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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远离“一言堂”,防止“某个人说了算”
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杨牧之新近发表《出版史上的一段故事》,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的出版为例,认为过去对图书审读虽经很多手续的会签,但仍“容易导致某个人说了算,导致‘长官意志’”。杨先生主张,对图书评价,“有不同意见,或者发生矛盾时,应该有法律管道。”“去法院起诉、打官司。”对此我十分赞成。不过依现行体制,图书审读还是由主管机关处理,故回避“长官意志”并不现实。联系个人亲历,我觉得“长官意志”不是一成不变的,“长官”同公众一样也会与时俱进的。
杨牧之文中提到,胡乔木同志不赞成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禁了之”,这当然令人欣慰。但这封信是1986年之后写的,而在这之前的1979年,胡乔木对西方现代通俗文学的看法却不是这样的。
1979年,我在南京创办大型外国文学刊物《译林》。创刊号刊登了英国作家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尼罗河上的惨案》。不料被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冯至先生上书胡乔木,指责江苏译载《尼罗河上的惨案》和浙江出版《飘》,是“‘左联’时期以来的文学倒退”,“从五四以来,我国出版界从来没有如此堕落过”,“不知把社会主义飘到哪里去了”。胡乔木将此信批给江苏和浙江省委“研究处理”。当时《译林》所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幸好江苏省出版局高斯局长认为《尼罗河上的惨案》一不诲淫,二不诲盗,还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种种丑态,为《译林》据理力辩。1980年5月9日,时任中宣部部长王任重同志在全国文学期刊编辑工作会的总结中,特意讲了这件事。说:“这些信和江苏省委转发时写的按语,我和耀邦同志都看了。耀邦同志要我说一下,这件事就这样处理,就到此结束。”会后,冯至先生派车接江苏省出版局副局长陈立人和我到他家去,对我们说:“由于我的那封信,给你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对此向你们表示歉意。”
过后不久,参加起草冯至这封信的外文所副所长陈冰夷对人说,这封信是胡乔木授意,内容按照他的意思写,当然冯至也赞同。因为受多年封闭、禁锢的影响,当时文学界,不少人多把西方现代派文学看作颓废和追求感官刺激。所以,胡乔木和冯至对西方现代通俗文学持上述看法并不令人意外。只是它成为“长官意志”介入了审读,就难免影响到对图书的定性了。
好在冯至随后改变了看法。他特意把自己的文稿交给《译林》刊登,搬家后又要我按新址给他寄《译林》,还要《译林》牵头,出版由他主编的一套德国文学丛书。他和我不打不成交,后来成了朋友。至于胡乔木,他起初批评译载《尼罗河上的惨案》和《飘》,到后来却主张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不能“一禁了之”。这说明,即使像乔木同志和冯至先生这样的权威人士,同样会有思想解放的过程。图书审读不是排斥“长官意志”,而是要远离“一言堂”,防止“某个人说了算”;最好能包容兼听,民主定性。我期盼各地都能传来有关图书审读“长官意志”不断提升带来的好消息!
(作者为译林出版社原社长)
(本文原载于:南方周末)
来源:百道网·李景端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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