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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犬杰克 1 我想有个家(8-12岁)


牧羊犬杰克 1 我想有个家(8-12岁)

作  者:[美]薇拉莉·霍布斯

出 版 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

丛 书:世纪儿童文学精选 麦克米伦世纪

出版时间:2016年05月

定  价:17.00

I S B N :9787556816774

所属分类: 少儿  >  少儿文学  >  儿童文学  >  外国儿童文学    

标  签:成长/校园小说  童书  外国儿童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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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杰克是一条边境牧羊犬,它刚开始学会牧羊,便遭逢牧场破产,被迫与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离散。此后,杰克历经宠物店、马戏团、流浪狗收留所,饱尝生活的各种艰辛。

乖乖地做一条任凭小女孩打扮的宠物狗不好吗?为了安稳的生活投身马戏团穿着裙子跳舞也没那么难吧?杰克摇摇头,它有个了不起的目标,它知道自己的价值所在,为此,它宁可忍饥挨饿,流落街头,也决不放弃……

TOP作者简介

薇拉莉·霍布斯,美国当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她凭借着作品华丽的现实主义腔调和令人难忘的角色缔造功力,被美国儿童文学界誉为“值得聆听的新兴儿童小说作家之一”。霍布斯的代表作除“牧羊犬杰克”系列之外,还有《拒绝服从》《最后的夏日荣光》等。

TOP目录

1. 小时候的我 …………1

2. 宠物狗的生活………10

3. 和赶羊人一起流浪…19

4. 赶羊人的妻子………29

5. 大块头和小狗狗……37

6. 一无所有的家………47

7. 流浪狗收留所………56

8. 马戏团噩梦…………67

9. 爱情和自由…………78

10. 傻傻的男孩儿 ……90

11. 慈善牧民之家……100

12. 香草味冰激凌……107

13.“破烂王 安妮……118

14. 收养周最后一天…124

15. 找到一个家………127

你问我答………………131

TOP书摘

1.小时候的我

 

我叫杰克,可我不是一直都叫杰克。我有过很多名字,有些甚至连我自己也记不得了。有些名字很好,有些没那么好。当然,有些名字我也不愿意记住。不过我觉得杰克这个名字还可以。这是卢克给我起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遇到卢克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段漫长而艰难的旅程。我曾饿着肚子走了许多天;许多个夜晚我就那样在雨里睡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当时几乎要放弃希望了—那大概是世上最糟糕的事。因为没有希望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小的时候,我的心中总是充满希望。不过我是个麻烦,一个大大的麻烦,这是妈妈说的。我总是爱管闲事,然后惹上麻烦。大家都认为我一无是处,没什么出息。可我自己知道,从小就知道,在外面那片天地里,有一件伟大而艰巨的事情正等着我去做。不过我必须先搞明白那究竟是件什么事,当然,我还得让自己别惹上麻烦。

整天和妈妈一起在牧场周围晃荡实在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在那里,要不想惹上麻烦,能做的事情就只有那么多。当我状态实在不好的时候,妈妈就会让我去打会盹儿。想必她并不知道,我已经准备好迎接伟大而艰巨的任务了。所以,我只能指望鲍勃。

鲍勃身上带着烟草和干草混合的味道,在我的记忆里,他就是这个样子的。此外,他身上还有熟鸡蛋的味道、咖啡的味道、面包屑的味道、苹果酱的味道、猪肉的味道、肥皂的味道。我那么爱他,所以根本没法把爱埋在心底。一听到他来,我就特别想冲出去,一头扎到他的腿上,汪汪吼叫,像个傻瓜一样不停地围着他跑来跑去。但我不能那样做,起码那个时候不行。在他面前,我必须表现出我稳重的一面,告诉他我可以迎接羊群了。所以,当别的狗跳起来汪汪大叫着吸引他的注意时,我则稳稳地站在那里,头高高地昂起,向他展现我最完美的“牧羊眼”。当你用“牧羊眼”盯着羊群时,那些绵羊就会乖乖地听你的话。

