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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决定格局


圈子决定格局

作  者:摩罗 著

出 版 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定  价:35.00

I S B N :9787214086976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政治    

标  签:世界政治  政治  政治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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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货币战争》谈的是金融阴谋,这书谈的是政治阴谋;
  《潜规则》谈的是中国圈子,这书谈的是世界圈子;
而这是一本关于世界的通俗读物。作者先从国王的起源讲起。其实,早期部落首领的权力并不大,而且如履薄冰。摩罗从一些罕见的人类学材料发现,全世界都存在着权力演变的潜规则——神秘的圈子。书中讲了几类圈子,中国的圈子,世界的圈子,雅典的圈子,乃至以毛泽东的圈子学说为例,阐明了我们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世界格局并不是简单的国与国的争夺,而是圈子与圈子的争夺,人生格局也是如此,圈子才是决定性的力量。
 

TOP作者简介

摩罗,原名万松生,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著有《中国站起来》、《耻辱者手记》。
如果说《中国站起来》是叛逆者,那么,《圈子决定格局》就是顿悟者。
世界到底如何运转?世界格局如何形成?
这是一次用梦想之矛去戳现实之盾的勇敢尝试。

 

TOP目录

自 序> 话语权与文化选择 / 001
第一章> 原始部落的生存之道 / 001
1. 抢劫也是生产力 / 002
2. 杀戮是成本最低的成功方式 / 007
第二章> 烫手的王冠 / 011
1. 年老的首领为什么总要被臣民处死? / 012
2. 不称职的国王危在旦夕 / 016
3. 鹦鹉蛋:秘密的最后揭晓 / 020
4. 领袖也有潜规则 / 026
第三章> 国王来了 / 035
1. 国王的起源和终结 / 038
2. 从酋长到君王 / 044
3. 古代国王是终身制还是任期制? / 045
4. 古代国王如何捍卫生命和王位 / 048
5. 选国王:世界上最尴尬的制度 / 054
6. 没有圈子,就没有国家 / 058
第四章> 圈子的诞生 / 063
1. 世界背后的神秘圈定 / 064
2. 小圈子,大圈子 / 070
3. 流动的英国圈子 / 074
第五章> 最低成本的赚钱圈 / 077
1. 文化的诞生不美丽 / 078
2. 卖矛者说 / 084
3. 文化是矛也是盾 / 088
4. 文化圈子是最后的铠甲 / 093
5. 权力才是硬道理 / 097
6. 一种成本最低的社会控制 / 099
7. 圈里有,圈外无;小圈子有,大圈子无 / 101
8. 老财主似的国家必将一败涂地 / 103
第六章> 雅典神话的幻灭 / 107
1. 小圈子的分赃机制 / 108
2. 分赃的圈子不断扩大 / 112
3. 东方的“圈子悲剧” / 114
第七章> 达尔文的错误 / 119
1. 生物学家掩盖的屠杀真相 / 120
2. 精神崩溃能让一个民族彻底消失 / 125
3. 圈子操控着讲故事的人 / 129
第八章> 知识分子的圈子选择 / 133
1. 知识分子最热爱哪些圈子 / 134
2. 知识分子的尴尬位置 / 147
3. 底层决定高度 / 161
4. 中国知识分子站起来 / 176
5. 质疑亚里士多德:小圈子欺骗了大圈子 / 191
第九章> 瞬间明朗的世界格局 / 195
1. 毛泽东的“圈子学说” / 196
2. 国家就是国民共同的赚钱圈子 / 199
3. 中国需要持剑经商 / 206
4. 话语圈与赚钱圈 / 207
5. 学会与衰落中的世界打交道 / 224
6. 瞬间明朗的世界格局 / 234
余 论> 寓言解读:八个火枪党治理安家安岛 / 252
后 记> / 264

