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康(1867—1947),原名寿金,字授经,号诵芬主人,江苏武进(今常州市)人。青年时期在江阴南菁书院读书。1889年考上举人,1898年又中进士,授刑部主事。“戊戌变法”之后任刑部提牢厅主事,总办秋审兼陕西司主稿。
1900年,义和团运动起,八国联军入侵北京,董康等在城绅的支持下,创设“协巡公所”,维持京城治安。和议结束后,晋升刑部员外郎、郎中。1902年,董康因母亲去世居家守丧逾期。回京后,授法律馆提调兼京师法律学堂教务提调、宪政编查馆科员、大理院刑庭推事、大理院推丞等职。此间,与南菁书院的同学汪荣宝一起,曾参考日本律师冈田朝太郎拟订的《新定法律草案》和刑部尚书薛允升所撰的《历朝法律沿革》稿本,编修了一部《宪法大纲》,于1908年由清廷颁布试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他东渡日本留学,专攻法律。
总序
凡例
编者前言
修正刑法草案理由书
民法亲属继承编修正案
前清法制概要
虞舜五刑说
春秋刑制考
科学的唐律
论秋审制度与欧美减刑委员会
前清司法制度
秋审制度
清秋审条例
追记前清考试制度
中国修订法律之经过
中国编纂法典之概要
新旧刑律比较概论
刑法比较学
刑法宜注重礼教之刍议
调查日本裁判监狱报告书
民国十三年司法之回顾
我国法律教育之历史谭
中国巡回审判考
集成刑事证据法
后记
附录
1.日本刑法
日本刑法附则
2.意大利刑法
3.董康与法律文献整理(张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