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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杂忆


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杂忆

作  者:[美] 约翰·保罗·斯蒂文斯

译  者: 何帆

出 版 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定  价:35.00

I S B N :9787542642929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研究  >  法院/检察院    

标  签:法律  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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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在美国,首席大法官是多大的“官”?要不要听命于总统?宪法赋予他的权限有多大?九位大法官出现意见分歧时,能否由他一锤定音?这些问题的答案,大都可在教科书中找到。可是,近代史上的著名首席大法官们究竟有何人格魅力?他们的个性对司法审判、法院地位有多大影响?这些人与同僚关系如何?管理能力是否够格?只有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观察首席大法官的内部人士方能提供答案。
退休大法官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在最高法院工作35年,与五任首席大法官皆有私下接触。他新近推出的《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杂忆》,为广大读者认识历任首席大法官,了解最高法院运转程序和决策内幕,提供了一个罕见的视角。追随这位93岁老人的精彩叙述,我们在丰富新知的同时,还可一窥近半个世纪以来,沃伦、伦奎斯特、罗伯茨、布伦南、布莱克门、斯卡利亚等司法群星的闪耀风采。
《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杂忆》供读者阅读。

TOP推荐理由

《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杂忆》由约翰·保罗·斯蒂文斯所著,这本书不仅是针对某几位大法官的回忆录,而是对半个世纪以来,美国法律和政治发展的全景展现。斯蒂文斯在书中展现了无数珍贵细节,这是一本正当其时的好书。

TOP作者简介

约翰·保罗·斯蒂文斯,美国最高法院第101位大法官。他1920年出生于芝加哥。1941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二战”期间在美国海军服役,从事密码破译,并获得铜星勋章。战后在西北大学法学院学习,担任过威利·拉特里奇大法官的法官助理。后从事律师工作,兼任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垄断权力研究小组委员会法律顾问和司法部国家反垄断法研究委员会法律顾问。1970年被理查德·尼克松总统任命为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1975年被杰拉尔德·福特总统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2010年6月退休。

TOP目录

译者导言:司法群星璀璨时
前言
第一章  建国以来的十二位首席
第二章  美国首席大法官:平等者之首
第三章  弗瑞德·文森
第四章  厄尔·沃伦
第五章  沃伦·伯格
第六章  威廉·伦奎斯特
第七章  小约翰·罗伯茨
第八章  最资深联席大法官:平等者中的次席
尾声
致谢
索引

TOP书摘

蔡斯1873年去世后,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Unysses Grant)审慎斟酌了几位潜在的继任者人选,犹豫了六个月,才最终决定提名俄亥俄州著名律师莫里森·韦特(Morrison Waite)出任第七任首席大法官。韦特的十四年任期也颇值得一提,这主要是基于两个截然不同的原因:在他任期内,最高法院案件猛增,不堪重负。与此同时,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严格限制联邦政府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新获自由的奴隶提供保护。
韦特任首席大法官期间,最高法院审理了3470起案件。韦特本人撰写了872起案件的判决意见,这一数据充分证明他有效降低在最高法院负责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韦特还加入了同僚主笔撰写的几起关于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的著名判决,这些判决禁止将非洲裔美国人排除在刑事初审案件的陪审团之外,而且在旧金山颁布禁止歧视华人的“洗衣店条例”后,有力维护了华人居民的正当权益。但是,他自己主笔的一则判决意见——“美国诉克鲁克香克案”(United States v.Cruikshank)——却只能被形容为一场灾难。
1873年,在路易斯安那州臭名昭著的复活节周日“科尔伐克斯大屠杀”中,数十位黑人被一个白人武装团体杀害,威廉·克鲁克香克是成员之一。由于州当局并未以参与谋杀和从事其他州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对他们进行惩罚,联邦政府指控他们违反了国会1870年通过的一部立法,这部法律禁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伙剥夺其他公民受联邦宪法保护的权利。政府的起诉意见认定,几名被告故意剥夺了受害人的数项联邦权利,包括: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和平集会的权利、受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受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的生命权和自由权。克鲁克香克和两名同伙被联邦法院定罪,但是,最高法院却宣布撤销原判。根据韦特在判决意见中陈述的判决理由,第一、第二修正案只是为了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第十四修正案只是为了限制各州的权力;没有一条宪法修正案禁止这些被告实施的行为。这一不幸的判决引发了连续不断的种族暴力事件,南方各州也据此制定州法,剥夺了黑人的完整公民权长达数十年之久。
梅尔维尔·富勒(Melville Fuller)被格罗弗-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总统任命为我们的第八位首席大法官时,他已在芝加哥当了30年私营律师。他开启了一项在我看来极为重要的传统,至今仍被最高法院全体成员所依循。这一传统是,每次开庭前,每位身披法袍的大法官都要与其他同僚握手致意。这一简短的致意方式,不仅意味着最高法院全体成员精诚团结,也昭示着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大家拥有超越个人分歧的共同目标。
我不知道其他法院是否会这么做,但可以确定这类握手仪式并非最高法院一家独有。我至今仍清晰记得,1970年秋天,当我作为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新人,参与首次庭审之前,卢瑟.斯威格特(Luthe,Swygert)和罗杰·基利(Roger Kiley)的主动握手致意,给我带来的内心温暖,他俩都是民主党总统任命的联邦上诉法官,而我则是一名共和党人。联邦法官走上审判岗位之后,过去的政治分歧从此与工作无关。
富勒任首席大法官期间,国会通过了1891年《司法法》,大幅降低了最高法院的工作量。新法增设了中间上诉法院审级,也即我们熟知的巡回上诉法院,这级法院负责审理来自联邦初审法院的绝大部分上诉案件。例如,这部法律授权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我于1970年至1975年在该院工作)审理来自位于威斯康辛州、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的联邦初审法院的上诉案件。这可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过去,这些案件都会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如今他们将首先由巡回上诉法院复审,通常亦止步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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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28

版  次:1

开  本:32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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