TOP书摘

第一章 原始部落的生存之道
就像采集和狩猎一样,抢劫也是人类早期历史上最主要的生产方式之一。

1抢劫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

抢劫几乎是所有动物的本能。
我小时候曾经认真观察过鸡们和狗们的抢劫:如果一只鸡从垃圾堆里扒出一条蚯蚓来,旁边其他众鸡根本不会尊重他对这条蚯蚓的主权,而是蜂拥而上,群起而抢之。这位收获者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能叼着蚯蚓冲出重围,拼命奔逃。当他跑累了,试图停下来将这条蚯蚓吃掉,追赶者会及时赶到,将他的财富一哄而抢。最后享用这条蚯蚓的,多半不是原先拥有主权的那只鸡。
如果一只狗在人类的餐桌下捡到一块肉骨头,另一只狗也不会尊重他对这块骨头的主权,而是极为敏捷地冲上来抢夺。一场生死搏斗就这样在餐桌底下展开了。它们往往要打到屋外的场子上才能决出胜负。虽然只有三两只狗,可是它们滚作一团或者追捕冲锋时发出的喊杀声简直震动屋宇,其声势之浩大不亚于人类调动千军万马所展开的生死鏖战。战胜者不但能够享用骨头,还能享受抢劫成功的快感和豪情。
人类作为动物家族中的一个种属,也处于这种抢劫本能的深深控制之中。而且,智力超群的人类还要为此“有意地”创造出抢劫文化。
《拉萨的月亮》里记载了藏民部落有组织地进行抢劫的详细过程:“几乎所有部落都有组织地进行抢劫,因为长年累月地重复,抢劫已经成为了他们的风俗习惯,成为了传说甚至是神话……”又说,“扎马部落最为骁勇善战的是一个名叫该莫巴尔地的强人。听名字就知道,巴尔地来自该莫部落,所以人们叫他该莫巴尔地。他是扎马头人的女婿,是扎马的头号武士,平时负责组织操练人马去外宗部落实施抢劫。这种由部落组织的抢劫不同于一般猖巴的单打独斗,是部落的集体行动,规模较大,组织严密,由部落头人在背后暗中撑腰。”
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历史教科书上关于中国古代汉王朝与北方匈奴人的紧张关系,其症结不就在于当时的游牧民族对于一个定居的农业民族财富和妇女“有组织地进行抢劫”吗?就像采集和狩猎一样,抢劫也是人类早期历史上最主要的生产方式之一。
人类文化是在原始社会后期逐步建立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前期,人们靠什么来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呢?除了采集、狩猎这些基本的劳动之外,原始社会前期,人类唯一的生财之道是抢劫。就一个氏族来说,抢劫是比采集、狩猎更有效率的生产方式。你可以说抢劫来得很直接,不需要文化,你也可以说,抢劫本身就是文化。
原始社会的抢劫是一件非常简单、平常的事情。如果一个原始部落的成员直到晚上还食不果腹,其中三五个男丁一合计:“旁边橡树氏族今天打到了两头野牛,肯定还没吃完,要不咱们去弄来吃吃。”这三五个人一吆喝,就可以发动一场抢劫战争,甚至不需要酋长批准,氏族内凡是赞成这场战争的人,都可以跟他们去打仗、去抢劫。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一个文化理念,抢劫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方式之一(虽然这实际上不算生产,但生产的概念是就某个主体的收入而言)。在历史的土壤里,它根深蒂固,来源深远,不但是人类的本性,而且是包括人类的动物界的本性。它不但是生物本性,而且也成为了社会的本性。它不但是社会的本性,而且演化为文化的本性。动物和人类是有机物,社会和文化是无机物,抢劫的本性覆盖了所有的有机物和无机物。
这种部落组织的抢劫性格,不但固定在社会组织中,还会固定在每个个体生命中。所以,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类还是在社会的演化过程中,抢劫的形式不断发展变化。原始社会那种最简陋的抢劫,在今天的社会组织中已经变成了辅助性的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说,抢劫几乎贯穿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全部历程。
作为群体组织的人类,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下,都会以抢劫的方式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地中海也一样,这里的人们也使用抢劫这种高效率的生产方式积聚财富。
腓尼基人是生活在地中海东岸迦南地区的一个古老民族。他们是古代世界最出色的航海家。在被罗马人打败之前,腓尼基人在北非所建立的殖民国家迦太基一直掌握着地中海的海上霸权。他们的足迹跟着航线到达了地中海沿岸的每一个地方,甚至还完成了环绕非洲的航行,以及穿越英吉利海峡直达北欧的航行。他们航行的动力可以说是经商,也可以说是抢劫,因为他们一直是兼商兼盗。有生意就做生意,没生意就当强盗。他们在地中海地区拥有长达三千年的海上霸权,说穿了就是最古老、最强大的海上大盗。
他们商盗并用,积累了大量财富。大量财富又支持着他们四处征战、建立贸易网点和海盗营地,于是他们又成了古代世界与古希腊并驾齐驱的殖民大国。他们的殖民地遍布环地中海地区。腓尼基人并没有组织成一个集权国家,而是像古希腊一样形成了一些互不统属的城邦小国。这种城邦小国只是部落联盟的升级。
既然掠夺是那个时代的风尚和游戏规则,那么每个人的掠夺行为都只是在按照时代风尚和游戏规则行事,当然就不存在个人道德问题。恩格斯总结说:“邻人的财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贪欲,在这些民族那里,获取财富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性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
虽然《水浒传》诞生在中世纪后期,但是最喜欢用道德眼光看世界的中国文人也没将里面的土匪强盗主人公写成道德败坏、十恶不赦的恶魔,相反,将他们个个写成了声名卓著的英雄。
上文提到《拉萨的月亮》对著名的藏族强盗该莫巴尔地的人品和声誉的描写,很能说明恩格斯所提到的掠夺荣誉观。“据扎马的老人们讲,该莫巴尔地个子不高,看上去并不强壮,但枪法极好,弹无虚发,和来犯的青海部落交战时,他挺枪跃马,一个人便将对方所有勇敢的武士尽数击毙。与其大盗身份很不相称的,是他平日为人温和,从不发怒,且吃斋念佛,手持念珠,仪态安详。……每年的赛马会,扎马人都要请自己部落的英雄该莫巴尔地和他的骏马为参赛的骑手们领跑。巴尔地并不推辞,不过只领跑一圈便离开赛马场,独自走到人群外空旷的草地上盘腿坐下念经数珠。等赛马结束人们四散开来歌舞玩耍时,他又回帐篷独处。”

