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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卢汉传:媒介及信使


麦克卢汉传:媒介及信使

作  者:[加] 菲利普·马尔尚

译  者:何道宽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定  价:48.00

I S B N :978730020317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传记  >  杰出学者  >  人文/社会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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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麦克卢汉(1911-1980)从加拿大西部草原登上地球村顶峰,成为20世纪的“思想家”、“先知”和“圣人”,名震全球,影响未来。他一生拿了5个学位,博大精深,视野广阔,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学术转向:从文学批评转向社会批评、从文学转向传播学、从单一学科研究转向跨学科研究。菲利普·马尔尚师从麦克卢汉,他全方位、多角度、满怀深情、浓墨重彩地描绘了麦克卢汉跌宕起伏、精彩纷呈的一生。这是一幅三维的立体画像:思想新锐、视野广阔、性格矛盾、意志坚强。《麦克卢汉传:媒介及信使》从同事、朋友、学人、家人的多维视角审视和解读麦克卢汉,全面、客观、公允。


TOP作者简介

 菲利普·马尔尚,加拿大顶尖的书评家之一,著名自由撰稿人,曾师从麦克卢汉多年,主要著作有《加拿大文学评论集》等。

TOP目录

第一章草原童年(1911—1928)

第二章大学时代(1928—1934)

第三章负笈英伦(1934—1936)

第四章见习教授(1936—1940)

第五章回归故土(1940—1946)

第六章机器新娘的黄昏(1946—1951)

第七章发现传播(1951—1958)

第八章电子应召女郎(1958—1964) 

第九章“加拿大的思想彗星”(1964—1967) 

第十章纽约讲学(1967—1968)

第十一章未卖出去的书(1968—1972)

第十二章威栖伍德园的圣贤(1972—1979)

第十三章静默(1979—1980)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第一版译后记

第二版译后记:不胜感慨


TOP书摘

第一章 草原童年

  (1911—1928)

  在我见过的人中,艾尔西雄心勃勃,恐怕最多只有十来个人能够和她相比。他充满雄心、动力、干劲,当然,这也使她遇到了麻烦——欧内斯特·雷蒙德·霍尔。[1]

  20世纪初,北美最后一批拓荒浪潮带来的移民,正在填满加拿大西部的大草原。到1900年,美国西部已被开垦完毕。一位加拿大历史学家说:“几代人以来,拓荒者和移民组成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在美洲大地上进军,他们最后转向西北部,进入加拿大……那是加拿大骄傲的时刻。加拿大俘虏了整个西方世界的幻想。”[2]只要有十块钱,任何18岁以上的男人都可以拥有160英亩1英亩约合04公顷。160英亩约合6475公顷。的加拿大草原。如果平整其中的一部分土地,种上庄稼,修一栋房子,每年在此住6个月,三年之内,这快土地就是他的了。人们说,只要付给政府十块钱,保证你就不会饿死。

  1906年,一个叫做亨利·塞尔顿·霍尔(HSeldon Hall)的人,携家带口从东部的新斯科舍省,来到如今的阿尔伯达省埃德蒙顿市附近的曼维尔镇,要了一块地。他想,这块地势起伏、靠近水边的草地,可以办成一个牧场。后来证明他错了,这块水沼地太湿,长不出牧草。霍尔一家只好放弃。他们搬家之前,亨利的女儿艾尔西(Elsie),这个18岁的老师,回家和父亲兄弟同住。

  1907年,艾尔西回家时,她们一家给邻居的印象不错。霍尔的祖先是英格兰布里斯托尔人,在1800年之前移居加拿大新斯科舍省。他们是上流社会人,爱读书,献身教育,是坚定的浸礼会教徒,不抽烟,不喝酒,守安息日——各方面都受人尊敬。但是,和大多数家庭一样,家里人对这个家的看法,和外人对这个家的看法不一样,情况并不那么令人高兴。比如,雇工在这里干不了很久就要走。每天一早,这个家的习惯是做祷告、读圣经,雇工们也许会从中学到一点东西,可是他们不喜欢主人塞尔顿其他时间的习惯,只要他不顺心,他就喜欢踢人。

  亨利·塞尔顿·霍尔倔强、霸道,他自己的敌人就是他暴躁喜欢打人的脾气。他这个农夫禁不住要自己动手挤牛奶,就像是一匹野性未除的烈马。他身上有一丝难以逆料、使人不快的东西。

