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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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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2021年6月5日,《数字金融蓝皮书:中国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报告(2021)》重磅发布,本书以“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研究目标,以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为主题,从四个层面论述数字金融的发展和治理,分析国外数字金融发展态势。该报告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
2021年6月5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数字金融蓝皮书:中国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报告(2021)》。
本书以“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研究目标,以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为主题,从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治理创新四个层面论述数字金融的发展和治理,分析国外数字金融发展态势,强调和突出理论性、实证性和实践性。
本书将数字金融定义为,持牌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通过数据协作和融合打造智慧金融生态系统,精准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和智能化的金融服务。目前主要包括数字货币、数字支付、互联网贷款、数字信贷、数字证券、数字保险、数字理财等金融业态。2019年以来,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特点是,数字金融行业整体回归合规经营,金融科技赋能数字金融取得新成效,数字金融模式创新亮点纷呈,互联网巨头在金融必须持牌经营的严要求下谋求转型,监管科技提升了数字金融的治理能力,我国数字金融的监管框架和体系逐渐清晰。
我国数字金融将呈现六大趋势:数字金融监管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和数智化,大型金融科技公司拥抱监管稳步推进上市,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商业模式将重塑,数字技术加速我国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数据合规使用将成为我国数字金融创新的重要驱动力,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城市和场景继续扩大。科学把握发展趋势,本书提出引导数字金融回归本源、理性发展,监管层要构建更加强大的线上监管平台,政府稳步推动数据有序开放共享,防范“大而不能倒”的市场风险,更加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完善以数据体系为重点的金融基础设施。
本书收录了全国研究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的专家学者的报告,深入探讨了数字金融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模式、新治理和新趋势。其中,理论篇综述了数字金融的总体研究情况,以及金融科技惠民利企、监管科技等研究情况;技术篇梳理了数据融合安全应用、普惠金融智能化、区块链应用和金融风险技防能力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建议;模式篇分析了非接触金融服务模式、数字货币、金融科技投融资、银行业金融科技等情况;监管篇研究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实施情况、数字金融监管框架建设、网贷平台治理、中国版监管沙盒等情况;借鉴篇分析了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美国数字金融模式、荷兰监管沙盒实施情况,以及国外数字金融监管政策和框架。此外,附录总结和梳理了2019~2020年我国数字金融创新与发展大事记。
数字金融是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高级发展阶段,是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的发展方向
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金融严监管和互联网平台去金融化的浪潮之下,数字技术与金融行业融合加深,数据已经成为金融行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基于智能与生态的数字金融才是金融科技的未来,金融业态和产品创新步伐将显著加快。2019年以来,监管层逐步完成了对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治理整顿,金融创新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开启了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之路,运用数字技术和金融数据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2019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区块链技术应用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要求“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银行风控难、部门监管难等问题”。这是中央高层第一次使用“数字金融”概念。
蓝皮书认为,数字金融是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高级发展阶段,是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的发展方向。数字金融在金融数据和数字技术双轮驱动下,金融业要素资源实现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精准化匹配,进入英国演化经济学家卡萝塔·佩蕾丝“技术—经济范式”的金融与经济协同发展阶段,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本报告将数字金融界定为,持牌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通过数据协作和融合打造智慧金融生态系统,精准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和智能化的金融服务,是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金融形态。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业态在不断进化之中,目前主要包括数字货币、数字支付、互联网贷款、数字信贷、智能投顾、数字证券、数字保险、数字理财等金融业态,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技术和数据的数字金融
从定位上看,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都强调技术革新对金融的赋能作用,两个概念大致相同。数字金融泛指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利用数字技术,深挖金融数据,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完成支付、融资、投资、理财等金融业务的新型形态。这个概念与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定义的“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的“金融科技”看似相似,但互联网金融更多地被看作互联网公司从事金融业务,而金融科技则更突出技术特性。相比较而言,数字金融这个概念更加中性,突出技术和数据应用,所覆盖的面也更广泛一些。