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之后,不再按照氏族时代的游戏规则进行抢劫,而是改为以阶级集团为单位进行劫掠,而且是以国家的名义展开的。国家的本质就是上层社会对底层社会所创造财富的抢劫和享用,当然一般都美其名曰纳税、进贡,所以这种隐性的劫掠对人们的眼睛和思想具有很大的蒙蔽效果,以至于人们意识不到这种劫掠的现实存在。幸好有马克思等思想极具穿透力的哲学家揭穿了这个事实,让我们不再完全糊涂。
由于人类的欲望无边无际,权贵集团经常不能满足于国家内部的劫掠,还时不时地将劫掠的武器瞄准外国外族。近代西方列强所进行的声势浩大的殖民运动,其实就是对外国能源、财产和土地空前规模的掠夺。整个非洲、美洲、大洋洲、亚洲,都被迫成了西方人的属地,居住在这几个州的不少民族或种族都因此灭绝或者濒临灭绝,他们的命运比犹太人还悲惨许多。
政治社会的劫掠方式虽然变化很大,但是其内在的动力跟远古部落之间的劫掠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无非是为了掠夺财产、土地和权力。同样的,这些改头换面的剪径大盗也不会因此付出道德上的代价,相反,他们因此而获得了巨大的道德利润,往往被称为民族救星、战斗英雄或者历史巨人,等等。自从人类创造了文化之后,人类就一边创新抢劫方式,一边极力遮掩抢劫的事实,因为所有的抢劫者都会将自己的抢劫行为命名为“替天行道”的“正义战争”。其实人类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企图遮掩抢劫的事实,在很多情况下,人类是公开称颂抢劫的,甚至会将抢劫大王树立为大英雄。
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之处,但并非是优越之处。
2如影相随的杀戮实践
抢劫邻居当然是不劳而获者能想到的最便利的事情。
为了让凶残的抢劫和杀戮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合理性,人们开始制造关于“邻居”的谣言。
瓦伦特说过:每个区或镇的人们,都认为相邻区镇的人们是最凶恶的罪人。”为了获得财富,为了强迫相邻区镇的人们给自己交纳贡赋,他们英勇无比地扫荡了军力所及的邻区。“许多村子只是一大栋由土坯或石块盖造的建筑物而已,一些村子则有几栋这样的建筑物。这些集体公有的共同住宅对于阿兹特克人的征服活动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障碍,不过它们并不是不可战胜的。阿兹特克联盟不时地向它们进行抄掠,公开要求获取战利品,征索贡赋,并捕捉俘虏作为祭神的牺牲。直到最后,这个地区内的主要部落,除了少数例外,都统统被征服而成为藩属了。”
在西班牙人占领阿兹特跨地区以前,阿兹特克人靠这些被征服者的贡赋堆砌起他们灿烂的文明。当西班牙人把阿兹特克人作为军事目标的时候,他们基本上是孤军奋战,平时因被迫纳贡而结为一体的部落不但不帮助他们对付入侵的敌人,而且纷纷帮助敌人进攻他们,因为他们长期以来凶狠蛮霸的欺负,部落和他们结下了世世代代的仇恨。这些弱小部落终于等到一个机会,看见另一个更加强大的力量将这个耀武扬威的古老征服者彻底打败。

