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签:小说 外国小说
从国籍来说,王戚扬是一个美国人,但是他从内之外都散发着中国味道。虽然年轻的时候从战乱的中国移民到了美国,但是就算是在异国的土地上,他也不愿意入乡随俗。他不愿意穿西服、不愿意儿子跟外国女人交往、不愿意看西医,不愿意跟银行打交道。他从内至外都在刻意排斥着美国。甚至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唐人街的那短短几百米,久而久之,他跟两个儿子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父子之间因理念只差变得形同陌路。
他大儿子王大正值而立之年,风华正茂,学识渊博,是政治学博士,但是感情方面因为美籍华人妇女严重稀缺,父亲又不同意跟外国女人交往而长期单身;工作方面也因父亲反对他做体力劳动而无所事事,只能永无止尽的待在学校里。看到周围的同伴都找到了外国女友,找到了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他自卑之余对父亲的痛恨也逐渐加深。
小儿子王山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从小就在美国长大,已经完全适应了美国化的环境和生活,他痛恨中餐,喜欢汉堡;痛恨《四书》,酷爱足球。而这些却恰恰是父亲完全接受不了的因素,父子俩的关系剑拔弩张……
黎锦扬,出身传奇书香门第,家族与齐白石为世家之交。家中八个兄弟,史称“黎氏八骏”,个个人中豪杰。大哥黎锦熙(田汉、毛泽东曾经是他门下抄写员)是国学大师(汉语拼音,他参与倡导),二哥黎锦晖是中国流行音乐之父,聂耳是他的高徒,周璇是他的门生;三哥黎锦曜是采矿专家,四哥黎锦纾是教育专家,五哥黎锦炯是著名铁路桥梁专家。六哥黎锦明是作家,与郁达夫、茅盾为挚友,为鲁迅激赏。七哥黎锦光,民国歌王,为著名音乐家,写出过脍炙人口的《采槟榔》、《送你一枝玫瑰花》;他排行最小,却是美国华裔文学泰斗,其作《花鼓歌》成为美国百老汇经久不衰的保留剧目。美国旧金山市因该书甚至专门设立“花鼓歌日”。
第一部
一 格兰大道 002
二 三十而立 013
三 身外之物 031
四 入乡不随俗 040
六 他乡遇知己 063
七 待价而沽 081
第二部
一 夜幕下的唐人街 104
二 每逢佳节倍思亲 131
三 凤阳花鼓 146
四 传宗接代 168
五 异乡异客 180
六 李家有女初长成 192
七 人心叵测 203
八 两情相悦 216
九 小人长戚戚 227
十 求婚 231
十一 各怀鬼胎 239
十二 黯然落幕 252
附录— 我的回忆 277
附录二 我的归根活动 291
一 格兰大道
在走马看花的观光客眼里,格兰大道只不过是旧金山唐人街里一条热闹繁华的街道而已,对海外华人来说,则是展示他们生命力的橱窗,但对来自大陆的流亡者而言,这里就是广东。虽然在人行道上看不到人力车,听不到木屐敲地的声响,但这一条狭长的地方,却最为接近他们的老家。中国的戏园子、粥店、茶馆、报纸、食品、中药……所呈现出来的景象,不禁会使一位流亡者感到疑惑,自己是否真的站在外国的土地上。不过,在这种熟悉的气氛中,他仍然需要面对许多全然陌生的困难,并在这些困难的环境下奋斗求生。
王戚扬,一位来自中国华中地区,操着一口北方人和广东人都听不懂的湖南方言的人,就是那种除了生活在旧金山唐人街以外,无法适应美国其他任何地方的移民。他所会的英语只有两个词:“yes”和“no”。但他很少说“no”,因为当人家用英语或广东话跟他说话时,他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讲什么,但为了不想招致人家不必要的反感,他就尽量少说。因此,他在唐人街并不出名,然而他的“yes”却也着实替他招来不少人的怨恨。有一次他去广东人家赴宴,主人谦虚地说,饭菜做得平淡无味也不够丰盛,敬请各位贵宾原谅。本来是一句等待客人夸赞的客套话,但听不懂广东话的王戚扬,却点着头连说了两次“yes”。
虽然如此,王戚扬还是依恋着唐人街。他自得其乐地住在一座四年前买下来,与格兰大道隔了三条街的充满中国味的两层楼宅里。房子里装饰的是中国绘画和对联,摆放的是价格昂贵,坐起来却不甚舒服的柚木桌椅。连家中雇用的两个用人和一个厨师,都还是他从湖南带来的。家中唯一不够“纯中国”化的,就是他的两个儿子,王大和王山,尤其是王山,仅仅四年的时间,就已学得一副牛仔相,说话的调调就像斯皮兰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才十三岁,已经把中文几乎忘光了。
大儿子王大,倒是不那么叛逆。二十八岁的年纪,终日沉默寡言郁郁不乐,与父亲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感到别扭发窘。由于王戚扬是个相当固执的人,他始终不太愿意去改变父亲的旧习惯,纠正父亲的错误。在王家宅院里,王戚扬就是“君主”,他的话就是法律,用人们尊称他为王老爷,每周为他干活七天,月领十美元。虽然他的那副冷峻面孔,一把长胡须,高大的身材,宽松的蓝缎长袍,不断的咳嗽声,以及那不可违抗的要求和命令,在在都会令任何一个在美国受雇做佣的人觉得非常难受,可是他的用人们却对他既忠诚又
装 帧:平装
页 数:320
开 本:32开
纸 张:胶版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