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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小说史


中国现代小说史

作  者:夏志清

译  者:刘绍铭 等

出 版 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定  价:58.00

I S B N :9787549535804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文学史论  >  研究与赏析    

标  签:文学  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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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探讨了1917—1957年间中国新文学中成就最高的小说一门的创作历程,尤其致力于“优美作品之发现和评审”,发掘并论证了沈从文、张天翼、钱锺书、张爱玲等重要作家的文学史地位。其典范性的理论框架,早已成为东西方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经典之作,也是必读之作。本书英文版自1961年出版以来,已经两次修订。中文繁体字版也早于1979、1985年分别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出版,2001年又在香港出版了中文繁体字版增删本。本社此次出版的中文简体字版是以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中文繁体字版(“传记文学丛刊之四十九”)为底本。
 

TOP作者简介

夏志清(1921—2013) 生于上海浦东,原籍江苏吴县。耶鲁大学英文系博士。先后执教于美国密歇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匹兹堡大学、哥伦比亚大学。1991年荣休。

英文著作有《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夏志清论中国文学》,中文著作有《爱情?社会?小说》、《文学的前途》、《人的文学》、《新文学的传统》、《夏志清文学评论集》、《夏志清序跋》、《鸡窗集》、《张爱玲给我的信件》等。 

TOP目录

原作者序/001
编译者序/017

第一编 初期(1917—1927)
第一章 文学革命/003
第二章 鲁迅/024
第三章 文学研究会/044
第四章 创造社/073

第二编 成长的十年(1928—1937)
第五章 30年代的左派作家和独立作家/089
第六章 茅盾/106
第七章 老舍/126
第八章 沈从文/144
第九章 张天翼/163
第十章 巴金/183
第十一章 第一阶段的共产主义小说/199
第十二章 吴组缃/217

第三编 抗战期间及胜利以后(1937—1957)
第十三章 抗战期间及胜利以后的中国文学/225
第十四章 资深作家/250
第十五章 张爱玲/280
第十六章 钱锺书/302
第十七章 师陀/321
第十八章 第二阶段的共产主义小说/328
第十九章 结论/348


