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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人类学原创书系:中国古代神秘数字


中国文学人类学原创书系:中国古代神秘数字

作  者:叶舒宪,田大宪 著

出 版 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

出版时间:2018年03月

定  价:98.00

I S B N :9787561398272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文学史论  >  研究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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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神秘数字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指数字除了本身的计算意义外,在哲学、宗教、神话、巫术、习俗等方面具有神秘或神圣的蕴涵。本书探讨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象征蕴涵、发生机制及人类神话思维的规律,透视神秘数字表象背后的隐秘编码,追本溯源,揭示传统文化价值观和华夏思维方式的特色,见证“神话中国”的理论命题。


TOP作者简介

叶舒宪,文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学人类学研究会会长,兼任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的学科带头人。曾任美国耶鲁大学客座教授。主编“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丛书、“神话学文库”等。

田大宪,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主要论著有《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历史生成与研究路径》《新发现的〈史记正义〉佚文考》《新闻舆论监督研究》等。


TOP目录

跨绪论

第一章  万有始于一

  第一节  “一”与“壹”的神话学破译016

  第二节  “一”与“混沌”023

  第三节  太一·太极·太阳神028

第二章  太极生两仪

  第一节  求解“一生二”之谜036

  第二节“一分为二”的破译:葫芦剖判与天地开辟038

  第三节  “二”为什么又写作“贰”041

  第四节  “二”与“贰”的道德贬义043 

  第五节  伏羲、女娲是葫芦精吗——世界父母型神话中的辩证法045

  第六节  “合二为一”的“鞋”与“孀”050

第三章天地人三才

第一节“三”等于“多”——从“韦编三绝”谈起055

第二节从“三人成虎”到“三千佳丽”059

第三节作为生成发展之基数的“三”065

第四节帝王世系中的“三位一体”:“三皇”异说067

第五节儒、佛、道中的“三”070

    第四章  四象运衡玑

  第一节  “两仪生四象”新解077

  第二节  “十字架”与圣四崇拜085

  第三节  从“黄帝四张脸”到“方相四只眼”089

  第四节  “天圆地方”与“天三地四”096

  第五节  “肆”与“死”102

第五章  五行昭日月

  第一节  “五”出于“四”而胜于“四”的奥秘106

  第二节  五岳、五帝、五神、五经皆源于“四”112

  第三节  “五”又怎样战胜“六”119

  第四节  “五行”与“黄帝”125

  第五节  “五”的万能膏药效应131

第六章  飞龙御六合

  第一节  “六马”与“六龙”传奇139

  第二节从“六合”到“六爻”143

  第三节  “人道六制”面面观149

  第四节  “六根不净”与“六道轮回”156

  第五节  “六”“陆”与“禄”162

第七章  七星悬高照

  第一节  “七”:世界性的数字之谜166

  第二节  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七”之家族173

  第三节  七夕·乞巧·七星180

  第四节  七政·七辅·七事·七方便189

  第五节  “七日来复”与“七日造人”196

第八章  八卦定吉凶

  第一节  从八卦到六十四卦——《周易》的成立202

  第二节  “伏羲作八卦”解谜——从信古、疑古到释古209

  第三节  八角星纹与“八”的起源——含山玉龟玉版的发现和破译218

  第四节  八神·八阵·八风225

  第五节  天子之圣“八”与民间之俗“八”229

  第六节  “八大金刚”与“八仙过海”——佛、道与“八”233

第九章  九宫应九州

  第一节  天坛:“天数九”的活化石239

  第二节  九头龙·龙九子·九阳·重阳244

  第三节  少数民族与神秘数“九”251

  第四节  九鼎·九州·九宫——数字背后的文化轨迹255

  第五节  “九天玄女”与“十八层地狱”——佛、道与“九”261

    第十章  十干十月历

  第一节  “十为数之极”267

  第二节  “十干”与“十月历”272

  第三节  羿射十日神话真相279

第四节唐人为什么好“十”285

第十一章  属相十二支

  第一节  “十二”:天之大数287

 第二节  十二地支与十二月神话291

  第三节  十二生肖与十二神兽297

  第四节  十二块泥版与太阳循环模式——从《吉尔伽美什》析“十二”的神话原型305

第十二章  “三十六”与“七十二”

