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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幼教育今注


童幼教育今注

作  者:[意]高一志 著 [法]梅謙立 編注 谭杰 校勘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7年12月

定  价:46.00

I S B N :9787100146760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育学    

标  签:教育  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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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明末意大利耶稣会士高一志(Alfonso Vagnone)所著的《童幼教育》(1632年)是首本介绍文艺复兴教育思想的著作,反映了中西教育思想的最初碰撞。本书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六篇研究论文中,四位学者分别阐述了高一志的生平和教育背景,《童幼教育》的结构和西方思想来源,《童幼教育》对中国教育思想的响应和补充,以及《童幼教育》的版本情况。第二部分是《童幼教育》的校注本,通过大量注释考证书中的人名、地名和古典故事,解释此书的西方文献和思想来源,并比较其与中国教育思想之间的异同之处。 


TOP作者简介

高一志(Alfonso Vagnone,1566—1640),又名王丰肃,明末意大利耶稣会士,出生于意大利都灵郊区的特洛伐雷洛区的一个贵族家庭,长眠于中国山西绛州。他于1604年抵达中国进行传教活动,为中西早期交流做了很大贡献。其一生著述丰富,有《修身西学》五卷、《西学治平》四卷、《西学齐家》五卷、《空际格致》二卷、《达道纪言》一卷等。其中1632年所著《童幼教育》是首本介绍文艺复兴教育思想的著作,也反映了中西教育思想的最初碰撞。

梅谦立(Thierry Meynard),法国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学东渐文献馆副馆长。主要研究中西思想交流、西方古典哲学、当代新儒家。2003年获得北京大学中国哲学博士学位,论文《梁漱溟的宗教观》。主要著作包括《中国哲学家孔子》(英文版,2010年),《天主实义今注》(2014年)。

谭杰,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2008年),中山大学哲学博士(2016年),中南大学哲学系博士后(2016年至今)。主要研究明清西学东渐、伦理学。主要著作包括《天主实义今注》(2014年)。


TOP目录

第一章晚明耶穌會士高一志生平/ 1

一、高一志在義大利 / 1

二、高一志在南京 / 5

三、高一志在澳門 / 28

四、高一志在山西絳州 / 30

五、鞠躬盡瘁、長眠絳州 / 42

第二章高一志教育思想的背景/ 46

一、耶穌會教育傳統 / 46

二、高一志在義大利接受教育 / 52

三、高一志在中國的學業與學術 / 67

四、高一志在山西絳州的學術活動 / 77

第三章对《童幼教育》來源文獻及其結構的考證/ 85

一、玻尼法爵《基督教育》在澳門的重版 / 86

二、伊拉斯謨的《兒童禮儀》/ 90

三、維基歐的《教育六卷》/ 92

四、托雷斯的《王子倫理哲學》/ 95

第四章《童幼教育》與文藝復興教育/ 99

一、教育的自然基礎,即父母遺傳 / 100

二、以正式教育補充自然 / 107三、宗教與教育 / 113

四、耶穌會的教育制度 / 117

第五章《童幼教育》與朱熹《小學》/ 120

一、中西教育内容介紹 / 121

二、中西教育的相同 / 125

三、中西教育的不同 / 130

第六章關於《童幼教育》不同版本的考證及

《童幼教育今注》的説明/ 138

一、《童幼教育》的四個版本 / 138

二、關於本書校勘工作的説明 / 141

童幼教育/ 147

童幼教育序 / 149

童幼教育卷之上 目録 / 152

童幼教育卷之下 目録 / 152

童幼教育卷之上/ 154

教育之原第一 / 154

育之功第二 / 159

教之主第三 / 162

教之助第四 / 165

教之法第五 / 170

教之翼第六 / 174

學之始第七 / 179

學之次第八 / 183潔身第九 / 188

知耻第十 / 192

童幼教育卷之下/ 198

緘默第一 / 198

言信第二 / 201

文學第三 / 206

正書第四 / 211

西學第五 / 216

飲食第六 / 221

衣裳第七 / 225

寢寐第八 / 228

交友第九 / 231

閑戲第十 / 235

附 録/ 239

(一)高一志生平年表 / 239

(二)民國年間《童幼教育》跋 / 241

(三)崇禎八年絳州知州雷翀告示 / 242

(四)平陽府疆域圖 / 244

(五)絳州州屬五縣圖 / 245

(六)東雍書院圖 / 246

索 引/ 247

參考文獻/ 255


TOP书摘

童幼教育卷之上

遠西耶穌會士高一志著

晉絳段衮、韓霖閲

教育之原第一

1.造室者先築其基,佃田者先墾其地,養幼之道,必以二親爲基地。2.蓋子者,父母之精血也。父母之清濁正邪,大都傳於所遺之種,故智者欲免後之不肖,必慎於婚媾之初,而慎之道有三,一曰配以時,二曰擇以賢,三曰交以正。三者廢一,而教育之道病矣。

