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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教育市场规模巨大,蕴含巨大商机,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2011年“教辅新政”推出,如何评价其做法和影响?教辅治理必须考虑三个问题,一是读者利益,二是产业相对稳定,三是产业健康发展。根治是否有理想方案?现实方案如何保证上述问题得以在一种健康的机制中运行?
所谓教辅,是除教材之外的教学辅助类图书的统称。这里主要是指中小学教辅。
我国有大约2亿中小学生,教辅受众巨大,蕴含巨大商机,吸引众多机构进入,也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2011年来,教辅成为重点治理的对象。多部委重拳出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行业将这一轮新的教辅治理统称为“教辅新政”。
教辅市场的现状是怎样的,它的问题到底在哪儿,此次教辅新政效果如何,怎样根本解决教辅市场的问题,在此,我们来一一解析。
教育出版是出版业的重要组成。有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教育出版的产值约占出版业的50%左右;在发展中国家,这个数字达到70%。据我国多家上市出版集团年报显示,教材教辅约占其总收入的70%。其中中小学教育出版又占整个教育出版产值70%多。
教材和教辅是教育出版的两大板块。在中小学阶段,由于教材限价,人手1套;而教辅多没限价,有的1科可能有几本教辅。所以,中小学教辅产值和利润要大于教材。
中小学教辅市场到底有多大?
行业资深人士估计,小学阶段大约每人每年教辅消费100元,初中阶段大约200元,高中阶段大约300元(据了解,许多地方不止300元)。据教育部2012年的统计,小学约1亿人,初中约5 000万人,高中近4600万人,如此计算,则教辅年销售约有340亿元实洋。
教辅的购销有两种形式,统一征订和市场零售。统一征订是学校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采购,市场零售则是读者的自由选购。根据采购量的大小,我们将学校一级小批量的统一采购称为小征订,各县、市、省教育主管部门大批量的统一采购称为大征订。
据估计,真正通过市场零售读者自由购买的教辅只有约20%,约80%的教辅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统一征订实现的(其中大征订约40%,小征订约40%)。
社会对教辅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大量的教辅作业吞噬了学生的自由时间,重复的练习消磨了学生的创造力。学生陷于题海战,教辅成了应试教育的帮凶。
二是增大家庭经济压力。学校推荐购买多套教辅,加重家长经济负担。2011年湖北监利县毛市镇上官庙村一小学生因买不起一套36元的教辅自缢身亡,惊动中央领导。
三是滋生教育部门腐败。一些出版和发行企业为了诱使教育部门统一购买,给以高额回扣和贿赂,诱发教育部门的腐败。
首先,应该承认,这些问题确实存在。
同时,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
比如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于学生负担,国家教委《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指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突出表现在,有的学校随意增加课时,超纲授课,作业量大,考试频繁,资料泛滥;社会上各种竞赛、奥校、奥班、读书、评奖等活动名目繁多;一些领导部门向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等。”从中可见,学生课业负担很重,但根子不在教辅。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的改变。
又如增大家庭经济压力。中小学教辅定价多在几元到二三十元。再看与教辅有相似功能的培训、家教、学习机,培训和家教每小时几十元到几百元,学习机每台也有几百上千元。另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2010年北京“小升初”报告显示,每个小学生从3年级到6年级,就要参加各种占坑班、奥数班、英语班、特长班等,每个家庭平均花费87000元,这还不包括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择校费。从中也可大体看出,教辅不是增大家庭负担中的主体。