我国政府不断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和金融数字化转型,“数字金融”从国家战略层面迅速落地到金融业务层面。2016年《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中,第一条原则就是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努力消除数字金融服务发展的障碍。从2016年开始,金融监管层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和电子商务的整合,评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建立数字金融的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实现数字金融标准规范与金融监管的有机结合。2020年7月,在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全国首个数字金融地方行业组织——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正式成立,探索构建独具广州特色的数字金融创新服务模式。
蓝皮书认为,数字金融是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金融形态。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阶段,与之相关的各类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创新速度非常快,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强调的技术赋能金融其实只是开端,数字金融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成本,是更高效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数字经济的金融形态。当前,数字金融已经渗透到生产和生活,数字银行、数字货币、数字支付、数字供应链金融、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保险、数字证券发行等是我国金融机构实现数字金融创新的主要切入点。正如200多年之前,英国的金融革命不断为工业革命注入资本燃料和动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在迎来一场数字金融革命。
我国监管科技发展面临六大挑战
我国监管科技起步晚,基础较为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进步空间。目前我国监管科技的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实践模式。亿欧监管科技报告指出,在全球监管科技100强企业名单中还没有中国企业能够跻身,在技术创新、市场应用和监管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距离。
蓝皮书指出,我国监管科技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1.数据治理之困
金融业是数据密集型行业,只有做好数据治理,才能更快、更好地推进监管科技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监管科技3.0时代的核心是数据,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高效离不开数据的支持。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同样也是监管科技的重要驱动。在数据保护方面,邵宇、罗荣亚指出监管科技运用数据的过程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调用、处理、备份、销毁等各环节,而金融数据涉及个人身份、交易行为以及金融资产等高度敏感信息,数据保护手段不足是制约监管科技发展的基础问题。在数据治理方面,目前监管科技仍然面临着结构化数据少(数据标准化程度不高)、数据维度少、数据孤岛等问题。李伟在演讲中提到,当前的数据治理之“困”主要有四个方面——存在信息孤岛,有数不能用;数据质量不高,有数不好用;融合应用困难,有数不会用;治理体系缺失,有数不善用,对此提出需要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最小够用,用而不存;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数据治理之道。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结了现阶段我国大数据应用面临的数据质量不一、数据基础薄弱、隐私边界模糊等困难,提出构建统一的监管科技规则和数据标准,提升跨部门数据开放共享水平、完善数据安全保护配套措施等策略建议。
2.科技能力不足
目前监管科技在基础设施、关键算法和人力投入方面仍不足。一方面,监管科技本身并不成熟。刘奎宁提出监管科技需要成熟云计算技术的支持,以适应大规模数据挖掘任务。人工智能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无法满足监管科技的要求。另一方面,监管科技的技术人才严重短缺,既懂金融又懂科技,还懂法律的综合型人才培养不足。
3.监管科技边界不清晰和过度监管问题
基于监管科技的全自动监管陷入“悖论”。Lseeing提出“代码即法律”,以代码和智能合约辅助的行政监管裁量界限不明确,何海峰认为监管科技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辅助金融监管,在部分监管裁量空间上是否有替代决策作用,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尹振涛、范云朋在这一问题上做出否定的回应。首先,监管法律法规本身具有的争议和分歧无法由人工智能技术解释并解决,需要监管专家团对争议之处给出最终的官方解读和判定;其次,监管科技做出的预测与分析无法完全落实为监管措施,仍然需要人工监管基于智能化监管报告商讨监管对策;再次,监管科技本身需要不断进行监管、检测、完善和升级;最后,面对金融业突发风险事件时,仍然需要现场监管去弥补监管科技系统的不足和时滞问题,人工智能支撑的监管科技无法完全学习和模拟人的行为活动。
4.监管科技带来的高昂成本
邵宇、罗荣亚认为监管部门使用监管科技对监管对象的金融创新采取严格而全面的上报备案机制,可能给金融创新添加制度负担,形成过度监管。比如,2017年欧盟金融机构为准备《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Ⅱ)花费了20余亿美元,美国证监会实施的全美统一穿透式监管系统将使金融机构每年多支出约17亿美元。
5.监管科技本身具有较大的技术风险
傅强指出,监管科技发展不能忽视的是监管科技内生的技术风险,尤其是技术风险出现在金融监管领域时,将对金融市场造成全面性和系统性扰动影响。Colaert也指出,监管科技的最大弱点,是“只有在系统本身是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得到预期结果”,监管科技代码的运行依赖于实现设计好的架构逻辑、算法模型和指标维度。尹振涛、范云朋也认为,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监管科技公司提供的软件或App上,要发现和修复软件中存在的技术漏洞和技术风险绝非易事,而且监管科技所用算法或模型无法学习并预测“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从而难以对政治、经济领域内的大型扰动事件所产生的金融传染效应给予中肯的监管建议和监管提示。
6.监管科技的标准化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监管科技落地实施缺乏充分的合法性依据
