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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


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

作  者:秦晖、金雁 著

出 版 社:语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定  价:38.00

I S B N :9787802412910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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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当两只小鸡在争夺一条蚯蚓时,我们能否说鸡群中存在着“私有制”?当尚未学会说话的婴儿因被人夺走奶瓶而哭闹或因“想要”而伸手去抢别人手中的玩具时,我们能否说他一出娘胎便具有了“私有者意识”?当然不能。其所以不能,是因为作为自然属性的私欲与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私有权——私有者权利观念是两种本质上不同的东西。
历来我国的土地就不是(或主要不是)“按资分配”,而是“按权分配”的,最有资格当地主的并不是商人,而是权贵。有权势的江南缙绅兼并土地,无权势的关中“陕商”不置田产,都不过是这一“传统”的不同表现模式而已。
如今等级遍布、权力万能不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病,而且使我们所讲的“阶级”概念也走火入魔,从马克思所讲的建立在“物的联系”基础上的利益集团变成了最彻底的等级——我们的“阶级成分”一度成了不因生产关系改变而改变、不因经济地位的变迁而变迁,不但决定本人命运,还可传之子孙的某种世袭身份,直到演变为“红五类”“黑五类”那样赤裸裸的现代种姓制与贱民制!
理性的觉醒决不仅仅是一个思想进化过程,它与社会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我们过去脱离后者而企图仅仅依靠宣传唯物主义与无神论来克服蒙昧与迷信,结果却在一场“无神论者的造神运动”中受到了历史的嘲弄,教训至深!

本书为我国著名思考型学者秦晖的成名之作,初版于1996年。

作者以七十年前毛泽东与梁漱溟之间一次有关中国社会是否存在阶级对立问题的争论为契机,从分析旧中国“关中模式”入手,在掌握大量社会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运用西方社会学科学的分析方法,重新审视封建社会三要素(即自然经济、宗法共同体与依附人格)在中国的社会表征,指出权贵与平民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进而对社会构成主体——农民(农民人格、农民心态、农民文化)进行深入研究,纵观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的成功与失败,深刻分析农民的“双重性”,揭示中国社会长期固守“农业文明”之根源;横向结合苏联集体农庄和美国式农业发展道路,对农民及农民社会进行共时态的逻辑分析,从源头上探寻农业社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此次再版,尽管经历了十几年的社会变革,但作者对中国社会的深刻分析与认识依旧令人信服:中国是一个农民的国度。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归根结底还是农民社会的改造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要变农业人口为城市人口,更重要的是改造农民文化、农民心态与农民人格。让农民“从田园诗式的农业文明中走出来,以发达的自由个性谱写出中国现代化的狂想曲。”

TOP作者简介

秦晖,生于1953年12月 。1981年作为中国文革后首批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兰州大学,1992年起曾任陕西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青基会社区文化委员会委员、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方法》、《开放时代》、《中国学术》和《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等学术刊物的编委。

TOP目录

序言:“前近代”研究的当代意义
绪论:农民、农民学与农民社会的现代化

第一章 欲识庐山真面目——什么是封建社会
一、“农民(peasant)”与封建社会
二、“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
三、从一场争论谈起
四、马克思的封建社会观怎样变成农民的封建社会观?

第二章 羌笛声中杨柳怨——旧关中小农社会分析
一、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
二、关于“关中无地主”
三、关中无租佃
四、关中有封建

第三章 问渠哪得浑如许、——“关中模式”的社会历史渊源与宗法农民研究中的理性重构
一、民国中前期的关中模式
二、清初以来的关中模式
三、长畛、土地流通及其他
四、“自然经济的经营地主”与“过密化”问题
五、关中模式的若干背景
六、关中模式的经验意义与逻辑意义

第四章 束缚与保护的协奏曲——封建关系的三要素
一、自然经济与“命令经济”
二、宗法共同体的“公”与“私”
三、人身依附关系:强制的与“自愿”的不自由
四、束缚与“保护”:一张恢恢天网

第五章 “朱门”之外有平均,“冻死骨”中无分化——宗法时代的社会分层
一、等级分化与阶级分化
二、宗法小农的分化与“恰亚诺夫循环”
三、宗法式社会的分化模式及其定量分析

第六章 “自由封建主义”质疑——中国封建社会特点问题
一、“亚细亚生产方式”、“商业资本主义”与“自由封建主义”
二、家-国一体的宗法共同体与“私有财产”
三、“伪商品经济”与租佃制
四、封建共同体的三种形式——我国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比西方中世纪“松弛”吗?
五、“抑兼并”——仅仅是一种“欺骗”吗?

第七章 农民的塞文与农民的万代——农民在封建社会中的位置
一、农民的“两重性”质疑
二、挣脱束缚的私有者一一农民的革命性
三、渴求“保护”的共同体成员——农民的保守性
四、宗法农民的“阶层”——亚等级分析
五、既是动力,又是对象——农民与民主革命

第八章 “难对付的阶级”及其心态——宗法农民文化的社会整合
一、“东方型嫉妒”及其他——种族文化观与社会文化观
二、阿Q的劣根性是赵太爷教育出来的吗?——宗法共同体文化整合中的农民文化
三、“都市里的村庄”——为什么城里人比农民有更多的“农民意识”?
四、农民文化与“有文化的农民”——从中国知识分子传统心态谈起

第九章 “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具体农民”与“抽象农民”的二重价值系统
一、宗法农民社会价值取向的二重性
二、“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关于“农民领袖反农民”问题
三、“农民民主主义”与近代民主制度的不同价值论基础

