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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


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

作  者:[美]詹姆斯·鲍德温

译  者:杜先菊

出 版 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10月

定  价:49.00

I S B N :9787532781218

所属分类: 文学  >  小说  >  按地域分  >  外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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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黑人青年雕塑家范尼和十九岁的姑娘蒂希相爱,立下山盟海誓。然而范尼无辜遭受强奸指控而入狱。怀有身孕的蒂希、他们的家人和律师要赶在孩子出生之前,找到范尼无辜的证据,让他获得自由。

 面对不确定的未来,这对年轻的恋人在依恋、绝望和希望中沉浮。在这个交织着激情与悲伤、仿佛有蓝调音乐在背景中回荡的爱情故事中,詹姆斯?鲍德温深刻地塑造了两个如此生动可信的人物,他们的形象已经成为美国灵魂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TOP作者简介

詹姆斯·鲍德温(1924—1987),美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剧作家和社会活动家,生于纽约哈莱姆区,童年坎坷,生父有毒瘾问题,后母亲嫁给牧师大卫·鲍德温,又生育八个孩子。一九三八年,受其严苛的继父的影响,十四岁的鲍德温成为了哈莱姆地区的一名牧师。十七岁时,鲍德温决定脱离教会。
一九四八年,对美国的种族现实极度失望的鲍德温选择移居法国。一九五三年,鲍德温出版带有自传色彩的处女作小说《向苍天呼吁》。此后的三十年里,他陆续出版《 土生子札记》《乔瓦尼的房间》《另一个国度》《下一次将是烈火》《告诉我火车开走了多久》《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等二十多部作品。
一九五七年,鲍德温回到美国,投入当时如火如荼的黑人解放运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 鲍德温因肺癌在法国南部去世。
《诺顿美国黑人文学选集》如是评价鲍德温——“以优美的艺术性,通过将自己个人经历中至为隐秘的部分和国家及世界命运中极为广泛的问题结合起来,刺透了美国种族意识中的历史性障碍。”

