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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自己,为什么


我,我自己,为什么

作  者:[美]詹妮弗·奥雷特(Jennifer Ouellette)

译  者:胡晓姣,张温卓玛,马鹏飞

出 版 社: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定  价:45.00

I S B N :9787508661308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哲学/宗教  >  哲学    

标  签:西方哲学  哲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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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我们是谁?我是谁?这就是科学记者詹妮弗·奥雷特在《我,我自己,为什么》一书中将会为我们解答的问题,并帮我们解开人类的身份和行为之谜。

  在《我,我自己,为什么》中,詹妮弗从科学、哲学、遗传学、神经科学、心理学和流行文化等角度探讨了构成自我的多个要素,引领我们进行了一场自我科学的探索之旅。旅途中,我们会在一众科学巨匠的带领下,了解DNA的双螺旋结构、孟德尔的豌豆实验、大脑图谱、人格测试;在互联网科技和算法的帮助下,进入网络游戏和脸谱网的虚拟现实世界,设计自己的化身;在好莱坞明星和流行文化的召唤下,从《哈利·波特》和《盗梦空间》等科幻大片中发掘记忆和思维的奥秘。

  我们的自我具有多面性:个体自我、社会自我、意识自我、身体自我,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又有了虚拟自我。这些要素使每个人都成为这个世界上独特的个体,都拥有与众不同的身份和行为,都在书写个性十足的人生故事。

 

TOP作者简介

  詹妮弗·奥雷特(Jennifer Ouellette),科学记者,其文章常见于《华盛顿邮报》《探索》《自然》《石板》等媒体。她在《科学美国人》杂志网站上开设了一个科学文化博客,名为“鸡尾酒会物理学”(Cocktail Party Physics)。

  2008~2010年,她担任“科学与娱乐交流项目”的负责人,该项目隶属于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旨在促成科学家和娱乐产业人士之间的创造性合作。

  她还有其他三本著作,分别是《微积分日记》、《巴菲世界中的物理学》和《黑体和量子猫》。

 

TOP目录

序言 // IX

 

第一部分 我

第一章 先天与后天:为什么有人不喜欢吃香菜?

 豌豆实验和杀人基因 // 011

 真的存在乐观主义基因吗? // 017

 美食家们的烦恼 // 022

 解开眼睛颜色之谜 // 027

 疾病的遗传概率有多大? // 031

第二章 神秘的大脑: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读心术吗?

 大脑各区域的功能不尽相同 // 047

 从众多面孔中识别出自己的脸 // 052

 灵魂的蝴蝶 // 056

 揭开人类大脑的神秘面纱 // 060

 读心术和罗塞塔石碑 // 064

第三章 独特的人格:体液、血型、星座与基因,哪种因素更关键?

 形形色色的人格测试 // 078

 自我认知和他人认知之间的鸿沟 // 088

 忧郁基因、拥抱基因和漂亮基因 // 097

 

第二部分 我自己

第四章 酗酒的行为:在喝酒方面,你是轻佻女郎型还是千杯不醉型?

 借酒浇愁的果蝇 // 113

 嗜酒如命的老鼠 // 118

 瘾君子与棉花糖实验 // 124

 本能与自控力的较量 // 130

第五章 第二人生:你在虚拟世界中的化身是什么?

 图腾、第二人生与脸谱网 // 143

 从魔镜中你看到了什么? // 151

 虚拟现实世界中的我 // 158

第六章 性别认同:你想要当公主还是超级英雄?

 真实的大自然和人类世界 // 177

 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可以选择的? // 183

 我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 // 188

 爱穿裙子的小男孩和爱玩宝剑的小女孩 // 193

 性别差异并非泾渭分明 // 199

 

第三部分 为什么

第七章 幻觉秘境:你以为你看见的就是真实存在的吗?

 推开幻觉和灵感之门 // 214

 达利的画作、豹纹与图灵图案 // 219

 迷幻药的善与恶 // 224

 拆掉自我意识的栅栏 // 230

第八章 生命的开关:假若明天不再来临,你会如何度过今天?