  第一节  三十六计·三十六级刀梯313

  第二节  “三十六”“七十二”探源319

附录  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百年研究史略330


TOP书摘

绪    论

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是一份特殊的文化遗产。它寄寓着华夏文明原生的神话宇宙观,与本土的巫术和宗教有着不解之缘;它是早期众多社会模式话语的存在基础,成为“天人合一”观念的意义呈现;它既是华夏文明的产物,也与其他民族文化有着象征关联。然而,作为始自神话思维时代知识系统的组成部分,神秘数字的神话原型早已模糊,其依附性动因也更为隐晦,即便神秘数字这一概念的提出也不过百年。因而,从文化人类学视角探讨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原始发生、深层结构与研究路径,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神秘数字是指“习惯上或格调上一再重复,用来代表仪礼、歌谣或舞蹈模式的数字。也用来指兄弟、姐妹或动物类型传统上所具有的数字,或用来代表故事重复出现的行为的数字。例如在欧洲的民间传说中,反复出现‘三兄弟’‘三只熊’‘三支箭’等,以‘三’为模式的主题。中国的‘三’‘五’‘九’都是这一数字”。可以说,作为社会生活现象的符号化形式,神秘数字体现了人类认识的某些规律。问题在于:在中国古代,数的神秘性质是怎样生成的?换言之,它如何被打上“神秘”的印记?

人类学家在田野考古中发现,原始数观念是神秘数字的认识起点,“它的产生比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还要早好几千年”,甚至一两万年。即便在今天看来极为简单的“一”,也伴随着复杂的智力劳动。许多原始民族的数词只有一和二,当某一事物超过二时,原始人往往用“多一个”或“多几个”来计算。19世纪下半叶有学者指出,南美洲森林和澳大利亚沙漠地区的某些蒙昧民族的计数方法也属于这种情况。

乌节尼尔在《论“三”》中则认为,“这个数的神秘性质起源于人类社会在计数中不超过3的那个时代。那时,3必定表示一个最后的总数,一个绝对的总数,因而它在一个极长的时期中必定占有较发达社会中的‘无限大’所占有的那种地位”。这种从人类数概念的智力进化过程开始的分析表明,数观念经历了数与物的浑融交织,是与先民对世界朦胧而混沌的感知方式相对应的。难怪罗素感慨地说:“发现一对野鸡和两天同是数字二的例子,不知要经历多久,蕴涵抽象的程度一点也不容易。”

中国古代也曾存在类似的认知阶段。尽管我们无从复原原始数概念的生成过程,但是从汉语词汇中不少“以三为多”的构型中,分明可见那些整体的、未分化的观念来源。汉语中众多“一国”“一统”之类以“一”为全部、整体的意蕴中,也保留着这类模糊语言的活化石。当然,这种以整体划分表征的观念只是数的萌芽,或是处在被抽象的过程中。

史前人类虽不拥有三以上数字的抽象概念,却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计算三以上的数,只不过这种识数与计算采用的是与我们不同的具象思维。人类学家称之为“数总和”。列维布留尔认为:“它们使用的是一些‘执行数的功能’的词,或者更正确地说,它们是求助于‘数总和’,亦即求助于一些具体表象,在这些表象中,数还没有与被数的东西分离开来。简而言之,下面一种说法不管看来多么离奇,但它是正确的,这就是原始人在拥有数以前的漫长时期中就会数数了。”

至于计数方法,则有不同形式。许多原始民族采用匹配法,“他们记录畜群或军队的数目,不是用刀在树上刻若干痕迹,就是用小石卵堆成一堆”,“近取诸身”,也是常用形式。以手指作为计数工具,被视为数源于手的证据。郭沫若通过考释甲骨文字,也认为数的产生与手有关,“数生于手,古文一二三四作一二三,此手指之象形也”。那么,在从具体形态向观念形态抽离的过程中,识数与数的意义之间具有怎样的意义关联?是否识别了数,就自然获得了神秘性来源?

我们认为,数与物的简单对应并不等于原始的数观念,实指数目及计算功能也不构成数的神秘性。神秘数字之所以神秘,源于尚未从神话思维表象中抽绎出数概念的史前信仰社会,只能通过以具体表示抽象的原则,借具象化形式表达其观念蕴意。在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神秘数字的观念发生以下列方式为基本条件。

一,借天地表象认识空间方位。人类通过太阳运行的表象认识日出、日落的自然现象,形成原始的方位坐标,确立了最初的空间观念。在中国原始社会,“我们的许多民族是先知道东西方向,后来才有南北方向的知识。景颇族称东方为‘背脱’,即日出的方向;称西方为‘背冈’,即日落的方向”

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431页。。这种从太阳的直观表象中确立的二方位空间观念和原始宇宙观,象征着二方位的叙述尺度,同数字“二”一起获得神秘蕴涵。也是在太阳的启示下,华夏祖先在二方位坐标的基础上分辨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反映在新石器文化的墓葬遗址中,就是在东西向的埋葬模式之外,又出现南北向的埋葬模式。与之相应,原始人从日月星辰的运行曲线和天象的观察中形成“天圆地方”的神话宇宙观,形形色色的“四面神”传说及“方明”信念,就是这种观念的投影与再现。随着这类原型表象被视为普遍的人类信仰,诸如九州、四海这样一些符号形态就作为原始的方位意识和宇宙天地生成的结构素被固化下来,为神秘数字崇拜提供象征依据。