TOP目录

第一部 为我的灵魂担忧 .......1
第二部 锡安 ...........211
译后记 ..............240

TOP书摘

第一部

为我的灵魂担忧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知道我受洗时的名字叫克莱门汀,所以如果大伙儿管我叫克莱门,想想看,就算是叫我克莱门汀,应该也可以,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名字。但他们都不这么叫我。大伙儿都管我叫蒂希。我觉得这样也行。我累了,我开始想,说不定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有道理。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道理,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不过这个想法实在是很可怕。有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因为遇到麻烦了——而且是遇到了没有道理的麻烦。
今天,我去看范尼。范尼也不是他的名字,他受洗的时候名字叫阿朗佐——人们要是管他叫朗尼,说不定还说得过去。但是,不,我们一直叫他范尼。他全名叫阿朗佐·亨特。我生下来就认识他,我也希望我一直和他相知到老。但是,我只是在要告诉他什么特别严重的坏消息时,才管他叫阿朗佐。
今天,我说:“阿朗佐?”
然后他就看着我,带着那种警觉的表情,每次我喊他的大名,他都是这个表情。
他在坐牢。我们就在这里,我坐在一面大墙前的长凳上,他也坐在一面大墙前的长凳上。我们面对面,中间是一道玻璃墙。隔着墙听不清对面人说的话,于是你们俩都有一只小电话。你得通过电话说话。我不知道人为什么在电话上说话时都低着头,但他们总是低着头。你得记着,说话的时候,要抬头看着和你说话的那个人。
我现在记住了,因为他在坐牢,我爱他的眼睛,每次我看见他,都担心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我一到那里就拿起电话,握着电话,一直抬头看着他。
然后,我说“阿朗佐?”的时候,他低下头去,然后他又抬起头来,他笑了,握着电话,等待着。
我祈盼,任何人,凝望着他们挚爱的任何人时,中间不要隔着一道玻璃。
我本来想那么说的,说出来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本来想若无其事地说出来,这样他就不会太难过,这样他就会明白,我说的时候,心里并没有任何责怪他的意思。
是这样的:我了解他。他很骄傲,他也爱操心,仔细寻思一下,我也知道,这是他蹲监狱的主要原因,不过这一点他不知道。他已经操心过度了,我不想让他为我操心。实际上,我必须告诉他一件事,而我压根儿就不想告诉他。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告诉他。他必须知道。
我还想,等他不那么操心的时候,当他晚上独自躺着的时候,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当他处在自己最深邃之处的时候,或许,想起这件事,他会高兴起来。这对他可能会有好处。
我说:“阿朗佐,我们有孩子了。”
我看着他。我知道我在微笑。他的脸看着像是在水中飞速下沉。我摸不着他。我多么想抚摸他。我又笑了,我握着电话的手湿透了,有一个刹那,我根本就看不见他,我摇摇头,我的脸湿润了,我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别担心。我很高兴。”
但他现在离我那么遥远,孤零零一个人。我等着他回过神来。我可以看见这个念头闪过他的脸:我的孩子?我知道他会想到这个。我不是说他会怀疑我,但男人会这么想。他在那里独自一人、离我而去的那几秒钟之内,这个孩子是世界上唯一真实的东西,比监狱更加真实,比我更加真实。
我应该早点说出来:我们没有结婚。这件事对他更要紧,对我来说没那么要紧,但我理解他的感觉。我们本来是要结婚的,但他进监狱了。
范尼二十二岁。我十九岁。
他问了我一个荒唐的问题:“你肯定?”
“不。我不肯定。我说这个纯粹是搅和你的脑子。”