附录一 1958年来中国大陆的文学/359
附录二 现代中国文学感时忧国的精神/376 

TOP书摘

鲁迅


鲁迅是中国最早用西式新体写小说的人,也被认为是最伟大的中国现代作家。在他一生最后的六年中,他是左翼报刊读者群心目中的文化界偶像。自从他于1936 年逝世以后,他的声誉便越来越神话化了。他死后不久,二十大本的《鲁迅全集》就立即出版,成了近代中国文学界的大事。但是更引人注目的是有关鲁迅的著作大批出笼:回忆录、传记、关于他作品与思想的论著,以及在过去二十年间,报章杂志上所刊载的纪念他逝世的多得不可胜数的文章。 中国现代作家中,从没有人享此殊荣。
这种殊荣当然是政治的制造品。在国共斗争的过程中,鲁迅被认作一个受人爱戴的爱国的反政府发言人。从未轻易捧同辈人的毛泽东,在1940 年《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觉得应该向鲁迅致以最高的敬意:
在“五四”以后,中国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所领导的共产主义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而鲁迅,就是这个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当然,在中国共产党把他捧为英雄以前,鲁迅已经是一位甚受推崇的作家。没有他本人的声望作基础,中共也不必如此推崇他。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史实是,最初称誉鲁迅才华的是自由主义派的评论家如胡适和陈源,而左派的批评家在1929 年鲁迅归顺他们的路向以前,一直对他大加攻击。 在20 世纪30 年代和40年代期间,对鲁迅的推崇,对共产党特别有帮助,鲁迅的作品可以用来加强国民党政府贪污和腐败的印象。今天这个神话的效用已经有点过时,不过把鲁迅仍视为“国家英雄”。
鲁迅(本名周树人)1881 年生于浙江绍兴,是一个破落之家的长子。他的家庭虽然破落,却仍保有书香世家的传统。鲁迅在南京水师学堂读了一段时期,就和其弟周作人以公费赴日留学,选读医科,因为他相信医学最足以救助国人。他虽然在预科和本科学校中为他的医生行业而努力读书,但同时也对西方文学和哲学发生兴趣。他可以念日文和德文著作,并且读了不少尼采、达尔文以及果戈理、契诃夫和安德烈耶夫等俄国小说家的作品。这些人对于他以后的写作生涯和思想,一直有极大的影响。
鲁迅最后决定以写作为职业,因为他有一次在课余放映的时事画片上看到自己的国人备受凌辱。时为1904—1905 年的日俄战争,在银幕上一个中国人被日本人捉住,被认为是俄国的侦探,正要被砍下头颅,而一群中国人好奇地围观这件“盛举”,毫不感到羞耻。许多年以后,鲁迅在他的第一本小说集《呐喊》(1923)的自序中提到这件事:
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在东京筹备办一个杂志,名叫《新生》,但计划终归失败。他用文言体写了几篇说教性的文章,促使国人注意达尔文主义优胜劣败的教训,并接受尼采的英雄事业的号召,这些文章后来都收在《坟》这个集子里。鲁迅当时又译了三篇小说(安德烈耶夫两篇,迦尔洵一篇),刊在周作人编的两册《域外小说集》中。这两本小说集,每本在东京只卖了二十册左右。
鲁迅在文艺尝试上失望之余,于1909 年回到中国,在杭州和绍兴的几间中学教了三年生物。1912 年民国政府成立,他接受了教育部一个佥事职位,就迁居北京。在北京的最初几年,鲁迅仍扮演一个隐士的角色,埋首于中国文学典籍的研究。文学革命使他重振对文艺的雄心。在留日时期的朋友钱玄同盛邀之下,鲁迅为1918 年5 月号的《新青年》杂志写了几首诗,并写了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此后几个月中,他为这本杂志写了不少有关当时情况的短文、评论和感想,后来遂有“杂感”或“杂文”这个名称。1919 年他又发表了两篇小说《孔乙己》和《药》。1919—1920 年冬,鲁迅已成了名作家,而且他在政府的闲差和新任北大中文系讲师的收入,也使他在经济上有了保障,所以他就返乡把旧房子卖了,并把母亲迎来北京居住。这次还乡,在他的写作生涯中,真可说是适逢其会。
如果鲁迅最初的三篇故事(无疑地都是以绍兴为背景)有任何代表性的话,他的故乡显然是他灵感的主要源泉。他从日本回国后,曾在故乡教过书,那是多年以前的事,当时绍兴仍在清廷统治之下,现在,他第二次返乡,发现辛亥革命虽然表面上是成功了,故乡的一切显然并没有什么改变,他对于自己出生地的乡土之情竟然演变成一种带有悲哀和愤慨的同情之心。而且,鲁迅已年届四十,他曾度过了一个相当静默的青年时代,感情并没有枯竭,因此,在反映他二度返乡的作品中——譬如《故乡》、《祝福》、《在酒楼上》——鲁迅所运用的小说形式,要比其他未成熟的青年作家复杂得多。我们可以把鲁迅最好的小说与《都柏林人》互相比较:鲁迅对于农村人物的懒散、迷信、残酷和虚伪深感悲愤;新思想无法改变他们,鲁迅因之摈弃了他的故乡,在象征的意义上也摈弃了中国传统的生活方式。然而,正与乔伊斯的情形一样,故乡同故乡的人物仍然是鲁迅作品的实质。
