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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守望言论(精装)


谁在守望言论(精装)

作  者:[美] 欧文·M.费斯 著

译  者:常云云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2月

定  价:28.00

I S B N :9787301252659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研究  >  法学理论与研究    

标  签:法律  法学文集/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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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谁在守望言论》是一部挑战言论自由原则传统观念的杰作,其主要内容可借用作者的一段话来概括:
  “以往的论辩预设了政府是自由的天敌的观点……这一观点极富洞见,但只说出了一半的真相。政府确实可能是压制者,但它也可能是自由的源泉。通过考察如今出现在报刊上的各种各样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包括仇恨言论、淫秽作品、竞选捐款、对艺术的公共资助,以及获取大众传媒便利条件的努力,我将试图解释为什么有关国家的传统假设具有误导性,以及政府如何可能成为自由的朋友而非敌人。”

TOP作者简介

  欧文·M.费斯(Owen M. Fiss),耶鲁大学斯特林法学讲席荣休教授(Sterling Professor Emeritus of Law)。196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先在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担任瑟古德·马歇尔法官的助理,随后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助理。1966年至1968年在美国司法部民权局工作,此后进入芝加哥大学,任教数载,于1976年成为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

TOP目录

导言
1.言论的默化效应
2.艺术与积极国家
3.媒体的民主使命
4.未来的挑战

致谢
索引

TOP书摘

导 言

  言论自由是我们最为珍视的权利之一,但它也是充满争议的领域。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它是无数司法论战的主题,使得最高法院产生了尖锐的意见分歧。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五角大楼文件案”(the Pentagon Papers case)是最高法院整个历史上最为烦躁的事件之一。该案涉及美国司法部长与《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这两份受人高度尊重的报纸之间的争议,同时也令大法官们彼此争论不休。在由1921年审判萨柯和万泽蒂(Sacco and Vanzetti)至20世纪50年代反共十字军运动所构成的背景下,言论自由也一直在政界、大学校园甚至是餐桌旁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对于一些观察者来说,目前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或许并不值得特别关注,甚至还可能有些让人厌倦。我们现在关注的是像仇恨言论和竞选捐款这样的话题,而不再是颠覆与所谓的共产主义威胁。议题或许已经有了变化, 然而它们引发的分歧与激情却又为人们所熟识。然而我相信,那种把今天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看成老调重弹的观点是错误的。一些更为深刻和重要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提请、甚至是要求我们去重新审视现代国家的本质,并探究国家是否在保护我们最基本的自由方面具有重要性。

  以往的论辩预设了政府是自由的天敌的观点。正是政府试图让个体发言者沉默,也正是政府不得不受到制约。这一观点极富洞见,但也只说出了一半的真相。政府确实可能是压制者,但它也可能是自由的源泉。通过考察如今出现在报刊上的各种各样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包括仇恨言论、淫秽作品、竞选捐款、对艺术的公共资助,以及获取大众传媒便利条件的努力,我将试图解释为什么有关国家的传统假设具有误导性,以及政府如何可能成为自由的朋友而非敌人。

  这个令某些人不安的观点基于几个前提。一是权力的私有化集中对我们的自由造成巨大影响,有时需要政府来抵制这些势力。更为根本的是,这个观点依据有关第一修正案及其保障言论自由的一种理论,它强调社会的而非个人主义的价值。提请国家予以培育的自由是一种公共自由。尽管有人把第一修正案看作是对自我表达的个体利益的保护,然而一种更为可信的理论却把它视为对人民主权的保障。该理论最先由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Alexander Meiklejohn) 予以阐述,而今已获得从罗伯特?博克(Robert H. Bork) 到威廉?布伦南(William Brennan) 等政界人士的广泛接受。 第一修正案的意图在于拓展公共讨论,使得普通公民知晓摆在面前的问题和出于各种立场的观点,以便他们充分、自由地追求其目标。这样就区分出自由主义的与民主的言论理论,正是后者促使我探究国家能够增强我们自由的各种方式。

  认为第一修正案是保护自我表达的自由主义观点,诉诸支配了大众文化与政治文化的个人主义风气。言论自由被看成与信仰自由相类似,后者同样被第一修正案所保护。但这一理论无法解释,当利益相互冲突时,为什么发言者的利益就应当优先于那些在言论中被讨论的个体的利益,或者优先于那些必须听从这种言论的人的利益。这一理论也无法解释,为何言论自由的权利应该被赋予许多的机构和组织,诸如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波士顿第一国家银行、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特纳广播公司,以及海外战役退伍军人协会。尽管存在这一事实,即这些机构和组织并不直接代表自我表达方面的个体利益,然而它们却根据第一修正案而受到了常规性保护。言论在宪法中被赋予如此重要的价值,我认为并非由于它是自我表达或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而在于它是集体性自决的要素。民主允许人们去选择他们所意愿的生活方式,也意味着该选择是建基于公共辩论之上——借用布伦南大法官如今著名的惯用语来说,公共辩论是“不受禁止、充满活力和完全开放的”。 

  在某些情形中,国家机器会试图压制自由和公开的辩论,而第一修正案就是阻止或防范此类国家权力滥用的可靠机制。但在另外一些情形中, 如果政府之外的势力在压制言论,那么政府可能不得不采取行动以增强公共辩论的活力。国家可能不得不分配公共资源——分发扩音器——给一些人,否则在公共领域就不会听到他们的声音。而为了能够听到其他人的声音,国家甚至可能不得不压制一些人。有时情况就是别无其他的选择。本书的任务是要探讨,以上运用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和管制的行为何时是必要的,这些行为又如何可能与第一修正案相一致,甚至是由它来提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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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其它信息

装  帧:精装

页  数:180

开  本: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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