他乐了。他乐了,因为这下子他回过神了。
“咱们怎么办?”他问我——就像个小男孩一样。
“哦,我们总不能把他淹死。所以,我想我们得把他养大。”
范尼仰起头来,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然后,我就觉得,第一步,我一直最担惊受怕的部分,应该没事了。
“你告诉弗兰克了吗?”他问我。
弗兰克是他爸爸。
我说:“还没呢。”
“你跟你父母说了?”
“还没呢。不过你不用担心他们。我只是想先告诉你。”
“啊,”他说,“我也觉得这么做更合适。一个孩子。”
他看着我,然后低下头来。“你怎么办呢,真的?”
“我该干吗还干吗。我要一直上班,上到最后一个月。然后,妈妈和姐姐会照顾我,你不用担心。而且,不管怎么说,那时候你早该出来了。”
“你敢肯定?”他微笑着问。
“当然了。我敢肯定。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我知道他怎么想,但我不能让我自己也那样想——现在不行,看着他的时候不行。我必须语气坚定。
范尼后面出来一个人,他该走了。范尼笑着,举起拳头,他总是举起拳头,我也举起我的拳头,他站起来了。在这里看见他,看见他有那么高,我总是有点吃惊。当然,他瘦了,瘦了之后也显得更高了。
他转过身,走出门去,门在他后面关上了。
我觉得头晕。我一整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天色也晚了。
我走出门来,穿过那些我越来越痛恨的又长又宽的楼道,这些楼道比撒哈拉沙漠还要宽阔。撒哈拉沙漠从来不是空旷的;这些楼道也从来不会空旷。如果你穿越撒哈拉沙漠,如果你倒下了,秃鹫闻到了你的死亡,觉得你要死了,会渐渐过来绕着你飞。它们飞得越来越低,它们等候着。它们知道,什么时候灵魂不能回来了,肉体就准备就绪了。穷人总是在穿越撒哈拉沙漠。律师、担保人和整个人群都绕着穷人飞,跟秃鹫一模一样。当然,他们也并不比穷人富裕多少,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变成了秃鹫、食腐动物、无耻的垃圾拾荒人,我这里说的也包括黑人。从多方面看,黑人更糟糕。凭良心说,我真该觉得羞耻。但是,我得好好想想,我现在想,说不定我不用觉得羞耻。我不知道,为了把范尼救出监狱,我还能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在那里,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别的羞耻,除了我这样的羞耻,除了那些辛勤劳作、称我为闺女的黑人老妇的羞耻,还有那些骄傲的波多黎各人的羞耻,他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比如说,和他们交谈的人都不会说西班牙语,他们只是因为他们亲爱的人进了监狱而感到羞耻。但是他们不该感到羞耻。那些主管这些监狱的人才应该觉得羞耻。
我一点也不为范尼感到羞耻。恰恰相反,我为他自豪。他是一条汉子。看看他是怎样承担这一切荒唐事的,你就知道他是一条汉子。我承认,我有时候感到害怕,因为没有人能够永远承受他们强加在我们身上的种种摧残。然而,你总得想个法子从一天捱到下一天。如果你想得太远,哪怕你只是试图往长远处想一想,你根本就没法活下去了。
我有时候坐地铁回家,有时候坐公共汽车。今天,我坐了公共汽车,因为坐公共汽车花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心里有很多事情要想清楚。
遇上麻烦事,对人的头脑会产生奇怪的影响。我不知道能不能说清这件事。你就这样度过一些日子,你好像能够听见人说话,你好像也在和他们说话,你好像是在做着你该做的事情,或者,至少你的活儿是干完了。但是,你一个人也看不见,一个人也听不见。如果谁问你,你那天干什么了,你还要想一想才能回答。与此同时,就是在这同样一天——这一点真是很难解释——你看见的人,又和你从前所看到的完全不同。他们像刀片一样熠熠闪光。可能你看他们的方式,和你出事之前看他们的方式有所不同。可能你在琢磨他们是怎么回事,但琢磨的方式有所不同,于是他们就变得有些陌生。可能你害怕、麻木了,因为你再也不知道,如果你碰到什么事情,是不是能够指望什么人帮忙。