  她的妻子显然学会了忍受。他的儿子雷伊(Ray)解释举家迁居的时候说,西部对他父亲具有罗曼蒂克的吸引力。他说:“父亲是支配人的力量,母亲从来不阻挡父亲的计划。”[3]雷伊风趣、顺从,是常见的那种高高在上的父亲的听话的儿子,他学会了忍受父亲的脾气。但是,他的姐姐却不是这样。父亲在加拿大当了一阵子兵,军队那一套铁腕纪律并没有使父亲的脾气好多少。至少有一次,他想要用铁腕教训女儿,其实就为一点小小的过错。他的小儿子毛里斯(Maurice)后来委婉地说那是“粗暴的态度”。[4]

  艾尔西性情刚烈,内心不会屈服,但是对父亲的反抗使她付出了代价。她终身内心紧张,情绪烦躁,仿佛与父亲的冲突在她的神经系统中埋下了燃烧弹,这是永远医治不好的创伤。这也使她对男人的态度比较复杂。她尊敬甚至是忠诚于强有力的男人,尤其是那些有权威和智慧的男人——律师、牧师等等。至少,只要他们保持距离,她就尊敬他们。权威和力量比较小的男人往往受到她的鄙视。如果她能够支配他们,她是不会客气的。

  离开新斯科舍省之前,艾尔西得到阿卡迪亚大学的教师证书,这是该省的一所浸礼会大学。跟随全家移居阿尔伯达省之后,她在曼维尔城周围教了几年书,不时回家看看。有一次,几家人聚在湖边野餐,她带着一位个头高大的年轻人回来了。这个年轻人叫赫伯特·麦克卢汉。她在他家附近教书时,就在麦克卢汉家寄宿搭伙。

  在一个刚开发的地区,一个单身的姑娘即使不漂亮也不乏追求对象。她身材颀长,面容姣好,眼睛和嘴巴都有说不完的话,她是所有年轻人追求的对象。她人也聪明,兄弟雷伊回忆说:“只要有一群人,她一定是万众瞩目的中心。如果你在场,你就只听她一个人说话,轮不到你说话的。”[5]多年之后,当她回来表演独角戏时,她还是滔滔不绝。有一位当地人说她“胡说八道、毫顾忌”。[6]年轻的艾尔西挑选年轻人时,真可以挑肥拣瘦。赫伯特·麦克卢汉就是她百里挑一的单身汉。他对女人很有人缘,具有相当的魅力,显然很聪明,和他在一起令人愉快。他会拉提琴,差不多会与任何人聊天,讲故事,扮演任何角色。他和艾尔西模仿当地人,自娱自乐。

  赫伯特·麦克卢汉及其父母从阿尔伯达省迁居安大略省。他的祖父威廉·麦克卢汉则在1846年从北爱尔兰唐郡(County Down)的哈利斯堡移民加拿大。根据家里的传说,威廉奉父母之命来到加拿大。这是许多父母对没有出息的孩子绝望以后所用的绝招——送到殖民地去锻炼品行。显然,威廉嗜酒如命,挥霍度。但是从各种文字记载来看,安大略艰难的生活收到了应有的效果。他在新大陆发财了,在安大略西南部开辟了一个农场,靠近现在的科恩镇,后来还当上了地方的治安法官。

  赫伯特·麦克卢汉的父亲——詹姆斯·麦克卢汉娶了从爱丁堡移民的一个虔诚女人为妻。她适应安大略当时的苏格兰气质。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 1908—2006),哈佛大学教授、经济学家、外交家,曾任驻印度美国大使,著有《富裕社会》、《美国资本主义:抵消力的观念》、《新兴工业国》等。就是这种气质的产物。根据他的描写,这种精神使敬畏上帝的人信仰虔诚,经常做祷告,而且“自己照料自己,不追求难以企及的事情,把祈祷仪式中的企愿限制到绝对必须的最低限度”。[7] 据说,麦克卢汉一家是模范的循道宗教徒,不过詹姆斯不如妻子虔诚。子如其父,他也爱喝两盅。但是,他最大的弱点恐怕是喜欢争辩。他没有上过学,但是他贪婪地阅读“伟大的书”。就像许多自学成才的人一样,他喜欢智力上战胜不同观点的人,尤其是战胜受过教育的牧师和教书先生。为了说明问题,他要用拳头擂桌子。

  晚年,他性格趋向温和,所以他1919年去世时,埃德蒙顿一张报纸刊发的讣告说:詹姆斯·麦克卢汉先生智力非凡,性格宜人,对社区和世间事物具有广泛的兴趣。他读书涉猎面广,喜欢音乐,对天文学有浓厚的兴趣。[8]

