神奇的大孩子斯马胡力
伟大的厨子李娟
伟大的扎克拜妈妈
病的事和药的事
随处明灭的完美
羊毛的事
卡西不在的日子
耶克阿恰一游
斯马胡力的好朋友卡可汗
相机的事
从奇怪的名字说到托汗爷爷
男人们在一起做的事情
夏牧场新景象:苍蝇、老鼠还有猫
友邻
真正的夏天
莎拉
阿舍勒巴依家的莎拉古丽
东面的大家庭
擀毡山羊会有的一生
真正的宴席
自序
多年来我一直在机关上班,并不像绝大多数读者所认为的那样恣意地生活在草原上。而我的前三本书《走夜路请放声歌唱》《阿勒泰的角落》与《我的阿勒泰》也是在循规蹈矩的工作之余写成的,我笔下的阿勒泰,是对记忆的临摹,也是心里的渴望。但是从2007年开始,一切有所改变。
2007年春天,我离开办公室,进入扎克拜妈妈一家生活。2008年,我存够了五千块钱,便辞了职,到江南一带打工、恋爱、生活。同时开始忆述那段日子,一边写一边发表,大约用了三年多时间。从一开始,我就将这些文字命名为《羊道》。最初,有对羊——或者是依附羊而生存的牧人们——的节制的生活方式的赞美,但写到后来,态度渐渐复杂了,便放弃了判断和驾驭,只剩对此种生活方式诚实的描述,并通过这场描述,点滴获知,逐渐释怀。因此,对我来说,这场写作颇具意义。它不但为我积累出眼下的四十万字,更是自己的一次深刻体验和重要成长。等这些文字差不多全结束时,仍停不下来,感到有更多的东西萌动不止。
新疆北部游牧地区的哈萨克牧民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支*为纯正的游牧民族了,他们一年之中的迁徙距离之长,搬迁次数之频繁,令人惊叹。关于他们的文字也堆积如山,他们的历史,他们的生产方式、住居习俗、传统器具、文化、音乐……可是,知道了这些,又和一无所知有什么区别呢?所有的文字都在制造距离,所有的文字都在强调他们的与众不同。而我,更感动于他们与世人相同的那部分,那些相同的欢乐、相同的忧虑与相同的希望。于是,我深深地克制自我,顺从扎克拜妈妈家既有的生活秩序,蹑手蹑脚地生活于其间,不敢有所惊动,甚至不敢轻易地拍取一张照片。希望能借此被接受,被喜爱,并为我袒露事实。我大约做到了,可还是觉得做得远远不够。
由于字数的原因,《羊道》分成三本书出版,恰好其内容也是较为完整、独立的三部分,时间顺序为《春牧场》—《前山夏牧场》—《深山夏牧场》。这三本书各围绕扎克拜妈妈家迁徙之路上的一块牧场,展示着我所看所感的一切。想到能向许多陌生的人们呈现这些文字,真的非常高兴。又想到卡西那些寂静微弱的梦想和幸福,它们本如浩茫山野里的一片草叶般春荣秋败,梦了无痕。而我碰巧路过,又以文字记取,大声说出,使之独一无二。实在觉得这不是卡西的幸运,而是我的幸运。
最后感谢所有宽容耐心地读我、待我的人们,谢谢你们的温柔与善意。我何其有幸。
李娟
马的事
我很喜欢问的一个问题是:“什么名字?”整天指这指那,扯着卡西问个不停。卡西逢问必答,有名字的就直说,没名字的则随口现编一个。于是在她那里,万事万物都没有重样的,一花一草无不特别。这点让我很喜欢。
“什么名字?”有一天我指着我的马也这么问。
她用磕磕巴巴的汉语说道:“这个的是‘红的马’。”
从此以后,我远远地一看到我的马,就会用这个名字冲它打招呼,念诗一样大喊:“我的‘红的马’,过来!我的‘红的马’,啊……”每到那时,就会感激地想起卡西,是她令我的马变得独一无二。
我的“红的马”是一匹老马,老实巴交,壮实稳妥。在我之前,它的主人是可可的媳妇阿依古丽。
话说刚开始,“红的马”对我很不服气,很不乐意被我骑。但时间久了,看我这人还不错,便原谅了我不会骑马这个过错。我们一起出门时,总是商量着走路。遇到在草地中平行向前的两条路时,我提议说:“走左边吧?”它稍微估摸一下也就同意了。但是如果它记起左边小道上的石头比右边多的话,会客气地说:“还是右边好。”于是,我们出门从来都顺顺当当,迷路、绕远这样的事从来没发生过。
我沿着下游的杰勒苏峡谷出入过很多次,唯有步行的那一次极不顺利,频频迷路,步步茫然,结果原本只需三个小时的路程让我走了足足八个小时。那时,对我的“红的马”无比思念。
而我的“红的马”恐怕只有在载着胖子前行时才会思念我。
六月的那场婚礼拖依上,我遇到过一个极胖的女人。以裁缝的眼光目测了一下,她身上那条裙子可以裹住两个半正常身材的女人。这么胖,偏还要骑马,于是上马下马都得专门指派两个小伙子过去又扶又托的。那情景要是让我的“红的马”看到的话,肯定会大嘘一口气,从此死心塌地跟定我了。我敢打赌,我还没那个女人的一条腿重。
参加赛马的选手全是很小的小孩。大约正是年龄小、分量轻的原因,才能让马轻松自由地角逐竞争。
然而体重轻对于人来说怕不是件好事,尤其像我这样刚开始骑马的,怎么坐都不稳当。马儿稍微跑起来,就被颠得甩来甩去,屁股根本压不住鞍子,脚也踩不稳镫子。若再跑快一点儿,肠子就断成一截一截,胆汁横流,心肺碎片纷纷从嗓子眼儿蹦出来。我便怨恨地想:为什么马鞍不能像汽车那样给装一根安全带呢?