而且,即使他们想帮忙,他们又能做得了什么?我不能跟公共汽车上的人说,喂,范尼出事了,他进监狱了——你能想象,如果他们听我亲口告诉他们,我爱一个蹲监狱的人——我知道他从来没有犯过什么罪,他是个美好的人,请帮帮他——你能想象,这辆公共汽车上的人会对我说什么吗?你能想象,这辆公共汽车上的人会说什么吗?你会说什么?我不能说,我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也很害怕,我不想我孩子的父亲出什么事,别让他老死在监牢,求求你,啊,求求你!你不能这么说。这就意味着,你什么也不能说。麻烦就在于你孤单无依。你坐下来,你看着窗外,你心里琢磨着,你会不会下半辈子就这样坐着这趟公共汽车来回往返。如果你只能这么着,那你的孩子呢?范尼又会怎么样呢?
如果你以前喜欢过这座城市,那么现在你不喜欢了。一旦我摆脱这件事,一旦我们摆脱这件事,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到纽约城里去了。
从前,我可能喜欢过纽约,很久以前,爸爸曾经带着我和姐姐来这里,我们会在这里看人,看大楼,爸爸会给我们指点不同的景点,我们会在炮台公园逗留,吃冰激凌、吃热狗。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我们总是很幸福——但那是因为我爸爸,而不是因为纽约。那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爸爸爱我们。而现在,我知道,我现在当然知道,这座城市不爱我们。他们看着我们,就像我们是斑马一样——而你知道,有些人喜欢斑马,有些人不喜欢。但谁也不会去问问斑马自己感觉如何。
确实,除了费城和奥尔巴尼,我也没有见过多少别的城市,但我敢发誓,纽约肯定是世界上最丑、最脏的城市。它肯定有最丑陋的建筑和最乖戾的人群。它肯定有最坏的警察。如果哪个地方更糟糕,那肯定是个离地狱很近地方,你能闻到煎炸人的味道。仔细想想,这恰恰就是夏天时纽约的味道。
我是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碰见范尼的。我还很小,他没那么小。我六岁左右——差不多就那么大,他九岁左右。他们住在街对面,他和他们家人,他的妈妈和两个姐姐还有他爸爸。他的爸爸开着一间裁缝铺子。现在回头看看,我有点纳闷,他开这间裁缝铺究竟图的是什么:我们认识的人都没钱把衣服带到裁缝铺里去——不,说不定隔好长时间有那么一个。但是,我觉得光靠我们支撑不了他的生意。当然,我听人说,人们—有色人种—不像我父母拼命维持生计时那么穷。他们也没有我们还在南方的时候那样穷。但我们那时确实穷,眼下我们还是穷。
我们有一天放学后打了一架,我才真正注意到范尼。这一架其实跟范尼和我都毫无关系。我有个叫热纳瓦的女朋友,她是个很傲气、不修边幅的女孩,头发紧紧地贴着头皮编成辫子,粗大的灰色膝盖,长腿,大脚。她总是在惹麻烦。很自然,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我一无是处。我瘦骨嶙峋,胆小怕事,于是我就跟着她,沾上她惹的麻烦。真的,别人谁也不理我,而且,你也知道,也没有别人理她。哦,她说,她真受不了范尼。每次她看他一眼,她都觉得恶心。她总是在告诉我,他有多么难看,皮肤像刚削掉的湿湿的土豆皮,眼睛像中国人的眼睛,还有那毛茸茸的头发和那厚厚的嘴唇。他的腿罗圈得那么厉害,他的踝骨上都有囊肿了。还有他的臀部那么翘着,他妈妈肯定是一只大猩猩。我同意她说的,因为我不得不同意,但我并没有觉得他真的那么糟糕。我还真有点喜欢他的眼睛,而且,说实话,如果中国人有那样的眼睛,我还真想到中国去。我从来没有见过大猩猩,所以在我看来,他的臀部也正常得很。而且,说实话,要是仔细想想的话,他的臀部还真没有热纳瓦的臀部大。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他确实有点罗圈腿。但是,热纳瓦总是在招惹范尼。我觉得他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她。他总是忙着和他的朋友们玩儿,那都是街区里最坏的一帮孩子。他们总是在街上晃悠,穿得破破烂烂,流着血,磕磕碰碰浑身是包,就在这次打架之前,范尼还被打掉了一颗牙。
