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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系列全集


冰与火之歌系列全集

作  者:乔治R.R马丁

出 版 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定  价:664.20

I S B N :23710294

所属分类: 文学  >  小说  >  冒险幻想小说  >  魔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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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魔幻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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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冰与火之歌》系列共15册,是美国“国宝”级的幻想文学作品。是美国奇幻大师乔治.R.R.马丁16年精耕细作成就的文学经典。从1995年至今,《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雨的风暴》、《群鸦的盛宴》和《魔龙的狂舞》陆续出版,引发了全球性的追捧热潮。累计在全球销量超过千万,读者过亿。整个系列没有塑造任何英雄,所有人物都是普普通通,努力尝试去把握自己命运的人类,让我们看到在冰与火这片混乱之下,依然有不变的人性在酷酷的挣扎,任由他们自由而真实的碰撞。书中采用了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章内容均以某特定的视觉人物的角度出发,叙述一段内容,在下一章换为另一视觉人物,这更像是一出电影而非小说,让人身临其境沉迷不能自拔。

TOP作者简介

 乔治.R.R.马丁,美国著名奇幻文学作家,出于生于一九四八年,二十七岁以小说《莱安娜之歌》摘下象征幻想小说最高成就的雨果奖。此后他不仅在文学上获奖连连,更曾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至今,他已获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奖,十一次轨迹奖。

  虽然封笔几近10年,但大师风范犹在,《权力的游戏》甫出便拿下了British Fantasy Society、 世界奇幻奖和星云奖年度最佳幻想作品提名,即使是由其中抽取章节编成的Blood of the Dragon也获得多个最佳中篇奖,在科幻奇幻界引起极大的反响。在非官方的不记名奇幻作品投票中,《冰与火之歌》俨然已经可以和《魔戒》平起平坐,作者网站的访问量也是和斯蒂芬·金、J.K.罗琳等不相上下,其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他的读者群早已是远远的超越奇幻科幻爱好者的范围,而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其中乔治·马丁权力的游戏已在HBO播出。乔治.R.R.马被时代杂志评选为2011年影响世界的一百人。

TOP目录

冰与火之歌1(卷1):权力的游戏(上)

冰与火之歌2(卷1):权力的游戏(中)

冰与火之歌3(卷1):权力的游戏(下)

冰与火之歌4(卷2):列王的纷争(上)

冰与火之歌5(卷2):列王的纷争(中)

冰与火之歌6(卷2):列王的纷争(下)

冰与火之歌7(卷3):冰雨的风暴(上)

冰与火之歌8(卷3):冰雨的风暴(中)

冰与火之歌9(卷3):冰雨的风暴(下)

冰与火之歌10(卷4):群鸦的盛宴(上)

冰与火之歌11(卷4):群鸦的盛宴(中)

冰与火之歌12(卷4):群鸦的盛宴(下)

冰与火之歌13(卷5):魔龙的狂舞(上)

冰与火之歌14(卷5):魔龙的狂舞(中)

冰与火之歌15(卷5):魔龙的狂舞(下)

TOP书摘

序章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优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遥远处,一匹狼回以嗥叫。

  瓦拉米尔不禁浑身颤抖。他像小瘤熟悉母亲的声音一样熟悉这嗥叫声。那是独眼。是他那三匹狼中最大、最老、最威猛的。潜行更瘦、更快、更年轻,而狡猾狼如其名,但他们两个都生活在对独眼的恐惧中。那匹老狼无所畏惧,手段残酷野蛮。

  在鹰体内死亡的同时,瓦拉米尔也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影子山猫逃进森林,雪熊开始胡乱攻击周围,在被长矛刺穿前一共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不过它最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这头母熊对他恨之入骨,每次他占据它的身体或是骑到它背上,它都怒不可遏。

  然而狼对他来说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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