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邦新造:1911-1917》 :江山大好,任付伊谁?
作者:沈洁 时间:2012年10月29日 来源: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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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旧邦新造,造的是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活跃表演的还是旧邦(帝政时代)的各色实力派人物,从武人、绅士到形形色色的政客、党人,自晚清始,他们之间就有着复杂多变的关系,民国的历次政争也不过是这些关系的延续。
《旧邦新造:1911-1917》,章永乐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第一版,213页,32.00元
法学家关注概念,他们的视界不在具体史事,而在理路。历史学家却对细节感兴趣。去岁轰轰烈烈地讨论辛亥,法学界高全喜、章永乐、杨昂诸君有关清帝逊位与大妥协的论著,引发了史学界的一众惊喜。文本、言辞及其生成的法理、大跨度的比较分析,让阅读充满了思维的意趣。但在概念的驰骋之后,历史学研究者脑中种种具体而微的事实与纷繁错综的关系往往会对这些抽象的叙事有所不满。这篇小文,我想,可以视为历史学者与法学家的一场对话。
汪晖为章永乐《旧邦新造》一书所作序言题名“革命、妥协与连续性的创制”,本书的核心论点就是在讲述1912年“大妥协”所带来的主权连续性,以及民国与清王朝间的主权继承。帝室主动退场使得满人、遗臣不再有抵抗的立场,使帝制在中国永无再行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这一层意义,不假。但若说辛亥年底的这场大妥协让各色人等都接受了民国继承于清室禅位,则与复杂的历史相去甚远。
还是从逊位诏书讲起。2月11日,隆裕决定退位的当天,袁世凯致电南京临时政府,说:“大清皇帝既明诏辞位,业经世凯署名,则宣布之日,为帝政之终局,即民国之始基。”这就意味着,民国法统在袁世凯,不在革命党。逊位诏书同样强调了这两点:一、“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立宪共和国。”二、“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条文层面上,逊位诏书的核心指向有两层,一为清帝禅位,二为袁世凯全权,这与法学家强调的法理意义是吻合的。它保证了中华民国统治权的合法性,避免了革命过程中继续流血与争夺。从革命结束和民国成立的短时段结果来讲,这一论断大致不差。但如果我们再往逊位诏书字纸背后的更深处看,演出还要繁琐得多——法统,究竟起于清室,还是起于革命?
在袁氏主导清室退位当日,南京的革命党人就洞穿他以法统继承者自居的谋算,坚决反对将共和政府的建立置于清帝委任之下。孙中山于辞职次日致电袁世凯,指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组织,若果行之,恐生莫大枝节。”共和应当以革命为法统,而不应继承帝制,这是党人非常透彻的自觉。可以肯定的是,在南北谈判及随后临时政府的组织过程中,孙中山很清醒地知道,以他此时的人望与实际的政治资本、军事资本,绝没有和袁世凯争总统之位的胜算。推举袁世凯为民国总统,不仅仅是为保证革命成功的一时权宜,也是审时度势之后的理智选择。因此,孙氏通电反对清帝委任组织共和政府,就不能被认为仅仅是在反对袁世凯个人,而应当理解为,这是革命党人在为革命争取法统,为革命的成果争取合法性。