范尼有个朋友叫丹尼尔,一个大块头黑人男孩,丹尼尔跟热纳瓦有点不对付,就像热纳瓦跟范尼有点不对付。我不记得事情是怎样起头的,不过,结果是,丹尼尔和热纳瓦两人都在地上,两个人在地上打滚,我想把丹尼尔从热纳瓦身上拖开,范尼在拉我。我转过身来,从垃圾桶里抓起我能够拿到的唯一的东西,打了范尼。我抓住的不过是一根棍子,但棍子上有一颗钉子。钉子划过他的脸,划破了皮,血开始滴下来。我吓坏了,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范尼把手捂在脸上,看看我,又看看他的手,我除了扔下棍子拔腿就跑,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高招。范尼跟着追我,更添乱的是,热纳瓦看见血了,她开始高叫我会杀了他,我会杀了他!范尼一下子就追上了我,他紧紧抓住我,从他嘴里缺了牙的豁口冲我啐了一口唾沫。他正好啐在我嘴里,这让我觉得万分屈辱——我想,这是因为他没有打我,或者伤我,也可能是因为我意识到,他本来可以揍我一顿却没有揍,于是我大叫起来,开始抽泣。很好笑。说不定范尼的唾沫啐在我嘴里的那一个瞬间,我的生活就在那一刻改变了。热纳瓦和丹尼尔挑起了整个事端,眼下毫发无伤,两个人都开始冲着我大叫。热纳瓦说,我肯定把他杀死了,是,我杀了他,生锈的钉子,会让人得破伤风而死。丹尼尔说,对的,他知道,他老家有个叔叔就是这么死的。范尼听着这些话,他还在继续流血,我还在继续哭。最后,他可能终于明白他们说的就是他,他必死无疑了,因为他也开始哭了。然后,丹尼尔和热纳瓦一人一边扶着他走了,留下我孤零零一个人。
我有两天没看见范尼。我觉得他肯定得了破伤风,正要死呢。热纳瓦说,他很快就要死了,等他一死,警察就会来把我送上电椅。我留意着裁缝铺,但那儿好像一切正常。亨特先生在那里,还是那个笑嘻嘻、浅棕色皮肤的老样子,熨着裤子,给铺子里来的人讲着笑话——铺子里总是有人的,时不时地,亨特太太也会来到铺子里。她是个神圣教派一本正经的女士,不苟言笑,不过,两个人看着都不像他们的儿子要死的样子。
于是,连续两天没见到范尼之后,我一直等到裁缝铺没其他人了,亨特先生一个人在那里时走了进去。那时候,亨特先生认识我,我们整个街区大家都互相认识。
“嗨,蒂希,”他说,“你好吗?家里人都好 吗?”
我说:“都很好,亨特先生。”我想说,你家里人都好吗?我平常总这么跟人打招呼,今天也打算这么说,但我没能说出来。
“你学习怎么样?”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我觉得他看我的样子怪怪的。
“嗯,还凑合。”我说,我的心跳得厉害,好像就要从我胸膛里跳出来一样。
亨特先生还在熨烫板上熨衣服——这是裁缝铺常见的那种双面熨烫板,两块互相面对着的熨烫板——他按着熨烫板,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笑了,说:“估摸着我那个大头儿子不久就该回来了。”
他说的话我听见了,我也明白了一点点,但我不知道我明白了什么。
我走到铺子门口,做出我要离开的样子,然后我回过头说:“你说什么,亨特先生?”亨特先生还在微笑。他把熨斗放下,把裤子还是他正在熨烫的什么东西翻了个面,然后说:“范尼。他妈妈把他送到乡下她家里人那里待了一阵子,说他在这里惹事太多。”
他又把熨斗按下去。“她不知道他在那儿会惹出什么样的麻烦。”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笑了。我后来跟范尼混熟了,跟亨特先生也混熟了以后,我看出范尼笑起来很像他。“啊,我会告诉他你来过。”他说。
我说:“替我问你家人好,亨特先生。”然后我就跑到马路对面去了。
热纳瓦在我家门廊下,她告诉我,我看着像个傻瓜,差点被车子轧死了。
我停下脚步,对她说:“你撒谎,热纳瓦·布雷斯韦特。范尼没得破伤风,他也不会死。我也不会坐牢。不信,你去问他爸爸。”热纳瓦看我的眼神那么古怪,我跑进我们家的门廊,跑上楼梯。我在防火安全门前坐下,但躲在窗户后面,这样她就看不见我。
过了四五天,范尼回来了,他来到我们家门廊下。他脸上没有伤疤。他拿着两只甜甜圈。他在我家门廊下坐下。他说:“对不起,我不该往你脸上吐口水。”他给了我一只甜甜圈。
我说:“对不起,我不该打你。”然后我们什么都没说。他吃他的甜甜圈,我吃我的。