二,以空间观念表达时间意识。根据前说,人的时间观念发生要晚于空间观念,抽象的时间观念最初难以从具体的空间方位中抽象出来,因而标志时间的符号往往要借用原有的标志空间方位的符号,兼有了表示时间观念的后起职能。所以初民总是借用空间符号作为数概念表达的标志,以表示空间方位观念的符号作为时空认识的基本尺度。这种原始的时空混同,往往呈现为以空间方位的某一点来标志时间循环的周期(如季节),因而某一空间方位也就同特定的周期归为一体。例如,商代甲骨卜辞中有四方风(凤)名和四方神名,却没有标志时间循环变异的四季符号;《淮南子·天文训》中以旸(汤)谷、昆吾、昧谷、幽都表示太阳日运行的时间周期,却没有四时之说。它们都体现了神话思维以具体表象传达抽象观念的规律性现象。在此基础上,太阳一年的循环隐喻春夏秋冬的四季更替,生成诸多“四象”“四时”意象。这种现象说明,时间与空间的混同成为神话数观念的出发点,表现为时空因素尚未分化的浑然一体状态。随着人类思维的演进,时空认识由二维空间向三维空间拓展,神秘数字也获得新的象征符号由“四方”的平面方位转向“七方”的立体空间。这也正是神秘数字由“四”而“七”的生成基础。

三,以人身直观生成类比依据。从很早时候起,中国人就已经意识到,宇宙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天、地、人之间存在深刻而神秘的互动关系,它们互相影响,彼此感应,人身自然成为表达这种关联的工具。前说“数源于手”,正是以自身为参照的关联形式。这种借助身体部位观察和指称外部意义的做法,被皮亚杰称之为“自身中心化”

让·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王宪钿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4页。。在具体操作中,手指与外部构成指称关系。《墨子·经说下》:“若数指,指五而五一。”即以手指作为计数部位,一手有五指,以五指合一。董仲舒则将类比形式扩大到人的肢体:“求天数之徵,莫若于人。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节,三四十二,十二节相持而形体立矣。”这些做法皆以身体部位表达计数意义。

因此,“如果我们试图追溯附着于各个圣数的情感值的起源,那么我们几乎总能发现,它的基础是神话空间感、时间感或自我意识的特殊性”。它溯源于人类尚未从具体、直观的神话思维表象中抽象出来的蒙昧状态,以原始数观念为生成基因。进而言之,它符合神话思维借具体表达抽象的普遍规则,以空间意识的具体数字化为文化心理根源。尽管随着文明的进程,神秘数字的原始面貌变得难以理解,许多神话表象也早已被人遗忘,但是某些神秘意蕴在知识积淀中仍被延续,这正是神秘数字所以“神秘”的原始背景。

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源于人类借神话思维获得的原生数观念,但是它不是一个既成的事物,而是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探求它在文明社会进程中的模式生成及其转换背景,对于研究神秘数字的历史生成,具有特殊意义。因为神秘数字的深层动因不仅基于历史的继承性,也取决于一定社会语境下的象征价值与置换变形。

神秘数字模式属于神秘数字范畴中的结构类型。不同的神秘数字模式表达不同的文化隐喻,象征不同的观念差异。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模式包括基本类型与引申类型。前者基于神话宇宙观的元语言范畴,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生发的模式构型。神秘数字的基本类型包括方位型与周期型。方位型基于神话空间意识的原型表象,它固化在阴阳、东西二方位、四方等符号形态中,反映方位定向与具体事物的相互联系。周期型建立在方位观念基础上,体现时间的循环变化,以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四时辰等体现宇宙周行不殆的运动规律。神秘数字基本类型的特点在于它们都具有基数性质,成为表达上古神话宇宙模式的载体,同时充当引申类型的生成前提。神秘数字的引申类型主要包括规制数字、占卜数字以及宗教数字。所谓规制数字,是指将一定社会背景下的数字符号投射到王权架构、祭祀礼仪、文化现象中,形成不同的数字文化结构。形形色色的“人道六制”、祭祀仪礼的等级制度,都反映着某种权力意志,而“五典”“七教”等组合,则将伦理规范落实于神圣的君臣关系。作为数字基本类型的衍生

与变体,规制形式具有极强的生成性。占卜数字并不等同于术数,却以天文历算为本,摹于“法天地,象四时”之道,属于借数字形式呈现的历算占卜符号。八卦则是占卜数字的突出代表。宗教数字是指儒释道文化中由神秘数字构成的宗教名目或术语,诸如“六道轮回”“八大金刚”等名目,强化了宗教世界中弥漫一切的生成性力量。

