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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7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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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研究】图书馆为了提高电子书内容的可获取性,必须要通过制造不方便才能为作者、出版社、整合服务提供商保留下旧有的经济模式。图书馆在电子书借阅上如此用心良苦,所为何来?
有句老话讲,“问题说清楚了就是解决了一半”。对于美国图书馆向顾客提供电子书这个问题,我感觉已经能够将问题说清楚了,对此我还是有一点点自信的。按照我的看法,尽管图书馆多年来投资并推行资源分享战略,将信息获取最大化,但公共图书馆还是不能提供部分最流行、具有时效性的、读者喜闻乐见的电子书,因为大型出版社拒绝向公共图书馆出售(或者授权)电子书。
尽管对问题的说明是越来越清楚,但解决之道依然渺茫。如果我们找不到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其严重后果将对图书馆这个行业以及图书馆的顾客产生影响。我们当中很多人都热爱图书馆工作,因为我们强烈地支持“信息民主化”的理念。当前图书馆顾客无法获得某些最受欢迎的内容,要是接受这个现实,那么将意味着我们允许商业化出版企业在我们国家乃至世界的公共政策上施行独裁。我认为这是错误的。
这是错的,是因为我们服务的顾客群体发生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变化。
居住在富裕地区的富裕的图书馆顾客普遍拥有宽带上网条件,他们使用各种电子书阅读设备,他们的信用卡有钱购买任何他们想要的内容。贫困地区居住的低收入居民不掌握这些资源。
他们不能获取电子书,其风险在于不能参与、竞争世界的数字经济,不能为之做贡献。
这就是为什么电子书市场上出现了两种平行的差别待遇,一是数字媒介上的区别——其实就是硬件和软件上的差别,一是内容上的区别。公共图书馆在二十多年前就认可了数字媒介形式上的差别,并制定了相应的策略,广泛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应对挑战。据皮尤于1995年6月进行的一项互联网和美国人生活调查,当时美国公众接入互联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家庭中的个人计算机当时还不普及,而笔记本电脑、平板计算机以及智能手机也只是少数人手中的玩物,发展尚处早期阶段,其意义也并不为人所充分认识。公共图书馆挺身而出,在盖茨基金会的大力帮助下,向民众提供使用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条件。从图书馆认识到数字媒介的区别到现在已经近20年了,目前,我们可以自豪地回首我们所取得的成就。盖茨基金会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700万的美国人通过公共图书馆上网。皮尤2011年4月的一份报告称,超过78%的美国人拥有了接入互联网的条件。我们的公共图书馆在缩小数字媒介使用差异上起到了加速作用,直到这种接入上的差别得到市场的纠正——我们每天都在继续让差别缩小,特别是对那些贫困人口。
去年,哥伦布城市图书馆在我们21个网点提供240万个人计算机培训机会。跟天然气和电力一样,我们是市民主要的一个公用设施——公众计算机使用设施。
目前有几个关键问题导致人们不能充分获取电子书内容——由此造成了内容使用上的差别:
1. 数字内容整合上缺少竞争。OverDrive是主要的电子书内容整合服务提供商,实际上处于垄断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长期的投资以及对电子书终将挑战纸质书的预见。
2. 与内容整合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处于不利位置。OverDrive有助于大型电子书硬件软件提供商扩大市场——比如亚马逊,亚马逊最初不愿意让读者用他们专属的设备下载图书馆的电子书。在这个过程中,图书馆牺牲掉了“图书馆品牌”体验,因为图书馆顾客被重新定位到亚马逊的网站。亚马逊在不支持公众通过图书馆获取内容中获利。这一点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什么令人震惊的事情,因为亚马逊是一家竞争力超强的商业企业。我们是一种免费的内容发现门户,是亚马逊获得收入的源泉。反过来,人们很少记住我们,我们在向亚马逊提供了支持之后很少获得回报。
3. 拒绝向图书馆出售或者授权电子书。六大出版社毫不犹豫地拒绝或者设置苛刻条件,不向图书馆提供电子书内容。这出版社是:兰登书屋、麦克米伦、西蒙与舒斯特、企鹅、阿歇特、哈珀-科林斯。公平地讲,出版社方面的策略是各有不同的,有的直接拒绝提供电子书,有的按照合理的电子书使用模式提供电子书授权,比如哈珀-科林斯每种电子书同时借阅次数26次封顶,这个模式试图让所有各方都不吃亏。所有方面,按照我的理解,应该包括:作者、出版社、整合服务提供商、图书馆以及图书馆顾客。
4. 版权法。在国际市场上,版权法和作者收入方式千奇百怪。在美国,公共图书馆有权向公众出借内容材料,这一点是我们版权法里第一销售原则所推定的。然而,两个关键性的挑战让我们无法在电子书时代行使第一销售原则。首先是,大多数电子书是按照授权方式上市的,并不是销售,因此第一销售原则不适用。其次,在下载电子书中,顾客并不是使用经过授权的副本——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副本,有使用期限。