  48年之后,一位英语批评家说,他的孙子马歇尔·麦克卢汉确实符合“民间流行的圣贤传统,是聚众闲聊的苏格拉底,高尚或粗俗的价值宣告者,宣传伦理价值、国民价值或宇宙价值的人……边疆生活中走村串户的宣传人,在语法书和烹饪书中出入,兜售精神和肉体所需的天启预言和狗皮膏药的江湖中人。”[9]如果马歇尔·麦克卢汉真是继承了这个传统,他的确是通过诚实的努力学到这个本事的。

  1907年,詹姆斯·麦克卢汉和长子赫伯特·麦克卢汉迁居阿尔伯达。小儿子华莱士已经在此安居。赫伯特也在敏伯恩申请了160英亩土地。两年以后,1909年12月31日,长子赫伯特娶艾尔西·霍尔为妻。这小两口只在家当了一年的农夫。丈夫赫伯特想当一辈子农夫,妻子艾尔西却纠正了他的想法,务农决不是她的生活。在草原过冬要抵御零下40度的暴风雪,要靠剩下的那点谷物和野兔维持生活,如果找不到打工的地方,就只能困家里。一年之后,艾尔西坚持要搬到省会埃德蒙顿去。

  在埃德蒙顿,赫伯特很快就与三个人合伙办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其中一人是他的表亲卢·麦克卢汉),公司名叫麦克卢汉莎利文麦克唐纳。作为小两口生涯的一步,这次搬家几乎是必然的,因为埃德蒙顿正在大发展,一年之后即1912年,其人口增加了60%,大片空旷的草原正在被开发成街道和住宅区,而地价却便宜得惊人。满城都是地产商及其经纪人。经纪人手握地图满街跑,把顾客拉到他们的办事处。每个电车售票员都在他车上搞房地产“办事处”,一个刚下火车的外来客,在车站可能撞上一位卖土地的人,当然其中是可能有欺诈的。

  麦克卢汉莎利文麦克唐纳公司在埃德蒙顿大发展时期生意兴隆,虽然其利润多半是纸上富贵。1911年6月21日第一个孩子出生时,赫伯特·麦克卢汉似乎正在走运,这个孩子取名为赫伯特·马歇尔·麦克卢汉。两年之后,一家人搬到埃德蒙顿的高地小区。这是个富人区,他们自己修了一幢两层楼的房子。第二个孩子毛里斯1913年在这里出生。

  马歇尔后来说,他最早的记忆,是从埃德蒙顿北部流过的萨斯喀彻温河,乘电车从河边经过时可以俯瞰河水。他记得远处是奔驰的骏马,马很小,给他的印象是可以放进自己的摇床。[10]他后来认为,透视是印刷时代的发明,他几乎凭直觉拒绝了透视的观点。他儿时的记忆太顽强了。后来,画家帕克回忆说,麦克卢汉似乎真正相信,“物体退居到远方之后变小了”。[11]这个记忆再恰当不过了。

  论如何,麦克卢汉始终相信,草原风景是抗衡常规“透视”的药方,它在人的心理形成中产生重要的影响,虽然这影响是下意识的。我认为,西部的天空是西部最美丽的风景之一,西部的地平线也是一景。西部人没有透视的观点,他有一个万花筒似的全景……在所有的时候,他都有一个整体的视野。既然他任何时候都可以把整体的景观纳入眼底,他也就不用为什么目标操心了。[12]

  也许更加重要的是,麦克卢汉觉得,草原上长大的经历自然地给他提供了一个认识文明的“反环境”(counterenvironment)。他觉得,任何精明的外来人,从荒郊野岭来到大都会之后,都占有一个优势:他带着清新的观点。由于这个观点,他可以看到整体的模式,而那些经过都市模式改造的人,却看不见整体的模式。他觉得,总体上说,这是加拿大人相对于美国人和欧洲人的优势。

