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说明
·中华民国驻苏联大使傅秉常的日记(1943—1945) 傅锜华(Yee Wah Foo)撰张力译
·民国三十二年(1943) / 1
·民国三十三年(1944)
·民国三十四年(1945)
·人名索引
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阴
王部长二十日电,谓十七日苏大使照会,略称中国政府军队现能无阻碍在长春及沈阳机场降落,苏军将予以应有之协助。苏军对东北之中共部队,过去及现在均未曾予以任何帮助,至某些区域的确不曾增兵。中共政权大概尚未控制该区域,贵方如愿苏军暂缓自东三省撤退,苏军可延一至二个月后撤退等由。经于十八日照复苏大使,对苏方此种友好精神表示欣慰,中国政府认为东北各省之接收办法,宜由中苏再三厘定一有效汁划。至我方接收办法及苏军延期撤退问题,当不离商订陔项计划时一并确定等语,同时将我接收东北各省办法要点面交苏方,文曰:(一)为使中国政府能以飞机安全运输军队至长春、沈阳起见,苏方允许对于在长春、沈阳市区,及其机场附近任何未经中国政府承认之武装人员,解除其武装,并允许中国空军运送机场地面工作人员,先至长春、沈阳飞机场指挥飞机起降等工作。(二)中国政府如须利用北宁铁路及东北各港口运输军队时,苏方予以可能之便利。(三)苏方对于中国方面接收人员,允予各种道义及物资协助,关于该项人员赴各地编组地方团警之工作,尤须予以协助。以上办法经双方同意后,则原定苏军自东北各地撤退时间,可延长一个月,即以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为苏军撤退完成之期云云。如此尚佳。
装 帧:精装
页 数:608页
版 次:第1版
开 本:16开
正文语种: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