3.凡婚娶而計養育,必俟其時之既至,不得以早婚基大害。彼飛走猶然重期,期不至,弗鳴弗配,而人可失當然之時乎?4.蓋養育主於力與氣,力因年而長,氣依時而清,使未積其力之固,未儲其氣之清,養育之功得成乎?嘗觀早娶者,或數年不產,或所產之子弱不能存。比之穀種,非其熟滿而播之,必弗生;即生,亦易壞也。5.夫生育大道,乃急急爲子受室,欲以繼嗣,反以乏嗣,不亦愚哉?即使童幼之夫婦,僥倖而養,亦安能授以義方?蓋夫婦童幼,未能治身,安能教子?6.故吾西先哲定婚配之時,男以三旬,女以二旬。今雖不盡依古法,然亦未甚相遠。男女當是時,血氣清凝,足以生養,心志光明,足以教訓,故乏後者少,率是道也。

    7.婚姻之道,不惟其美,惟其稱。所謂稱者有二焉:於身、於志。8.身者,相配合者也。蓋老婦得少夫,固爲可醜,即老夫得少妻,雖有時能成生育之功,然不能成者多矣。9.次所當慎者,則彼此之精神也。果核爲蟲所蝕,植諸地中,其出也,苗秀花實多如之。維榖維花,無不皆然,獨至於傳先祖之美種,則不加毖乎?常見人家相承惡疾,不能復立者種種也,可不慎哉?

    10.既年合而血氣清矣,又當察其女性情之和。或欲貿鏡,先試其對正像否,匪獨觀鏡之美貴;欲婚姻者,可獨計其美貴,而不察其性之順和也耶?11.昔西賢后聞名臣有娶至美至貴而無德者,嘆曰:“夫臣也,婚媾惟隨目而已。”12.曩有賢士,聞故人窮而娶富貴者,笑曰:“此人也,往得主人矣,何可謂之娶婦?”13.天地間偶遭妖孽,皆從二氣不和而起,故夫婦之性情不和,則養育之功不可成。往有智者,數年約婚而不就,或譏之,答曰:“欲買田以植美穀,則密察而兢兢焉無已;娶妻植我美後,顧可草草乎哉?况買田有誤,獨可改也;若擇妻有誤,莫可移矣。遅遅也,奚傷!”

    14.或曰:“此正道也,但女子性情,何從得其順乎、否乎?吾中華未嘗不慎,未定厥祥,先察厥辰,次且屢詢星命,而猶未足如意也,則將奈之何?”15.予曰:“世間諸虚,莫甚乎星家之言。乃或依其言而結婚矣,後或反目、或終疾、或寒窮、或早斷絃,此則何解與?蓋星象皆蒼天所定,運之自然,諸吉凶乃天主所降之旨也,試觀同辰、同刻及同處數人生養者,而其間或貧或富、或愚或智、或卑或尊,吉凶不等矣。天運之時雖可推算,而天主之命必未可以人定也。”16.古之聖賢談吉凶,無不爲人所自取,謂吉凶乃善惡之應耳。宇内衆力未能强我造惡,則宇内衆力亦未能强我投凶。是故人之志强於星辰,强於宇内之衆力也。則星家既不能知人志之善惡,豈能預算生人之吉凶乎?17.往有士欲行一事,問星家可否,答曰否,遂弗行,竟以失機害事,悔不能已。次遇事,又問星家可否,答曰可,遽依而行之,乃遭難而失事,終不可退。噫嘻!星家之言,豈可信乎?18.吾西鄰國有曲學談星命者,語君曰:“吾君命終之期近矣。”君問:“何以知?”星家對曰:“觀天象耳。”君問:“汝命如何?”星家曰:“臣之數,期算未至。”君遂命即刻戮諸市,以警星家之妄者。19.以此觀之,則擇妻大事,不可托之星命也,明矣。20.若吾西國欲娶得賢者,先詢其鄰與内外之戚,然後定焉,究竟希不如意者。蓋閨閤之性情不可隱,常乘隙而著其光,則所居之處,自有徵應,何必托星家之虚言也哉?

    21.欲全婚姻之正道,既待其時之宜,選其耦之賢,彼此尚有所慎,則良人所重者,乃其養子之正意焉。22.若圖逞欲狎昵,則與游狹邪、溺淫伎無擇矣。古聖云:“凡娶而惟供其私欲,此以本室爲歌院,以本妻爲歌伎耳。”可不慎哉!疇昔有士,妄誇絶無他遇,乃獨耽於本耦。賢者聞之而譏曰:“醉於室,與醉於市,愆等耳。”23.仁義之士居本室,尚未敢恣肆,彼有他遇,及畜侍嬖、供私欲者,夫婦之反目,子孫之羞吝,庶嫡之争觸,血氣之衰傷,名聞之損壞,業資之敗散,及一切不測之災,悉從此而生矣。24.故先哲責淫者曰:“殆哉!種於溝壑,豈若種於美區?種於他田,豈若種於本畝?况田少易治必盛,田多難修必荒矣,殆哉!”25.特牧斯德爲中古之名士,適遇美伎招之,辭曰:“吾有正室久矣,以暫樂售永辱且悔,吾弗能也。”26.雖然,志養育者不獨儆戒於邪色也,猶戒慎於衷情之不正焉。蓋二親情之正邪,概通於子。27.古者第阿日搦見一童狂痴,曰:“此童之親,必於迷酒之際生養之耶,不然,何此兒狂痴若爾?”28.故吾西俗大家,多設聖人賢女之美像於宫中,必欲夫婦常目擊而心思之,以正其性情,斷不容妄説邪俗竊入,以亂我生育之大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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