  1914年,埃德蒙顿房地产的兴旺期结束,麦克卢汉莎利文麦克唐纳公司破产。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来临反而成了一种解脱。虽然赫伯特·麦克卢汉害怕弄枪,害怕杀人,他还是在1915年去当兵吃粮。所幸的是,他只是被送去从事征兵。他把家人送到新斯科舍省去和马歇尔一家人同住。这个新家在米德尔顿,靠近芬地海湾。(马歇尔·麦克卢汉后来说,海边生活的经验,对他整个的一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3]这个说法很奇怪,因为他以后从来没有在海边居住过,而且他第一次重要的航海经验,是1932年坐运牲口的轮船到英国去的经验,那真是难受死了。况且,他一生从来就不是一个戏水人,他说自己“怕水”。[14])赫伯特·麦克卢汉在军中干得不久。退伍的原因有各种说法,有人说他是平底足,有人说他患流感。反正不久,大约一年之后,他就举家迁居温尼伯,当时曼尼托巴的省会。

  温尼伯当时是加拿大第三大城市,西部的金融中心和行政中心。1885年铁路修通之后,城市规模和人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紧接着遇到了困难的年代。麦克卢汉一家迁居时,大战还没有结束,温尼伯正处在发展的巅峰,看上去真像是这家人重新发迹的地方。

  从一个方面来看,赫伯特和艾尔西选择温尼伯是正确的。艾尔西发现,这里有一所著名的学校:艾丽丝·莱昂·米切尔表演学校,波士顿爱默森雄辩术学校的产物。这是北美最著名的训练“公众场合朗诵原理”的学校。遗憾的是,1920年之后,这些原理都失去了昔日的光辉。北美听众已经厌倦“字正腔圆朗诵”的专业人士,厌倦带强烈情感的朗诵。表演性质的讲演很快退场,晚间的电筒游行和巡回的娱乐和教育夏令营也开始退潮。然而,艾尔西还是进了这间学校,成为米切尔小姐的得意门生。

  她的丈夫赫伯特到北美保险公司当上了业务员,后来又辗转干了几样其他的工作(马歇尔在8岁前至少在7个地方住过)。1921年,他的工作和生活相对固定,在阁特路德街第507号住下来。马歇尔在此度过了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其余岁月。这个小区叫做卢治堡(Fort Rouge)。麦克卢汉一家搬来的时候,这里是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聚居地,离城北犹太人和乌克兰人的居住区相当远。城北那个地方虽然充满活力,但是不太受人尊敬。

  就某些方面来说,卢治堡的生活就像病原体一样留在麦克卢汉的血液中,他永远和它难分难解。在青春期前夕的少年时代,他如饥似渴地啃《汤姆·布朗的学童时代》,许多时间幻想和同龄的孩子到哥特式的天主教堂去唱诗,到英格兰的乡间去闲逛。他后来承认,这些白日梦是穷极聊的反应,他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平庸、机械、没有欢乐、犹如浮萍”。[15]

  然而,20世纪20年代的卢治堡对儿童来说,生活并不艰难。阁特路德街在两江回合处。麦克卢汉后来回忆说: 街道一端是阿西尼波茵河,离家门几百码码,英美长度单位,合0914米。,另一端是红河。两条河上我都有一条船。阿西尼波茵河上有一条用桨划的船,红河上有一条帆船。冬天,我在阿西尼波茵河上溜冰,做户外游戏和运动的机会简直是穷尽,而且都在离家门不远的地方。[16]

  孩子们在街上打棒球,把下水道盖子当作本垒板,把街道两边的树当作第一垒和第三垒。马歇尔一般当投球手,与其说他会打球,不如说他是孩子王。他的弟弟毛里斯回忆说:“马歇尔小的时候是出色的孩子王。孩子们羡慕他,怕他三分,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凡是有什么需要组织的活动,必然是由他出面组织的。”[17]

  麦克卢汉生活在一个对儿童有利的环境中,也生活在一个对儿童有利的时代。正如他一位同龄人所说:“我们的生活没有人框定,我们可以到处闲逛,可以看蓝天白云。”[18]在这样的氛围中,麦克卢汉及其同伴喜欢走到很远的地方去玩。这是很自然的。有的时候,他的父亲亲自出马带孩子们出去玩,一边走一边给孩子们讲他那说不完的故事,这是他小的时候在安大略省的时候学会的。有一个孩子后来回忆说,“街上的孩子全都喜欢赫伯特,他性格沉静,是很可爱的人。”[19]

  邻居发现赫伯特经常照看孩子,以为他怕老婆。这个看法不公平,因为他喜欢孩子。当然邻居的看法也不是毫根据。艾尔西不太喜欢在孩子身上花时间,就为这一点,再加上她那种万事不求人的精神,邻居都不喜欢她。而从她的观点来看,那都是邻居的问题。她对自己的社交生活很挑剔,特别喜欢和专业人士和艺术家交往,因为这些人可以鼓励并帮助她发展戏剧才能。她正在米切尔的学校学习戏剧,邻居是否喜欢她,她是不屑一顾的。

