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李洁非 著
出 版 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4年08月
定 价:38.00
I S B N :9787108048622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文学史论 > 研究与赏析  
标 签:文学 文学史
正因此,作家的工资并非针对传统上理解的“文学”的付酬。它的着眼点与目的,是构建、定位文学的行政秩序,包括文坛内的领导关系、长幼尊卑,从而保证文学事业与党和国家整个政治的一致性。1955年工资改革,把干部分为三十个行政级,专业领域也各建其等级系列,以级阶之差,将人有效序列化,明其上下前后之意识。
这种本有利于政令贯通而用于官僚系统的阶梯关系,施诸文学和作家管理,客观效果就是促其官僚化。虽然古来官宦能文者甚多,但作家身份官僚化却是当代所独有。纳入行政级别的不必说,茅盾行政四级即正部级,周扬、丁玲行政七级即副部级,孙犁行政九级、赵树理行政十级即正(或副)局级……对于非行政的专业级别,制度规定也允许与前者品秩相换算(如文艺一级相当于行政八级),在专业作家与官员身份之间形成类比,不单取得那种心理体验,也包括实质性享受同等物质条件(就医、配车、安装住宅电话、交通工具乘坐等级及出差食宿规格等等)。作家的官本位意识,还特别被级别系列中某些内嵌导向而强化,例如行政十三级以上称“高干”,看文件、听报告等政治特权唯相应行政级方可等,50年代作家定级时赵树理等人的选择就很说明问题,他们若定文艺级工资本可更高,然却宁愿少拿几十元,去“靠”政治待遇更高的行政级。
装 帧:平装
页 数:268
版 次:1
开 本:16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