尤其那些坡度陡得要命的路面上——那样的路我徒步走都害怕,更别说高高地坐在马上……只好安慰自己:马是有四个蹄子的,比起两只脚,总算稳当一些。但它毕竟是庞然大物啊,一脚踩空了,就很难刹住脚了,“马失前蹄”是可怕的事。在陡峭倾斜的路面上,我常常看到行走在前面的马会突然拐一下后蹄,然后整个身子不由自主地跪下去,却又立刻站起来继续走。真是担心它的脚脖子扭着。人要是那么扭一下,痛也痛死了,非伤筋动骨不可。
好在骑得多了,很快克服了*初的恐惧感,也渐渐学会随着马背的起伏调整自己的姿势,并有节奏地耸动身体以缓和冲势,于是骑马也能成为轻松享受的事。每当独自小跑在山谷石头路上,马蹄声静悄悄地敲击坚硬的路面,突然迎面过来两三骑,打过招呼,错马而过,还能听到他们在后面惊疑不定地议论:“汉族!是个汉族!”便头也不回,扬扬自得。
高高地坐在马背上,真是极特别的感受。尤其在大风之中,我和我的“红的马”缓辔而行,在*高处,面向整个空谷停了下来。“红的马”低头默默吃草,在大风轰鸣的世界中我仍然能清晰地听到它肚子里哗啦啦的水流声。在我的身下,稳稳当当托住我的这个庞然大物之中,一定流淌着河流,遍布着森林,满是连绵的高山和一望无际的大地……马是多么有力量的事物啊!能迅速地奔跑,能稳妥地承载,四只蹄子铁铸般稳当,令人依赖。所有马背上的民族,正是因为被马这样强大的事物延伸了身体,延伸了力量,才拥有了阔大的豪情与欢乐吧?
自从来到吾塞,家里的四匹马全都放养在外,很少套用了。放羊或出门办事时,大家都轮流使用亨巴特家的白蹄马,有时甚至两人骑用一匹马。我们帮亨巴特家代牧,看起来是免费的,其实所有代价全让那匹可怜的白蹄马担着。
大家都是自私的,我爱我的“红的马”,卡西爱她的红腿黑马(那可是家里*好的马,用她的话说就是“*厉害的马”),斯马胡力则爱他的红色白鼻马。他给马洗澡的时候,简直比自己洗澡还要认真,又擦又刷又泼水的,把沼泽边唯一的一坑水搅得浑浊不堪,也不管旁边正在洗衣服的李娟的脸色。后来居然还找我要肥皂!而我就只捏了一小块肥皂头出门,只够自己用,便死活不给,要他自己上山回家去取。这小子居然要求我说:“那你明天再洗衣服吧。”我说:“那你明天再洗马吧。”
他一桶接一桶,没完没了地往马身上泼水,污水溅了自己一身。马洗干净了,自己却给搞脏了。我冷笑:“不如再往自己身上浇一桶吧。”
我看他给马洗头发洗鬃毛洗尾巴时,显得非常麻烦,于是又出主意:“不如像吾纳孜艾那样剃成光头吧?”
他笑了,但想一想又告诉我说,马是要剪头发(鬃毛)的,不过只有一两岁的小马才剪,尾巴也会剪去一半,但成年马就不剪了。这马有四岁了。
原来如此。我经常见到有的马的毛发给剪得瓜头瓜脑,飘逸的尾巴也只剩短矬矬的半截,还以为是马的主人磨完剪刀后,顺手逮着它们试试刀刃快不快。
然后我又指责他只洗自己的马,也不管妈妈的和卡西的。他笑着说:“自己的马自己洗嘛。”我立刻说:“那自己的衣服为什么不自己洗?”反正无论怎样他都说不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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