再如引发教育部门腐败。一方面,教辅销售中确实有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采购机制也同样有问题。应该说,腐败不能归罪于产品,更主要是在于产品的采购机制。学校的基建、招生、校服、营养餐中,都曾有腐败问题。更确切地说,一切统一采购的产品,都可能发生腐败,完善采购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至关重要。
因此,教辅深层的问题,在于目前的教学方式和考评机制;教辅技术层面的问题,在于其购销模式。教学方式和考评机制是个综合的社会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购销模式是可以改善的。
教辅的购销模式比一般图书复杂。一般图书主要依靠市场零售,而教辅存在大征订、小征订、零售三种不同的购销模式。三者差别很大,从销售方式、渠道,到采购主体,甚至图书的结构设计、定价策略都不相同。不同模式对应的,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见表1)。
表1 教辅的三种购销模式
市场零售类教辅完全是读者的自由选择,基本不存在什么社会问题,可以交由市场优胜劣汰。有问题的,主要是统一采购的大征订和小征订。
大征订又称系统征订,由省教育厅或新华书店制作推荐目录,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使用。名为推荐,由于它是领导机关,决定下面的评估和升迁,学校多会听从。其本意是为学生推荐优秀教辅,但操作中容易出现两个问题:一是产品质量平庸。能够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极其有限,竞争不充分,很难保证它们就是优秀的产品。二是容易渗入地方保护,滋生腐败,产生垄断。当地会优先推荐(甚至完全限定在)当地出版机构或教育系统的产品。甚至一些地方的教育与出版系统结成共同体,共同主导当地市场。
七部委曾连续多年发文,禁止教辅上任何形式的推荐目录,但由于利益巨大,又缺少惩处措施,各地屡禁不止。
小征订即是学校团购,由学校各级领导或老师统一采购。一般来说,它较大征订产品更适合学校需求,但它突出的问题,是高码低折。这些教辅多定价较高,给销售人员和采购人员较大的利益空间,学生则要以较高折扣甚至全价交费。这就抬高了学生的购书成本,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因为有利益涉及其中,也造成采购教辅的质量良莠不齐。
无论大征订还是小征订,都是在花别人的钱,就容易不讲节约或不讲效益。不是说每一笔代购都有问题,而是这种制度本身就有缺陷,因而在操作中容易出现各种漏洞。
2011年来,中小学教辅成为多部委重点治理的对象,力度前所未有,行业称之为“教辅新政”。具体来说,新政措施如下:
原新闻出版总署的主要措施,是严格教辅出版资质,强调一书一号。这些措施抬高了教辅出版的门槛,对于治理教辅散滥较有成效。
以教育部为首的四部委通知的主要措施,是进行教辅评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教辅评议委员会,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从中选择1套推荐给本地区学生选用。
发改委等三部委的措施,则是对进入评议推荐的教辅进行限价。
目前操作中,四部委通知对行业影响最大。其本意是为学生推荐优秀教辅,但在一些地方的操作中,出现了很大偏差。教辅评议被操作成七部委屡次禁止的教辅推荐目录,甚至比目录有过之而无不及。
让我们看看其中的一些错位:
1. 推荐产品不够优秀。通知要求“择优”推荐,而各省评议中,市场上优秀的教辅品牌很难见到。所推荐的除了教材原创社的产品,就是各省自己的产品。许多地方明确规定,送审单位须是本地出版社,直接排斥外版教辅。各省都说自己的产品是最优的,这本身是不是一种矛盾?
2. 评议范围被不断扩大。通知要求评议的种类主要是同步练习,“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实际中,除了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中高考教辅,一些地方还将写字、作文、阅读、古诗文、散文欣赏、小说欣赏、传记选读、幼儿园教材、专题教材、数理化公式……都列入评议,评议种类被不断扩大。
3. 推荐套数有限。通知要求推荐“若干套”,实际上,各省同步练习只推荐1-3套。而且规定,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可以想象,这1-3套能否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教学水平的需求?为了能上评议,又有多少企业挤破了头。
4. 选购机制问题。通知要求地市从省评议中选择1套给学生,本是为强调一科一辅,结果许多地市只推荐1套,学校已没有选择。只有消费者(学生和老师)最清楚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辅,评议不应限制他们的自由选择的权利。