人们不相信这个年龄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的事情——人们不怎么相信,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了。不过,不管怎么着,我们成了朋友。或者说,其实也是一码事,这是又一桩人们不想搞明白的事情——我可以当他的姐妹,他可以当我的兄弟。他不喜欢他的姐姐,我没有兄弟。于是,我们就互相成为对方欠缺的人。
热纳瓦跟我生气了,她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虽然,我现在想一想,是我不经意间就不再是她的朋友了。因为,我现在有范尼了,尽管我还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丹尼尔跟范尼生气了,他说范尼太娘,因为他成天围着女孩子转悠,他也不再是范尼的朋友了——绝交了好长时间。他们甚至还打了一架,范尼又丢了一颗牙齿。我觉得,那时候留心范尼的人,肯定认为等范尼长大,所有的牙齿都该掉光了。我记得告诉过范尼,我要到楼上去拿我妈妈的剪刀,去把丹尼尔给杀了,但范尼说,我不过是个小丫头,这里没我什么事。
范尼星期天得上教堂——我的意思是,他不得不去:尽管他经常蒙骗他妈妈,而她却毫无察觉,或者是故意装糊涂。他的母亲,我后来也慢慢和她熟悉了,我们待会儿还要谈到她,我说过,她是个神圣教派的女人,如果她无法拯救她的丈夫,那么,她无论如何也得拯救她的孩子。因为他是她的孩子,不是他们的孩子。
我觉得范尼这么捣蛋,就是出于这个原因。我觉得,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等你和他熟了以后,会发现他那么善良,真是好人一个,一个特别甜蜜的男人,身上带着特别忧伤的一种东西——等你了解他了以后。亨特先生,弗兰克,没有试着告诉他,但他那时爱他——现在也爱他。两个姐姐不完全属于神圣教派,但也差不离了,她们都随妈。于是,这就剩下弗兰克和范尼了。某种程度上,弗兰克整个星期都和范尼在一起,范尼整个星期都和弗兰克在一起。他们都明白这一点。因此,星期天弗兰克可以把范尼交给他妈妈。范尼在街上做的事情,恰恰就是弗兰克在裁缝铺和家里做的事情。他在捣蛋。他长期守着裁缝铺不放,就是这个缘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范尼流着血回家时,弗兰克会照料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对父亲和儿子都爱我。这不是什么奥秘,只不过它总是关于人的奥秘。后来,我曾经琢磨过,范尼的父母会不会一起做爱。我问范尼。范尼 说:“当然。但和你我不同。我听见过他们的动静。她从教堂回家,全身湿透,胆战心惊的。她好像累得没法动弹了,她会和衣横躺在床上——她可能还有点力气把鞋脱了。她总是要把她的手提包放在什么地方。我至今还能听见那种声响,就像什么沉沉的东西,里面装着银器,不管她把它放在哪里,都是沉沉地落下。我听见她说,主今天晚上祝福了我的灵魂。亲爱的,你什么时候把你的生命交托给主?宝贝儿,我跟你发誓,他肯定是躺在那儿,那玩意儿硬起来了,他会回答说,对不起,宝贝儿。但她的情况并没有好起来,因为,你明白吗?这就像两只野猫在巷子里玩的把戏。娘的。她会下崽、喵喵叫直到日子好起来,她要追上那只猫,她要把他撵得满巷子跑,她要撵得他直到他咬她的脖子——到这时候,他真是只想睡觉,但她的乐队都发动起来了,他得止住音乐,要止住音乐只有一个办法——他要咬她的脖子,然后她就逮着他了。这样,我爸就那么躺在那儿,身上一丝不挂,他那玩意儿越来越硬,我猜,我爸爸会说,是主把他的生命献给我的时候了。她会说,哦,弗兰克,我把你带给主吧。然后他说,狗屁,娘儿们,我来把主带给你吧。我就是主。然后她就开始哭,她开始呻吟,主,带领我帮助这个男人吧。你把他交给了我。我实在无能为力。哦,主啊,帮帮我。他会说,主会帮助你的,蜜糖,你得变成小娃娃模样,光溜溜的,像个小娃娃一样。来吧,到主这儿来。她会开始哭泣,呼唤耶稣,而他则开始把她所有的衣服都脱光——我能听见衣服窸窸窣窣地响着拉扯着脱下和落地的声音。早上我穿过他们的房间去上学时,有时候我的脚会绊在一件衣服上——他把她脱得精光、趴在她身上的时候,她还在哭,耶稣帮帮我,主啊!我爸爸会说,你现在就有主,他就在这儿。你哪儿需要祝福?哪儿疼?你哪儿想让主的手摸一摸?这儿?