  当然,赫伯特不责备艾尔西的独立精神,即使1922年她长期在省里巡回表演之后,也没有指责过她。事实上,每当有人问他老婆为什么老是不回家时,他几乎以同情的语气为她辩护。对那些直言不讳地问他的婚姻是否有问题的人,赫伯特则压抑着怒火,彬彬有礼地说:“我的婚姻没有问题,谢谢您”。不过在他给艾尔西的信中,他却抱怨说自己很寂寞,很不舒服。她就是他的一切。他请艾尔西对阁特路德街507号的生活“更加耐心一点”。[20]

  他的请求徒劳功。她认识赫伯特之前很久,就已经失去了耐心。在她情绪最不好的时候,她可以找出许多理由,为自己的不耐心辩护。毕竟,她为自己是新科舍省的首批英格兰移民的后代而感到骄傲,她瞧不起麦克卢汉家的爱尔兰传统。在米切尔校长手下,她品尝到了波士顿的高雅文化。因此赫伯特说,她“高高在上地鄙视安大略”[21]——温尼伯更不在她眼里。她认为,这里代表着加拿大文化生活的深渊。

  鄙视爱尔兰、安大略、温尼伯也许是她虚荣心的表现,可是她后来竟然瞧不起丈夫,这就不是虚荣心的小事情了。有一段时间,她居然对孩子们说,他们的老爸不是“男人”。[22]赫伯特人见人爱,凡是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不错,但是没有人认为他有雄心,他乐天知命,甘心清贫,比如他从来就没有汽车,房子也是租的,省吃俭用,凑合着过日子。煤箱要耗尽到最后一小撮才去买煤。在温尼伯这样严寒的地区,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如果听任他自便,赫伯特·麦克卢汉会很高兴地放弃一切梦想,只要在各种社交生活中寻求满足就行了。在社交方面,他倒是很能干的,他似乎永远不愁没有趣闻逸事或有趣的信息,他是适合搞推销的人才。如果他把这个天才和专心致志结合起来,他本来可以干得很好。不知怎么回事,他没有做到一心一意,虽然他认真负责,甚至还把心理学应用到推销之中。20年代是大众心理学走红的时代,就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库埃(Emile Coue, 法国心理治疗学家——译者)的理论(“每天,每一个方面,我都在变得越来越好。”)和“成功秘诀”之类的杂志广告,都拥有欣然接纳的大众。赫伯特·麦克卢汉相当迅速地对这些文章做出回应。他在一个有道理的前提上做文章:人们都喜欢说自己,所以他鼓励潜在的客户倾诉自己的情况,这样,他就和客户建立了“联系”。但是在引导客户最终签保险单方面,他做得并不是很好。

  他的“心理学”很快就滑进了神秘的领域——他喜欢和儿子马歇尔谈比较玄的东西,还给本地心理学俱乐部做过一次报告,叫“更高的层次”。[23]马歇尔12岁时,父母发现了颅相学,到了20世纪20年代,这门19世纪的伪科学在温尼伯还是很活跃。赫伯特和艾尔西都兴致勃勃地学习从颅像看性格和智力的颅相学,一天晚上,一位应邀到家里来吃饭的颅相学家,用手抚摩马歇尔的头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孩子,头脑发达、讲究忠诚和友谊的孩子。[24]

  尽管不经意之间进入了神秘的领域,赫伯特·麦克卢汉仍是扎根于精神生活,这是他生活的坚实基础。这个基础就是母亲教他读的《圣经》。他的孩子们上不同的教堂——浸礼会、长老会和联合基督教会。他们在少年时代接受洗礼,并邀请朋友出席自己的洗礼。艾尔西却没有这么正统。她的丈夫可以在圣经格言中寻求安慰,比如“寻找上帝天国,这些东西就会加诸于你”。可是她自己却不这样激动,她追求立竿见影的精神生活,接受了基督教科学与玫瑰十字会的教义。

  与此同时,她传授讲演术,以改善家庭的经济情况。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年月里,商业电台还没有充分发展之前,成人都鼓励儿童背诵戏文、讲演辞和诗歌,就像表演钢琴的能力或其他什么能力一样。因此,艾尔西并不缺乏学生。她要求学生背诵莎士比亚和其他诗人的片段作品。教学生运气调息,学会用腹式呼吸讲演。