鲁迅的最佳小说都收集在两本集子里:上述的第一集《呐喊》和第二集《彷徨》(1926)。这两本小说集和好几本文集,以及他的散文诗集《野草》,都是他在北京创作力最强时期的作品。自从他在1926 年8 月离开北京以后(当时北京在一个强有力的军阀控制之下,已经变成了反动势力的大本营),他已大不如前。因为这是他一生中的一个重大转捩点,所以我们也应该先就他的最佳小说,以出版先后为序,分别讨论,然后再继续叙述他的生平。
《呐喊》集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非常简练地表露出作者对中国传统的看法。“狂人”患了时时怕被人迫害的心理病,所以他以为四周所有的人物——包括他自己的家人——都要把他杀了吃掉。为了证实自己的疑惧,他有一天晚上翻开一本历史书:“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所以不论如何仁义道德,传统的生活所代表的正是礼教吃人。在故事的结尾,狂人许了一个愿,对于中国读者这已是家传户诵:“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鲁迅对于传统生活的虚伪与残忍的谴责,其严肃的道德意义甚明,表现得极为熟练,这可能得力于作者的博学,更甚于他的讽刺技巧。由于作者没有把狂人的幻想放在一个真实故事的构架中(本来没有人要吃他),所以鲁迅只有加油加醋,把各种中国吃人的习俗写进去,而未能把他的观点戏剧化。然而,作为新文学的第一篇欧化小说(《狂人日记》的题目和体裁皆出自果戈理的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仍然表现了相当出色的技巧和不少讽刺性。故事开端的介绍说狂人“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做正常人的代价,似乎便是参加吃人游戏的行列。
《孔乙己》是鲁迅的第一篇抒情式的小说,是关于一个破落书生沦为小偷的简单而动人的故事。孔乙己是酒肆中唯一和穷人交往的读书人,用了一大堆之乎者也来辩白偷书不是贼。但这只赢得众人的揶揄和嘲弄,因为他偷书,所以他时常被当地士绅打得鼻青眼黑,直到他在众人不知不觉中死去。他的悲剧是在于他不自知自己在传统社会中地位的日渐式微,还一味保持着读书人的酸味。这个故事是从酒店里温酒的小伙计口中述出,它的简练之处,颇有海明威早期尼克?亚当斯故事的特色。
《药》较前两篇小说的表现更见功力,它既是一篇对传统生活方式的真实暴露,也是一篇革命的象征寓言,更是一个叙述父母为子女而悲痛的动人故事。作者自称之为“安特莱夫〔安德烈耶夫〕式的阴冷” ,真是不错。故事是说一个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清朝的革命运动而被斩首。在同一个城里,另一个青年华小栓因肺痨病而奄奄待毙。华的老父执于迷信,向刽子手买来半个沾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以为吃了可以使儿子起死回生。华把馒头吞了下去,结果还是死了。
这两个青年之死,情形虽然不同(一个是为理想而牺牲的烈士,一个是无知愚昧的牺牲品),可是对他们的母亲来说,他们怎样死去是不重要的。做母亲的丢了儿子,感到的只是一种难以名之的悲伤,一种在中国封建社会生活中不但要接受,而且还要忘怀的悲伤。这两位青年死后,葬在相距不远的地方。一个寒冷的早上,这两位母亲到坟上去哭儿子时,碰在一起;她们所感到的痛苦,可说是完全相同的。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尝试建立一个复杂的意义结构。两个青年的姓氏(华夏是中国的雅称),就代表了中国希望和绝望的两面,华饮血后仍然活不了,正象征了封建传统的死亡,这个传统,在革命性的变动中,更无复活的可能了。夏的受害表现了鲁迅对于当时中国革命的悲观,然而,他虽然悲观,却仍然为夏的冤死表示抗议:当夏的母亲去探儿子的坟的时候,她发现坟上有一圈红白的花,可能是他的同志放置的,她幻想这正是她儿子在天之灵未能安息的神奇兆示:
那老女人又走近几步,细看了一遍,自言自语地说:“这没有根,不像自己开的。——这地方有谁来呢?孩子不会来玩;——亲戚本家早不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她想了又想,忽又流下泪来,大声说道:
“瑜儿,他们都冤枉了你,你还是忘不了,伤心不过,今天特意显点灵,要我知道么?”他四面一看,只见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便接着说,“我知道了。——瑜儿,可怜他们坑了你,他们将来总有报应,天都知道;你闭了眼睛就是了。——你如果真在这里,听到我的话,——便教这乌鸦飞上你的坟顶,给我看罢。”
