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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的私生活:性、婚姻与爱情的历史(精装)


被劫持的私生活:性、婚姻与爱情的历史(精装)

作  者:肉唐僧

出 版 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07月

定  价:46.00

I S B N :978720310002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社会科学  >  社会学    

标  签:人学/人口学  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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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今天,我们的性、婚姻与爱情,看上去是多么自由和私密的世界!其实,真相远非如此。道德、法律、孩子、财产、宗教、国家……每一种力量都参与了对人类私生活的劫持。

  性、婚姻和爱情的观念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什么样的两性规则,才是理想、人性的?

  游戏早已开始,但规则一直在变……

 

TOP作者简介

   肉唐僧,退休老军医,混迹IT,做web2.0专家状。虚胖微髭,贼心贼胆都没了,故喜读书、爱思考,作男女遐思……。 著有《西方名画视点》等。另有译作《亚当夏娃在拂晓》。

 

TOP目录

第一章?男人的欲望?/001

第二章?女人的诡计?/023

第三章?就这样,我们有了一个父亲?/047

第四章?中国何时开始一夫一妻制?/067

第五章?巫术与宗教——鬼神对我们性生活的看法?/087

第六章?道德——别人对你性生活的看法?/105

第七章?三位一体的婚姻、爱情和性?/141

第八章?很多人想出很多办法,事情却变得更糟?/169

第九章?走好,父亲?/203

 

TOP书摘

  第六章

  道德——别人对你性生活的看法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道德和法的奠立。

  ——J.边沁

  (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创立者)

  在人体的七大系统中,泌尿生殖系统无疑是最有道德的。如果道德这东西能够称轻重、量大小,估计泌尿生殖系统中的道德,会占到全身道德总量的95%,甚至更多。

  道德的定义

  “道德”这两个字,是每个社会的热点词汇。它既是一件最犀利的武器——用以谴责生意场上比自己赚钱多的对手,又是一剂立竿见影的止痛药——每当想起拐跑自己老婆的那个朋友,便用它来抚慰创痛的伤口。

  但究其根本,“道德”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一种适度的品质。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论语》里的“过犹不及”和“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但是这个定义实在让人难以满意。

  休谟认为,既然理性的作用是判别真伪,是用来判断事实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然而任何事实本身却无关乎善恶,所以道德就只能是一种情感或主观感受了。所以他断言:“德性的本性、而且其实德性的定义就是,它是心灵的一种令每一个考虑或静观它的人感到愉快或称许的品质。”

  据此,休谟得出了道德起源的四个原则:“对他人有用、对自己有用、令他人愉快、令自己愉快。”这其中,针对自己的两项是先天的,被称为自然德性——某行为能对我有用、让我有愉快感,那它对于我来说,就是道德的;而针对他人的两项则是后天的,是需要人为设计的,源于全社会的约定,为的是每个人都尽力让别人感到愉快,而不是互相添恶心。显然,这种后天建构的道德成分,必须在社会全体成员均表示同意并愿意遵守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

  那么大家都愿意共同遵守的“约定”,又是个什么东西呢?休谟的回答是:同情、同胞感和人道感。这个回答,和《论语》中的相关阐述倒是不谋而合。《论语》有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钱穆先生的注解是:“本者,仁也。道者,即人道,其本在心。”故他一言以蔽之:“内修于己为德,外措施于人群为道。”用孔子自己的话总结,即为“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这四个字,从达尔文的角度来看,可以理解为群居性动物为了种群利益而进化出的“利他倾向”。在谈到道德的起源时,达尔文归纳出四条原因:认同感、群居的本能、人言可畏和习惯。

  安全感

  达尔文所说的群居本能,无非是群居性动物彼此合作、共同警戒防备,以加强群体的安全感。

  叔本华虽然不讨厌与女人性交,却讨厌生孩子,认为这是个体为了种群的利益“不得不做出的牺牲”——只有通过一代一代地生孩子,肉身凡胎的个人才能借助物种的延续,以达到“不朽”。这样的视角同样可以用来观察群居性动物的“利他”行为。动物学家们曾经报道过很多“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事主从黑猩猩、狒狒到斑马等等,不一而足。