针对孙中山拒绝清帝委任共和政府的说法,袁世凯也立即予以回应。他在2月21日的“复孙大总统电文”中说:“南行之愿,真电业已声明,然暂时羁绊在此,实为北方危机隐伏,全国半数之生命财产,万难恝置,并非由清帝委任也。孙大总统来电所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组织,极为正确。现在北方各省军队暨全蒙代表皆以函电推举为临时大总统,清帝委任一层,无足再论。”话说得很明白,他不能往南京赴任,不是由于清帝禅位于北京,而是由于北地才是各种军、政势力缠结的关键;他若当大总统,为北方军队和蒙古代表的意愿,并非接受自清室委任。也就是说,即便只是作为一种言说策略,袁世凯也不得不承认,法统的获得与清室无关。另外,袁氏“委任”真正成立,是在南京的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上,由十七省代表票选通过。若论法统,袁世凯也是在“革命”的序列中接受了统治权转移。至于章君所论,袁在内心中认为自己作为民国政府首脑的地位是来自清帝委任,这似乎更加玄奥了。蔡东藩《民国演义》中倒有一段话很能刻画袁的内心。冯国璋在汉口大胜革命军,袁世凯以钦差身份赴汉,与冯的一则对话:“没事的时候,亲贵擅权,把别人不放在眼里,目下时势日迫,却把千斤万两的担子,一层一层的,压到我们身上,难道他们应该安乐,我等应该吃苦么?”小说家言当然不可作为实录,但与袁氏“内心”却应是相当接近的。开缺三年,又差点让摄政王要了脑袋,此刻的受命,袁世凯为清室计,为个人计?则一目了然。
袁世凯及其代表的北洋势力与革命党之间的谈判与妥协,清室更像是局外人,去留不过是种名义、名分罢了。真正的大妥协,是在立宪派、革命党和袁世凯之间完成的。章君在书中也曾指出,革命具有“自我任命”的性质,但是,在完成正式的法律手续之前,就算成立了政府也只能是“临时政府”,而逊位诏书即为这一“自我任命”的政府获得了正式程序的认可。我认为,将逊位诏书的法理意义对等于实际的历史作用,也有夸大之嫌。上文已述,北洋与民军双方皆否认清帝委任,袁氏总统地位亦由票选获得。与其把诏书看作一个政治契约,不如说,是给穷途末路的隆裕母子一点安慰,在名义上避免袁世凯以乱臣贼子为人口实。这中间,还得再说一说逊位诏书签署时清廷这一方的惨淡,一言以蔽之,中枢无人。摄政王载沣在袁世凯的强势权谋之下,显得一无用处。随举一个细节。袁世凯在武昌事起后入主中枢,命为内阁总理,削除了摄政王号,朝旨下来,载沣退朝一路大哭出东华门,一小京官途遇,在车上犹闻其哭声,不禁慨叹:“监国如此,清祚其久乎!”剩下寡母孤儿,只能任由宫门外的袁世凯、革命党、朝秦暮楚的立宪派牵线摆布。杨度说:“辛亥之役,必欲逼成共和。”“逼”字很贴切。清室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成了局外人,共和是被逼成功的。即便没有这一纸诏书,在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各地驻防土崩瓦解、南京临时政府已然成立的历史条件下,帝制溃决也是必然之事,只不过,革命党和袁世凯之间的战、和还会有所纠缠。
这是1912年,围绕着法统问题展开的各方逐鹿和他们最后的定论。可以看到的是,不管名义如何,共和与革命是讨论一切问题的前提。在一个革命的氛围中,谈判桌上的双方都必须在此基础上确认各自的身份。为共和及其掌管者提供法统的,只能是革命,而不是禅让者。
由此看来,以宪法学和国际法学的视角,讲述逊位诏书开创了共和政府的法统,这对以往史学界过分贬低“大妥协”的观点,固然有所修正,但也颇有些矫枉过正。“清王朝-民国”的主权连续性系于法理分析,但袁世凯和党人均否认法统继承于清室的历史细节,足可反驳这种分析。并且,正因为袁世凯在1912年否认了民国法统承于清室,他才可以在1914年为洪宪帝制做准备的过程中,重提“大清皇帝”,宣称其权不特因国民选举而得,且由清室下谕授之!追踪袁世凯这种前后的言论变化,可以看到,中华民国的法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式化的、名义上的,存在于舆论和策略当中。1912年的两方否认,正可证明,法统源于革命,民国与清王朝不具备连续性;1914年的一方承认,则又再次证明,与清王朝产生主权连续性的,不是民国,而是将要发生的洪宪帝国。把这前后的历史连接起来看,清室、革命与民国法统之间的关系会明朗许多。而我想要强调的是,法理与深层的历史互为表里,两者结合起来看,史事的起源与因果才能更清晰。历史事实,从来都是溢出于文本之外的。这一点,不管是清廷的逊位诏书,还是袁世凯、革命党人的种种言说,都是如此。文本代表了一种言辞,以及一部分的真实;但更重要的,还是文本背后,那些不被言明的意图和意味。所以,法理分析往往是从表达入手的,而历史学则更注重此外的实践和动机。两者之间会出现落差。这种落差,在民初十年的中国历史中,表现尤为明显。