 客体自我和主体自我 // 245

 无人领取的邮件 // 250

 美丽神秘的小世界 // 254

 没有“我”的世界 // 259

第九章 编故事的人:目击者的证词我们可以完全相信吗?

 我们都是自己人生故事的作者 // 269

 记忆的准确度 // 274

 “盗梦”其实很容易 // 278

 神话制造者 // 281

 

致谢 // 287

 

TOP书摘

序言

  5岁那年,我第一次抱起尚在襁褓中的妹妹——不是在医院的无菌产科病房里,而是在美国中西部的一家领养机构那四壁有些发霉的等候室里,当时她已有几周大了。那时我还不太清楚“领养”一词的确切含义,但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被领养的孩子,哥哥也是。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所有人只需到当地的领养机构里选一个新生儿就拥有了孩子,选小孩跟在超市里选食品杂货没什么两样。领养不过是生活中众多事实里的一个,这个事实自然避免了小孩子过早追问父母自己是“从哪儿来的”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父母也不必编出像送子鸟这样的故事来应付他们。

  本来,我对自己的身世之谜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可大学毕业搬到纽约后,我发现其他人对领养这个话题仍然津津乐道,或许是因为这个话题让他们感到很新奇吧。一些人坚持认为,对被领养这一事实我的感受应该如何如何,而当他们看到我对自己的身世明显不感兴趣时,他们通常会表现得有些吃惊:“你难道一点儿都不想知道事情的原委吗?”而我总会无所谓地说,“不想啊”,然后耸耸肩,并尽量转移话题。

  我从没想过要踏上寻找亲生父母那条困难重重的漫漫长路。谁要是敢说我的家人不是 “真正” 的家人,我便会大发雷霆(现在我仍会对这种暗示感到恼怒)。我的养母曾经坦承,在收养我的最初两年里,她最担心的就是我的生母会突然出现,毫无预兆地把我从她身边带走。我觉得没有必要再和过去的情感纠缠不清了。此外,我生性保守,根本没想过自己仅凭无聊的好奇心就能于万千人中找到一个完美的陌生人——一个据我所知已经花了40多年时间努力去忘掉自己青春岁月中的那段痛苦经历的人,也就是我的生母。被遗弃的经历并未给我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我也从未感到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情感缺憾,更没有遇到过什么棘手的健康问题,因此无须自寻烦恼。我很清楚自己是谁,也从未想过自己为什么从一开始就成了这样的人。

  后来有一天,养母打电话告诉我,她把所有关于我身世的资料都寄给我了。她说:“你已经长大了,这些资料应该交给你了。”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接着又说:“我只是想提醒你,那份领养证明文件上,写着你亲生父母给你起的名字。”

  我竟然还有另一个名字?我的好奇心瞬间膨胀。几天之后,我打开一个素色的马尼拉纸信封,看到一份纸张已然褪色的出生证明,而且这份证明经过了公证。信封里还有一张很薄的半透明纸,上面工整地印着照料和喂养我的说明(“这个孩子每天要吃两次麦片粥,而且喜欢趴着睡觉”),以及关于我亲生父母的零星信息。我的生母其时尚未成年,拥有法国、爱尔兰和德国血统,会拉小提琴,高中毕业时还曾与另外一名同学一起代表班级发言。我的生父那时20岁刚出头,挪威人,是个运动员。

  最后,还有一份油印的领养证明,上面记录了我的名字从生母取的那个名字改换为现用名。我承认自己在看到那个陌生的姓名时心中颇感不快,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觉得那些文件中的“申请人”(“一个未成年人”)好像并不是我,至少以后再也不是了。威廉姆·詹姆斯(William James)将“自我”这个概念界定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全部,不仅包括其躯体和精神力量,也包括其穿着打扮、妻子儿女、先祖和朋友、声望和工作、土地和马匹,以及他的游艇和存款等”。 我们的名字不过是构成自我独特性的所有事物的代称,而这些事物又总在不停地变化。