为什么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经历了由基本类型向引申类型的转换?什么是实现这种转换的基本条件?就一般意义而言,这似乎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实际包含了很多因素,既反映了认识客体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也体现了认识主体对自然、社会的规律性探求。恩格斯指出:“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但是,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并对这些材料作进一步的加工;不然,它就不是意识形态了,就是说,它就不是把思想当作独立发展的、仅仅服从自身规律的独立本质来对待了。”

神秘数字也是一样,其引申类型是在一定社会语境下形成与发展的。

首先,天人合一的神话思维是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神秘化的思想根源。史前人类以自身为起点,以天地为参照系,在与宇宙时空的比照中形成神秘数字的方位型与周期型。但是,这种认识并没有停留在基本类型层面,而是随着对天人观念的探索,为数字观念注入更多的意蕴。从神秘数字的构成因素看,天人关系积存在从一至十的自然数列的生成过程中,不断引申与推衍。“十个天地之数,个别而言,虽非必狭义的均指言天地,却可泛指天象地理。例如,一可指太一、太极,或天帝,二指两仪即天帝阴阳,三指三才、三辰,四指四方、四极即大地,五指五行、五星,六指六合即宇宙,七指七宿,八指八极、八表、八风,九指九天、九野,十指十日、十干”,这些引申类型皆与天地相关联。至于西汉纬书《河图括地象》中“天有五行,地有五岳,天有七星,地有七表,天有八气,地有八风,天有九道,地有九州”之类的繁复比照,更是以天地对举。从神秘数字的模式作用看,引申类型所生成的无穷的神秘用法,虽有不同的文化底蕴,却多脱胎于天人合一的同构关系。例如,许多创世神话中,以“七十”“七百”为结构素的夸张变体形式,隐含着“七”的循环极限意义,其转换背后深深印入宇宙天人的文化基因。

除了数字个体的象征蕴涵,神秘数字的推衍形式也是神圣宇宙观的意义呈现。《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数字哲学,隐喻宇宙由混沌到创生的过程;《史记·律书》中“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的表述,也以复杂的数字形式寄寓生成之理。至于易学系统中整齐的数符推衍,则是法象天地的模式构拟。

例如,《易·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京氏易传》卷下:“初为阳,二为阴,三为阳,四为阴,五为阳,六为阴(七为阳,八为阴,九为阳,十为阴)。一、三、五、七、九,阳之数。二、四、六、八、十,阴之数。”更不用说“发于一,成于二,备于三,周于四,行于五”(《说苑·辨物》)的周延形式中寄托的生成之意。这些数字序列所呈现的宇宙结构,体现出天人合一观念严整的思维逻辑。它们与早期数观念相比,显系晚出。上述状况表明,天人合一观念与神秘数字模式的生成与转换,呈现为逐步整合的过程。“天人合一”既是神秘数字的模式基础,也是神秘数字模式转换的基本条件。正是随着天人合一观念的不断变化与丰富,神秘数字体系不断繁衍,从而构成其模式转换的必然性。

其次,王权意识是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神圣化的政治基础。中国古代神秘数字观念产生虽早,但真正蔓延还是在社会由原始向王权转型的过程中。自商周以来,执掌通天权力的巫、史之类的仪式主持者,就以神秘数字作为表达王权制度的编码形式,通过沟通天人、传递天意的象征性行为,传播与强化王权秩序。这种情况自然溯源于中国古代的神话信仰。神秘数字基于宇宙天地的至上性原则,在天子与太阳的对举中,表达王权秩序的模式构拟。“十二”在其中颇有代表性。在古代天象历法中,“岁行一次,谓之岁星,则十二岁而星一周天也”(《物理论》),日月运行成为对“十二”纪时标志的说明。而《山海经·海内经》中炎帝后代以噎鸣“生岁十有二”,以神人的行为象征“岁”由神“生”的历

程,表示时间之发生与推移。于是,在神话思维的类比模式中,“十二”以神话宇宙为象征背景,自然被视为表达极限与秩序的神秘数字,表征某种模式意义。太阳在不同时节经行十二次,结成天体与数的对应关系;帝王作为人间的太阳,自然效法天道,在十二个不同的空间中依次而居。形形色色的规制数字与“十二”相应,构成历代王权政治中不同的模式组合。葬制的七鼎、九鼎之序,乐舞的八佾、六佾之差,皆强化对秩序的认同;而“九五之尊”的固定用法,更是以数符形式印证王者至尊的意义。总之,这种铺天盖地般的规制数字组合,无论是在祭祀文化还是礼乐文化中,都在追求并体现上下有别、等级有序的格局。