5. 自愿选择变强制。通知要求“自愿选择”,许多地方变成了强制购买。而且有的地方不止推1套,而是发给学生2套。还有教育部门不定时去学校检查,如果统一购买了评议之外的教辅,就要受到处分。而如果购买了评议中的教辅,学校再买就没人管了。
6. 发行资质限制。通知规定,评议教辅的发行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问题是,我国从来没有设立过教材发行资质。有的各地规定,只有新华书店才有此资质,学校只能选购新华书店的教辅。于是,许多民营企业的销售,只能通过新华书店结账才算合法,新华书店凭此多了许多规模和利润。
7. 授权从“依法”变强制。通知要求,“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著作权是个法律问题,其核心即是“依法”。查寻以往的法律解释和法院判例,一般认为,“编排体系和结构的设计并不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原创性,侵权的判定应基于教材内容的使用方式和使用数量”,并没有说同步教辅就是侵权。但各地操作中,由于不清楚侵权界定的具体标准,变成所有同步教辅均需要有教材社的授权书,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这样的结果,是强化了大征订,打击了小征订。远离一线教学的省、市对教辅选用的主导权加大,而直接使用教辅、最了解教学需求的学校却无权再自主采购教辅。强势教材原创社(主导授权)与地方出版发行集团(主导评议)一起,联手垄断了教辅市场。
按说,教育系统对于自己系统采购的产品,有权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条件。问题在于,整个教辅市场约80%都是通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采购的。
市场上涉及教辅策划、出版、发行的利益主体数千家,如今被一纸评议卡住咽喉,他们要么退出,要么付出巨大代价与当地出版集团或教材社合作。
小征订企业连续2年持续30%的下降,零售企业除部分核心品牌销售较好外,多数一般产品销售下滑。许多企业大幅削减品种,裁撤员工,教辅市场的竞争更加惨烈与混乱。
以某省案例为证。
A省出版集团是上市公司,为了保证每年20%的增长,除了通过省教育厅评议推荐向全省学生合法销一套之外,新华书店又做一本教辅推荐目录,将作文、阅读、幼教、专题教育、数理化公式、作文论据大全等都列入目录,说服各市教育局,推荐学校征订。并营造一种氛围:学校从新华书店购买就是合法的,从其他渠道购买就是非法的,教育部门会去学校检查。由于其强大的主导力,许多民营公司纷纷依附,与集团下属出版社合作出版,上集团推荐目录。民营公司负责教辅策划、市场推广,发行集团以45-55折向民营公司结款,民营公司再向出版社和发行集团教辅公司交11-14%的管理费。出版发行集团仅凭自己拥有的垄断资源,既不用策划,又不用推销,就可以坐收大半的利润。(这里也为出版发行集团客观辩白一下。近年来中央鼓励发展文化产业,一些地方陷入一提发展就唯GDP的惯性思维,给出版集团下达GDP增长任务,要求十二五期间达到几百亿。集团为了完成增长,为了上市业绩,千方百计寻求机会。教辅因为规模较大,系统征订又操作简单,成了他们的重要抓手。)
最让人担忧的是, A省并非个案,而是许多地方情形大同小异。
让我们回归到教辅治理的初衷:
——减轻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前文已经分析,学生课业负担在于目前的教考机制。比之于家教、培训、学习机等,教辅算是比较实惠的助学产品了。仅以教辅来说,此次限制印张定价,但并没限制印张,许多地方通过增加印张来提高教辅价格。一些集团为了业绩增长,想方设法让学生征订2套甚至更多,学生负担并没有减轻。而且,一些统购的教辅并不适用,这才是更大的浪费。
——消除教育腐败。当年教辅推荐目录,就曾有多个省市教育部门领导坠入法网。目前评议权力集中于省,采购权力集中于市,权力更加集中。众所周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越集中,越容易引发更大的腐败。教辅评议的风险,较之原来的推荐目录更大。
它对于出版产业来说,成了一种资源的重新划分。真正受益的是极少数——份额较大的教材社和地方出版发行集团。而受害的是大多数——绝大多数份额较小的教材社,以及80%拿不到授权、上不了评议的出版社。由于这些出版社多在集团内部,集团总体受益的话语权掩盖了他们自身的不平。
它的客观后果,是加剧了市场垄断,强化了地方保护和区域分割,不利于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健康发展。如果找市长就可以有市场,如果非得找市长才能有市场,那么谁还会关注市场?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强调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不相符的。