这儿?还是这儿?你哪儿要他的舌头?你想让主从哪儿扎进去,你这个脏兮兮的、傻乎乎的黑婊子?你这个婊子。婊子。婊子。然后他就扇她,又狠,又响。她会说,哦,主啊,请帮我承受我的负担。他会说,这儿呢,宝贝儿,你能够承受得住,我知道。你有耶稣这个朋友,他来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第一次来临。我们对他第二次来临一无所知。还不知道。床会摇晃,她会呻吟呻吟呻吟。到了早上,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她还是属于耶稣,而他则沿着街道走了,到铺子里去了。”
范尼接着说:“要不是我的话,我觉得猫儿早就溜号了。我会一直爱我爸爸,因为他没有离开我。”我会永远记住范尼谈到他爸爸时的面部表情。
接着,范尼转向我,抱住我,笑着说:“你老是让我想起我妈妈,知道吗?来吧,啊,我们一起唱歌吧,罪人,你爱我主吗?如果我听不见你呻吟,我就知道你没有得到拯救。”
我猜,两个人一起欢笑和做爱,真是多多益善,做爱是因为他们在欢笑,欢笑是因为他们在做爱。爱情和欢笑来自同一个地方,但去那里的人却为数不多。
有个星期六,范尼问我第二天早上能不能跟他一起去教堂,我说行啊,但我们是浸礼会教派的,不应该进神圣教派的教堂。不过,到这会儿,谁都知道范尼和我是朋友了,这不过是明摆着的事实。在学校里,在整个小区,他们都管我们叫罗密欧与朱丽叶,倒不是因为他们都读过这部戏剧。然后范尼就下来了,看着真是受罪的样子,头发捯饬得溜光水滑的,有一片头发看着惨兮兮的,就像是用斧子或者剃刀挖了一下。他穿着他的蓝色西装。我姐姐给我打扮好了,于是我们就走了。仔细想想,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他妈妈在楼下等着。
那时正是复活节前,所以天不太冷,但也还不太热。
尽管我们年岁不大,我当然做梦也没有想过把范尼从她身边夺走什么的,尽管她并不是真爱范尼,只是想着她应该爱他,因为毕竟是她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但是,范尼的妈妈已经不喜欢我了。我从好多事情里能够看出她不喜欢我。比如说,我很少去范尼家,但范尼总是在我家。不想让我去他们家的,可不是范尼和弗兰克,而是他老妈和姐姐们。我后来明白了,一方面,她们觉得我配不上范尼——其实是因为她们觉得我配不上她们;另一方面,她们又觉得范尼正好就活该得到我这样的人。唉,我肤色很黑,我的头发就是普通的头发,我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连范尼都不假装认为我漂亮,他只是说,漂亮姑娘真是个拖累。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知道他想的是他妈妈——就是因为这个,他想逗我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我让他想起他妈妈。我一点儿也不会让他想起他妈妈,他知道这个,但他也知道我了解他有多么爱她:他多么想爱她,多么想得到爱她的许可,多么想让她了解他的想法。
亨特太太和女儿们的肤色很浅;看得出,亨特太太在她的老家亚特兰大曾经是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她依然还有那种模样,那种“你别碰我”的模样,漂亮女人到死都带着这副模样。女儿们没有妈妈漂亮,当然,她们也没有在亚特兰大当过年轻姑娘,但她们的肤色很浅,她们的头发也很长。范尼的肤色比我的浅,但比她们要深得多,他的头发就是毛茸茸的,他妈妈每个星期天往上面抹那么多油,他的头发还照旧是毛茸茸的。
范尼真是像他爸爸。所以,范尼某个星期天上午把我带到他们家时,亨特太太甜甜地耐心地朝我笑着。
“你今天早上到主的教堂来,我真是太高兴了,蒂希,”她说,“哇,你今天早上真好看!”
她说话的口气,我一听就知道,我肯定跟别的早上看着没有什么区别。她的话让我知道我长得不怎么样。
我说:“早上好,亨特太太。”然后我们就走上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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