  同样,很多名字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那个马尼拉纸信封中包含的信息片断或许真的可以展现另一个“自我”。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开始认真思考与先天有之和后天养成相关的古老问题。我们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先天因素的影响有多大,后天的经历和环境的影响又有多大——最

  詹姆斯本人生活于特权阶层。重要的是,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吗?如果我们有不一样的父母和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我们是不是会成为完全不同的人?还是说我们在骨子里会一成不变?我敢肯定我的生母也曾想象过另一种人生。在她刚要成年的时候,她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对她之后的人生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呢?如果她做了不同的选择,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所以,科幻小说和奇幻故事中最常见的比喻意象就是由幽灵主宰的另一种现实意象,这都是有道理的。

  我对自己人生的好奇心引起了我对“自我”这个概念背后的科学的兴趣。也就是说,一个有完整自主意识的独一无二的个体,是如何从最初的生物基因中成长起来的。这是一个令人望而却步的主题。每个人都拥有“自我”,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以为很了解“自我”。其实不然,我们甚至无法就“自我”这一概念的含义达成一致。至今它还没有公认的定义,这使得想要界限分明地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来讨论“自我”背后的科学变得越发困难。

  如果你去问物理学家,他或许会这样回答:你是由很多微小的原子组成的(原子则由更小的粒子组成),这些原子遵循着明确的运动法则并相互产生作用力。如果你去问生物学家,他会回答:你是一个有机体,是基因、蛋白质以及数不清的复杂生物化学变化过程,在各类环境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独一无二的个体。如果你去问一位神经科学家,他也许会说自我的本质是大脑中的复杂线路。而一位社会心理学家则会说,我们通过个人与他人之间的交流以及个人与社会环境的交流来定义自己是谁——或者通过我们的“物品”来定义,比如我们周围的物质实体。如果你问某些法国哲学家,他们可能会告诉你,自我是文化建构的首要环节,而现实本身则是一种固有的幻觉,在这种幻觉里你的脑袋会炸裂。

  至少有一点是清晰的:先天与后天的二分法显得过分简易和过时,以至于很久以前就被一些严肃的科学家丢到历史的垃圾箱里去了。就像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1874年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一样:“先天是一个人出生时带到这个世上的一切,而后天则是他出生后对他有影响的一切事物。”高尔顿是正规研究同卵双胞胎的第一人,如今他已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中流砥柱。但是他本人也承认,这一定义只是“朗朗上口的字词组合,能将两个由大量不同个性元素构成的长相相同的人区分开来” 。

  毫无疑问,“遗传的因素会显露出来”,这一点在如下几个特质中得以体现:我与生母怀孕前的身高和体重都大致相当,肤色和发色也很相近。我天生性格开朗、爱好音乐,比家里领养来的其他孩子都更喜欢弹钢琴、吉他和上声乐课。而我宽阔的肩膀和后背则要归因于我那身形魁梧的挪威裔生父,不过,他的运动天赋极有可能引发了我对游泳、骑自行车和练武术的热爱。有一次我去哥本哈根开会,在洗手间里,我站在一位挪威女性的旁边洗手。我们不时在镜子里进行眼神交流,当我发现我们俩的面部特征如此相似时,不禁吓了一跳。(毕竟,我是被领养的孩子,还不习惯看见与我面部特征相似度很高的人。)

  不可否认,还有一些不那么明显的特质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我的家庭环境和独特生活经历对我的影响。一次我去佛罗伦萨和巴黎度假,漫步城市街头,我的脚磨起了水疱 ,但我拒绝中断旅行,后来甚至导致轻度感染。当我在街头蹒跚前行的时候,我的丈夫困惑地问我:“你何苦这么为难自己?”我反驳道:“我来欧洲不是为了搭出租车到各处去,也不是为了整天待在酒店房间里!”生性倔强可能是有遗传方面的原因的,但几星期后,我的妹妹到洛杉矶看我,当时她的脚踝严重扭伤,却还执意去六旗魔术山主题公园逛一逛,她坚持这么做的理由跟我的一模一样。我和妹妹都是被领养的孩子,在基因上没有任何关系,也许我们性格倔强的共同根源是家庭氛围鼓励我们在面对困境时奉行斯多葛哲学。(奥雷特家的家训是“我们没问题”。)因此,性格倔强更有可能是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先天和后天两种因素共同发挥着复杂的作用,我们谈论的眼睛颜色、饮食偏好、疾病风险因素、人格特质、酒量、行为、性别认同及表达、性取向等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因起着决定性作用,但基因并不是命运。一种基因会与其他基因以及大量的外部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其中包括家庭教养、同辈人压力、文化影响、独特的生活经历,甚至还包括个体在母体子宫里时接触到的荷尔蒙量。现在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影响程度大小这一点上:就已经观察到的人类某种特质的变异而言,每一种影响因素的作用有多大。