接下来,我就会忘乎所以。我会兴高采烈地讨好他,一边叫一边舔他粗糙的双手。我就是这样情不自禁。

那些日子,看得出来鲍勃有烦心事,因为他的眉头总是拧成一团。加利福尼亚州的牧场上,还是有很多烦心事的。以往,他跟我爸爸还有那些大狗们说话时,有时候语气很迟疑,有时候声音很低,但那些日子他有些不同。他常用手心轻轻地拍着鼻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还总忘事,艾伦常从房子里跑出来朝他喊:“鲍勃?你忘戴手套了!鲍勃?你忘戴帽子了!”就连小狗都看得出来,艾伦和鲍勃深爱着彼此。但是那段时间,牧场上的一切都不对劲。谁都不知道原因,大概只有老戴克斯知道,他是领头的牧羊犬,但他什么都不说。有人说,牧场要被卖掉了,可我们这些小狗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在我看来,牧场每天还是老样子,而且是它应该有的那个样子。天还没亮,鲍勃就会来看望大狗们。他会拍着手套,在冰冷的空气中呵出一团团的热气。他会给大狗们的碗里都加满水和食物,然后把碗摆好,他知道应该把那些碗摆在什么地方。然后,在我们这些小狗都挤到他脚边的时候,他会往我们的那个大碗里装满水和食物。他刚把碗摆好,我们就像一群粗鲁的猎犬一样冲了上去。就连我也全然不顾保持什么形象。我挤过去,鼻子直接拱进碗里,埋头大吃。我可不想过吃不饱饭的日子。

好吧,那只是我年幼时的想法。那时的我还看不到将要面对的漫漫长路。那时的我整天只知道填饱肚子。

早饭过后,鲍勃把大狗们都集合在一起,准备去工作。老戴克斯领头往皮卡车那边走,爸爸跟在他后面。他俩先跳上车,然后其他的大狗也都跟着跳了上去。鲍勃把皮卡车的后挡板闩上,然后爬进驾驶室。我眼睁睁地看着那辆锈迹斑斑的红色皮卡车开走,巴望着车能停下来,哪怕一次也好。我巴望着鲍勃能想起一件他忘记的事情:带上我。可那辆皮卡车从没停下来过,它总是绝尘而去,直至从我的视线里消失。

接下来一整天,我都忙来忙去:追追地鼠、和兄弟们一起玩玩木棍、和妈妈一起打瞌睡。不过,即使睡着了,我也会竖起耳朵等待皮卡车的声音,等待大狗们回来谈论他们的一天。

对了,大狗们从来不多说话。你知道的,工作就是工作。一旦像他们那样优秀,你就根本用不着再吹嘘自己。你只要出门,履行自己的天职就好。几百年来,边境牧羊犬都是这样。我觉得自己除了生来是一条牧羊犬,但从不曾真正履行过牧羊的天职。我从没和羊群一起奔跑过。我一直都是妈妈的乖孩子,一条会惹麻烦的小狗,一条不受待见的小狗。

可那一天终于来了。那天和往常没什么不同,却从此改变了我的一生。那一天,鲍勃说:“过来,孩子。”他是冲我说的。

我?我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可我全身却像被定住了一般。

“过来,孩子。”鲍勃又说了一遍,声音是那么低沉、那么温和。然后,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向皮卡车的尾部。我尽量让自己跑起来,没有拖泥带水的感觉。

老戴克斯冲我翻了翻眼珠,那是狗与狗之间常用的那种眼神。

对了,这个你大概没法了解。

 

乘车经过的一路上青草肥美,看着就想嚼上几口。我从车斗的一侧跑到另一侧,把鼻子贴在挡板上,就这么一路颠簸前行。我再也不用在那些房子里或谷仓里跑来跑去了。空气干冷却无比纯净,那种感觉我没法用语言形容出来。可能你们会说,那是兴奋的感觉。可我要说,那不只是兴奋,虽然当时的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感觉。我觉得,就算那会儿我们只是一路奔向世界的尽头,然后原路折返,对;我来说,也已经足够。