  认同感

  在达尔文眼里,“认同感”这个词只有一个意思,意即个体被群体所接纳。在人类原始采集狩猎时期,被群体抛弃的个体不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这是道德——作为大多数人的意见——对个人具有约束力的前提和保证。今天,小孩子们对于不合作的小同伴最重的惩罚依然是:我们不和你玩了。

  但在马斯洛眼里,“认同感”还有着另一层更加重要的含义,就是心理学上的所谓“移情”。比如,一群大猩猩中,如果只有一头大猩猩知道一只篮子里有蛇,而另一只篮子里有香蕉,它就会把其他的大猩猩引到有蛇的那只篮子旁,借助这条蛇把其他的大猩猩吓跑,然后打开另一只篮子独享香蕉。通过这种由己及人的推理,一个人可以预先判定其他人在某种境遇下的反应,这是所有欺诈行为的心理学基础。

  不过,“移情”也不只是让人学会了骗香蕉吃。它不单使人能预知别人的反应,还能使人感受到其他人的喜怒哀乐,从而使情感具有了传染性——亦即“同情”。于是,便有了恻隐之心、有了“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这是道德感中最基本、也是最深邃的成分。这种移情能力,是本能的一种,而不是后天教化的结果。小孩子3岁之后便具备了这种能力。

  语言出现之后,道德成了一个害人的东西

  本来,人类一定程度的利他倾向和恻隐之心,都是出于群居性动物的本能,并在个体和群体的利益之间,起到很精确的调节作用。但是语言的产生,打破了这一微妙的平衡。

  语言的产生,使得道德变成一个明晰的概念,可以重复不断地向别人灌输。既然道德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那么,最起劲地拿道德这个话题说个没完没了的家伙,自然而然地就会成为集体利益的代言人,并以此身份得到类似于现代社会中议员的种种特权。

  而当每个人都可以用语言表述道德之后,道德又出现了另一种妙用。想想这样一个场景:

  有100个人排队领取10张葱油饼。排在中间的那些有希望、没把握的人,自然是在焦虑不安中保持着沉默。排在前面肯定能领到饼的和排在最后毫无希望的,才是这个队伍中喋喋不休的人——这两种人都异口同声地表达了对葱油饼的“不屑”。前者的动机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以防嫉妒的人们冲上来一哄而抢;后者的动机则是出于一种心理补偿,即所谓“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于是,本属于大多数人意见的道德,如今却被少数人别有用心地反复言说,被灌输的对象自然是那些一声不吭的大多数。纵观人类历史,情况也确实如此:特权阶级和最贫困的下层总是热衷于谈论道德这个话题,然而,他们自身的操守,却是整个社会中最差的。更糟的是,这两种人还把道德的品质给弄坏了:前者,让道德充满了伪善;后者,又让道德多了一分损人不利己的残忍。

  把葱油饼换成女人,也是一样。排在最前面的,是已经占据高位并拥有足够女人的老年人,而排在最后面的,无疑就是独身的宗教人士。我们的性道德就是由这两种人来界定的。他们对于男欢女爱所持的嫉妒心态,自是不言而喻。相比之下,道德的残忍比道德的伪善危害更大。一是因为它更具欺骗性,二是它出于损人不利己的立场,做起恶来无所顾忌。

  就这样,进入文明社会之后,道德观念再也不是大多数人的共同约定了。它其实是特权阶级对全社会资源的掠夺,并对这一掠夺加以有利的解释。以“利他”和“移情”这两个生物本能为基础建构起来的道德,被这两种人用语言反复表述之后,往往成了既不利于每个个体,也不利于整个群体的一种观念。少数特权阶级用不断说话的方式——这是他们诸多特权中最重要的一种特权——给其他人戴上了一副精神枷锁,以便独占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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