  基因组成了生物支架,在生物支架上又构建起所有的一切,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大脑。当我们待在母体子宫里的时候,基因就开始大量生成蛋白质以确保身体和大脑正常发育,这就是先天因素的贡献。后天因素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体现在我们在现实世界的经历中。在人的生命进程当中会不断形成新的大脑突触,大部分大脑突触都因人而异,这把每个人区分开来,就连同卵双胞胎也是如此。神经科学家约瑟夫·勒杜(Joseph LeDoux)在《突触的自我》(The Synaptic Self)一书中这样写道:“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以不同的方式在做同一件事:形成大脑突触。”

  社会和文化因素都会影响我们的基因和大脑突触,基因和大脑突触也会反过来影响我们的行为与自我认知。我们几乎从来都区分不清核心自我(基础意识当中的“我”)和个人身份,后者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存在,它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断转换、进化。在个人身份方面,我们都有多面性:内在的个体自我和社会自我,意识自我和无意识自我,身体自我,在互联网时代还有虚拟自我。这些方面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复杂、有意识的独特的人类个体。

  像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科学作家怎么会弄明白如此复杂的事情呢?就连世界上最杰出的思想家仍然在苦苦思索,这一神奇集合背后的精确机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你做不到。你为何要这么做呢?”纽约大学的神经科学家戴维·珀佩尔(David Poeppel)在格林威治村的熟食店和我共进午餐时这样说道。“我们年复一年地研究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一个如此复杂的问题怎么可能靠直觉去解决呢?不可能的,你根本找不到答案。”但是,看见我垂头丧气的表情时,他又好心地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你不应当尝试解决这些基本问题。珀佩尔说:“这个世界上有问题,也有不解之谜,而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找到解决方案。

  我曾天真地以为完成本书的写作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因为做过基因分型、大脑扫描和一些人格测试之后,我便可以精确判断基因决定了我的哪些特质,外界环境又决定了我的哪些特质,而又有哪些特质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我发现自己其实是在崎岖不平的经验大地上踉跄前行,脚下的道路高低起伏,有时还会遇到哲学的峭壁,整个过程充满了艰难险阻。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我选择把内容分成几个部分,然后解释一下各个部分是如何单独工作,又是如何协同工作的。本书的第一部分探索“我”(基因、突触、人格特质),第二部分探索“我自己”(行为、身份),第三部分探索“为什么”(在各种基本过程中,人类意识是如何产生的,人类作为有意识的生物,又是如何建构自我叙事的)。

  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最具个人色彩的书。如果不这样做,就无法完成一本探索自我科学的书。但过度分享自我信息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16世纪的散文家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曾就过多的自我信息暴露发出警示:“不要讨论你自己,这样做一定会对你有所损害;如果你批评自己,人们就会相信这一点;但如果你表扬自己,人们反而不会相信。”多么睿智的话语啊!但是他并没有听取自己的建议:他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文学体裁,即关于自我的散文,并且花了很多年详细记录自己生活中的各种琐事。在前博客时代,他就是一个资深博主,他的写作主题丰富多彩,比如味觉、衣服、醉酒、怡情、政治、想象力,甚至还有他那只有讲话能力的猫 。

