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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对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有重要意义,是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中,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主体,承担着项目保护、文化传承的责任。
图书本着客观真实、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原则,分9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介绍广西4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54位传承人情况,包括传承人的基本信息、学艺经历、艺术(技艺)特征、具体业绩、传承情况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技术性、事务性及相关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