还有人说,正是小征订过度竞争引发的市场失灵,才需要政府行政干预强化大征订。我们仔细分析,这个逻辑并不成立。
首先,从时间看,大征订的出现远早于小征订。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有系统征订教辅,由教育厅与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目录,指定出版单位出版,新华书店统一发行。90年代,地方新闻出版局对教辅这块“肥肉”进行宏观调控,对目录教辅的分配,适当照顾到各家出版社。而高码低折教辅的出现,始于90年代后期河北肃宁的直销类教辅,后来才普及到整个小征订市场。
其次,小征订比大征订是更多一些市场的因素,但小征订的高码低折问题,并不是完全市场竞争的产物,恰恰是权力干预的结果。正常情况下,市场竞争只会让价格越来越低,权力寻租才让价格越来越高。真正完全市场竞争的零售类教辅,价格从来都不高,也不存在高码低折问题。高码低折产品的共同特点是,采购者都不是花自己的钱,甚至不是自己消费,而且还能从中渔利。高码低折的教辅与90年代的大书一样,有采购权力的人花别人的钱,谋自己的利,而坑害第三方埋单人的利益(大书坑害的是国家的利益,教辅坑害的是学生的利益)。
再次,从此次新政的后果看,大征订强化得越厉害,小征订要想生存,只有两个办法:一是产品足够好,学生确实需要;二是高码低折更甚,以更大的利益撬动采购者。或者,是两者兼用。
大征订产品因为有限价,价格较低,好像更具有合理性。
这里说明一下,并不是所有大征订产品价格都低。进入教育厅评议推荐的教辅因为有发改委限价,价格是偏低的。不少发行集团也有一个教辅推荐目录,是没有限价的,它的价格并不低。
大征订还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推荐的产品是否优秀,二是是否适合每个学生的需求。这两个答案恐怕都是存疑的。那么,有人会因为价格便宜去买自己并不需要的产品吗?
而且,纵使再好的东西,也不应该强迫别人购买。
可以说,无论大征订和小征订,都有权力和利益因素。大征订对应的是大权力和大利益,小征订对应的小权力和小利益。
行业有种说法,谁攻下一所学校就有饭吃,攻下一个县城就有车开,攻下一个地区就有房住,能让一个省统一推荐就更不言而喻了。正是这么多权力和利益掺杂其中,教辅市场才难以优胜劣汰,品种才过多过滥。
针对教辅问题之所在,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理想的解决方案是——
(1)采购权下放
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即选购者,教辅应该交由学生与家长自由选购。应该相信,一个消费者一时的辨别能力可能是有限的,但无数消费者多年的辨别能力肯定是准确的。
由于许多老师确实需要1套教辅统一讲解和布置作业,那么统一采购1套教辅也是客观需要的。现实中,约80%的教辅是通过统一采购销售的。
如果教辅的统一采购也是一种客观需求,如何让采购者真正关心消费者的利益?那么,最好将采购权下放给与消费者利害相关最大的人——由任课老师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后推荐购买。从某种程度上说,任课老师与学生都是教辅的消费者。而且,任课老师与学生利害相关最大(有考试成绩制约,其教学质量关系未来升迁),利益诱惑最小(一班四十人左右,有回扣不过上百,况且老师还要讲解和批改作业)。同时他们权力最小,监督最多(同事、校长、学生、家长都容易监督)。而且,任课老师采购,也便于因材施教。只有任课老师最知道自己班级的水平与进度,而且有足够的专业知识选择最适合的教辅。(事实上,任课老师作为教辅使用者和与学生利害相关最大的人,其采购权力是很小的。销售人员更愿意找更高的领导,实现更大批的销售。)
反之,越是校级、县级、地市甚至省级的统一采购,与学生的利害相关越小,利益诱惑越大,越不能保证公平,也不利于教学中的因材施教。
反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其教辅采购权也在任课老师,校长不作干预。在内地,许多发达地区或重点学校,采购权也在任课老师或学科组长,校长已不干预。
(2)进行最高指导定价
任课老师也属于代购,如何最大限度地杜绝其中的腐败?建议对教辅进行最高指导定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教辅的消费者是学生,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如果采购环节不能彻底净化,那么进行最高指导定价,是减少教辅高码低折和采购腐败的有效方式。
建议对教辅进行指导定价,以不高于上一年一般图书平均印张定价为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每年发布的《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中,有对一般书籍的总定价与总印张的统计,很容易计算印张定价(2010年一般书籍印张定价为1.83元,2011年2.02元,2012年2.09元)。这是个相对稳定而又动态的数字,可以随物价上涨而与时俱进。由于教辅的稿费通常低于一般图书,而发行量普遍大于一般图书,如此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合理利润。事实上,市场零售的教辅定价一直不高,与一般图书的定价基本是一致的。