微风早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发抖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都是死一般静。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
老女人的哭泣,是出于她内心对于天意不仁的绝望,也成了作者对革命的意义和前途的一种象征式的疑虑。那笔直不动的乌鸦,谜样的静肃,对老女人的哭泣毫无反应:这一幕凄凉的景象,配以乌鸦的戏剧讽刺性,可说是中国现代小说创作的一个高峰。
在《故乡》中,鲁迅又再度攻击传统社会习俗的约束。在这个故事里,作者在返乡途中遇到了闰土——他童年的游伴,现在已是历尽人世、有家室之累的人了。作者回忆两人童年在一起玩乐的时光,但是现在闰土只不过是一个农民。闰土深知自己和儿时同伴之间在经济与社会上地位的不同,所以恭谨地保持距离。作者亲热地叫他“闰土哥”,他只回称“老爷”,然而作者的侄儿和闰土的儿子却变成了友伴。当鲁迅再度离开故乡的时候,他不禁臆想这一份新的友情是否能持久,年轻的一代将来是否能享受新的生活: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在这一段文字中,鲁迅表露出他最佳作品中屡见的坦诚,他虽想改造社会,但他也深知为满足自己的道德意图而改变现实,是一种天真之举。《故乡》这篇小说的隽永,颇像一篇个人回忆的散文。事实上,《呐喊》集中有几篇根本不能称为短篇小说。《社戏》便是一篇关于作者儿时的美妙叙述。
《呐喊》集中最长的一篇当然是《阿Q 正传》,它也是现代中国小说中唯一享有国际盛誉的作品。然而就它的艺术价值而论,这篇小说显然受到过誉:它的结构很机械,格调也近似插科打诨。这些缺点,可能是创作环境的关系。鲁迅当时答应为北京的《晨报》副刊写一部连载幽默小说,每期刊出一篇阿Q 性格的趣事。后来鲁迅对这个差事感到厌烦,就改变了原来计划,给故事的主人翁一个悲剧的收场,然而对于格调上的不连贯,他并没有费事去修正。
《阿Q 正传》轰动中国文坛,主要是因为中国读者在阿Q 身上发现中华民族的病态。阿Quei(这个名字被缩写为阿Q,因为作者故弄玄虚,自称决定不了用哪一个作“Quei”音的中国字)是清末时中国乡下最低贱的一个地痞。从他屡次受辱的经验里,他学到了一个法则:被欺侮的时候自命“精神胜利”,而遇到比他身体更弱小的人,他就欺凌对方。但是因为大部分的村人都比他健壮,经济情况都比他好,阿Q 就只好生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里,任人侮辱,每遇到不如意的事,他就自我打气,在失败面前装作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在中国读者心目中,这一种性格,是对国家近百年来屡受列强欺侮惨状的一大讽刺。
《阿Q 正传》对于中国近代史尚有另一层讽刺意义,阿Q 最后被处死,是因为他急于参加革命。当他树敌于村中的首富之后,他流浪到城里,与一群小偷为伍,于是听到了推翻清廷的革命传闻,此后他每次回到村中贩卖他偷来的东西,就大吹大擂地谈到革命,就好像他亲自参加过一样。他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自我标榜、重振声威,另一方面也是想去恐吓那些虐待过他的地方士绅。他自称是革命分子,因为他微微地感觉到革命可以立新权,也可以了旧账。然而,最妙的是当革命党进了村子以后,反而与当地士绅联合,把阿Q 以抢劫案治罪。这个无辜无助的人物,虽想依靠革命党人,他们竟与士绅勾结而把他摈斥于革命行列之外。鲁迅在此把阿Q 之死与辛亥革命的失败连在一起,认为革命丝毫没有改善穷苦大众的生活,他把小说的读者也斥为同犯,并且暗示将来当世界上所有的阿Q 苏醒以后,他们所作所为的可能性。由此看来,这个故事的主人翁非但代表一种民族的弊病,也代表一种正义感和觉醒,这是近代中国文学作品中最关心的一点。
《彷徨》收集了1924—1925 年间写成的十一篇小说。就总体而论,这一个集子比《呐喊》更好,但是由于它主要的气氛是悲观沮丧的,所以并没有受到更热烈的好评。然而作者自己是知道它的优点的。关于这个集子不如前集受欢迎,他曾带有自嘲意味地说:“此后虽然脱离了外国作家的影响,技巧稍为圆熟,刻画也稍加深切,如《肥皂》、《离婚》等,但一面也减少了热情,不为读者们所注意了。” 正因为个人的喜怒哀乐在此已经净化,所以我们几乎可以公认这个集子中的四篇佳作——《祝福》、《在酒楼上》、《肥皂》和《离婚》——是小说中研究中国社会最深刻的作品。
《祝福》是农妇祥林嫂的悲剧。她被封建和迷信逼入死路。鲁迅与其他作家不同,他不明写这两种传统罪恶之可怕,而凭祥林嫂自己的真实信仰感来刻画她的一生,而这种信仰和任何比它更高明的哲学和宗教一样,明显地制定它的行为规律和人生观。在这个故事中,她所隶属的古老的农村社会和希腊神话里的英雄社会同样奇异可怕,也同样真实。“封建”和“迷信”在这里变得有血有肉,已不仅是反传统宣传中所用的坏字眼。
