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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

作  者:(美)卡勒德·胡赛尼 著

出 版 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208115132

所属分类: 文学  >  小说  >  生活小说  >  情感小说    

标  签:其他  情感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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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书荐

TOP内容简介

一个家庭几代人,因贫穷和战争铸成的六十年悲欢离合。他们如何去爱,如何被伤害,如何相互背叛与彼此牺牲。

1952年,阿富汗,贫穷的村庄沙德巴格。10岁的男孩阿卜杜拉和3岁的妹妹帕丽经历了一场可能永生难以挽回的骨肉分离。他们的妈妈在生帕丽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父亲萨布尔是个卖苦力的老实人,勉强支撑着艰难度日。他无力拉扯两个年幼的孩子,又给孩子们娶了个继母帕尔瓦娜。帕尔瓦娜的哥哥纳比在喀布尔一户富裕人家里做厨子兼司机,女主人妮拉一直无法生育。纳比舅舅居间牵线,帕丽被卖给了妮拉,开始了新生活。

一连串的变故之后,便是一场接一场的战争。苏联人来了,战争爆发了;苏联人走了,军阀们来了;军阀们走了,塔利班来了;塔利班走了,美国人来了。国破家亡,故事的主人公被迫流散,此后的故事将续写于喀布尔、加利福尼亚的圣何塞和法国的巴黎。

TOP推荐理由

★《追风筝的人》作者、超级畅销作家胡赛尼顶尖力作,全球4000万读者翘首以待。
★《群山回唱》,关于背叛、流亡、自我牺牲和亲情力量的传奇。
★美国亚马逊书店“2013最佳图书”
美国独立书商协会“2013最佳图书”
美国独立书店畅销榜首
巴诺书店畅销榜首、书店店员首选推荐、上半年度最佳小说
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夏季最佳图书
ABC《早安美国》读书俱乐部夏季最佳图书

TOP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3)、《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 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他还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为阿富汗的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康慨,70年代生人,作家和翻译家。目前与妻子和女儿住在北京。