如果说,在法理的意义上,妥协引导了一种共识;那么,在时势的意义上,妥协本身就是纷争的开端。由袁世凯主掌大权的局面一旦成立,袁与革命党之间分享共立的协同关系就不存在了。2月23日袁世凯已在电令署理山东巡抚张广建“现在共和成立,并无革命可言”,张氏“日以捕杀民为事”,这是前奏。等到宋教仁改组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袁氏政府与民党之间的矛盾正式爆发。赣宁之役起来后,袁世凯以此为名,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取消国民党籍国会议员的资格,在命令中开出的理由值得深究。袁世凯说,黄兴、李烈钧所言所行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以民国为敌国:其一,联合七省攻守同盟之议,是为“以民国政府为敌国”;其二,中央派兵驻鄂,保护地方,而黄、李却速防要塞,以备对待,是为“以民国国军为敌兵”;其三,宁、粤、皖宣布独立,建立政府,是为“破坏民国之统一”;其四,内讧迭起,外人出而调停,是欲引列强干涉而快。赣宁之役,我们俗称的二次革命,是革命党为抵制北洋政府而发动的一次继辛亥革命之后的继续革命。然平心而论,1913年,民国刚刚建立,袁氏当选大总统原为各方协议,也未见得此时此刻的袁世凯有什么丧权辱国、窃国为帝的举动。宋案发生和袁世凯下决心处理国民党,很大程度上,也算是党人迫使。宋教仁组党,处处与政府掣肘;《临时约法》设定内阁制而非总统制,意在最大限度降低袁世凯的权力(所以袁世凯屡屡批评《临时约法》造成行政力薄弱,“束缚驰骤,使政策不得遂行,卒之筑室道谋,徒滋纷扰,贻害全国,坐失事机”)。国民党在赢得国会选举的胜利后,一时意气风发,开始大肆以舆论讨袁。宋教仁莅上海、杭州、南京等地演说党务,不仅猛烈批评北京政府,讲袁世凯“自掘坟墓,自取灭亡”,而且公开宣扬夺权,要革命推倒袁政府。许多国民党员还主张改选总统,让孙、黄复位。所以,杨度说,党人藉立宪为名,“削减政府之权力,使之不能统一全国”,也不全属诬蔑。对统治权的争夺在此时此刻,分明是要高于宪政与共和的。而长江三督宣布独立,一定意义上确为分裂。如袁所说,党人视北洋主政的中华民国为敌国,竭尽全力推翻之。更不要忘记,在1913年的中国,袁世凯不但手握重兵、重权,并且在声望与人望方面绝不输于孙中山。“非袁不可”是辛亥年底定大局的呼声,方才过了一年,民党便试图抛开袁氏、独揽政权,不但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在道理上,也与当时民众与知识界对袁氏的期望相左。所以,在李烈钧起兵反袁之际,蔡锷就在云南通电拥护中央,大骂李烈钧“戎首”“叛罪”。可见,一时、一势、一事。人与世的变动不居,是法理分析难可逆料的。赣宁之役并不算一场独裁与反独裁的斗争,而是政派、党派的权势较量,是此前的妥协预定下的“二次革命”。
辛亥年谈判桌上的唇枪舌剑为后续的法统及统治权争夺制作了一个开场。章君将民初袁世凯与国民党的纷争归结为“大妥协后的不妥协”,“双方都没有体现出妥协的精神”,这又是一层源于法理的逻辑推断。但这里有个问题,按照宪法学的视角,1912“大妥协”由逊位诏书奠定,是在清室与革命之间达成的;而此后的“不妥协”,主角则变成了袁氏与民党——历史主体发生了改变。因此,这种逻辑上的勾连,也就不能成立了。事实上,袁氏与民党都没有在逊位诏书拟定的法律框架内进行体制建设,不仅是这两方,在北洋内部、民党内部同样都是破裂的,处在不停歇的争执与缠斗之中。从二次革命到护国战争、讨逆之役、护法运动,又有直皖战争和两次直奉战争,大仗小仗不断,各色政争与政乱更是不计其数,实质都是重新确定并争夺法统,是辛亥革命远未达成妥协的明证。从这一意义上说,逊位诏书奠定的法统和秩序,从新的政权成立之日起,实际上已经不被承认。而在整个北洋统治时代,诏书除在极少特殊场景被提起,几乎没在公众的视线中出现过,这也很说明问题。“名”与“实”、“理”与“势”中间,有多少暧昧不明!