不过,这类模拟制度权威的象征意义,只是在王权意识弥漫的时代得到强化。诸如五典、五礼、五玉、五器、五刑、五品、五教、五流、五卜、五长、五纪、五服、五邦、五品、五章(《尚书》),五正、五甲、五吏、五军、五善、五牲、五族(《左传》),五戎、五俎、五起、五精、五耻(《礼记》),五节、五仪、五冕、五御、五材、五土(《周礼》),五欲、五位、五属、五政、五神(《管子》)之类表示祭祀、仪礼、制度的数字模式,具有受自天道的神圣性,深深嵌入社会政治文化的各个领域,成为春秋战国时期王权政治的普遍形式;而随着“礼崩乐坏”、王官失守、知识权力下移的时代环境,神秘数字失去了王权独占的政治背景,世俗化趋向成为神秘数字的生成依据与文化选择,其关注重心则相应发生变化。

再次,阴阳五行是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模式化的逻辑内核。追溯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阴阳五行作为传统文化的“思想主体”,对于神秘数字的生成性意义。阴阳五行分为阴阳说和五行说。一般认为,阴阳说以阴阳二气作为天地万物生成的起点,五行说以五种物质形式作为天地变化的依据。二者虽有不同的来源,但观念基础和思想动力都基于原始宇宙观。作为居主导地位的观念形态,“五行,是中国人的思想律,是中国人对于宇宙系统的信仰:两千余年来,它有极强固的势力”

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见《古史辨》(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04页。。难怪许慎《说文解字》对“五”的解说,干脆以“五,五行也”释义。那么,在神秘数字结构转换的过程中,阴阳五行与神秘数字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是阴阳五行衍生出神秘数字的组合结构,还是神秘数

字滋生出循环轮转的五行次序?这实在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作为与神秘数字“五”制结构相应的五行观念,其来源与“五”有着内在关联。现存典籍中关于“五行”有多种说法,学者们在文献基础上也有不同解读(参见本书第五章),从而表明五行的起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源的。因此,与其说“五”是五行的衍生物,不如说五行源于“五”数崇拜,甚至可以说它是五行弥漫的形式基础。

进一步分析五行与神秘数字的关系,可知“五”的模式化并非源于五行,而是空间意识发展的结果。胡厚宣先生按照年代顺序考察卜辞中卜年(收成)的辞例,发现殷商时代的卜辞经历了由“四方受年”到“五方受年”的过渡,出现了卜问五方受年的辞例。“商”作为一方与四方同组并贞,成为“中央商”,则开启了以五方取代四方的过程。胡厚宣:《殷卜辞中所见四方受年与五方受年考》,见深圳大学国学研究所主编:《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东方出版社1986年版。《左传·昭公十二年》在解释《周易》“黄裳元吉”时指出,“黄,中之色也”,也透露了五行与五方、五色之相应。战国楚竹书《容成氏》中,记载着夏禹建五方旗的古史传说。禹以自己为中央,立东西南北中五方旗帜,以此表达号令四方的象征意义。可见,正是随着东西南北中五方观念的定型,“五”才逐渐成为宇宙论的象征性符号。如果说“五”与五行思想有着扯不断的瓜葛,那么五方意识就是源头之一。其实,许慎在语源上也清楚“五”的发生与五方的关系。他在《说文解字》中引述“五,五行也”之后,接叙“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段注:“二,像天也。”这里不仅意指“五”为天地阴阳之交,也以古文“”符号的象征意蕴,将其作为四方中心的中点,中央位置的标记。只不过因为五行的生成力量实在过于强大,神秘数字与五行的关系变得模糊难辨了。诚如学者所言:“汉尚谶纬,阴阳五行之说弥漫朝野,士大夫受其浸润,蹈虚涉妄,其势使然。”

不过,当阴阳五行成为秦汉之际普遍的社会信仰,神秘数字崇拜又助长了五行学说的流行和普及,各种模式组合不断增添王权政治以及民间文化的象征意义。司马迁曰:“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上下各千岁,然后天人之际续备。”(《史记·天官书》)以数字模式体现天人秩序。至于在天象、历法、物候、律历以及宗教、哲学、神话领域皆通过数字与指称物的融汇,体现某种观念意义。甚至典籍编撰结构及篇数安排,也要取数字的神秘寓意。《春秋繁露》《吕氏春秋》《史记》皆是其例。董仲舒就认为:“天地阴阳木火金水土九,与人而十者,书者以十为终,皆取此也。”(《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将阴阳五行观念推向极致。