TOP书摘

这是初夏明媚的一天,阳光灿烂,天空鲜艳。我摇下车窗,让风暖暖地浮荡而入。别看司机的工作是开车,可其实呢,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等人上。等在商店外头,空转着引擎;等在举办婚礼的楼外,听着音乐含混的回声。那天为了打发时间,我玩了几把扑克,玩腻了就下车,朝这边走几步,又往另一边踱一踱。后来我坐回车里,心里合计,瓦赫达提先生出来之前,我也许能小眯一觉。
就在此时,那房子的大门开了,一个黑头发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她戴着太阳镜,穿一条短袖的橘红色裙子,短至膝盖。她光裸着两腿,双脚也赤露在外。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注意到了我在车里坐着,可就算她注意到了,我也没看出来。她抬起一只脚,鞋跟踩在身后的墙上,这样一来,她裙子的下摆就稍微拉高了一些,露出了里面的一小截大腿。我感到脸上一下就烧起来了,一路往下,烧到了脖子。
说到这儿,请允许我再做一次忏悔吧,马科斯先生。一种令人有几分愧疚的本能,在我心底蠢蠢欲动。那时候我肯定还不到三十岁,是个大小伙子,正处在欲望的高峰,想有女人作伴。我跟我们村里好多同龄的男人不一样——那些小伙子连成年女人光光的大腿都没见过,就结婚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结了婚,他们才能获得许可,瞅一瞅这样的大腿。跟他们相比,我真该算得上有些经验了。这些经验是我在喀布尔获得的。我偶尔会去拜访某些地方,到了那儿,一个年轻男人的需要,可以得到既审慎又便利的满足。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证明,我与之同寝过的娼妓,没有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位——这位刚从大宅子里走出来的,美丽的,优雅的造物。
她倚靠在墙上,点燃一支香烟,不紧不慢地吸着,带着令人销魂的优雅,用两根手指的指尖夹着烟,每次抬临双唇,手都蜷在嘴前。我看得目不转睛。她这只细腕玉手弓起的模样,让我想起一幅画,那是我从前在一本亮光纸印刷的诗集里看到的,画的是一个妇人,睫毛长长,黑发如瀑,和情人在花园里同寝,她正用细若无骨的手指拿着一杯酒,递给情人。街对面有什么东西,一度吸引了这女人的注意,我利用这短暂的间隙,赶快拿手抓了几下头发,要不然因为天热,头发已经开始粘结成块了。她回过头,我便再次僵坐不动。她又吸了几口,在墙上捻灭了香烟,然后悠闲地走回宅中。
终于,我能呼吸了。
当晚,瓦赫达提先生把我叫进客厅,说:“有事情告诉你,纳比,我要结婚了。”
看来,对他喜爱孤独的程度,我毕竟是有些高估了。
订婚的消息传得很快。流言蜚语同样如此。我是从瓦赫达提先生家进进出出的工友那儿听来的。嘴巴最贱的就是园丁扎希德。他每个礼拜来三天,打理草坪,给大树剪枝,修齐矮树。他是个讨厌的家伙,有个让人恶心的习惯,每说一句话,都要吐一吐舌头。就是这条舌头,在不假思索地喷吐着流言蜚语,好像一把又一把地丢撒着粪肥。和我一样,他也是一辈子给人打工的命,我们这些人成了一拨,都是这一片的厨子、园丁和杂役。每个礼拜都有一两个晚上,干完活,吃完晚饭,大伙便挤到我的小窝棚里喝茶。我记不清这个惯例是怎么形成的,不过,一旦成了惯例,我就没办法把它打破了,惟恐表现得没礼貌,不好客,或者更糟的是,让人以为我在同类中间,自觉高人一等。
有天晚上喝茶的时候,扎希德告诉别的老爷们儿,瓦赫达提先生的家族不同意这门亲事,因为他那没过门的新媳妇品行不端。他说,喀布尔尽人皆知,她既没囊,也没纳穆斯,没有好名声,才二十岁,就敢“在全城到处抛头露面”,跟瓦赫达提先生的小汽车一样。最糟的是,扎希德说,她不仅不否认这些指控,还拿这种事写诗。说到这儿,满屋子响起了一片非难之声。有个男人说,要是在村里,他们早就把她的喉咙割开了。
就是这个时候,我站了起来,对他们说我听够了。我痛斥他们,骂他们像做针线活的老婆子一样,聚在一起说小话。我提醒他们,如果没有瓦赫达提先生这样的人,就咱们这副德行,早回自己村子捡牛粪去了。我质问道:你们的忠心,你们的尊重,都到哪里去了?
片刻的沉默。我本以为自己把这帮蠢汉子镇住了,没想到他们哄堂大笑。扎希德说我是马屁精,说不定这房子未来的女主人会写首诗,名字就叫《舔屁能手纳比颂》。我气急败坏,一跺脚出了窝棚,留他们在里面笑闹不停。