祥林嫂的丈夫死了以后,她的婆婆要把她卖给另一个人为妻。她誓死抗争,为了保全贞节,她逃到鲁镇(鲁迅故乡的假名)做佣工,但是她的婆婆终于找到了她,把她嫁给山上的另一个农夫。两年以后,她的第二任丈夫也死于伤寒,她的儿子也被狼吃了,祥林嫂不得不再回到鲁镇,在同一家做佣工。
祥林嫂自己已经很悲伤,但她回来后的境遇更惨,因为别人认为她不祥,她的女主人也禁止她帮忙祭祀大典。于是她对于自己的“不祥”日渐惦记于怀,对于自己将来的命运也感到悲观。主人家的另一女佣人谈到她到阴间后必受的灾苦:
“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柳妈诡秘地说。“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我想,这真是……”
她脸上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挡。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这一个想象的宗教世界是充满了迷信的,但作者对这个世界很认真,所以不论它如何古怪残酷,它看起来还是真实的。
《祝福》的故事开端很和缓:村人正忙着准备过年,鲁迅刚回到故乡,祥林嫂此时已沦为乞丐,他和祥林嫂有一次怪异的谈话,谈的是魂灵之有无,这一席谈话反而使祥林嫂更坚定了她自杀的意念。鲁迅在事后对于这个女人的遭遇感到惋惜和悲伤,他自己也益感孤独。这一个城镇已不再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这些个人的感触,使这一个冷酷的传统社会的悲剧增加了几分感情上的温暖。
《在酒楼上》也是描述作者1919 —1920 年冬回绍兴小住时的个人经验。有一天,“我”在一家酒楼上独饮,遇到了他多年未见的老友、绍兴中学的同事——吕纬甫。现在的教书匠吕纬甫,已和当年热心提倡革新的青年判若两人。他早已远离家乡,两年多前还接他母亲同去太原,这次返乡,为她办点事。三岁夭折的小兄弟,他的坟边已经浸了水,母亲很是不安,所以要吕纬甫把他的尸体迁葬。虽然尸体早已找不到了,为了安慰母亲,他还是“用棉花裹了些他先前身体所在的地方的泥土,包起来,装在新棺材里,运到我父亲埋着的坟地上,在他坟旁埋掉了”。 吕纬甫又说,照他母亲的意思,他这次回来也要带两朵红的剪绒花送给一个船户的女儿。他自己还记得她,不过这个女孩子现在已经死了,他只好把花送给她的妹妹,回到太原以后,就对母亲说礼已经送了。能使人欢心,说谎又何妨?
吕纬甫向“我”倾诉时,似乎很自惭,他知道如果自己对新文化仍有信心的话,就不会这么注重孝道。毫无疑问地,鲁迅的意图也显然是把他的朋友描写成一个失去意志的没落者,与旧社会妥协。然而,在实际的故事里,吕纬甫虽然很落魄,他的仁孝也代表了传统人生的一些优点。鲁迅虽然在理智上反对传统,但是在心理上对于这种古老生活仍然很眷恋。对鲁迅来说,《在酒楼上》是他自己彷徨无着的内心自白,他和马修?阿诺德一样:“彷徨于两个世界,一个已死,另一个却无力出生。”鲁迅引了屈原的《离骚》作为《彷徨》的题词,完全证实了这种心态。
《肥皂》与上述两篇小说不同,是一篇很精彩的讽刺小说,完全扬弃了伤感和疑虑。这也是鲁迅唯一成功的以北京——而不是绍兴——为背景的小说。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现代道学家,这类人物也是近代小说时常讽刺的对象,但在鲁迅的笔下,他变成了一个世界性的伪君子。
有一天晚上,四铭回到家里,煞有介事地给他太太一块肥皂。这种奢侈品使她很不安。他无动于衷地接受了她的谢意,但显然对当天发生的其他事情感到烦恼。起先,他在店里比较各种牌子的肥皂的时候,几个学生用英文骂他,他听不懂。店里的伙计对他的拖泥带水本来已不耐烦,学生叫他一声“Old Fool”也是在附和这种感觉。四铭现在叫他念高中的儿子把这句骂人话翻译出来。他只能给他几个近似的音(如“恶毒妇”),儿子当然译不出来。于是四铭索性大骂现代教育,说它造就的只是些无知无礼的人,还是传统的儒家教育好。甚至就在当天,当他在店里受到轻视之前,他就亲眼看到一个传统孝道的表现:一个求乞的孝女在侍候她瞎了眼的老祖母。时代不同了,四铭对他的家人说,路边的行人非但不对这对穷人行善、致敬,反而去打趣,或视若无睹。有一个坏蛋甚至于肆无忌惮地对他的同伴说:“阿发,你不要看这货色脏。你只要去买两块肥皂来,咯吱咯吱遍身洗一洗,好得很哩!”
四铭的太太得了这肥皂,感激之余,又觉得羞愧,因为这块肥皂使她想起脖子上的积垢。听了她丈夫的长篇大论以后,她感到他夸奖这个孝女和他买肥皂大有关系。在吃饭的时候,四铭还在骂他的儿子,四太太却发作了:
“他那里懂得你心里的事呢。”她可是更气愤了。“他如果能懂事,早就点了灯笼火把,寻了那孝女来了。好在你已经给她买好了一块肥皂在这里,只要再去买一块……”
