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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地国家史(第二版)


低地国家史(第二版)

作  者:[英] 保罗·阿布拉斯特 (Paul Arblaster) 著

译  者:何博文 杜祖和

出 版 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丛 书:海国志

出版时间:2020年11月

定  价:65.00

I S B N :9787552032772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历史  >  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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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几个世纪以来,低地国家(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一直位于西欧的十字路口,它们的国土面积虽然相对较小,但对欧洲经济、宗教和艺术的发展均有巨大贡献。在国际层面,该地区往往既充当周边大国如法国、英国和德国的调停者,又充当缓冲区。三国之间往来密切,与邻国的交往也十分频繁,离开了其中的任一国家,比荷卢的历史都无从谈起;而若忽视了低地国家,欧洲的历史也无从谈起。

  在历史上,法国北部的和德国西部的部分地区也曾被归为低地国家,因此“低地国家”这个术语的定义必须保持宽泛和灵活性,它就像一个方便使用的标签,很少代表一个固定的、统一的整体。在更早的年代,部落和王国扩张到超出现今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广阔区域,那么就更难给这一地区设定标准,使其能够反映出欧洲是一个整体。直至今日,低地国家在政治和文化上仍呈现出高度多元化,那里的居民讲多种语言:荷兰语、法语、弗里西亚语和德语,这个风景秀美的地区仿佛是欧洲历史的迷人缩影。比利时和荷兰则越来越多地参与更广泛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它们总是共享利益,并采取相似的政策,在今日欧洲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TOP作者简介

  保罗·阿布拉斯特 Paul Arblaster

  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低地国家史和早期现代欧洲史。曾任教于鲁汶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及比利时那慕尔大学,现任教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的南方应用科技大学。主要作品包括《安特卫普与世界:理查德·维斯根特与天主教改革时期的国际文化》(Antwerp and the World: Richard Verstegan and the International Culture of Catholic Reformation)、《旅者的荷比卢历史》(A Traveller's History of the Netherlands, Belgium and Luxembourg)等。


TOP目录

再版序

前言(第一版)

引言

第一章 从异教徒到十字军战士:公元前57—公元1100年

第二章 权力和虔诚的形式:公元1100—1384年

第三章 低地国家的统一和分裂:1384—1609年

第四章 从代尔夫特陶器到瓷器:1609—1780年

第五章 自由秩序的兴衰:1776—1914年

第六章 世界大战与世界和平:1914—2011年

低地国家大事记

王朝与统治者

1918年后主要政党及政府机构

延伸阅读著作


TOP书摘

再版序

  在本书的第一版中,我以平均一页10年的节奏讲述了2000年之久的历史,故而读者视其为一部索引,从中获取他们想要的数字、事件和研究线索,大致了解低地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出版5年后,我改变了想法:只概述有趣的部分,其他的则交由读者自己探索。这一点借助日益丰富的互联网资源便可实现,例如可在网上免费获取的《低地国家考古学期刊》(Journal of Archaeology in the Low Countries),或者莱顿大学的“荷兰起义”网站(http://dutchrevolt.leiden.edu),更不用说还有iTunes、维基百科、谷歌图书和YouTube等提供的海量通俗易懂的资源。

  在第一版中,我鲜少提及1970年之后的历史。因为我不喜欢对近代历史过多着墨而忽视了最有意思的古代历史,尽管后者对于当代的影响没有前者明显。近年来,比利时和荷兰再次成为国际探讨的焦点,最有趣的是福克斯新闻(Fox News)称荷兰将会成为一片地狱般的荒原,而英国独立党的成员则向比利时籍的欧洲理事会主席扬言,比利时并没有存在过。当然,这些只是媒体报道的边角料,关于比利时与荷兰的自身特点和未来发展,人们还在不断地进行严肃探讨。20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荷兰及比利时的媒体和政治家们在公开发言时还不免自鸣得意。荷兰人骄傲地认为,荷兰作为文化多元的“后民族”国家,远优越于那些思想狭隘的守旧国度。荷兰的一些公众人物,有时不带半点戏谑地声称本国是现代改革的“向导”或“先锋国”。荷兰人深入贯彻“万物共存”和“个人主权”的原则,毒品、卖淫、安乐死和同性婚姻这些不为社会传统所鼓励的事物在这里都是合法的,国家也以此闻名。然而,它也是欧洲唯一一个议会之中存有极端保守党的国家,该党主张基于《圣经》施政,反对女性竞选公职。

  当其他国家或沉浸在喧闹不堪、分化撕裂的“文化战争”中,或试图消除差异以寻求社会团结时,荷兰人已经凭借简便易行的策略,创造出了一个高度包容的多样化社会。不同社会和文化背景的群体以各自舒适的方式共同生活,通过妥协与共识达成彼此间的合作。但是,人们生活的大部分方面不受法律规范,而是受其生活“圈子”(由阶级、宗教、邻里、地区、教育、就业和人生观的相似度与黏合度决定)带来的社会压力所影响。20世纪的鼎盛时期,社会机构呈现“柱化”(pillarization),人与人之间既礼貌又疏离,借此,加尔文主义者、天主教徒、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纷纷建立了具有荷兰特色的机构团体。20世纪末,荷兰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傲视他国,因为荷兰对互不干涉原则的坚决贯彻,遏制了文化的冲突。但这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各个利益群体是以礼貌或激烈的言辞提醒内部和外部的人彼此间的界限。这为荷兰的多元文化主义奠定了基础,在这种文化下,新的民族和宗教组织需要同现有的社会组织一样,坚持最低限度的忠诚,尤其要包容他人的独特性。但随后的穆斯林打破了游戏规则,自由主义的狭隘也逐渐显露,这些都威胁着荷兰的权宜之计(modus vivendi)。对此,最直接的信号是荷兰下议院近日禁止以犹太教或伊斯兰教的方式屠宰牲畜。这一次,国家将牛的动物福利(目前出于人道主义,规定割破牛的喉咙前必须先电击它们的头部使其麻醉)置于犹太教徒和穆斯林的宗教情感之上。

  正如荷兰自称为“当代自由”之典范,20世纪末的比利时同样大肆鼓吹自己是以和平方式处理种族差异的佼佼者。实际上,比利时的“种族”差异仅仅体现在语言上,其国内荷兰语“社群”和法语“社群”之间很少有真正的人种、社会、经济、宗教甚至文化差异。截至2011年6月,即本书撰写之时,比利时已有一年多没有选民授权的联邦政府,因为荷兰语党派和法语党派之间无法就共同规划达成一致。在最后一章,我会简述这一现象。在19世纪,相较于“比利时的佛兰德斯人”,人们更接受“佛兰德斯民族”这一说法,认为佛兰德斯是寄生在比利时的民族,因为“佛兰德斯”一词的唯一定义就是“居住在比利时而讲荷兰语的人”,像许多寄生物一般,它会削弱宿主的能力,但还没有到杀死宿主的程度。

  近年来,荷兰的文化多元主义遭遇瓶颈,而比利时为缓和紧张局势、促进相互合作所采取的权力下放措施也陷入僵局。对此,一些守旧且排他的国际社会组织(呼声最大的是英国的“疑欧派”和美国的“文化战士”)表示喜闻乐见。更令人震惊的是,一些评论家宁愿看到城市战火四起,也不希望任何社会和平与种族共存的尝试取得成功。或许最终这些尝试还是会失败,但这样的失败并不值得人们为之欢呼雀跃。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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