征服邻居之后,胜者开始远征。
就理论上而言,每一个部落对于未与他缔结和平协定的任何部落都处于交战状态。不论什么人都可以自由地组织一支战斗队去远征他所想要打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发起战争的人并不一定是氏族领袖,每一个氏族成员都可以这样做。“这种远征行动既不需要请求、也不需要得到酋长会议的批准。”只要能够得到氏族其他成员的响应,这场军事行动就会被立即付诸实施。
北美印第安人科曼奇部族也奉行易洛魁部族崇尚的游戏规则。“任何一个科曼奇人都可以发起一场攻击或组织人马交战如果他有能力聚集一群追随者的话。……对科曼奇人来说,战争如果不是作为一项民族政策来有意识地加以推行,就肯定是其民族的一种消遣。”

战争是如此轻而易举地被发动,抢劫和杀戮怎能避免?
不仅北美和非洲常出现部落抢劫事件,亚洲古老部落也将抢劫视为平常。美国学者霍贝尔在其名著《初民的法律》中介绍说,古代菲律宾地区的伊富高人将人类社会按照地域的远近区分为四个等级,然后对每个等级的区域进行区别对待。
第一个等级是“家乡区域”,这个区域通常是指本村舍所处的一个很小的地理单位,比如一个特定的山谷之类。这个区域是一定要和平相处的,即使发生矛盾也必须保持克制,彼此都要避免出现人命案件。
第二个等级是“中立区域”,许多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属居住在这个挨近自己的地区,得尽量避免跟这个区域的人发生纠纷。但若与其中非亲非故的人不幸发生了纠纷,处理起来也绝不手软。
第三个等级是“世仇者居住的区域”,除了杂居其间的个别亲戚之外,这个区域的人都被看做敌人,他们与这一地区的人世世结仇、冤冤相报,一旦引起纠纷,毫不留情地诉诸杀戮。
第四个等级是“战争区域”,他们与这个区域的人永远处于敌对和仇视状态,没有任何调节和规范双方关系的愿望,任何人进入这个区域一经被发现必定会被杀死。 “一个人通常会杀害其遇见的远方来的陌生人”,这成为他们不加思考的生活准则。所以,当他们需要财富时,就意气风发地对这个区域发动战争。
在中国台湾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山区,古代曾经广泛流行猎头祭神习俗。这些祭神的人头从哪里来?如果遇上战争,多半可以抓到俘虏用于祭祀活动。当没有战争的时候,或者专门为此发动战争,或者派人设伏捕捉陌生的路人。这与杀取活人的心脏祭祀太阳神的南美洲玛雅王国、印加王国的习俗一模一样。所以,随意掠夺他人的财富、随意捕捉陌生人作为人牲,在古代世界是流行极为广泛的游戏规则。
原始先民为什么奉行这样的游戏规则?首先当然是为了满足物质欲望。那个时代生产力水平很低,创造一点财富何其不易。可是抢劫却能使他们迅速地拥有丰富的财富,很是方便,那种诱惑力太大了。阻碍自己抢劫的是什么人?当然是财富的主人。那么,将财富的主人杀死是成本最低的成功途径。于是,在抢劫的同时,他们还实施杀戮:或者先杀人后抢财产,或者先抢财产后杀人,怎样方便就怎样为之。
既然杀戮这么重要,是部落生存和自卫的首要功夫,那么古老的部族里就会很自然地形成一种嗜杀的文化和价值观。一个人只有杀力超群、杀功出众,才能在氏族和部落里享有声望和地位,这种诱惑何其大,谁还敢于假装斯文?有的人在氏族内部面临声誉危机的时候,就赶紧召集一帮弟兄扑向邻居部落,拎几颗人头来就能马上博得一片喝彩声,让所有的人对自己刮目相看。有的部落甚至规定,男孩到了成年的时候,必须至少杀一个人才能举行成年礼。如果一个年轻人不能从外部落的地界上猎取一颗头颅,就永远不给他举行成年礼。这个年轻人也就永远不能享有最起码的社会地位。
这种文化对于人们的塑造,只能有一种结果:人人都是嗜杀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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