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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闫松赵新乐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 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业界期待——
“截至2012年末,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共计10852户,资产总额超1.8万亿元。”中央文资办主任王家新告诉《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这样一组数字,这超过万户的文化企业80%是改革开放之后成立的,尤其是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大量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企业数量迅猛增加。
然而,随着国有文化企业快速成长,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的问题逐步凸显。生产经营成本效益理念淡薄、企业分配制度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负责人业绩缺乏有效的考核与评价、国有文化资产产权登记等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在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迈出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第一步后,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
“突破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大亮点。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这次更明确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这既是对过去探索的肯定,又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看来,这不仅是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方式的重要变化。
“辽宁省政府决定将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和出版传媒交由省政府国资委管理,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作为省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这是2013年12月,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布的一则公告。这看似简单的文化企业主管单位变更,却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划归国资委管理后,虽然短期内可能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却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企业的管理体制,以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文化产业。
从业界的反映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对于产业发展的作用可见一斑。在目前存在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中,辽宁正在运行的“国资委管理”模式,只是其中一种。
王家新所在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7月,挂靠在财政部。这也是在国家层面上,专门设立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具体承办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设置进行了梳理,大体呈现出五种类型。一是比照中央文资办模式,文资管理专门机构设在财政部门,分别有陕西、四川、云南、浙江、吉林、甘肃等省份。二是文资管理专门机构设在宣传部门,分别有湖北、河北、上海、广东等省份。三是文资管理专门机构单独设立,分别是北京、重庆、湖南等。北京市成立市文资办,属于市政府直属机构;重庆市成立文资公司,属于市政府出资成立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四是由宣传和财政部门分别设置相应机构进行管理,山东省属于这种模式。五是由当地国资委管理,但是由宣传部、国资委以及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除辽宁外,还有浙江省宁波市等。
与其他行业企业相比较,文化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国有文化资产与其他资产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四管”统一,也正是想把这个“双重属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2012年6月,作为全国首家省级专门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构,北京市文资办成立,列入市政府直属机构序列,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这个机构也被称为“文化领域的国资委”。2013年9月,北京市文资办集合全市文化资源,启动首届惠民文化消费季,为期一个半月,各项文化活动总成交金额超50亿元,累计文化消费人次达2654万。“文化消费拥有巨大潜力”的论断,在这项活动中得到充分验证。
“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单独设立可以使机构级别和人员编制与监管企业的资产规模相协调,与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力相匹配,充分发挥文化企业的各种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在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郭全中看来,类似北京这样的文资管理模式或许将是未来的主流方向。但这样的模式也存在弊端,“在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和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实现国家文化安全双赢的运行中,存在掣肘之处。”
王家新也提到,像北京这种成立了文资管理专门机构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长期缺位的问题,实现了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结合。“但从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文资管理专门机构以资产基础管理为主,整体上覆盖了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范围,但出资人机构和宣传、文化等部门还处在工作衔接和磨合期。”
在王家新看来,科学高效的运转机制和管理体制还有待探索,与中央提出的“四管”相结合的要求相比较,文资管理专门机构目前还没有明确提出如何参与导向管理,这和一些地方的文资管理专门机构职能定位与资产管理的历史传统做法有一定关系。
究竟形成什么样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才可以最大程度放活企业发展?
在郭全中的研究中,他希望能在中央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进一步改革和深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建立起“三级管理”体制。而从实践的效果看,王家新更愿意把这项改革定义为通过资产管理体制的改变和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实现新形势下文化导向管理和企业“松绑搞活”的有机统一。
“随着企业资产财务关系的改革,导向管理的物质关系基础随之变化。为了保证新形势下企业导向管理不削弱,必须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把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贯彻到企业,宏观管理必须落实在微观基础上。”王家新认为,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就是要理顺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和文化企业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出资人机构和原主管主办部门的关系,建立符合宣传文化工作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文化资产宏观管理体制和国有文化企业微观运营机制。
对于中央文资办对下一步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想法,王家新表示,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原则,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政府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新型关系,厘清宣传部门、出资人机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责权边界;宣传部门通过出资人管理的平台对企业文化生产导向实施管理,出资人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担企业运营中的资产基础管理、重大事项管理、与资产相关的重要人事安排管理;主管部门在实现企业出资人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参与管理,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管理创新,改变当前企业单位事业化管理模式,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赋予企业日常运营中人财物等资源配置自主权。
原文标题:【本报】文资管理:掌导向“舵” 松企业“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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