不过看到羊群之后,我就不这样想了。到处都是绵羊!皮卡车一停下来,绵羊就凑过来围在我们身边,像一张灰色的大羊毛毯一样。他们不停地咩咩叫着,身上散发出臭烘烘的气味,对,就是绵羊身上特有的那种味道。鲍勃从驾驶室里跳下来,从羊群中一路挤到皮卡车的尾部。他放下后挡板。紧接着,大狗们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们的脚刚一沾地,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羊群拢在了一起。

我有些犹豫不前,腿肚子有点儿发软。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我很紧张。绵羊的块头比我大,每一只都比我大,而且有那么多,我数都数不过来。我从没想过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多绵羊。

其实,你根本不用去数绵羊,不过那会儿我并不懂。爸爸说,只需用心去感觉他们就好。如果哪只绵羊走丢,你一定能感觉到。那是你内心的一种感觉。这话让我很抓狂。绵羊身上的味道就够难闻的了,还要用心去感觉?一听这话我就不舒服。如果遇到最坏的情况,那些绵羊不肯听我的话,我就去咬他们。但我很快就知道了,不能那样做。只有别无选择时,牧羊犬才可以去咬绵羊。

你真应该见见我爸爸和老戴克斯,看看他们是怎么让那些毛烘烘的家伙朝着一个方向移动的。绵羊们得加快些脚步,但他们不喜欢那样,所以一直在抱怨。一只年老的母羊实在气不过,于是她转身,冲着大狗们皱起眉头,想表示抗议。接下来,就是她和老戴克斯之间的对峙了。老戴克斯压低嘴巴,一副随时会扑上去的样子。还有他当时看那只母羊的眼神!那种眼神只瞄一眼就会让人不寒而栗。

老母羊根本抵挡不住那种眼神。她又傲慢地看了老戴克斯一眼,然后转身,夹起尾巴一路小跑跟上了羊群,她的尾巴又肥又短。

我跑过来跑过去,努力装作自己完全知道怎样做,不断练习我的“牧羊眼”。可那些绵羊根本不理我,好像我不过是只弱小的苍蝇一样。过了一会儿,爸爸让我先安静片刻,但是我做不到。我的生活刚刚开始有了方向,我可不想错过什么,哪怕是一点一滴。

“好好看着老戴克斯。”爸爸说,“摆在你面前的可是跟大师学习的机会。”于是我按爸爸的话去做了。老戴克斯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跟着老戴克斯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前一秒他还在羊群周围全力奔跑,后一秒他就停了下来,竖起耳朵,然后跑向羊群的另外一边。鲍勃会在很远的地方喊话,告诉你他要你做什么,而你必须按照他的话去做。虽然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一旦你能让羊群听从你的命令,你的心里就会很满足。那些绵羊移动起来就像一条灰色的泥流在地面上流淌一样。那种感觉比吃上一顿好饭或是享受一次全身按摩还要幸福,甚至比听到妈妈说我是她最棒的儿子还要幸福(其实,妈妈对我的兄弟们也说过这话,我很清楚)。要是羊群一切都好,那你就会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举足轻重。你履行了天职,因为这就是你的专长,就是你一生的信仰。

可以说,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你感觉那么棒了。

我感觉那一天过得实在太快了。我们最后还是得回到皮卡车上去。当最后一抹阳光消失在地平线上,我们踏上了归途。这一天学到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完全消化,我就已经定下了此生的目标,并且准备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我们刚把羊群拢在一起,正想把他们赶回羊圈时,一阵暴风雨突然袭来。霎时间,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火光蔓延。我看到鲍勃骑着马,望向我们身后被火光染红的天空。然后,我听到了他的命令。对了,他的马叫苹果派。接着,他拉起围巾,遮住鼻子,给了苹果派一鞭子,一下子冲到最前面。我们也全速前进,赶着羊群向前涌动。绵羊们不肯跑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咬他们的脚。我们身后渐渐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我一回头,只见火苗已迅速蔓延到我们身后,紧紧地追赶着我们。

“不要回头看!”老戴克斯大声吼道,“快跑!”

我跑啊,跑啊……到后来我感觉自己都迈不动腿了。烟雾弥漫,我已渐渐看不到羊群,然后,我又继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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