还有,数术文化是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普泛化的不竭动力。数术“既包括研究实际天象历数的天文历算之学,也包括用各种神秘方法因象求义、见数推理的占卜之术”,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而令我们关注的,在于数术在神秘数字模式化构拟中的特殊意义。考察数术的生成过程,不难看出它最早是由司天文、仪礼之职官承担的。“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卜之职也。”(《汉书·艺文志》)这种规制曾延续了很长时间。《史记·天官书》列举了众多不同时代与国度的天官名录:“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史佚、苌弘;于宋:子韦;郑则裨灶;在齐:甘公;楚:唐昧;赵:尹皋;魏:石申。”“夫自汉之为天数者,星则唐都,气则王朔,占岁则魏鲜……”(《史记·天官书》)可见“传天数”是早期天官的必备之职。至于“天数”的内涵,则为数字表象下的规律性认知。“为天数者,必通三五,始终古今,深观时变,察其精粗,则天官备矣。”(《史记·天官书》)“三五”作为天数之本,当然不光指三、五两个天数,而是象征宇宙天地的基本法则和天人合一的历史规律。《易·系辞》:“参(三)伍(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史墨言曰:“物生有三,有五……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国语·鲁语》展禽言曰:“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这些表述说明,传天数、通天数构成早期数术的组成部分。

既然早期数术与史官文化存在内在关联,为什么后来又成为民间占卜文化的载体?考察数术的传衍过程,人们发现,随着巫觋文化向世俗宗教转换,秦汉以后的数术重心也在发生变化。《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中,数术分为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类。“天文”即日月星辰云气之占;“历谱”指根据历时判定吉凶;“五行”是按照金木水火土的生克关系推断凶咎;“蓍龟”即甲骨占卜和《周易》筮占;“形法”指地形、器物、人畜的各种相术;“杂占”则为五类之外的其他占法,以占梦、厌劾、祠禳为主。它们具体分为数学、占侯、相宅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等形式,奠定了数术的基本类型。这种由政治性向世俗化方向的延展,表明数字模式由“圣”而“俗”的转换。在阴阳五行背景下,神秘数字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神圣意蕴,转而成为解释与推算社会与人生命运、变化的方术形式,成为民间宗教信仰的投影。正如纪昀所言,“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要其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傅以杂说耳”。而从文化渊源看,数术信仰远远早于秦汉,因为传说中的伏羲时代就有了河图洛书,商周时期已流行占卜,我们的祖先早已用天干地支记日、记时,建立起包括周易八卦在内的数术系统,从而为神秘数字的传衍提供了一种文化模式。

总之,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模式转换依赖于一定的基础与条件。神话思维和神圣礼仪、天人感应、王权话语、民间宗教等复杂因素,构成神秘数字的符号形式和象征组合。在历史的进程中,一些原有的观念逐渐被淡忘,而神秘数字蕴涵的无意识作用,又不断生成新的形式,丰富与深化人类的知识体系与思想来源,使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象征语义得到拓展。借用法国人类学家福柯所言:“历史正以此证明自己是一门人类学:历史是上千年的和集体的记忆的明证,这种记忆依赖于物质的文献以重新获得对自己的过去事情的新鲜感。”

作为过去时代的文化遗产,中国古代神秘数字自然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在这一前提下观照神秘数字的认识价值,及其对于当代思想文化建设的意义,是神秘数字研究必须面对的问题。

第一,研究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有助于拓展古代思想世界的知识蕴涵。中国古代哲学中,诸如混沌、道、阴、阳、五行等范畴都包含着数字编码,它们以象征方式展现于天地宇宙的观念中,成为思想世界重要的符号来源。但是,以往的研究往往关注数字在哲学范畴中的指称作用,很少阐明这些符号被抽象与概括的过程。而如果忽略数字在哲学范畴中的象征性由来,就无从体现思想的复杂背景。再者,以往的中国古代思想研究多将传世文献视为观念源头,将文字基础上形成的传世文献作为思想与知识呈现的基本依据。而实际上传世文献与原始观念之间留有很大一段空白,难以形成完整的叙述链条,加之传世文献在流传过程中经过了理性化改造,所体现的未必都是思想世界的真实图景。因而在传世文献的基础上,依据从考古、田野中获知的线索,考察图饰、器物上的数字符号构型,将来自“宇宙”的自然秩序投射到器物符号或“历史”秩序中,可以弥补早已残缺或原本并无记载的缺环,重构神秘数字背后的意义。凌家滩史前墓葬中刻有四方八位图案的玉版作为重要的神器,“上面的图纹,任何人一看之下,都会联想到八卦。这是因为图纹明显地表现出八方,而自很古的时候以来,八卦被认为同八方有关”。在人类学视野中,这一类图形显示出居于支配性的知识谱系中精英思想的状况;而从历史的沿革中审视其过程,人们发现从六千年前的大溪文化、大汶口文化到四千年前的齐家文化,从长江中下游、黄河下游直到河西走廊,早期出土器物中的“八角星纹”,时间跨度漫长,分布十分广泛,可见“八方”作为一般性知识,早已弥漫于思想世界,成为许多观念的发生源头。至于礼仪制度和风俗习惯中的数字符号,同样作为思想的对象。例如考古勘察发现,秦始皇陵封土为“九层之台”,这一墓葬形制规格,就为以“九”制象征王权极限的文本记载提供了内在依据。它说明,来自历史话语的数字信仰,在古代王权政治中具有独特的结构意义。因此,梳理神秘数字的文化基因以及信仰背景,可以丰富中国古代思想世界的观念蕴涵。