可我没走太远。他们那些闲话一会儿让我厌恶,一会儿让我着迷。不管我刚才表现得多么正直不阿,说的话多么得体和审慎,我还是待在听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我不想错过任何一句让人血脉偾张的细节。
婚礼没过几天就举行了,不过没有盛大的仪式,也没请人来唱歌跳舞,听不见阵阵欢声笑语,只有一位毛拉和一个证婚人短暂到场,外加一页纸上两个潦草的签名。这样一来,从我第一次看到她,还不到两个礼拜,瓦赫达提太太就搬到家里来了。
马科斯先生,请允许我稍停片刻,略作说明,从现在开始,我将把瓦赫达提先生的妻子称作妮拉。不用说,回到当年,我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权利,哪怕人家给了我这个权利,我也不能接受。我过去总是叫她“尊贵的太太”,带着理所当然的恭敬。可是考虑到这封信的用意,我将把礼节放到一边,依照我心里始终所想的来称呼她。
这么说吧,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桩婚姻不幸福。我很少看到这两口子之间有什么示爱的表情,也很少听见他们说过什么甜蜜的话语。他们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两个人,各有各的生活,好像一点也不相干。
一大早,我要按照惯例,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早点——一片烤馕,半碗核桃仁,绿茶里撒点小豆蔻,但不加糖,还有一只煮鸡蛋。他喜欢把蛋戳开,让蛋黄往外流,一开始我老也掌握不好火候,感觉相当焦虑。每天早晨,当我依例陪着瓦赫达提先生散步的时候,妮拉还在睡懒觉呢,通常她要睡到中午,甚至更晚才起。等她起床了,我差不多也该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午餐了。
整个上午,我一边干着杂活,一边渴望着妮拉出现的时刻,等着她推开客厅通往游廊的纱门。我会胡思乱想,猜她那天的打扮。不知道她的头发是梳起来,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呢,还是会让我看到头发放开着,乱乱地披垂于双肩?她会戴太阳镜吗?会穿凉鞋吗?是穿那件配腰带的蓝丝袍,还是那件洋红色的,有大圆扣子的罩袍呢?
等她终于亮相,我便在园中瞎忙一气,假装看到车头得擦,或是发现野玫瑰要浇水,不过自始至终,我眼睛都没闲着。我看她把太阳镜推上去,揉着眼睛,看她取下绑头发的橡皮筋,向后甩甩脑袋,抛落一头光亮的卷发,或者看她坐着,下巴搁在膝头,望着院子,懒洋洋地吸烟,又或者双腿交叠,一只脚上下摆荡,这姿势在我看来,代表着无聊或烦躁,或许只是一种难以自控,漫不经心的俏皮。
瓦赫达提先生偶尔出现在她左右,但通常并不这样。他仍然和从前一样,大部分时间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画画,这桩婚事几乎没有改变他的日常起居。妮拉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作,不是在客厅,便是在游廊上,手拿铅笔,几页纸铺在腿上,而香烟总是必不可少的。到了晚上,我伺候他们用饭,两人以毫不掩饰的沉默,各自接过食物,低头盯住自己的米饭盘子,只有低声的“谢谢”,以及勺子和叉子碰到瓷盘时的丁当声响,才会打破这片寂静。
每个礼拜有一两次,我要开车载着妮拉出门买烟,买新笔、新本子,或化妆品。如果事先知道要给她开车,我一定会梳个头,刷个牙。我要洗脸,拿一片柠檬,挨个蹭一遍手指头,好把洋葱味去掉。我会掸掉西装上的尘土,把鞋子擦亮。那套橄榄绿的西装,其实是瓦赫达提先生送给我的旧衣服,我希望他没把这事告诉妮拉——不过我猜,他可能已经跟她说过了。他这样做并无恶意,可是像瓦赫达提先生这种地位的人通常意识不到,微不足道的琐事也会让我这样的人蒙羞。有时候,我甚至把父亲死后留下的羊皮帽子也戴上。我站到镜子前面,把头上的帽子往这边拉拉,再往另一边拽拽,全神贯注,想像着自己像模像样地出现在妮拉面前。此时就算有只黄蜂落到我鼻子上,非得蜇我一口,才能让我注意到它的存在。
一旦出门上路,只要有可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我会想法多绕一段,绕远是为了拖长路程,多一分钟——也许两分钟,但是不会多到让她生疑——由此延长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死死盯着路面。我奉行严格的自我控制,绝不透过后视镜看她,只在她和我说话时才这样做。只要她坐在后座上,我便已经很满足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昂贵的香皂、润肤露、香水、口香糖,还有烟味儿。在大部分时间里,这些味道都足以让我情绪高昂。