“胡说!那话是那光棍说的。”
“不见得。只要再去买一块,给她咯吱咯吱的遍身洗一洗,供起来,天下也就太平了。”
“什么话?那有什么相干?我因为记起了你没有肥皂……”
“怎么不相干?你是特诚买给孝女的,你咯吱咯吱的去洗去。我不配,我不要,我也不要沾孝女的光。”
“这真是什么话?你们女人……”四铭支吾着,脸上也像学程练了八卦拳之后似的流出油汗来,但大约大半也因为吃了太热的饭。
“我们女人怎么样?我们女人,比你们男人好得多。你们男人不是骂十八九岁的女学生,就是称赞十八九岁的女讨饭:都不是什么好心思。‘咯吱咯吱’,简直是不要脸!”
第二天早上,四太太一早起身,用肥皂把她的脸和脖子洗得干干净净,“肥皂的泡沫就如大螃蟹嘴上的水泡一般,高高的堆在两个耳朵后”。 她特别看重盥洗,因为她知道,丈夫买了肥皂,就表示他对小女乞丐的淫念都转到她身上来了。饭桌子上的一顿吵架已经几乎忘光了。
就写作技巧来看,《肥皂》是鲁迅最成功的作品,因为它比其他作品更能充分地表现鲁迅敏锐的讽刺感。这种讽刺感,可见于四铭的言谈举止。而且,故事的讽刺性背后,有一个精妙的象征,乞丐女的肮脏破烂衣裳和四铭想象中她洗干净了的赤裸身体,一方面代表四铭表面上赞扬的破旧的道学正统,另一方面则代表四铭受不住而做的贪淫的白日梦。而四铭自己的淫念和他的自命道学,也暴露出他的真面目。几乎在每一种社会和文化中,都有像他这种看起来规规矩矩的中年人。
《彷徨》集中的最后一篇小说——《离婚》——是一个中国农村的悲剧,表现方式客观而有戏剧性。爱姑在她父亲那里已经住了三年,她拼命想回到她丈夫家里,虽然她丈夫虐待她,而且当她一气离开的时候,他正和另一个女人通奸。但是爱姑认为被拒于夫家门外比一生做怨妇更丢脸,所以,她和她父亲就到乡绅大人面前说理,大起诉讼。然而七大人(鲁迅开玩笑地把他写成一个古物鉴赏家,得意地嗅一块根据说是汉代传下来的屁塞)最后迫她接受夫家定下的离婚条件。爱姑的悲剧,在于一种毫无道理的差误:她本来不喜欢她的丈夫,但是她拼命要保持她的婚姻地位;她宁愿不快乐,而不愿不名誉。鲁迅把这一场争吵很戏剧性地表现出来,但并不站在任何一边说话,因此更能显露出封建制度道德腐败的一面。
我们刚刚讨论过的这九篇小说——从《狂人日记》到《离婚》——是新文学初期的最佳作品,也使鲁迅的声望高于同期的小说家。虽然这些故事主要是描写一个过渡时代的农村或小镇的生活,但它们却有足够的感人力量和色彩去吸引后世读者的兴趣。然而,即使在这个愉快的创作期间(1918—1926),鲁迅仍然不能完全把握他的风格(从《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幸福的家庭》、《孤独者》和《伤逝》等小说中来看,他还是逃不了伤感的说教);他不能从自己故乡以外的经验来滋育他的创作,这也是他的一个真正的缺点。当然,鲁迅可以继续从回忆的源泉中找材料,写类似《呐喊》、《彷徨》二书所集的小说,但是,1926 年离开北京以后,在厦门和广州两地生活的无定和不愉快,以及后来与左翼作家的论争,都使他不能专心写小说。1929 年他皈依共产主义以后,变成文坛领袖,得到广大读者群的拥戴,他很难再保持他写最佳小说所必需的那种诚实态度而不暴露自己新政治立场。为了政治意识的一贯,鲁迅只好让自己的感情枯竭。
当他在写后来收入《彷徨》的那几篇小说的时候,他也在其他方面发挥他的才华:譬如上面提到的那本阴沉的散文诗集《野草》和《朝花夕拾》——一本关于儿时回忆的美妙的集子。1926 年以后,鲁迅所写的所有小说,都收在一本叫作《故事新编》(1935)的集子中,在这本书中,鲁迅讽刺时政,也狠毒地刻绘中国古代的圣贤和神话中的人物:孔子、老子和庄子都变成了小丑,招摇过市,嘴里说的有现代白话,也有古书原文直录。由于鲁迅怕探索自己的心灵,怕流露出自己对中国的悲观和阴沉的看法同他公开表明的共产主义信仰是相左的,他只能压制自己深藏的感情,来做政治讽刺的工作。《故事新编》的浅薄与零乱,显示出一个杰出的(虽然路子狭小的)小说家可悲的没落。
我们必须记得,作家鲁迅的主要愿望,是做一个精神上的医生为国服务。在他的最佳小说中,他只探病而不诊治,这是由于他对小说艺术的极高崇敬,使他只把赤裸裸的现实表达出来而不掺杂己见。在1918 至1926 年间,他也把自己说教的冲动施展在讽刺杂文上,用幽默而不留情面的笔法,来攻击中国的各种弊病。他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尼采的能力说,认为中华民族如不奋起竞争,必终将灭亡。所以,在刺破一般国人的种族优越感和因文化孤立而养成的自大心理这两方面,他的散文最能一针见血。例如早在1918 年,他就嘲弄民族自大感:
不幸中国偏只多这一种自大:古人所作所说的事,没一件不好,遵行还怕不及,怎敢说到改革?这种爱国的自大的意见,虽各派略有不同,根底总是一致,计算起来,可分作下列五种:
甲云:“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这是完全自负。
