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积淀与创遣。中国文化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生活样法,同时也蕴含着她的情感、智慧和民族精神,数千年来,历风雨而不衰,遭浩劫而弥坚,为中华民族的生生不已提供了不竭的生命源泉,成为人类文化发展史上的一大奇迹,是我们今天应当加以批判继承的珍贵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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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蒙古国子学创设于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选随朝蒙古、色目、汉人官员及怯薛子弟中俊秀者入学。学官有博士、助教、教授、学正、学录、典书等。教材用翰林院译成蒙古文字的《通鉴节要》一书。爱好学习的也可兼习算学,生员初无定额,其后为100人,官府为其提供膳食、费用。延祐二年(1315年),增为150人,其他就学者可作陪堂学业。生员学习二三年,成绩优秀者策题考试,精通者量授官职。蒙古国子学着重培养蒙古族子弟,学习内容(包括语言)都是蒙古文字。管理和考试办法及津贴补助与国子学都不同。蒙古国子学成立时间在国子学前16年,由此可知它的重要性。
3.回回国子学 创设于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由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教授,用“亦思替非文字”(即波斯文字)教学,教授对象和学生来源是一般的公卿大夫与富民之子,入学制度与汉人相同。学校以为诸官衙培养翻译人才为目的。泰定二年(1325年),由于回回国子学学生较多,除原已给予津贴补助膳食的学官生员27人外,又增加补助员额25人。可知元朝政府对于这所学校还是相当重视的。
元代按路、府、州、县四级,设相应的官学,但事实上并未普及。
路学创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年),设有教授、学正、学录等官员各一员,府学及上中州学各设教授一员。教授由朝廷任命,其他学官由礼部、各行省或宣慰司任命。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命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老成之士任教,并于“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行经之所”,建立具有地方官学性质的书院。诸路都设有提举学官管理教育,学习内容与国子学相同。
元代地方官学,除设以上学校外,还设有具有民族特色的蒙古字学和医学、阴阳学。诸路蒙古字学创设于至元六年(1211年),招收诸路府州官员子弟及民间子弟。教材同蒙古国子学,以蒙古文《通鉴节要》为教学内容。学官设置有同郡县学,有教授、学正等。命有司割地以充作学田,为学官、生员提取俸禄和廪给。生员学成通过翰林考试后,可授以“学官译史”。诸路蒙古字学和蒙古国子学都是“国字”教学,都以蒙文译写的《通鉴节要》为教材;两者学生来源大致相同,实际上蒙古、色目、汉官子弟都有去上学的,民间子弟也有不少。这个学校设置目的虽有普及蒙古文之意,同时也有培养“译史”、“学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