  蒙田自夸道:“我研究自己胜于其他任何主题。这就是我的形而上学,这就是我的物理学。”他这么说自有他的道理。本质上,我们都是形而上学者,是天生会讲故事的人,我们最爱的主人公就是我们自己。无论目标是个人生活方面的、学术性的还是二者的结合,叙事总是包含了一段旅程。最后,也许问题比答案还多,也许我们并不喜欢自己找到的答案。但这些都不重要,毕竟故事和旅程的目的地无关,而是我们在旅途中收获的一切。5岁那年,我第一次抱起尚在襁褓中的妹妹——不是在医院的无菌产科病房里,而是在美国中西部的一家领养机构那四壁有些发霉的等候室里,当时她已有几周大了。那时我还不太清楚“领养”一词的确切含义,但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被领养的孩子,哥哥也是。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所有人只需到当地的领养机构里选一个新生儿就拥有了孩子,选小孩跟在超市里选食品杂货没什么两样。领养不过是生活中众多事实里的一个,这个事实自然避免了小孩子过早追问父母自己是“从哪儿来的”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父母也不必编出像送子鸟这样的故事来应付他们。

  本来,我对自己的身世之谜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可大学毕业搬到纽约后,我发现其他人对领养这个话题仍然津津乐道,或许是因为这个话题让他们感到很新奇吧。一些人坚持认为,对被领养这一事实我的感受应该如何如何,而当他们看到我对自己的身世明显不感兴趣时,他们通常会表现得有些吃惊:“你难道一点儿都不想知道事情的原委吗?”而我总会无所谓地说,“不想啊”,然后耸耸肩,并尽量转移话题。

  我从没想过要踏上寻找亲生父母那条困难重重的漫漫长路。谁要是敢说我的家人不是 “真正” 的家人,我便会大发雷霆(现在我仍会对这种暗示感到恼怒)。我的养母曾经坦承,在收养我的最初两年里,她最担心的就是我的生母会突然出现,毫无预兆地把我从她身边带走。我觉得没有必要再和过去的情感纠缠不清了。此外,我生性保守,根本没想过自己仅凭无聊的好奇心就能于万千人中找到一个完美的陌生人——一个据我所知已经花了40多年时间努力去忘掉自己青春岁月中的那段痛苦经历的人,也就是我的生母。被遗弃的经历并未给我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我也从未感到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情感缺憾,更没有遇到过什么棘手的健康问题,因此无须自寻烦恼。我很清楚自己是谁,也从未想过自己为什么从一开始就成了这样的人。

  后来有一天,养母打电话告诉我,她把所有关于我身世的资料都寄给我了。她说:“你已经长大了,这些资料应该交给你了。”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接着又说:“我只是想提醒你,那份领养证明文件上,写着你亲生父母给你起的名字。”

  我竟然还有另一个名字?我的好奇心瞬间膨胀。几天之后,我打开一个素色的马尼拉纸信封,看到一份纸张已然褪色的出生证明,而且这份证明经过了公证。信封里还有一张很薄的半透明纸,上面工整地印着照料和喂养我的说明(“这个孩子每天要吃两次麦片粥,而且喜欢趴着睡觉”),以及关于我亲生父母的零星信息。我的生母其时尚未成年,拥有法国、爱尔兰和德国血统,会拉小提琴,高中毕业时还曾与另外一名同学一起代表班级发言。我的生父那时20岁刚出头,挪威人,是个运动员。

  最后,还有一份油印的领养证明,上面记录了我的名字从生母取的那个名字改换为现用名。我承认自己在看到那个陌生的姓名时心中颇感不快,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觉得那些文件中的“申请人”(“一个未成年人”)好像并不是我,至少以后再也不是了。威廉姆·詹姆斯(William James)将“自我”这个概念界定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全部,不仅包括其躯体和精神力量,也包括其穿着打扮、妻子儿女、先祖和朋友、声望和工作、土地和马匹,以及他的游艇和存款等”。 我们的名字不过是构成自我独特性的所有事物的代称,而这些事物又总在不停地变化。

  同样,很多名字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那个马尼拉纸信封中包含的信息片断或许真的可以展现另一个“自我”。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开始认真思考与先天有之和后天养成相关的古老问题。我们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先天因素的影响有多大,后天的经历和环境的影响又有多大——最