如果说政府限价不符合市场规律,可以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作为行业自律。
总之,采购权下放最为关键。采购权下放到最基层后,企业都在一个公平竞争的起步线上,优胜劣汰是很快的。限价只是作为一种预防措施。
如果这些做到了,任课老师教辅采购中并无多少利益,自然不会无限采购。
理想方案虽然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有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但目前真正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一是损害了原来采购方的利益。比如校长,尤其是各县、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采购,数量巨大,都存在较大的利益。
二是影响各地出版发行集团的销售业绩。各地出版发行集团的销售中,教材教辅销售比重较大。他们的教辅质量中庸,营销不足,较多依赖行政征订,采购权下放后,集团一下难以适应,销售必将下滑。
也就是说,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的理想方案,但会损伤原来行政主导较强的供应商和采购方的利益。而他们在行业有很强的话语权,甚至影响一些地方政策的制定。
从可操作性看,理想方案对目前教辅产业格局调整较大,也增大了实施的难度。
教辅治理必须考虑三个问题,一是读者利益,二是产业相对稳定,三是产业健康发展。
读者利益是根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的利益才是企业的正当利益,在此基础上的产业才能健康长远地发展。否则,就容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引来政府治理,企业和产业就难以稳定长远地发展。
产业相对稳定是健康发展的前提。一是每种销售模式都关系一大批人的就业与利益,变动过大容易引起产业震荡;二是产业相对稳定发展的时候,市场机制和读者选择可以发挥作用进行优胜劣汰。
而产业健康长远发展,需要有充分的竞争。只有充分的竞争,才有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才有不断的创新与发展。产业长远健康发展,要鼓励那些产品优质、运作规范、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如果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产品和竞争力,过多依赖行政资源,就容易受到政策波动的影响,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就不稳定。
目前情况下,应保持大征订、小征订、零售三方势力的相对平衡,让产业在相对稳定的格局下,充分发挥读者选择和市场竞争的作用,实现产业的优胜劣汰和良性发展。
在此基础上,教辅治理的现实方案是——
(1)对于大征订
一是强调评议的程序公正和信息公开,鼓励各省让更多优秀产品进入评议推荐。目前评议多为1~3套,主要是教材社与当地教育社的产品,地方保护严重,利益区隔明显。评议推荐应真正推荐优秀教辅,而非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的手段。
二是强调“自愿选择与无偿代购”。这是四部委通知的要求,但被许多地方操作成排他性的强制购买,甚至比当年明令禁止的“教辅推荐目录”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明显不是治理的初衷。教辅评议应该像畅销书排行榜,它可以引导销售,但无权强制销售。而且不应规定渠道,凡有图书发行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发行。
此外,以地市为单位统一采购也不符合市场规律。纵使同一个地市,学校与学校的差距也很大,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城市学校与乡村学校、甚至实验班与普通班的情况都不相同,只有消费者(学生和任课老师)最清楚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辅,教辅评议不应限制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利。