正是在车上,我和她有了第一次交谈。我们第一次真正的交谈,也就是说,不算无数次的她让我拿这拿那。我载着她去药房取药的时候,她问我:“纳比,你们村是什么样子的?它叫什么来着?”
“沙德巴格,尊贵的太太。”
“沙德巴格,就是了。它是什么样子的?跟我说说。”
“也没啥好说的,尊贵的太太。跟别的村子一样。”
“噢,肯定有些不太一样的东西。”
我表面上保持着平静,心里却一片狂乱,拼命想回忆起点什么,奇花啊,异草啊,得像个样子,能让她感兴趣,能让她听了高兴。可这没用。像我这样的人,一个农民,一个没啥见识的小人物,又能说出什么,让她这样的女人听了为之心动?
“葡萄挺棒的。”我说。可是一咕噜出这两个字,我就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葡萄?
“是吗?”她无动于衷地说。
“真的很甜。”
“哦。”
我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死了算了。我感到胳肢窝里开始冒汗。
“有一种很特别的葡萄,”我说,突然变得口干舌燥,“据说只有沙德巴格才种得出来。它非常娇贵,怎么说呢,非常难活。你要是在别的地方种它,哪怕是在旁边的村子,那它一定就干巴了,然后死掉。它会枯萎。会死于忧伤。沙德巴格的人都这么说,可是当然了,没有这回事。只是水土不服而已。可他们就是这样说的,尊贵的太太。忧伤。”
“很动人,纳比。”
我冒险往后视镜里飞快地瞅了一眼,看到她正望向窗外,可我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因为我发现她的嘴角向上抬起着,正是微笑过后的余韵。我精神为之一振,随即听到自己又开了口:“我可以再给您讲个故事吗,尊贵的太太?”
“尽管讲。”打火机咔嗒一声,烟从后座朝我飘来。
“嗯,在沙德巴格我们有个毛拉。当然了,每个村子都有毛拉。我们这一位叫谢基卜毛拉,他是个故事大王。他会讲多少个故事,我说不上来。可是有件事,他给我们讲了一遍又一遍:如果你看看任何一个穆斯林的手掌,不管在这世界上哪个地方,你都会发现让人大大吃惊的东西。他们的掌纹一模一样。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穆斯林左手的掌纹构成了阿拉伯数字里的81,而右手上就是数字18。81减18得多少?63啊。正好是先知归真的年龄,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
我听见后座传来一声低笑。
“后来,有个旅行家路过。理所当然,按照惯例,那天晚上他就和谢基卜毛拉一块吃饭。旅行家听了这个故事,想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可是,谢基卜毛拉,请您恕我直言,我从前遇见过一个犹太人,我发誓他的两只手也有着一模一样的掌纹。这件事您怎样来解释呢?’毛拉说:‘这个嘛,那犹太人骨子里也是个穆斯林。’”
猛然间,她爆发出一阵大笑,直到那天晚上,我都陶醉在这笑声里。就好像——真主宽恕我的不敬——就好像乐园从天堂降临我身,如经书所言,那乐园下临诸河,其中的果实是永恒的,其中的荫影也是永恒的。
请您理解,马科斯先生,让我神魂颠倒的不只是她的美貌,尽管这美貌已足以让人着迷。我一生中还从未遇见过妮拉这样的年轻女人。她做的一切——说话的方式,走路的样子,穿衣打扮,微笑的模样——事事都让我觉得新奇。对女人如何举手投足,妮拉动摇了我以往所持有的每一种概念。我知道,这些特点必定会遭到某些人顽固的反对,比如扎希德,再比如萨布尔,还有我们村里的所有男人,以及所有女人。可是这些特点对我来说,不过是增加了她本已巨大的诱惑与神秘。
那一天我干活的时候,甚至后来别的工友过来喝茶的时候,她的笑声还回荡在我耳畔。我龇着牙,美滋滋地,根本听不见他们的叽叽呱呱,耳边只有她那银铃般的笑声,我也很有几分得意,因为我知道自己讲了个聪明的故事,让她从婚姻的不满足中得到了少许的缓解。她真是个非凡的女人。那天夜里上床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也有了几分不凡。这就是她对我的影响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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