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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显术见:检察官赵鹏的干货日志


法显术见:检察官赵鹏的干货日志

作  者:赵鹏 著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12月

定  价:69.00

I S B N :978750938889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研究  >  法学理论与研究    

标  签:>法律  >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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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系检察官赵鹏14余年案头工作经验的精华提炼,他看问题的角度新颖、观点犀利,写作文风别致,生动有趣地阐述了检察官的逻辑论证、出庭辩论、写作水平、公诉技巧等核心技能。他在检察工作专业能力方面表现突出,获奖无数;在运用自媒体创新工作方式方面敢于人先,取得佳绩;在琴棋书画方面也是颇有研究,他可以说是检察系统里的一股清流,一颗明星,为检察系统增添了许多新鲜气象。读本书可以轻松领悟检察官应具备的核心技能以及法律人应拥有的思维能力,此外,还可以跟着赵鹏一起猎奇,奇闻、迷案、论影、怪谈,开启您的完美悦读吧。


TOP作者简介

  赵鹏,国家四级高级检察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客座讲师;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奖、 全国青年岗位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赛一等奖、 首都劳动奖章、 首都青年岗位标兵、 首都政法先锋、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奖、 北京市十佳公诉人、北京市十佳调研业务标兵第一名、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个人微信公号“检事微言”被评为“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个人微博获全国十佳检察官影响力微博奖。

  出版《刑事出庭修炼手册》等专著3本,在《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文章曾获得全国检察基础理论优秀研究成果奖。自2013年起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十余所高校讲授检察实务课程,多次受邀为江苏、安徽、河北、浙江等省市公诉机关以及北京市所辖区县、分院业务部门讲授公诉实训、法庭论辩、法庭讯问、公诉语言、文章写作、十佳公诉人备赛等课程。


TOP目录

第一编 术篇——轻松掌握检察官应具备的核心技能

壹 套路

001.掌握这七项能力,胜任任何工作

002.王熙凤告诉我们如何向领导汇报

003.王熙凤告诉我们如何对他人说不

004.王熙凤告诉我们如何把覆水收回

005.王熙凤告诉我们如何能自证清白

006.王熙凤告诉我们如何清晰地答辩

007.为什么你在辩论比赛中总是会输

008.零基础,如何迅速准备案例辩论

009.辩论场上如何稳妥回驳对方举例

010.只要套路足够深,好梦就能成真

贰 毒舌

011.论法官与记者的一句话相互搞死

012.检察官面对逼婚:就当辩论实训

013.检察官的辩论必杀技:坚定话题

014.检察官谈恋爱:不开庭时别辩论

015.检察官遇到熊孩子:毒舌也无用

016.检察官再遇熊孩子:智斗父子俩

017.检察官的抬杠:应否接受久追者

018.检察官过节:凭什么一定要快乐

019.检察官的老爸:毒舌其实是遗传

020.检察官面对死磕:感谢你的较真

叁 技巧

021.沟通利器:法庭上学会与狗说话

022.集中精力:把事情关进秘密房间

023.建立联系:后妃们都是庭审高手

024.法庭讯问应注意的九个基本问题

025.你能在法庭上使用顶针连珠法吗

026.游戏规则:模拟法庭你应知的事

027.识别争点:模拟法庭破题的思路

028.当证人的语言全世界只有一人懂

029.自相矛盾的证据能在法庭出示吗

030.法官不让出证,是合法还是任性

肆 上瘾

031.媚惑的毒瘾,无力的刑罚震慑力

032.写作是一种病,我已经无药可治

033.当不知道写什么时,我都写什么

024.如何把一辈子活出两百年的感觉

035.如何成功撩到一个真正有趣的人

036.为何我有那么多华而不实的东西

037.从小老爸总说:啥事都能明天做

038.写给我的师弟师妹们的八点建议

039.能否操纵评委以获得更好的成绩

040.为何在街边看到国人接吻很恶心

伍 质疑

041.法学这么没用,为何我们还要学

042.检察官,你何时能说被告人无罪

043.公诉人,你凭什么不到法庭听判

044.公诉人,你是哪级领导派的救兵

045.检察院,你凭什么起诉了我两次

046.一个条文,让法定审限模糊不清

047.审着审着,犯罪嫌疑人竟然疯了

048.犯罪必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吗

049.裁判生效前,被告人会被关多久

050.公安机关的侦查竟然是没期限的

 

