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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5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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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天上午,93岁高龄的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起诉中国言实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肖像权纠纷案,由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三家出版社分别被法院判处赔偿南怀瑾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8万元、12万元和15万元,并登报致歉。
2005年11月、2008年5月和今年6月,由中国言实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分别出版发行《图解南怀瑾国学精粹》、《左手李叔同右手南怀瑾》、《南怀瑾大师开释人生》三册书。该三册书分别在封面、封底、切口、书腰等处不同数量地使用了南怀瑾的照片,且均未征得南怀瑾的同意。
法院根据这三册书籍的销售情况,以及三家出版社在接到起诉后采取的防止侵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的措施的情况,分别判处三家出版社不同数额的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其中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赔偿数额最高,总计15万元,其中包含3万元精神赔偿。
南怀瑾的代理律师徐涌告诉记者,近四五年来,市场上假冒南怀瑾名义出版的图书越来越多。徐涌律师已接受南怀瑾的委托,陆续帮他处理这些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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