  詹姆斯本人生活于特权阶层。重要的是,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吗?如果我们有不一样的父母和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我们是不是会成为完全不同的人?还是说我们在骨子里会一成不变?我敢肯定我的生母也曾想象过另一种人生。在她刚要成年的时候,她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对她之后的人生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呢?如果她做了不同的选择,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所以,科幻小说和奇幻故事中最常见的比喻意象就是由幽灵主宰的另一种现实意象,这都是有道理的。

  我对自己人生的好奇心引起了我对“自我”这个概念背后的科学的兴趣。也就是说,一个有完整自主意识的独一无二的个体,是如何从最初的生物基因中成长起来的。这是一个令人望而却步的主题。每个人都拥有“自我”,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以为很了解“自我”。其实不然,我们甚至无法就“自我”这一概念的含义达成一致。至今它还没有公认的定义,这使得想要界限分明地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来讨论“自我”背后的科学变得越发困难。

  如果你去问物理学家,他或许会这样回答:你是由很多微小的原子组成的(原子则由更小的粒子组成),这些原子遵循着明确的运动法则并相互产生作用力。如果你去问生物学家,他会回答:你是一个有机体,是基因、蛋白质以及数不清的复杂生物化学变化过程,在各类环境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独一无二的个体。如果你去问一位神经科学家,他也许会说自我的本质是大脑中的复杂线路。而一位社会心理学家则会说,我们通过个人与他人之间的交流以及个人与社会环境的交流来定义自己是谁——或者通过我们的“物品”来定义,比如我们周围的物质实体。如果你问某些法国哲学家,他们可能会告诉你,自我是文化建构的首要环节,而现实本身则是一种固有的幻觉,在这种幻觉里你的脑袋会炸裂。

  至少有一点是清晰的:先天与后天的二分法显得过分简易和过时,以至于很久以前就被一些严肃的科学家丢到历史的垃圾箱里去了。就像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1874年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一样:“先天是一个人出生时带到这个世上的一切,而后天则是他出生后对他有影响的一切事物。”高尔顿是正规研究同卵双胞胎的第一人,如今他已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中流砥柱。但是他本人也承认,这一定义只是“朗朗上口的字词组合,能将两个由大量不同个性元素构成的长相相同的人区分开来” 。

  毫无疑问,“遗传的因素会显露出来”,这一点在如下几个特质中得以体现:我与生母怀孕前的身高和体重都大致相当,肤色和发色也很相近。我天生性格开朗、爱好音乐,比家里领养来的其他孩子都更喜欢弹钢琴、吉他和上声乐课。而我宽阔的肩膀和后背则要归因于我那身形魁梧的挪威裔生父,不过,他的运动天赋极有可能引发了我对游泳、骑自行车和练武术的热爱。有一次我去哥本哈根开会,在洗手间里,我站在一位挪威女性的旁边洗手。我们不时在镜子里进行眼神交流,当我发现我们俩的面部特征如此相似时,不禁吓了一跳。(毕竟,我是被领养的孩子,还不习惯看见与我面部特征相似度很高的人。)

 

美食家们的烦恼

  在《X战警》(X-Men)系列电影中,一些本来普普通通的人在不知不觉中拥有了一些超能力:飞天遁地、心灵感应、伤口迅速愈合、穿墙术、用眼发射激光束等。普通人对这些带有悲剧色彩的超级英雄(或超级恶棍)又爱又怕。对于这些人为何会拥有超能力,有人解释说是因为他们的遗传代码发生了突变。年轻的查尔斯·泽维尔(Charles Xavier)——一个有着强大心灵感应能力的突变体——在《X战警:第一战》(X-Men: First Class)中解释说:“基因突变使我们从单细胞有机体变成这个星球上可繁殖生命的主要形式,每一代都有无尽的变异形式,这一切都是通过变异实现的。”