第二编 法篇——全面培养法律人应拥有的逻辑思维

陆 奇闻

051.英国记者为吃人肉,费尽了心思

052.睡眠性交症让强奸者成功地脱罪

053.台湾车震通奸案:记录仪的作用

054.法官问:当时你为何不夹紧双腿

055.雇凶杀妻,妻子却出现在葬礼上

056.震撼教育:再酒驾就去擦棺材吧

057.证人当庭引爆炸弹,法官被炸伤

058.换头术真的来了,但你还是你吗

059.它会是第一个上庭作证的鹦鹉吗

060.剖腹抢胎判百年,胎儿也是人吗

柒 迷案

061.震惊欧洲的连环杀手无脸女是谁

062.百年犯案不断,吸血鬼究竟是谁

063.变狼术冤案,狼人究竟何方神圣

064.蔬菜大战僵尸,僵尸确实有出处

065.雪山九死迷案,谁对他们下黑手

066.都灵裹尸布:史上最完美的犯罪

067.伟人之死:拿破仑死因六大谜团

068.帕克:最具争议的美国食人恶魔

069.冰人迷案:谁在五千年前杀了他

070.哈泽德医生:要么胖死,要么死

捌 热评

071.于欢案为何高检介入而非最高法

072.被害人遗体照片属于国家秘密吗

073.女子酒店死亡,谁来判定异常死

074.开无罪证明却发现自己已被枪决

075.当街将女童砍头,精神病能装吗

076.讨论梁彼得案件应弄清几个问题

077.关于白银连环奸杀案的七重疑问

078.杀了一条狗,竟被判犯了杀人罪

079.前警察雇凶杀自己,凶手免责吗

080.留学生绑虐同胞,回国刑恐更重

玖 论影

081.若真有美人鱼,捕杀它们犯罪吗

082.哲学争论:自杀是犯罪的行为吗

083.奇幻森林里的秩序、规则和突破

084.动物城执法:偷偷录音可作证吗

085.逼供针如何能让一个人吐出真言

086.刑讯逼供有可能是合法的行为吗

087.关于“火锅英雄”案的审查报告

088.看云中行走,谈被害人自我答责

089.青天包大人有非法取证的行为吗

090.神奇动物背后的巨大冤案你造吗

拾 怪谈

091.出售活体葫芦娃:笑死人的诈骗

092.引用圣经算啥,这份判决更奇葩

093.毒贩太帅惹女翻译为他说谎脱罪

094.无奇不有:当劫匪遇到蠢萌人质

095.见怪不怪:当被害人爱上被告人

096.我的奇葩检察院面试经历全纪录

097.第一日:初见各位奇葩检察大神

098.我差一点儿就冻死在人民检察院

099.大元宵—“母诉人”的小女汉子

100.表态:我为什么还不离开检察院

TOP书摘

前言 什么叫“法显术见”?

  《韩非子》有云:“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这句话很好地表达了韩非的“法”“术”观:“法”是指为达到某种目标而订立的办法、规章之类的强制性制度,应明文公布;“术”则是谋事成事的攻略和手段,应当潜藏胸中,择机使用,不轻易示人。可见,韩非的“法”与我们理解的法没什么不同。而他所谓的“术”,在我看来可以理解为今天所谓的“套路”或“技巧”。

  自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我就后悔学了法律,认为它不能算作一个完全的专业,因为它没有独立的理论根基——法学的根基在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甚至文学等学科——也很难有客观的标准比出谁高谁低。这一点和医学、工程、数学等专业完全不同——对医生而言,别人治不好的病我能治,就是妙手回春;对工程师来说,能造出最复杂且壮美的实物,就是技高一筹;对数学家来讲,别人做不出来的题我能做出来,就是登峰造极。

  而法学呢?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直到今天,我成了一名还算合格的公诉人,可是如果你让另一个优秀的公诉人来听我的庭审,他一定能指出不少毛病,甚至可以把我批判得一无是处。这也恰恰说明了上面我提到的问题:检察官这个职业,很难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做到什么程度可以称为“优秀”,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不断思考和讨论的问题,更是一个在永恒实践中寻求明朗的过程。

  对检察官而言,优秀的评价标准确实很难界定,因为一个优秀检察官所需要的素能太全面,根本不是单纯的法学素养能够涵盖的。看看我们的日常工作就会发现,检察官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善于逻辑思辨;不仅要口齿伶俐,更要善于沟通;不仅要铁面无私,更要有仁爱之心;不仅在迷茫中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更要在价值冲突中有取舍的决断力……甚至于,优秀的检察官可以去做话剧演员,因为法庭上,检察官不仅要真诚自然,更要懂得抓住人心……尤其在今天这个时代,信息化与高科技的铺天盖地向我们提出了更大挑战,我们在庭上庭下的一个微小举动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和迅速传播。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因为我们可以让法之光芒照耀大众,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智铸造法之剑光,有如华山论剑般彰显绝学。

  正因为此,我才觉得,检察工作是我目前发现的最富于想象力和表现力、最务实且有现实影响力、最能令人心潮澎湃的职业,也是最适合我的职业。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需要“千里眼”和“顺风耳”,需要火眼金睛和明察秋毫,需要铁齿铜牙一锤定音;更需要敏锐的大脑、善良的心灵、灵敏的洞察力和坚决的执行力;还需要博览群书,不断学习,总结改进……总之,既需要懂“法”,又需要会“术”。

  在这本书里,有对法律的理解,有对技巧的总结,本书名为“法显术见”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大家不要读错,法显术见——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诠释,你以为是看见的“见”,这是直观的外“法”,但其实它读作xian,这才是真实的精准内术!