  虽然她没有正式教自己的孩子,但是孩子们还是从这些训练中学到了东西:他们养成了讲演的习惯,这使他们终身受益。从毛里斯身上就立即看出了效果,他常常在教会的小组活动中讲话,后来就当上了牧师。但是,她对马歇尔的影响就更加深刻。他记住了大量的诗歌,上大学之前就已经熟悉英国伟大诗人的作品。18岁的时候,他不确信自己对这些诗人的理解有多么深刻。他在日记中坦陈:“我缺乏诗歌的品味或感觉,我感到丧气,真希望诗歌的泉水能够很快喷薄而出。”[25]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想记住《失乐园》,这是他急于让诗兴喷薄而出所下的一付重药。[26]

  论他如何看待自己对诗歌的鉴赏能力,他确实彻底消化了言语的精妙结构。在那些岁月里,讲演术不仅使人学会背诵,而且使人初步学会文学分析。讲演术的课本讲“文学原理”,一致性、重点(作品要有“主要思想或主要人物”)、流动(从头到尾要流畅、合理)、反差和高潮等原理。这些“原理”对当代文学批评的意义,就像性器官对当代心理学的意义一样——这是少年麦克卢汉不得不学习的另一种东西。反正,接触这些原理对年轻而聪明的麦克卢汉也不错,因为这可以使他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讲演术上。他在母亲身边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母亲一边做家务一边不停地背诵弥尔顿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 1608—1674),英国诗人,对18世纪诗人产生深刻影响,创作大量诗歌和散文,代表作有长诗《失乐园》、《复乐园》,诗剧《力士参孙》,政论《论出版自由》等。和勃郎宁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英国诗人,著有《戏剧抒情诗》、《剧中人物》、《指环与书》等。的作品——他从这里学到的东西比正式上课学到的东西还要多。和正式上课很不同的是,母子在厨房餐桌上的辩论,使讲演的口头组织成为实实在在的事情,成为本能的技能。

  艾尔西通过教会为她安排巡回授课。尽管由于电台和电影的竞争讲演术日渐式微,她还是相当成功。到30年代中期,她已经在加拿大所有大城市的教堂里做过表演。她的表演包括“朗诵”莎士比亚和勃郎宁的作品,还有“演戏(含古典和现代剧)、人物小品、音乐独白、幽默故事和戏剧故事”。一场典型的演出可能包括以下一些节目:由她唱独角戏的《威尼斯商人》,一场“赛马桩是怎么踢倒的”独白(女骑手如何自我牺牲以拯救马前的小孩),一个折子戏“你在用命运还是命运在用你?”。这些节目中间穿插的,是教会唱诗班的合唱或者提琴独奏。她有表演天赋,能够挣钱,给家里添置了硬木地板和波斯地毯之类的东西。

  她的职业生涯令人满意,但是这方面的成功并不能够改善家庭生活。“她在外面得到她天性需要的赞扬,而老爸满足于退居家庭生活和社交生活,他的兴趣是哲学,而不是抓钱。”[27]赫伯特·麦克卢汉的观点值得赞扬。他认为,一个男人可以随遇而安,可以在与孩子们的嬉戏中得到乐趣,竭力照看好孩子。他做的事情在今天看来正是模范爸爸的行为。他喜欢的消遣之一,是和孩子们一道在词典中查找生僻的词汇。“圣餐变体论者”(transubstantiationist)这个词会使父子欢呼雀跃。这个学习习惯在他长子的身上反映得尤其强烈。马歇尔后来曾经说过,学一个英语单词的经验,比美国航空航天局的整个探测计划还要更加有趣。比如芳香的草本或灌木属(saturient)、音节很多(sesquipedalion)这些字就很有趣。他搜集一些有趣的词汇单,成年之后总是习惯到《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中去寻找词源,仿佛是要寻找什么神秘的宝藏。

  赫伯特·麦克卢汉在两个儿子的身上找到了许多令人安慰的东西。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回忆说,他和妻子二十出头的时候,教会里的长老就祈祷说,他们的婚姻会很美满。现在他意识到了,为什么长老们如此关心他的前途,他们有先知之明,预料到他们夫妻二人会养育上帝忠实的仆人。他告诉妻子,城里的头面人物看到马歇尔的聪明和毛里斯的辩才,感到非常吃惊。[28]