三是强调侵权是法律问题。目前,各省均将教材社的授权作为评议送审的前提条件——无论这些教辅是否侵权。授权行政化地一刀切,那些本不侵权的教辅也被排斥在外。对此,一方面,行业应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教辅侵权的相对明确的标准,以方便行业操作;另一方面,评议是负责推荐优秀教辅,是否侵权是教材社与教辅机构的法律问题,法律问题应交由法律去解决。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让评议真正发挥正向作用;二是抑制大征订利用政策过度挤压市场的冲动;三是促进大征订类产品的相对竞争,促进企业关注自己的产品质量和市场营销,真正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
否则,放任下去,一是不断强化地方垄断和区域分割,二是不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和公平竞争,三是依赖系统征订成惯性后,部分出版发行企业将失去市场竞争的能力。目前,市场区域分割严重,没竞争力的企业依赖地方保护也能很好地生存,而有竞争力的企业也很打破地方保护的藩篱而发展壮大。其实,各地出版发行集团实力都比较强大,在竞争中拥有很多优势。如果某些集团还要过度依赖行政资源,挤压市场空间,那么,他们存在的价值就要受到质疑。
(2)对于小征订
其突出的问题是质量良莠不齐,高码低折严重。
治理的措施,一是提高从业门槛,如强调一书一号,对于治理教辅过多过滥较有成效。二是对所有教辅进行最高限价。由行业协会出面,为教辅设定最高指导定价,这对行业也是一种有益的引导。三是加强教辅征订环节的监督,防止利益交换。
(3)对于零售
这是最健康的业态,能够被读者选择留下来的,质量通常较好,销售中也不存在腐败或强制问题,应大力鼓励在零售领域有品牌的出版商和发行商。
必须说明的是,现实方案只是提供一个台阶,只是回到教辅新政之前的格局,以便给某些过度依赖行政资源的企业一个转型的缓冲。教辅问题根本的解决,必须是理想方案的实施。
教育出版是我国出版业的支柱产业,教育出版的生存状态和形象,直接关系到出版业的生存状态和形象。教辅又是教育出版的半壁江山,而且参与主体更多,消费者更是几乎遍及每个家庭。教辅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整个行业和社会都关系重大。
教辅的形式与内容,完全服务于目前的教学方式和考评制度;教考方式怎么改,教辅就会怎么变。教育是一个国家、一个家庭投入的重要内容,有关于教育辅助的产业,潜力巨大。相比于培训、家教、学习机等助学产品,图书是一种比较实惠、廉价的助学产品,必定有其存在的价值。优秀的教辅是一线教学经验的结晶,可以提升学习效率,也是能最便宜地平衡教育资源的方式。
也就是说,教辅的需求和市场是一直存在的。只是,它需要有一种更健康的机制,让企业真正在服务读者、服务教育中成就自己,也让产业实现更健康、繁荣、可持续地发展。
一、教辅品种为什么那么多?
1. 教辅需求大,产值高。
教辅存在的直接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的教学方式和考评机制。应试教育下,学生要提高自己的成绩,只能大量地练习。相比于培训、家教、学习机等助学产品,教辅更加实惠,因而也更为普及。全国教辅市场大约有300多亿的产值,也吸引众多出版机构、社会企业、各地教研室等进入教辅市场。
2. 教材品种多。
教辅多是配套教材而练习的。21世纪初,我国教材多元化。据《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目前中小学课本品种有1万多种。教材品种多,配套教辅的品种自然也多。
3. 教辅品种比较丰富。
教辅自身形式多样,品种丰富。
从载体形式上看,教辅有图书、试卷。
按学习进度来分,教辅有同步类教辅、考试类教辅(包括中考与高考)。
从编写方式上分,教辅有讲解类、讲练结合类、练习类。
从内容上分,教辅有专题类、作文类、阅读类、学习方法类,还有教师使用的教案,以及一些公式、图表、字帖、写字本,等等。
随着中考的区域化和部分高考的自主命题,教辅的区域化特征更加明显,出版商必须根据当地需求进行定制,如某地不考听力,某地的题型不同,甚至各题型的顺序不同,都要为这一地区量身定做,这样每个地区就是一套品种。
根据学生学习水平的不同,不同教辅设置的难度也不相同。有的教辅面向成绩优秀的尖子生,有的侧重于成绩一般的中等生。
不过,同一个读者并不会面对这么多的品种。一是区域局限,这个省的学生自然不会见到其他省的专版。二是书店也没有那么大空间,同一类品种能留下几种已经不错了。
4. 采购中的地方保护和利益寻租。
大部分教辅是统一采购的,每个县、每个地区的统一采购都有足够的利润。我国有2860多个县(平均每个县约7万名中小学生),333个地级市(平均每个地级市约60万名中小学生),有一个县或地级市的订单,就足以撑起1套教辅。如此下来,教辅品种焉能不多?采购中的地方保护和利益寻租,也加剧了教辅品种的过多过滥,也阻止了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
二、读者如何选购教辅?
