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数字内容产品二手市场
作者:马丁•丹尼尔斯;丛挺 编译 时间:2012年01月20日 来源:百道新出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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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专稿] 百代唱片公司起诉“二手”MP3销售服务平台ReDigi一案引发了人们关于数字内容产品与首次销售原则的思考。也许,越来越多的限制只会助长盗版,导致人们对版权更加不尊重。
电子书的缺点之一在于它没有相应的二手书市场。与纸质书不同,你不能将阅读过的电子书再次销售,你甚至不能将它放在你的书架上。电子书注定将在虚拟的书架上被人遗忘。
由于没有“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这对电子书来说丧失了一种重要机会,我们发现自己完全被困在DRM和对数字化未知的恐惧之中。我们所做的大部分事情都是消极性的,都是对纸质书环境下的自由、权利和规范的限制。而这种对习惯做法的束缚,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盗版的泛滥。
音乐产业或许需要数字化的引导。上周,百代唱片公司(EMI)对两家不同模式的线上音乐服务商Grooveshark和ReDigi提起诉讼,诉讼的主要内容是违反合同与版权侵权。
第一起针对Grooveshark的案件比较容易理解,百代声称这家数字音乐服务商从三年前获得音乐许可权之后就再没有支付过版税。对于持续了三年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的确有些奇怪,除了百代唱片公司,还有三家唱片公司也参与到诉讼中,它们是环球音乐集团、索尼公司和华纳音乐集团,它们针对的是盗版。
Grooveshark成立于2006年,宣称拥有3500万用户和大量的广告合约。Grooveshark允许用户通过公司服务器上传歌曲,其他用户可以免费收听。音乐产业已经开始逐步接受像Spotify和Rhapsody这样通过订阅方式传播的在线音乐服务商,但Grooveshark的运营方式完全不同,它的运作更多依赖数字千年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避风港原则”是其核心内容之一)的保护。
第二起案子则较为复杂。成立于2011年的ReDigi是基于“首次销售原则”的法律理念运作的,它允许用户将合法购买的图书或CD进行网上分销。在ReDigi运营的“二手音乐商店”(used music store)中,用户将不需要的音乐上传,同时以一定折扣购买他人上传的音乐。ReDigi宣称,他们可以对个人MP3文件进行检测,以确认它们是合法购买的音乐,而非从分享网站中下载的。有趣的是,销售者同样需要安装ReDigi程序,以清除其电脑中的文件副本。
该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ReDigi将数字文件从销售者电脑中传递到购买者电脑上,这究竟算不算侵权。百代唱片公司认为,与出售二手的CD不同,二手MP3理论上等同于新的数字文件,因此肯定是侵权。ReDigi则反驳说,它仅仅是提供了一个负责分明的市场。除了百代公司,美国唱片业协会同样也向ReDigi发去了信件,要求其停止运营。
让我们回到开头谈到的机会与限制的问题,这就好比乐观者与悲观者对于半杯水的理解。数字文件的问题不仅是由技术本身所造成,更多还是由于我们缺乏具有想象力的思维方式,限制性的DRM与糟糕的法律已经不再适用于我们的时代。
我们必须意识到,就如同对于同一种产品采取不同的税收一样,如果针对同类消费者不能赋予其平等的权利,那将导致诚实的消费者放弃合法手段,进而对版权采取不尊重的态度。出版商也许可以暂时保护当下的收益,但长此以往将使它们失去未来发展的机会,还有宝贵的消费者群体。
无论是音乐,游戏,还是电子书出版商,都应意识到再销售(resell)是一种自然权利。我们已经存在数字租赁的市场,因此限制二手交易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事实上,二手市场可以提升初始产品的价格,并创造出价值增值。它甚至可以提供独立书店新的产品线。电子书市场历来都是非常分散的,因此要形成统一的认识乃至行动,往往无比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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