叶锐提出不同国家之间、不同展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监管定义、数据范畴和风险重点的差异仍然存在,尚未形成全面、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影响监管数据和风险指标的精确性和同维度对比,分类体系和统计口径未统一,可比较性、可计算性和可评价性较低,影响不同业务之间的联通和数据流动,导致监管科技公司短时间内难以做到跨行业、跨国和全球化服务。另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以及大数据风险监测平台、开放平台、监管沙盒这类应用的政策法规在法律界定、技术分类、技术应用、责任追责方面的明确性不足。
区块链技术将逐渐融入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助力金融机构赋能数字经济
蓝皮书指出,区块链技术可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金融机构的操作流程,提升经济服务的效率,实现与更多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区块链在数字金融领域的相互保险、供应链金融、资产管理、跨境支付、银行征信等方面都有较好的场景实现,这一技术机制对金融领域重构信用体系起到重要作用。国家也给予高度重视,明确表示将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突破口。现阶段大部分企业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布局还局限于表面,区块链技术也还不够完善,很多金融机构还处于观望和试点的状态。未来,经过大量的尝试和应用,对区块链进行技术创新和场景融合,使服务实现针对银行机构、征信机构、贸易机构、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更多的应用场景覆盖,区块链技术将逐渐融入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中。
区块链的本质就是去中心化,传统层层递进的监管机构造成了信息传递复杂化,也使业务进度缓慢,而完全去中心化使传统监管机构所有专业人才失去作用,信息完全链上化导致链上链下信息不一定一致。很多区块链企业开始着手提高区块链技术的征信能力,通过提高信息认证频率来确保信息质量,通过系统记录不断丰富信息维度、验证信息准确性,在保证私密信息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信息共享,不间断地引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区块链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中来。完善的征信系统不仅对系统信息的安全性具有保障,还会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造成的信用风险,在降低运行成本的同时提升整个金融领域的风险风控水平,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创新不断驱动金融机构做出改变,越来越多的转型需求产生。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分布式网络、不可篡改数据记录形式等特质抓住了很多金融机构从业者的眼球。区块链技术可以基于自身场景助力金融机构构建信用体系,也可以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融合丰富应用场景,实现更多领域中的自由流通,且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协同更多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数字经济。区块链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保障,也帮助各企业、机构在联系和合作中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实现数据信息价值最大化的共赢模式。
区块链技术将是金融机构突破行业限定的机会,借助区块链技术提升竞争力实现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的信息融合,实现数字化转型是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路。
数字金融的服务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数字金融的发展源于互联网平台对金融业务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许多互联网平台依托自身沉淀的数字用户资产开展金融业务,形成平台金融。平台金融服务使各种场景流量向金融行业流动,平台金融更多关注用户在金融业务上的变现,将各类传统金融产品变成产品超市,金融机构关注产品、流量和营销,平台注重用户群体差异,充分挖掘规模价值。生态金融服务更倾向于挖掘个体数字用户的价值,提供个体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将不同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引入生态提供深度服务,不再像平台金融那样服务止于营销,而更多关注用户全旅程及陪伴服务,这个时候金融机构更需要的是技术、智能运营工具和专业服务能力。随着5G时代的来临,用户的数字形态逐渐丰富,金融数字化升级将使平台金融向生态金融过渡(见图6)。在数字金融由平台金融向生态金融演进的过程中,数字用户对多维度、精细化生态金融服务的需求不仅是对数字金融服务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底层技术实力的考验。区块链技术作为未来数字金融发展的关键技术,其在金融行业的深度应用能够在技术架构、运营体系、商业模式等诸多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非接触金融特色商业精准挖掘银发一族与Z世代群体
蓝皮书指出,非接触的服务方式,改变了金融机构的触客与经营模式,其中两类人群是重点服务主体:第一类是银发客群,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表述,主要是指60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第二类是Z世代群体,主要是指1995~2009年出生的人群。在人口老龄化与“90后”消费力崛起的趋势下,我国这两类群体人口所占比重逐步提升。2019年金融机构已经开始探索他们在信贷、支付与理财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2020年疫情期间进一步借助各种线上直播活动,将他们作为潜在优质客户来培育。这两类人群未来将成为重要的新增盈利来源。
从银发一族的价值特征来看,我国50岁以上的银发人群人口占比达到1/3,疫情也催生更多的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统计数据显示,使用智能设备的银发人数已超过1亿,他们是新生的网民力量。在使用线上场景服务上,这类群体对于社交、视频的使用最多,并且在资讯方面的兴趣尤为突出。此外,他们在生鲜购物、医疗保健、养老服务、金融理财方面的需求被逐步激发,同时他们资金基础较好,有较大的消费潜力与财富管理需求,是金融机构重点挖掘的“蓝海市场”。
从Z世代群体的价值特征来看,我国的“90后”“00后”作为互联网原居民,在社交、网购、租房、运动以及直播等线上场景中,已成为“无接触经济”浪潮下最核心的线上流量群体。2019年以来,国家倡导“促消费”“扩内需”,主要针对的就是这类年轻群体,尤其是小镇青年增加,县域经济崛起后,个人用户的消费潜力被不断释放。2020年,面对疫情下严峻的经济增速下滑环境,国家多次推出“数字消费券”,年轻群体依旧是消费主力军,同时也树立了储蓄理财意识,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然而,疫情环境下的信用卡、消费贷逾期率明显上升,因此银行等持牌机构对于恶意欠款、征信白户、“反催收联盟”等群体,借助大数据风控技术来精准识别,从而使不良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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