第二,研究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有助于透视多民族宗教神话的模式意义。以往学界对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分析,多关注汉民族文献,即便取神话传说,也主要关注汉族神话,忽视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国古代神秘数字体系中的特殊性。少数民族神话包含大量原生态的稚拙形式,保留着古朴、多样的文化信息,是古代神秘数字生成与文化观念传播的重要载体。纳西族的《创世纪》、彝族的《天地论》、瑶族的《密洛陀》、阿昌族的《遮帕麻与遮米麻》等神话史诗中,九英雄、九魔怪、九道门之类的象征性构成,渗透着“九”的魔法功能。联系《楚辞》中众多“九”制,可以推知“九”在南方少数民族文化心理中的神圣地位。而对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而言,崇“七”是一个重要的文化选择,其文化渊源至少可以追溯到以《古兰经》为标志的阿拉伯文化,因为《古兰经》中包括多表现“七”的数字母题。

在北方萨满教的神秘世界中,“九”显得特别重要,满族、鄂温克族、蒙古族宗教神话中众多“九”和“九”的倍数用法,皆突出了其弥漫一切的性质。宗教神话语境下的神秘数字,表明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信仰具有趋同性一面,同时显示出其文化差异。至于“彝族十月历”等少数民族历法中圣数的恒定周期,不仅体现了与宗教仪式的内在关联,也超越了数字研究本身,具有文化寻根的意义。人们已发现“彝族十月历”与华夏文明最古老的历制——夏代历法的对应关系。

但是,目前的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研究或集中于某些少数民族,发展还不平衡;或局限于宗教神话中数字的表层语义,把问题简单化。实际上,从民族文化视角比较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复杂历程与不同取向,既可看到华夏各民族相近的文化结构与原型特质,也可深入探索不同民族的数字观念与认知差异。

第三,研究中国古代神秘数字有助于揭示现代“吉祥数字”的深层意义。所谓吉祥数字,是指神秘数字中某些被认为能够祈福避害的数字。在中国古代社会,神秘数字作为鉴往知来、占验吉凶的认识工具,成为巫术、迷信的渊薮;而现代社会,以神秘数字为基础的民间占卜仍有市场。如果说在历史推衍中神秘数字的“原科学”因素早已湮没,如何看待现代的占卜算命活动以及各种吉祥数字崇拜,就成为探讨其文化功能与价值取向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认为,研究对象的神秘性,并不妨碍研究本身的科学性。即便占卜算命活动中包含某些迷信因素,人们也可以透过扑朔迷离的神秘数字现象,用理性思维探索其发生演化的本质与规律。因而,研究神秘数字不是宣传迷信。吉祥数字是人们趋利避害追求幸福的愿望表达,具有社会心理的特征,它渗透在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演变为民俗文化的有机部分。诸如“四”与“死”、“九”与“久”之类的谐音联想,就隐含着一种祈福避害心理。但现实是复杂的,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既包括好的可能性,也可能与预期相悖。如果以为选了吉祥数字,就一定可以得到好的预期结果,就会将吉祥数字绝对化而成为迷信。不少商家炒作吉祥数字,正是利用人们这种不健康的迷信心理。这是和吉祥数字的本意相悖的,应该摒弃。还有,神秘数字是一种民族文化现象,只适用于一定的文化圈。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可能流行不同的神秘数字。因此,它具有局域性。如果把神秘数字或吉祥数字普泛化、绝对化,以为它适用于一切地区和民族,就可能走向谬误。西方信奉基督教的民族往往把十三作为一个非吉祥数字,这是由于圣经神话故事中出卖耶稣的犹大是耶稣的第十三个弟子。中华文化圈未必把十三作为恶数。而按照谐音把“六”和“禄”、“八”和“发”联系起来,因此定价、择吉、选号等活动中都推崇吉祥数字,如168、888等,意为“一路发财”“发发发”,这在异文化是难以理解的。正如恩格斯所言:“在每一个民族中形成的神,都是民族的神,这些神的王国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领域,在这个界线以外,就由别的神无可争辩地统治了。只要这些民族存在,这些神也就继续活在人们的观念中。”