乙云:“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丙云:“外国的东西,中国都已有过;某种科学,即某子所说的云云。”这两种都是“古今中外”派的支流;依据张之洞的格言,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人物。
丁云:“外国也有叫花子——(或云)也有草舍——娼妓——臭虫。”这是消极的反抗。
戊云:“中国便是野蛮的好,”又云:“你说中国思想昏乱,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业的结晶。从祖先昏乱起,直要昏乱到子孙;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我们是四万万人,)你能把我们灭绝么?”这比“丁”更进一层,不去拖人下水,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至于口气的强硬,却很有《水浒传》中牛二的态度。
鲁迅又从遗传和进化的立场去分析戊的观点。现在读来,这段文章使人感兴趣的不是内中所引的意见,而是鲁迅在叙述中国丑恶的真相时所运用的讽刺而生动的笔调。
鲁迅早期的散文,收集在《坟》和《热风》二集(1925)中。这两集内容比较广泛,所以也比较重要。他攻击落伍、无知和政治腐败,大力主张精神重建。我们发现周作人早期的散文也强调这一点。周氏兄弟被认为是同时代最伟大的散文家,他们一度也互相标榜,同时为他们合办的杂志《语丝》写稿。他们尖刻而生动的散文,讨论到中国社会的每一面,然而,即使在20 世纪20 年代的下半期,周作人已逐渐倾向于个人的小品文,而鲁迅则喜写论争性的文章。譬如鲁迅在1925—1927 年间所写的短文中,就攻击了章士钊等军阀政府大员,陈源等英美留学生集团,以及像高长虹等本来是他的弟子或门徒,但后来竟敢成为离师叛祖的作家。这些杂文往往有生动不俗的意象或例证,时而有绝妙的语句,也有冷酷狠毒的幽默。但整体来说,这些文章使人有小题大做的感觉。鲁迅的狂傲使他根本无法承认错误。文中比较重要的对社会和文化的评论,又和他的诡辩分不开。他可以不顾逻辑和事实,而无情地打击他的敌人,证明自己永远是对的。
鲁迅和许多其他知识分子一样,于1926 年离开北京,辞了他政府和教书的职位,到福建南部的厦门大学任中国文学教授。他在那里很不愉快,遂于1927 年1 月离开厦门到广州,任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早些时候,左派的文学团体——创造社——有几个社员在该校任教,把学校变成一个革命的温床。鲁迅仍然是个个人主义者,他对于学生放任的革命热情感到厌恶,所以在多次演讲中发表言论,反对当时在学生群中流行的革命文学,他认为文学不应该隶属于爱国宣传,热衷于革命的学生应该担负更艰巨的任务,而不应只吹嘘革命文学。同年4 月,国民党在上海发动彻底的“清共”运动,鲁迅看到广州共产党学生被屠杀,于是有一段时间鲁迅又埋首于学术研究。1927 年10 月,他离开广州到上海,此后,除了一次短期旅行到北平外,他一直留在上海,直到他逝世。
1927 和1928 这两年,对鲁迅思想和感情的演变极其重要。由于他在广州目睹了革命和反革命运动,他的心情更受制于《彷徨》和《野草》似的颓唐和悲观。作为一个独立的爱国作家,他早就蔑视英美集团的作家,认为他们是为资本主义文化说话的。现在他也开始疑心革命作家,他们所制造的不成熟的普罗文学,使得文学水准日渐低落。鲁迅既不左又不右,变得完全孤立。
1928 年,两个文学团体——创造社和太阳社——对鲁迅发动总攻击,报复他对于革命文学的嘲弄态度。太阳社的首席批评家钱杏邨在《死去了的阿Q 时代》一篇激烈的文章里,宣布鲁迅已与时代脱节。他的论点如下:鲁迅作品中大部分的人物——如阿Q 和孔乙己——都取自清朝灭亡的时代,他们懒散、无聊、满脑子封建,与现在已觉醒的农民和工人完全不同,原作者非但不了解自己的作品已经落伍,而且自陷于五四运动时的小布尔乔亚的个人主义中,不愿赶上新时代。鲁迅的反动性格充分地表现在他对于革命文学倡导者的嘲讽。钱杏邨最后警告他说,他的年事已长,如果再不参加革命行列,他一定会立即被人忘掉。
对于这类的攻击,鲁迅报之以他惯有的讥刺和自信。可是在内心里他却感到困扰,没有把握。他一向自认为青年导师,但现在学生却背离他的领导,走向一条新路。这条路在他看来非常愚蠢,然而却似乎可见成效,是不是他的个人主义哲学已经赶不上时代的需要?甚至在痛击他的谤毁者的时候,鲁迅已开始阅读有关马克思主义和苏联文艺的日文书籍。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些书籍对他的性格和思想的影响极为微小;他在1929 年后所写的散文,除了一些表面上的马克思辩证法的点缀外,与他早期作品中的论点和偏见差异甚少。然而,似乎为了使自己相信苏联文学的重要性,他花了不少时间翻译卢那察尔斯基的《艺术论》和法捷耶夫的小说《毁灭》。几年以后,在他的杂文集《三闲集》(1932)的序言中,鲁迅自我安慰地认为自己是中国认真翻译苏联文艺理论和批评的第一人,而他的对手们虽然发起了革命文学,却没有学术上的准备。