  这样的安慰很有力量,而且很幸运,因为他家庭生活的其他方面有缺陷。在20年代,艾尔西离开家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回家后,往往有一两天幸福而激动的日子,接着就是恢复争吵——如果说“争吵”这个字恰当的话。一般地说,艾尔西大发雷霆,赫伯特大事化小。他不会为小事搞到大声争吵的地步。这个对付的办法,却往往使她更加怒火万丈。报界赞扬她这个“精美乐器嗓子”,却把家里人的神经撕裂了。

  艾尔西可以对丈夫暴躁,也可以对孩子暴躁。为了让孩子守规矩,她痛痛快快地用磨剃须刀的皮带抽人人。不知什么时候,一旦名火发作,她就要狠狠地揍孩子。这样的家庭怒火对两个儿子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毛里斯像他的舅舅雷伊一样,暴躁家长导致的紧张生活,把他给压垮了。成年之后,他的脾气温和而顽皮,几乎是不由自主。这是他经常在同学中扮演小丑留下的遗产。他成为爸爸的宠儿,爸爸是他反抗成人世界暴躁的同盟者。赫伯特在给艾尔西的信中称赞马歇尔。但是,在他给妻子的信中,用最骄傲、最深情的口气加以称赞的却是他富有讲演天才、并且准备在主的召唤之下当牧师的毛里斯[29]。

  马歇尔没有在他母亲的情感暴力下崩溃,就像母亲在外公的手下没有被压垮一样,他在灵魂深处从来没有屈服于母亲的肝火雷霆。因此,正如母亲一样,他也为这个立场付出了代价。19岁时,他有这样一则日记:“我们家的情况使我要隔很久才忍心去想,并记一条日记。”[30]他在家里的感情震荡,可能是他消化不良的原因。但是,从很小的时候起,他就反抗母亲,拒不接受母亲的要求。毛里斯回忆说:“哪怕是到公园去野餐,他也不肯去。”[31]

  除了消化不良之外,倔强的性格似乎在激起他永不枯竭的紧张的精力。后来,这种躁动不安的干劲被他用来搞数的“项目”。这些源源不断的“项目”,使他的朋友既感到敬畏又觉得好玩。他早早地养成特立独行的精神,别人的评价对他似乎没有影响。他的自信不受外界影响,连最刺激人的讥讽也法穿透他的心扉。但是他从来不把这种自信“捆”在身上,而是轻松地“披”在身上。有的时候,这个独立精神使他和别人保持精神上的距离,哪怕朋友也不能没有的距离。约翰斯顿(Una Johnston)回忆童年时代的麦克卢汉时说:“马歇尔很友好、开朗,但他总是留了一手不露出来。”[32]

  少年时代的麦克卢汉如饥似渴地读书,他与朋友的若即若离的关系几乎是对朋友的冒犯。如果朋友来时他正在看书,他只会敷衍两句就继续看下去。

  奇怪的是,由于他的反抗,母亲艾尔西反而更加尊重他。最后,他对母亲反而更加依恋,对脾气好的父亲反而不那么难以割舍。不过,这种依恋并没有阻挡他对母亲做出比较苛刻的评价。19岁生日来临之前,他在日记里说,他从来没有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母亲——“缓和而不是加重我身上的粗暴和弱点”的母亲。他用18岁少年的粗暴语气说,母亲“没有许多强有力的控制力……当她的脾气以雷霆万钧之力爆发出来的时候,她没有办法逃避或减轻嚣张的怒气。”显然,母亲应该对自己“限的自负”负责,对她与父亲严重而深刻的裂痕负责。[33]

  读到这些日记时,我们容易忘记,艾尔西或许溺爱她这个长子。溺爱这一面没有在麦克卢汉日记中反映出来。但是,从麦克卢汉终身喜欢主导谈话的习惯,我们可以推断,这是被娇惯的孩子的标志。如果说,艾尔西不是模范妈妈,却也没有证据说明她对孩子怀有恶意,或故意不管。她自己受到精神上的煎熬,但是该给马歇尔的爱她还是给了。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对他的成就感到的骄傲,对他的智力发展给予鼓励。

  母亲在这方面的支持,使他在长大的过程中,产生了对父亲的优越感,父亲和爷爷一样,中学没有毕业。他的优越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清楚表现出来,这是令人痛苦的事实。每个礼拜天在主日学校工作之后,赫伯特习惯带着两个儿子去远足,边走边说道德问题和哲理问题。到了少年时期,马歇尔觉得自己已经超过了父亲能够教他的水平。如果谁有资格当老师的话,那应该就是马歇尔他本人。他拘束地给父亲忠告,从喝茶对消化系统的副作用到有益的读物。[34]父亲似乎很重视他的意见。有一次,马歇尔还在读大学的时候,父亲对社会主义的支持使他大吃一惊。他不得不进行一场“口诛”,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用经济学笔记给父亲证明社会主义的谬误。[35]