  这种突变的发生机制是什么呢?目前科学家解释的细节还不够清晰,但单细胞有机体确实可以突然形成“超级特质”,这让有些人可以瞬间进化成更高级的生命形式,即所谓的“假想的可见畸形生物体”(hopeful monsters)。遗传学家理查德·高兹施密特(Richard Goldschmidt)在《进化的物质基础》(The Material Basis of Evolution)一书中提出了这个说法,用以解释大自然如何缩小微小进化和巨大进化之间的差距。

  高兹施密特没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不断累加的微小变化竟足以引起质的飞跃。他认为,大多数基因突变的结果都是“畸形” 的,这些变异体往往来不及生育后代并把这些特质传递下去就会死亡。他还提出,有时某个突变会产生一种极大的影响——不同于那种微小的突变随时间累积而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所产生的特质在具体环境中对提升生物体的存活率大有裨益。有了这种特质,生物体在进化时便更有优势。他将这种假想出来的生物体叫作“假想的可见畸形生物体”,它能将这种因突变而产生的特质遗传给其下一代,并建立新的遗传谱系。

  虽然20世纪70年代调节基因的发现为高兹施密特的学说带来了一些佐证,但当时的生物学家并不在意他提出的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要求人们完全颠覆过去对进化过程的看法,它认为进化不是经年累月发生一些细小而平稳的变化,而是一个极不平稳的过程,其连续性有时会受到迅疾而至的重大突变的干扰。在动物王国中,确实有“假想的可见畸形生物体”存在的证据,比如,某些种类的秃鹫会掉毛,而有些种类的果蝇足部有性梳。因此,单个基因的变化可能会对生物体的特质产生很大的影响。不过,科学家们无法确定这究竟是单一基因突变的结果,还是一系列较小的突变随时间流逝累积产生的结果。

  这一概念引人入胜,连我都想变成一个“假想的可见畸形生物体”了,将来某一天说不定我也可以向前进化一大步,发展出属于自己的超能力。唉,可惜23 and Me公司为我做的基因检测结果显示我体内并没有突变的“X”基因。不仅如此,在品尝“苦”这种味道时,我的味觉能力也总是差强人意——并且约2/3的人都跟我一样,这让我越发失去了独特性。

  1931年,一位名叫阿瑟·L·福克斯(Arthur L. Fox)的化学家不小心在实验室里洒出了一些粉末状的苯硫脲。当时福克斯本人并未觉得有任何异常,但他的助手却察觉到了苦味。后续实验证明,这种个体差异是广泛存在的,察觉不到苦味是一种隐性遗传特质。而可以察觉出苦味的人可能会对一种叫作硫代葡萄糖苷的混合物产生反应,这种物质在大多数十字花科的蔬菜中都存在,比如花椰菜、球芽甘蓝以及菜花等。碰巧这三种蔬菜我都不喜欢吃,所以,我的基因里至少有一部分含硫代葡萄糖苷吧。

  约有25%的人品尝不出丙硫氧嘧啶,这种化学物质与卷心菜、生的花椰菜、咖啡、奎宁水及黑啤酒中含有的发苦化合物的味道差不多。这些人实际上就是“味盲者”。多亏我的舌头上那给味觉感受器编码的基因,我并不属于这25%的群体。我有(GG)变异体;这种变异体与(CG)变异体一样都能让人尝出苦味,因为(G)是显性等位基因。(CC)等位基因则是味盲基因,不过就算有这种基因,你还有20%的可能性可以尝出点儿苦味,而这要取决于你的遗传基因。目前已知晓的“苦”基因有25种。不同的苦味食物针对不同的基因发挥作用,人们在品尝不同的苦味食物时感受到的苦味程度也不尽相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对葡萄柚或奎宁水不会犯难发怵,但对十字花科的蔬菜却总是望而生畏。

  花椰菜和菜花尝起来只会让我感到些许不舒服,新鲜的生番茄却让我觉得恶心。小时候,有一次吃饭时,我把盘子里的番茄全挑出来了,我妈妈对这种行为忍无可忍,坚持让我吃完盘子里所有的食物才能离开餐桌。我实在没办法,便把讨厌的番茄都扒拉到嘴里,可是一会儿又全吐了出来。当时我妈妈的表现非常值得称赞,她两手一摊表示投降,她知道她的女儿永远也不能吃生番茄。我的这种对番茄与生俱来的厌恶让她百思不得其解,而我有多恨番茄,她就有多爱番茄。