第十章 人性的萎缩与人情的膨胀——农民文化的伦理观探析
一、人性与人情
二、“贫农的性自由”与礼教的性禁锢
三、“人情同心圆”与农民社会的信息传播模式
四、“家族凝聚力”之谜
五、“人情同心圆”的消解与亲缘组织的“现代化”

第十一章 非理性种种——农民思维方式探析
一、中国文化是一种“理性文化”吗?
二、“理性的小农”与农民的非理性
三、宗法农民非理性的各种类型

第十二章 农民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古典小农与古典文明
二、“五月花精神”与“美国式道路”
三、广义民主革命与农民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
四、严重的教训
五、世界“后现代化”时代的农民改造问题与社会主义民主革命的两种前途

结束语 从田园诗到狂想曲 

TOP书摘

“农民(peasant)”与封建社会(1)一、“农民(peasant)”与封建社会
如今的人们不会对“新时代的农民”之类词组感到别扭;仍然断言农民是现代化之弃儿的言论,也比过去少多了。然而无疑,当人们提到农民的时候,更多地还是联想到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在古汉语中,甲骨、金文时代就已分别有了“农”与“民”这两个词,但作为一个词的“农民”则出现得稍晚。《礼记·月令》有“农民毋有所使”句;《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条称:“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吕氏春秋》则提到“古圣之重农民”。在这些较早出现“农民”一词的典籍中,“农民”这一概念已经有了职业与身份等级这双重意义:
“农(農)”主要是个职业概念。“農”字下为“辰”,古时指贝壳制的农具,是为意符;上为“曲”,曲古音奴,是为音符。但远古汉语多同音义通,因而曲亦有“奴”义(后之“部曲”、“委曲”诸词仍然保有此义痕迹),于是“农”也就有了身份低下的意思。
“民”主要是个身份概念。“民”,古同“氓”、“萌”,指卑贱的下人。后世无论是贱民、下民、草民、子民等称呼,还是官民、绅民、君民等对举,都显示了“民”的卑下身份。这种身份是传之子孙的。包括“农民”在内的“四民”最初几乎就是四个种姓:“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等等。那时绝大多数“民”自然是务农的,于是“民”在很多场合也有了职业含义:“农者,民。”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三。“农”、“民”成了近义。因而古字书《六书略》作了这样的“解字”:“民:象俯首力作之形”。
清代的《康熙字典》不满意《六书略》的解释,认为“四民兼士农工商,岂力田始称民乎?《六书略》之说,穿凿不可从”。这一批评当然是有分量的。不过如果我们注意到一字可有广、狭、古、近诸义的话,则《六书略》之说也未必为“穿凿”。即如《康熙字典》本身对此亦有旁证,该书“萌”字条曰:“耕亦曰萌”,而古时萌与民通,这是《字典》也提到的。其引《说文》曰:民,“众萌也,言萌(懵)而无识也。”又氓:“《说文》:民也”,“《石经注疏》作甿,甿与氓通。”又《汉书·刘向传》“民萌何以戒勉”条注曰“萌与甿同”。可见,古时民、氓、萌皆训“甿”,而“甿”就是农奴。《周礼·地官·遂人》曰:“凡治野:以下剂致甿,以田里安甿,以乐昏扰甿,以土宜教甿。稼穑:以兴锄利甿,以时器劝甿,以强子任甿。”郑玄注曰:“变民言甿,异外内也。甿,犹懵懵无知貌也。”
可见,尽管从广义、近义而言,“民”为士农工商之总称,但从狭义、古义而言,民(氓、萌)本同甿,指务农的下等人。他们在“田”边“忙”碌,“俯首力作”,而被上等人视为“懵懵无知”、“萌而无识”的贱者。他们以凝固的身份被置于公社之中,致之以“下剂”,安之以“田里”,教之以“土宜”,劝之以“时器”,任之以“强子”。在后世“民”的概念广义化以后,上述“民”的狭义仍然处处可见。如农时被称为“民时”(《国语·齐语》:“无夺民时,则百姓富”),农事被称为“民事”(《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农兵被称为“民兵”(《玉海》卷一三九《庆历兵录》:“凡军有四:……曰民兵,农之健而材者籍之”),农具被称为“民用”(《国语·周语上》:“民用莫不震动,恪恭于农”,注:“用,谓田器也”),农业被称为“民功”(《国语·越语下》:“不乱民功,不逆天时,五谷睦熟”),等等。而最明显的是在户口管理上,直到明清仍把农籍称为“民籍”。明代有军、民、匠、灶(盐户)诸色户籍,皆世代相袭,不得更易。明时的屯田又有军屯、商屯与民屯之别。这里的“民”非军非商非匠非灶,实专指农户而言。清代亦然,《清会典》卷十七《户部》称:“凡民之著于籍,其别有四:一曰民籍,二曰军籍,三曰商籍,四曰灶籍。”“凡民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有灶户,有渔户。”所谓民籍、民户,即指农籍、农户。农者民也,民者农也,职业概念与身份等级概念混而为一了。
显然,这个意义上的“农民”只能是个前现代的概念。因为现代文明可以有农业这种职业,但不可能有身份等级制。
人们一般用“农民”一词去翻译英语中的peasant(总称peasantry)与farmer两词,这自然只能是近似的:不同文化背景使两种语言中的词汇间难以精确对应。不过西方也有过存在身份等级制的农业文明时代,因而他们的“农民”也是职业概念与身份概念的结合。其中farmer这个词是由farm(农业、农庄)派生的,主要是个职业概念,常与fisher(渔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职业并列。现代社会中仍有农业,自然也就有farmer,?当今发达国家的农业主要由市场经济中的农场构成,因此在现代语言中,farmer已逐渐含有“农场主”之义了。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84

开  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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