对于一般的家长和学生而言,面对书店那么多教辅品种,可能感觉无所适从。但是,如果确切了解自己的需求,锁定目标也很容易。
第一,配套版本。首先要知道,自己的教材是什么版本,是人教版还是苏教版、北师大版,教辅也要对应是这个版本。
第二,定位需求。最常见的需求就是每天课堂后练习,那就选同步类教辅,其目录与课本是对应的。另一个常见需求是临考前的复习,那就选总复习或试卷,从教辅名字上一眼也能看得出来。如果需要哪个专题提高,或作文训练,对应书名也容易找到。
第三,听口碑。一是问一下其他学生,或听听老师与其他家长的推荐。就像我们买手机也会听听别人的口碑一样,教辅作为一个大众产品,口碑也是很容易得到的。二是上网查。百度知道搜一搜,有无数学生自发的推荐和交流;或者到网上书店看这本书的评论,也是很好的参考。
第四,自己去书店翻一翻。类似于我们买手机时试用一下,买衣服试穿一下,选择一本教辅并不比买手机或衣服更难。而且,书店一般会把好卖的产品给予更多的展示空间。
支持(0) 反对(0) 8楼说 机构:浙江教育出版社 姓名:邱连根
好文,认真拜读,也希望有关部门能读一读。
教辅乱象确实有,但我国哪些行业没有?相比而言,对如此庞大的人群,340亿的规模,出些问题也属正常。事实上,教辅很多问题的产生,更多在于体制外力量造成。传统的大多数国营出版社,是带着镣铐跳舞,并无太多过份的行为。因此,治理要有针对性。目前的治理,从产品入手,有点方向偏离的感觉。如此方法,也许会堵塞一些漏洞,但却伤害了用户的利益。试想,有多少产品需要有人为消费指定才能购买呢?不合理,也不合情!所以我同意,目前所能做的,还把教辅的采购权交给任课老师。不能因为会湿脚而不让人在河边走。
支持(0) 反对(0) 5楼说 机构: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姓名:王小东
我觉得应该是让任科老师掌握教辅资料的审核权,在众多的版本中选用适合本地学生需要的教辅,这样及能避免订购的盲目性,又能兼顾教育资源的均衡。当前,大众最缺乏的是给自己的准确定位,也就是说,教书的老师中心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他的事情让相关的部门去帮助你完成!实行政府采购后,出版发行都是微利经营!谈不让给学校学生回扣一说!到学校一看,老师真正发到学生手上的几乎都是高折扣高定价的书!所谓注重质量的,为学生着想的只有高三年级的老师!因为,各地政府和教育系统对考上一个一本学生都有丰厚的奖励机制!我所说的不一定全面,也不是和您唱反调,是我们长期在基层工作而更接近事实真相的反映!
支持(0) 反对(0) 1楼说 机构: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姓名:鲍红
统一采购权下放任课老师,也一直存在一个争议。许多人认为,老师为了收取回扣,会让学生买许多质量差而价格高的教辅。
这里大概分析下:
第一,老师有代人受过的成分。由于各级教育系统、学校各级领导主导征订的教辅,最终都是由老师来收钱,所以,人们将所有不满都积在老师身上,老师有代人受过的成分。
第二,如果说凡是代购都可能存在问题,而统一采购一套又是教学所需要的,那么,下放给老师,已经是责任最大化,利益最小化了,只有任课老师对学生成绩责任最大,他必须权衡这种得失。否则,采购权越往上,只会越相反。
第三,从销售角度说,任课老师已经是最接受市场的了,公关一个任课老师所能实现的销售和利润太少了,销售人员更愿意去找年级主任、校长,实现更大批的销售。能找到县、市、省教育系统的领导,就更好不过了。所以,现有教辅负担中,真正是任课老师造成的并不多。
最后,只有任课老师与学生利害相关最大,又有足够的辨别能力,一般情况下,他们自然会选质量好的教辅,这关系自己的教学质量和长远发展。如果所有企业在同一个条件下去竞争,面对相同的采购主体,优胜劣汰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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