袁氏与民党之外,各式政党参与法统角逐,很大程度上也是辛亥大妥协的遗留问题。从武昌起义到1912年4月,这么短的时间内涌了三百多个政党出来,本身就是异常现象。政团蜂起,与清末各立宪、保皇及革命派势力的分立有直接继承关系。比如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之出现,以及合并为进步党与国民党相抗,早有渊源。以共和党为例,党中人物大抵分为三类,一为晚清时代的宪政派,一为旧官僚,一为时人所称的“无识派”,不问主义、政纲,附之于政党以谋食者。他们大都参与过清末宪政,彼时极力反对排满革命,敌视同盟会。民国以革命创建,民党声势正隆,这一派人物当然不愿意政权由同盟会专美,便希望以党争为途径,与民党争夺国会、内阁的主导权。所以戴季陶说,共和党之所以成者,虽为共和政治之产儿,而成立之初,已含有一抵制同盟会之原因在。后来,进步党依附袁世凯与国民党搞对抗,说到底,争的还是一个法统问题。孙武和梁启超在进步党成立大会的演说中,不约而同强调本党要务在于尽除“腐败政治”和“暴乱行动”。我们可以理解为,两者分别指向北洋和民党。作为自称的“居间调停”者,进步党人力持将宪政法统执诸自身的意味也就呼之欲出了。说到政党政治,当然,天生具有历史肇因、政见对峙;但民初中国的纷争不同于常态的政党政治,党争无制度保证,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党争不惟不促进建设,反倒常常成为倾覆政权的诱因,且倾覆的频率高到惊人;党人附逆,议员卖身,是为寻常。章君在书中花极大篇幅论述民初党政的法理基础,比如进步党人的“主权在国论”(第三章)、康有为的宪法思想(第四章),论述士绅阶层没有真正的“共和”准备,所主导的政党与议会政治才成为一种极混乱的政治,等等。但在我看来,这恰恰又是症结所在——理论分析总是依据常规做推理和演绎,分析看似周圆、细密,却难免脱离史实。民初宪政,最大的问题在于,它不是正常范畴内的宪政建设,非由士绅、党人主导,而完全处在武人控制下。如康有为辈,即便有再先进、成熟的宪政思想,此刻也只是一个边缘人物,党权、国权完全不由他置喙。至少在北洋统治的时代,宪政和政党只有工具的意义,起、灭都体现武人意志,以至最后统统变成了混乱的代名词。
有关进步党人争夺法统以至不择手段,近人吴虬甚至认为,张勋复辟“本系进步党、北洋联合决定之苦肉计”。汤化龙辈为与民党争权、图谋解散国会,不惜向督军靠拢,促各省督军通电指摘民党阻挠制宪,请解散国会,肇端了徐州会议的召开。张勋冒进,迅即失败,则进步党人可明确以“法统中断”为由,将中华民国之国法回复到民国元年,由进步党人一手造就新国会、造成新宪法,即可统一合法内阁,揽取政权。民初党争错综复杂,起源和肇因虽不可妄下断语,但汤化龙、梁启超在张勋复辟失败以后,再次短暂获得了北洋派的合作承诺,汤、梁为段祺瑞标榜“贤人政治”,则是事实。而此后安福系当权,北洋分裂,战争频仍;武人利用政团,政团为武人牺牲的故事一演再演,中国再度陷入到极端的内乱当中。陶庐老人叹问“江山大好,任付伊谁”,自民元而起的法统问题,实在成了贯穿这一系列党争、政争与内乱的关键线索。而法统本身,也一再沦为个人与党派手中的道具。
从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到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这十多年的时间,在我看来,都可称为辛亥革命及其继续。1912年清帝退位,由妥协而达成的共和远不是革命的结束,却意味着中国革命的开始。在这场大妥协中出场的各色人等,正式揭开了中国革命的序幕,而此后他们之间的抢夺与征战也才真正奠定了中国革命的未来。1912年,旧邦新造,造的是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活跃表演的还是旧邦(帝政时代)的各色实力派人物,从武人、绅士到形形色色的政客、党人,自晚清始,他们之间就有着复杂多变的关系,民国的历次政争也不过是这些关系的延续。一直到北伐,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新的军、政人物掌握权力,辛亥革命或许才真正结束。中国,开始了党治国家的历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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