中国古代神秘数字也是如此。因此,从文化传统的角度透视“吉祥数字”的当代影响,可以感悟中国古代神秘数字在民族文化心理中的历史回声。

总之,中国古代神秘数字作为过去时代的思想呈现,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其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

? 丛书简介:

   “中国文学人类学原创书系”为中国文学人类学学科创立与发展40年来的集大成之作,不仅对国外相关学科的研究理论与方法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与阐释,更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具体语境,做出了极富新意的解读与创新。第一辑共21种,意在对此新兴学科的历史发展存照,同时更寄希望于中国当代及未来的学界同人,能够在中国本土化的学术探索创新、理论思路拓展与研究范式普及上,不断继往开来,共同推进当代中国人文学术研究的新发展。

? 丛书主编:

    叶舒宪,文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学人类学研究会会长,兼任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的学科带头人。曾任美国耶鲁大学客座教授。主编“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丛书、“神话学文库”等。

? 丛书总序:

总    序

    2018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之际,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推出“中国文学人类学原创书系”,对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在人文学界催生的这个新兴学科,给出一个较全面的回顾与总结,以便继往开来,积极拓展人文学科的教学与研究新局面,可谓恰逢其时。

50后这代人的青春岁月,激荡在汹涌澎湃的“文革”浪潮之中。“文革”后的改革开放,相当于天赐给这一代知识人第二次青春。1977年恢复高考,我们在1978年春天步入大学校园,那种只争朝夕、如饥似渴的求学景象,至今仍历历在目。改革开放带来“科学的春天”,也第一次带来人文科学方面的世界景观。正如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向发达国家学习市场经济模式一样,人文学者们也投入全副精力,虚心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理论与研究方法。“神话-原型批评”就是当时的新方法论讨论热潮中,最早进入我们视野的一个理论流派。1986年我编成译文集《神话-原型批评》时,先将长序刊发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上,文中介绍原型理论的宗师弗莱的观点时讲道:

    物理学和天文学形成于文艺复兴时期,化学形成于18世纪,生物学形成于19世纪,而社会科学则形成于20世纪。系统的文学批评学知识到了今天才得以发展。……正像自然科学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把握自然界本身的规律。一部文学作品,它所体现的规律性因素不是作家个人天才创造发明的,而是在文学的历史发展中,在文化传统中所形成的,这种规律性的因素就是原型。

  从文学史的考察中可以看到,文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植根于原始文化,最初的文学模式必然要追溯到远古的宗教仪式、神话和民间传说中去。“这样说来,探求原型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学上的人类学”。

  当时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这样一段话,居然能够准确地预示这一批学人后来几十年学术探索的方向。“文学人类学”这个名称,也就由此在汉语学术界里发端。10年之后的1996年,在长春召开的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第五届学术年会上,中国文学人类学研究会宣告成立(首任会长为萧兵先生),如今简称“文学人类学研究会”。从研究文学的神话原型,到探索华夏文明的思想、信仰和想象的原型,这一派学者如今正式提出的大小传统理论和文化文本符号编码理论,可以说早已全面超越了当年所借鉴学习的原型批评理论,走出文学本位的限制,走向融通文史哲、宗教、艺术、心理学的广阔领域。

    从1986到2018,整整32年过去了,我们也经历了自己人生从而立到花甲的过程。如今我们要解读的是5000多年前的先于华夏文明国家的“文化文本”,阐发的是河南灵宝西坡仰韶文化大墓的神话学内涵。这是当年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是问题意识,先把我们引入文化人类学的宽广领域,再度引入中国考古学的全新知识世界,这样的跨越幅度,的确是当初摸索文学人类学研究范式时所始料未及的。

  从原型批评倡导的文学有机整体论,拓展到文化符号的有机整体论、史前与文明贯通的文化文本论,这就是我们努力探索近40年的基本方向。自从西周青铜器上出现“中国”这个词语,至今不过3000年时间。2018年2月4日,我第二次给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开设讲座,题目是“九千年玉文化传承”。今日的学者能够在9000年延续不断的文化大背景中研究“中国”和“中国文学”,这就是从先于文字的文化大传统,重新审视文字书写小传统的一套完整思路。相信这样一种前无古人的理论思路和研究范式,是本土学者对西方原型批评方法的全面超越和深化,这将会引向未来的知识更新格局。

  本丛书要展示这40年的探索历程,以萧兵先生为首的这一批兴趣广泛的学人是如何一路走来,并逐渐成长壮大的。本丛书将给这个新兴学科留下它及时的也最有说服力的存照。希望后来者能够继往开来,特别注重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版的文化理论和文学理论,包括作为文史研究当代新方法论的三重证据法和四重证据法。

  是为丛书总序。

                                                                      叶舒宪

2018年2月7日于北京太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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