关于鲁迅在20 世纪20 年代后期与左翼作家的斗争,我们仍会在另一章中提及,本章所要论述的是:在他转向以后,杂文的写作更成了他专心一意的工作,以此来代替他创作力的衰竭。鲁迅一定感觉到自己已经无法再写早期式的小说,而且在好几个场合中,他曾对一个年轻的朋友——后来中国著名的文艺批评家冯雪峰——坦白地说,他很愿意再回老家绍兴去看看。 虽然他有许多远大的计划,包括写一部讽刺中国知识分子的长篇小说,但是他一直没有勇气下笔。他反而参与了一连串的个人或非个人的论争,以此来掩饰他创作力的消失。 他成了左翼作家的名义领袖(虽然他很谨慎,并没有加入共产党),攻击国民党政府和国民党作家,也攻击反苏、反左翼文艺的评论家,从左翼阵营反叛者,英美集团的作家,以及所有中国传统艺术和文化的爱好者。惟有在少数场合中——譬如他写文纪念被军法处决的共产党青年作家——他才又真情流露地说话。
在鲁迅一生的最后两三年,肺病已深。卧病在床的日子不算,他每天都花了不少时间看报章杂志,从里面找寻文艺界和政界愚昧的事。从读报当中他就可以找到写一篇短文所需要的材料(有一段时期他几乎每天为《申报》副刊《自由谈》写稿)。为弥补他因创作力枯竭而感到良心上的不安,他也勤于翻译(他共计译了二十余本日本、俄国及其他欧洲作家的作品,除了他晚年完工的果戈理名著《死魂灵》外,其他的都是二三流作品)。他的日常消遣是到他最喜欢的内山书店去看书,或是收集和印行木刻画集。当我们重温鲁迅在上海的日常生活时,我们不禁会感到,他扮演不少角色——新闻评论者、辛勤的翻译家,或是业余的艺术鉴赏家——原想填满他精神生活上的空虚。
作为讽刺民国成立二十年来的坏风恶习来看,鲁迅的杂文非常有娱乐性,但是因为他基本的观点不多——即使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他十五本杂文给人的总印象是搬弄是非、啰啰唆唆。我们对鲁迅更基本的一个批评是:作为一个世事的讽刺评论家,鲁迅自己并不能避免他那个时代的感情偏见。且不说他晚年的杂文(在这些文章里,他对苏联阿谀的态度,破坏了他爱国的忠诚),在他一生的写作经历中,对青年和穷人——特别是青年一直采取一种宽怀的态度。这种态度,事实上就是一种不易给人点破的温情主义的表现。他较差的作品都受到这种精神的浸染,譬如在小说《孤独者》里,主人翁就沉溺在这种有代表性的梦想中:
“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他似乎也觉得我有些不耐烦了,有一天特地乘机对我说。
“那也不尽然。”我只是随便回答他。
“不。大人的坏脾气,在孩子们是没有的。后来的坏,如你平日所攻击的坏,那是环境教坏的。原来却并不坏,天真……我以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
“不。如果孩子中没有坏根苗,大起来怎么有坏花果?譬如一粒种子,正因为内中本含有枝叶花果的胚,长大时才能够发出这些东西来。何尝是无端……”
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这个比喻,代表一种真理。作为达尔文主义者和讽刺家的鲁迅,对它是接受的,但是在他的作品中却故意压抑这种真理。他的一般态度,总结在《狂人日记》中的一句话:“救救孩子。”他在1928 年所写的一封公开信中,充分地表露出他感觉到自己这种思想的不一贯:
至于希望中国有改革,有变动之心,那的确是有一点的。虽然有人指定我为没有出路——哈哈,出路,中状元么——的作者,“毒笔”的文人,但我自信并未抹煞一切。我总以为下等人胜于上等人,青年胜于老头子,所以从前并未将我的笔尖的血,洒到他们身上去。我也知道一有利害关系的时候,他们往往也就和上等人、老头子差不多了,然而这是在这样的社会组织之下,势所必至的事。对于他们,攻击的人又正多,我何必再来助人下石呢?所以我所揭发的黑暗是只有一方面的,本意实在并不在欺蒙阅读的青年。
这是一段很动人的自白:鲁迅违背自己的良知,故意希望下等阶级和年轻的一代会更好、更不自私。他对青年的维护使他成为青年的偶像。就长远的眼光看来,虽然鲁迅是一个会真正震怒的人,而且在愤怒时他会非常自以为是,他自己造成的温情主义使他不够资格跻身于世界名讽刺家——从贺拉斯、本?琼森到赫胥黎——之列。这些名家对于老幼贫富一视同仁,对所有的罪恶均予攻击。鲁迅特别注意显而易见的传统恶习,但却纵容、甚而后来主动地鼓励粗暴和非理性势力的猖獗。这些势力,日后已经证明比停滞和颓废本身更能破坏文明。大体上来说,鲁迅为其时代所摆布,而不能算是他那个时代的导师和讽刺家。
(李欧梵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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