  老实说,我对此也不是很理解:我还是挺喜欢吃番茄酱、洋葱调味汁和海员沙司的,这些东西中没有大块的番茄。把这些东西煮成酱,再配上大蒜、橄榄油、罗勒、百里香和牛至,就连我那挑剔的味蕾也能满足。在传统的家庭烹饪中——时间或长或短的小煮慢炖、日复一日的重复加热——似乎可以用一种叫作番茄红素的抗氧化剂来代替番茄。无论是烹饪或加工过的还是生的番茄,其分子的化学特性都没有变化。但番茄红素在人体内呈弯曲型,而标准生番茄中的番茄红素的形状却更接近线型,这就限制了血液所能吸收的营养量。用高温将番茄加热后再与脂肪(如橄榄油)混在一起,就可以让番茄红素的形状由线型变成弯曲型,这样更有利于它被人体吸收。

  生番茄中混合有400多种味道,也许这就是我厌恶它的原因,不过科学家们还没有找到造成这种状况的具体基因是哪些。像我这样的人——数量着实可观——可能就是因为缺少某种味觉感受器,所以无法像其他人一样对生番茄如痴如醉,也就无福消受这种营养丰富、酸甜可口的食物。

  不喜欢吃香菜的人差不多也是这种情况。我十分喜欢吃香菜,在我看来,香菜清爽可口,仿佛是柑橘的味道里夹杂着淡淡的青草气息。但是对很多人来说,香菜和肥皂是一个味道。著名厨师朱莉娅·查尔德(Julia Child)2002年做客拉里·金(Larry King)的访谈节目时坦承,若是在食物里发现了香菜,她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们拣出来。讨厌香菜的人大可以怪罪基因。行为神经科学家查尔斯·J·威索基(Charles J. Wysocki)曾测试过41对同卵双胞胎和12对异卵双胞胎对香菜的反应,将其对香菜的好恶程度用正负数来表示,+11表示“特别美味,好吃”,–11表示“特别讨厌,恶心”,0代表不喜欢也不讨厌。实验结果表明,超过80%的同卵双胞胎中的一个对香菜的好恶与另一个相同,异卵双胞胎的这一比率则只有42%,这表明人的口味确实与基因有关系。

  从化学混合物的视角来看,香菜的成分远没有生番茄复杂。食品化学专家哈罗德·麦基(Harold McGee)认为,香菜的气味大约源于6种物质,其中大多数是名叫“醛”的脂肪分子。在肥皂和洗涤剂里都有这种醛分子,臭虫体内也有类似的分子。臭虫的醛类体液既可以用来御敌,也可以增加自身魅力。威索基认为,这种清爽、美味、令人愉悦的草本混合物源自十二烯醛。他认为对讨厌香菜的人来说,他们对其气味的厌恶要大于对其口味的厌恶,他们察觉不到香菜叶中令人愉悦的化学物质,而只察觉到香菜与肥皂相似的那一面。

  威索基曾用一台装置做过气相色谱分析实验,这台装置利用加热的方法把香菜中的各种分子分离开,所以实验对象可以嗅到不同的混合物气息。喜欢香菜的人首先闻到肥皂的气味,然后是浓浓的香菜味,也就是我所说的草本气味;但讨厌香菜的人却闻不到后面这种气味。2011年,威索基告诉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感受器基因发生了突变,或者是因为他们缺少蛋白质受体的感受器基因,从而无法闻到令人愉悦的混合物气味。”

  有一些基因变异体可能会让人们喜欢上香菜的味道。2012年,23 and Me公司发现了一种或许会影响醛敏感度的潜在因素。然而,在喜欢香菜的总人口中拥有这种变异体的人还不到10%。对于影响人类味觉偏好的潜在基因,我们仍然知之甚少,仅凭一个人的DNA,还不足以预测他对香菜(或者生番茄)会作何反应。美食家们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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