  马歇尔在青春期脾气暴躁,法压抑,成年之后,他改了许多。自豪是有的,但是狂妄减少了,一丝甜美的脾气清晰可见。然而,成年之前的马歇尔年轻气盛,是难以相处的。毛里斯对此有切肤之痛。马歇尔认为,毛里斯的小丑气质不配当聪明人——尤其是人们更多注意毛里斯的诙谐,而不是他马歇尔口才的时候。当然,马歇尔作为家族里负责任的男子,也不乏对弟弟的关照,这可不容易,因为毛里斯喜欢恶作剧,且总是遇到麻烦。每当他遭遇麻烦时,他听从的“严父”不是父亲赫伯特,而是哥哥马歇尔。

  在日记里,马歇尔任意使用哥哥的特权,对弟弟进行评价,用法官式的客观性评价弟弟的性格。他叫毛里斯“红头”,称赞他是“了不起的孩子”,正在养成工作的习惯,心智上也在苏醒。他的评价是,倘若毛里斯想当作家,他的幽默会使他成为另一位马克·吐温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美国作家,幽默大师,当过排字工、水手、记者,代表作有《汤姆·索耶历险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傻子出国记》、《在密西西比河上》等。。[36]另一方面,马歇尔觉得,因为目的不明确,毛里斯难以克服生活中的障碍。[37]有一次,“红头”挥霍了65分钱,这使他马歇尔大吃一惊。他对弟弟奇怪的倔强脾气摇头不已,毛里斯和蔼可亲、讨人喜欢的表层之下还掩盖着倔强。[38]在这一则日记的结尾,他满意地记录了与“红头”打网球取得的胜利。[39]

  根据毛里斯的回忆,小的时候,马歇尔的体质比他好,常常欺负他,尤其是在受到母亲的教训之后。可以说,这有点令人难以相信。后来的麦克卢汉完全达到了文雅学者标准。不过,他终身都不得不压抑他欺负人的倾向。要他随时随地都温文尔雅,实在是有点难。童年时代的他,在一个语言暴力的家庭中,不像是一个文静的孩子。

  然而,在他咄咄逼人的时候,他攻击性最强大的武器并不是暴力。和母亲的争论使他能够用口才对付外人。就连家里的上宾也被赫伯特的长子马歇尔弄得很尴尬,他们发现这孩子脑子灵活、嘴巴来得快。毛里斯回忆说:“这个该死的中学孩子竟然会向他们挑战,要求他们表述准确,快刀乱麻地把他们驳得体完肤——除非他们真正是思维敏捷的人。思想了不起的客人常常鼓励他。”[40]这种打垮辩论对手的习惯可以用来解释他的一场噩梦:他在教堂里得罪了一群人,这群暴民要用私刑处死他。[41]

  尽管他脑瓜子灵光,刚开始念书的时候,他的成绩并不好。他对老师的回忆并没有充满温情。后来他直截了当地说,“没有一个老师使我对任何功课感兴趣”。[42]实际上,他上六年级的时候不及格。母亲想尽办法才保住他没有留级。她直接找到校长,因为她当过老师,知道这些事情。她给校长说,学校的教学有问题。校长同意让马歇尔升七年级,但是有一个条件:他要能够“对付”功课。他最后遇到了一位会教书的老师,尤其在文学方面很称职的老师。毛里斯回忆说:“情况为之一变,他似乎在老师的文学经验中找到了自己的命运。老师向学生传达体会的方式,激励马歇尔踏上了这条命运之旅,永不回头。”[43]两年以后,在九年级,马歇尔完成了八年级的学历,期末的成绩有三科得A,英语、代数和音乐。同班的同学一共有37人。

  他走上了母亲指定的道路,母亲想让他走的光荣之路。艾尔西个人的雄心使她走遍全国的教堂,受到观众的赞扬,这算不上多大的成就,只能算小小的成绩。然而,她的两个儿子应该飞黄腾达,他们应该当上大学校长,他们有权享受一切美好的、诗意的、文雅的事物,他们将万众瞩目,他们的学问、修养、道德、社会和思想威望将受到普遍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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