在纸质书世界里,如果一个出版社拒绝向我们出售图书——尽管我印象中没有哪家出版社干这样的事情——那么我们只要在实体书店里订购即可。目前,如果出现出版社拒绝向图书馆销售或者授权电子书这种情况,那么这个选择不复存在了。
出版社为什么如此不情愿将电子书内容卖给公共图书馆,这个问题要说清楚,很重要。总的来说,我从很多出版社那边听到的解释是,电子书发行环境缺乏总体上的“摩擦”,这种摩擦让纸质书发行是可行的,大多数出版社都能接受。图书馆的发行“摩擦”在根本上来自纸质书发行中存在不方便性这个事实。(看来,出版社对不向出版社出售电子书的终极理由是电子书已经彻底解决了发行摩擦,或者低效率、不方便性,图书馆大可取消了。本来在纸质书时代,发行上的不完美性让图书馆有存在的理由。为什么要有图书馆,出版社的理解显然是非常狭隘的。——编者注)数字技术之所以吸引人并导致电子书的流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种技术的超高效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图书馆为了提高内容的可获取性,必须要通过制造不方便才能为作者、出版社、整合服务提供商保留下旧有的经济模式。这说起来有悖直观,但这就是我们必须采用的办法,否则就不能从更多的出版社获得更多的内容。
电子书出版商、ReAnimus Press的首席执行官Andrew Burt最近讲解了缺乏足够的摩擦如何导致出版社不愿意向图书馆出售电子书:
1. 图书馆在传统上面向本地人口提供服务——而电子书让全球服务变得可能。目前,图书馆推行的资源分享模式以及部分图书馆办理读者证上的宽松,让出版社方面坐不住了。纸质书的使用总是要局限在一定的地理区域里——而电子书是虚拟的,只要有图书证,任何人都可以从某个特定图书馆下载电子书。理论上,我们的国会图书馆可以购买一份电子书副本,然后将它与美国乃至世界的读者共享。显然,这种经济模型会毁掉出版经营和作者版税收入。
2. 从图书馆借阅纸质书,手续上比电子书麻烦。顾客要想借纸质书,必须要跑一些路,这是真真正正要花费些时间精力的。时间、努力、旅行、意愿程度等都是可能导致顾客转而购买纸质书而不到图书馆借阅的障碍。有些出版社认为,电子书下载上的方便,会溶蚀图书的销售。
3. 实体书会磨损;电子书不会。如果我们拥有一本电子书的永久获取权,同时提供多名读者使用,那么这当中的经济规律将极大损害出版社的经济利益。
4. 实体书存在书架空间有限的问题;电子书没有。公共图书馆要建设库房才能放得下纸质书。将来电子书没有这个问题,因为虚拟的存储目前已经基本上没有成本障碍了。有些零星的证据表明,目前的图书馆顾客,比起数年前,行为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顾客以在线方式浏览馆藏目录,通过多种图书发现门户查找所需内容。以前全部的实体书浏览方式,包括新书书架,都在近些年变得不流行了。
5. 实体书借阅模式尽人皆知;而电子书未来的借阅模式则不清楚。未来会怎么样呢?谁能准确预言5年后是什么样子,倒回5年我们能预知Kindle或者iPhone吗?法律上的挑战也要对规则进行修改。新法律、新技术、新顾客需要和行为将怎样改变电子书呢?想一想iTunes如何在唱片业实现了一场革命,或者想一想有些报纸早年在网上免费提供内容是如何决定了读者对开放获取的需求,就知道了。通过OverDrive,我们知道,一个数字副本/一个数字读者的模式是可行的。不幸的是,太多出版社满腹狐疑,不愿意积极尝试图书馆电子书销售模式。
没有了方便的电子书获取,公共图书馆的作用注定要发生重大变化。在哥伦布城市图书馆,130多年来,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尽可能多的馆藏内容。资源共享战略,比如图书馆联盟、馆际借阅以及像OCLC这样的图书馆合作项目,都要满足顾客的借阅需求。现在,图书馆有些作为已经降低了公共图书馆纸质书借阅模式中的“摩擦”,这直接与出版社增加摩擦或者为顾客制造不便相抵触。最终,如果图书馆只能提供50%的电子书品种,那么我们还能称得上图书馆吗?如果只能提供一些没人看的图书馆藏,那么公共图书馆什么时候会彻底失去公众对支持呢?
我在最新的皮尤互联网和美国人生活调查项目中担任顾问。这项全国性的调查,一些调查结果可以为图书馆行业调整战略提供基础。主要的发现是:
1. 去年,12%的电子书读者从图书馆借阅过电子书。但大多数美国人并不知道自己身边的图书馆能出借电子书。
2. 电子书借阅者喜欢本地图书馆的电子书馆藏,但他们总是需要等待,总是遇到查不到书的情况,或者存在电子书文件格式不兼容问题。
3. 有借阅证的读者更可能购买电子书而不是到图书馆借阅。很多电子书借阅者也购买电子书。
4. 拥有借书卡的读者更多地使用技术,他们的阅读量也更大。
跟很多在座的一样,美国的图书馆也根据出版和销售数据制定自己的电子书策略。有些市场数据表明了电子书以多快的速度在社会上流行和普及。据2012年BookStats——该机构将自己视为美国出版业最全面的年度调查,2011年电子书首次成为成人虚构类图书的首选格式。另外,在大众图书领域(包括虚构类、非虚构的儿童书、青少年图书以及成人图书),电子书的净销售收入比2010年翻了一倍还多。
据普华永道的全球娱乐和媒体展望报告,到2016年,电子书将占美国大众图书市场的一半。
据普华永道的调查,到2016年,电子书发展的轨迹是这样的,首先在北美发展,然后普及欧洲、中东非洲、亚洲,最后是拉丁美洲。在亚洲,普及顺序是日本、南朝鲜、中国以及澳大利亚。尽管普及速度因国而异,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到,电子书将极大地占领市场份额,顾客对图书馆电子书的需求也会增加。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能提供电子书内容,那么顾客是不是会让图书馆出现相反的发展轨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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