  2017年9月17日于北京市一分检

 

039. 能否操纵评委以获得更好的成绩

  跳水、体操这些比赛之所以好看,除了项目本身精彩外,很大程度在于过程上的刺激——选手依次上场,评委现场打分。我们很多人没有机会参加奥运会,但还是会经历一些类似的场合,比如演讲答辩、才艺比赛、各种面试等。如果你曾经有过这种经历,你希望自己前面出场的是一个高手还是一个菜鸟?如果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场次序,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争取一个高一点的分数?

  一、现场打分的不靠谱

  如果你参加一场现场打分的比赛,当知道前一个出场的人是一个高手,你会不会紧张、郁闷或者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大多数有类似经历的人可能都有同感,因为害怕评委看过了高手之后,再看我们就会觉得水平无比之Low,进而打一个奇差的分数。

  人们的担心并非无稽之谈。评委也是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根据非常细致的评分规则给每一位参赛者打出公允的分数,对于大脑而言是一个异常艰巨的任务。就算最公正的评委在给选手打分时,也不可避免地会比较之前出场人的表现——这是大脑的工作原理。然而,在高手之后出场真的很容易导致低分吗?尽管前述的那种理由听上去挺合理,但事实是否如此还是需要实证检验。

  曾经有专家对2004年雅典奥运会以及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体操项目的评委打分进行了研究,最终发现事实并非人们担心的样子——出场次序越是接近的选手,所得分数的差距越小,这说明紧接着高分选手出场的人,所得到的分数很可能也比较高,而紧跟着低分选手出场的人,所得到的分数很可能并不高。

  二、心理学的有趣实验

  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种情况?难道人们直观的感觉错了?高手之后出场并不会因评委感觉出现落差从而获得较低的分数?

  并非如此。如前所述,当大脑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依据同样的规则对先后不同的表现进行量化评价时,比较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比较有两种方式——要么寻找相同点,要么寻找不同点,无论哪种方式都有可能导致对后者的评价与其实际情况有所误差,通过寻找相同点方式进行评价所导致的误差叫做“同化误差”;通过寻找不同点方式进行评价所导致的误差叫做“对比误差”。

  心理学家专门为此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被试人员分成两组,他们都被要求观看两个跳远运动员的三级跳远,并分别估计两个人所跳的距离;但是在观看跳远前,两组人员都被安排看一组相同的图片,不同的是,第一组人员被要求寻找这组图片中的相同点,而第二组人员则被要求寻找该组图片中的不同点;结果,在接下来估计两个跳远运动员分别所跳距离时,被要求寻找相同点的被试人员估出的距离差普遍小于实际距离差;而被要求寻找不同点的被试人员估出的距离差普遍大于实际距离差。心理学家用这个实验说明:大脑可以接受暗示,从而在打分时出现同化误差或者对比误差。

  那么,为什么奥运会的体操评委在给选手打分时,产生的是同化误差,而非对比误差?难道他们在打分之前受到了寻找相同点的明示或者暗示?这一点就不得而知了。

  三、能否试着暗示评委

  如果心理学的上述实验和解释是正确的,那么我们貌似就可以不再担心前面出场者的水平高低了,反之,我们还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利用前面出场者的发挥给自己争取一个比较好的分数——这种方式就是:暗示评委。

  试想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我们能够确信自己的发挥一定比前面出场的人差,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暗示评委寻找相同点的方式,让评委给我们的打分出现同化误差,从而借助前者的发挥获得比我们实际水平更高的评价;相反,如果我们能够确信自己的发挥一定会比前面出场的人好,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暗示评委寻找不同点的方式,让评委在给我们打分时出现对比误差,从而获得比实际水平更高的得分。

  为此,我们需要确定两件事情:一是前面选手的表现;二是如何暗示评委。这两件事都不是太容易,前面选手表现是信息问题,只能显神通;暗示评委倒是可以试一试。比如,在类似演讲或面试的场合,如果有机会的话,在开始前可以先说一句“我和刚才那位选手来自同一个地区(暗示相同点)”,或者“我和刚才那位选手有不同的经历(暗示不同点)”。

  这种方法我自己曾经试验过,效果还是有的,当然我本来也是不错的。各位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尝试一下,不过要是没效果的话不要骂我,因为有可能你暗示的方法有问题。

  暗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心理学手段,心理医生经常把它用在治疗病患的过程中。我们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也经常用到暗示的方法,只不过我们没有把它归结到专业方法的范畴中去。比如说你在和另一个人聊天时说:“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是最重视信誉的……”这句话的前半部分“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其实就有暗示的意思,增加后半句“最重视信誉”的说服力。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过程中,也会用到暗示的方法。最常见的就是对吞吞吐吐的犯罪嫌疑人说:“我能看出你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既然如此,你就应该如实地把你知道的情况告诉我们,不要有什么顾虑……”这句话就使用了暗示的手段,目的也是给犯罪嫌疑人一个如实供述的理由。当然,说了这句话不一定能让嫌疑人痛痛快快地供述,但至少可以拉近和他的距离,因为这种暗示还有表达理解和认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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