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在作者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是国内第一部系统论述政治宪政主义思想基础与制度框架的学术专著。政治宪政主义的问题意识和知识努力源出于中国宪政的结构性困局。与“司法宪政主义”的知识接轨取向有所不同,政治宪政主义在两个层面进行着理论上的探索:一是国内政治的经验层面,即从中国宪政的转型历史、主导思想与制度结构中探求实证文本的中国属性;二是知识反思层面,即从世界宪政思想的比较考察中发现宪政转型的政治之维。这种政治观并非权力政治的政治观,而是民主政治与宪政主义的政治观。在完成历史与思想的比较考察之后,本文试图提出一种具有规范理论属性的政治宪政主义框架,作为中国宪政转型的另一种进路。基于这一整体性思路,本文在主体内容上分为导论和正文九章。
田飞龙,1983年4月生,江苏涟水人,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6),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8),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12),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础理论、行政程序法和公众参与,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兼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高级研究员,方塘智库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郑州大学边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著有《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法政文丛序
导论:政治宪法观的学术视野
一、背景描述与问题界定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简述
三、研究方法说明
四、写作思路与篇章结构
第一章 大国宪政的异数:比较视野中的中国宪政转型
第一节 司法宪政主义的公式:宪政=司法审查
一、司法宪政主义的经验模式(1):美国模式
二、司法宪政主义的经验模式(2):欧陆模式
三、司法宪政主义的经验模式(3):转型国家模式
四、小结:选择理由与观念基础
第二节 宪政母国的另一种声音:英国的“政治宪法”传统
第三节 一次失败的尝试:齐玉苓案与中国“宪法司法化”的规范诉求
一、何以成案:知识状况与基本案情
二、宪法司法化:黄松有的法官逻辑
三、走向失败与理论反思
第四节 小结:中国宪政转型的刚性约束
第二章 中国宪法文本中的“政治宪法结构”:历史与思想溯源
第一节 宪法序言: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
一、序言之于宪法:背景性和规范性
二、中国宪法序言:一种政治宪法学的理解
三、经史互济:宪法序言的解释学价值
第二节 孙中山的宪政阶段论与旧政协的宪法意义
一、孙中山宪法思想体系:规范论、制度论与实践论
二、宪政阶段论的政治背景与宪法形态
三、训政的转型与旧政协的宪法意义
第三节 毛泽东的民主宪政论及其发展
一、新民主主义论:一种全新而全面的立国理论
二、新民主主义宪政论:毛泽东民主宪法思想专论
三、联合政府论:中共七大的政治路线与建国方略川
四、历史周期率与民主:毛泽东与黄炎培的延安对话
五、小结:“大民主”的宪政观与共产党人的政治阶段论
第四节 小结:“政治宪法结构”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第三章 政治宪政主义理论基础的比较考察(上):美国的“人民自己”模式
第一节 政治正当程序:阿克曼的政治宪法学
一、阿克曼政治宪法理论的学术背景
二、政治正当程序:阿克曼的二元民主论
第二节 “人民宪政论”:一条重要的辅线
一、“这里,人民统治”:帕克的人民宪政论
二、“四驾马车”:人民宪政论的发展形态
第四章 政治宪政主义理论基础的比较考察(中):英国的“议会自己”模式
第一节 英国“政治宪法”的近代脉络
一、从柯克到布莱克斯通:普通法学者的“政治成熟”
二、从白芝浩到戴雪:英周“政治宪法”的学术法典化
三、政治宪法:理解英国宪政的一条线索
第二节 英国的“政治宪法”:公法与政治理论的视角
一、汤姆金斯的“共和宪法”
二、贝拉米的常态政治宪政主义
第五章 政治宪政主义理论基础的比较考察(下):德国的“总统自己”模式
第一节 施米特的宪法处境:议会制的衰败
一、魏玛议会制的衰败与经典代议制的思想原则
二、施米特的民主概念:同质性的设定与追求
三、神学与法学之间:施米特的复调面向,
第二节 施米特政治宪法理论的概念基础:政治的概念与宪法的概念
一、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区分敌我
二、施米特的宪法概念:存在论与总决断,
第三节 施米特政治宪法理论的制度化:“总统自己”
一、总统作为宪法守护者:正面理由
二、总统作为宪法的守护者:排除理由
三、施米特“总统自己”模式的极端化及其理论救赎
第六章 中国宪法学脉络中的政治宪法学(上):价值基础与学术状况
第一节 从“阶级论”到“共和论”:新旧政治宪法理论的价值分野
一、“毛泽东时代”:关于国体的宪法学
二、改革前后:学术跟随时代变迁
三、转向共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宪法学的价值基础
第二节 一种新式政治宪法理论的兴起:综述与整合
一、陈端洪:主权、制宪权与根本法的结构
二、高全喜:宪制发生学的思想史进路
三、翟小波:代议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与公议民主
第七章 中国宪法学脉络中的政治宪法学(下):学术对话与初步理论
第一节 学术批评视野中的政治宪法学:对话与匡正
一、早期批评:宪法司法化的理论拉锯
二、正式批评:学术状况与基本特点
三、政治宪法学的学术定位:理论流派与方法论的视角
第二节 政治宪法学与政治宪政主义:理论性质与制度原则
一、宪法学的时间观与政治宪法学的三种形态
二、政治宪政主义的规范基础与制度原则
第八章 政治宪政主义的制度运用:一个初步的讨论
第一节 政治宪政主义在中国:一个整体性讨论
一、“双重代表制”之一:基于人民主权的“党的领导”
二、“双重代表制”之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化路径
三、非代表制的参与民主制:一种基础性的补充
第二节 权力公开与政治宪法结构,
一、公开性法律建构的改革史简述
二、公开类型与制度类型:一种理论逻辑上的整理
三、公开性法律建构的司法环节:公法文化的视角
四、公开性法律建构的制度创新:以长沙县开放型政府建设为例
五、公开性与政治宪法结构
第三节 行政民主与政治宪法结构
一、新行政法与行政民主:行政法的宪法重构
二、厦门PX模式:政治宪政主义的公共行政实例
第四节 社会自治与政治宪法结构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自治之维:没有“社会”的管理创新
二、最大的社会自治及其异化:以村民自治为例
三、自治秩序的现实失败及其重建
第九章 结语:政治宪政主义与中国宪政转型
参考文献
后记
纵观孙中山的宪法思想,其中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不可能成为党国体制的直接规范基础,唯有宪政阶段论与党国体制联系密切。因此,探寻中国宪法之“政治宪法结构”的思想渊源,孙中山的宪政阶段论是十分重要的理论分析对象。
二、宪政阶段论的政治背景与宪法形态
孙中山宪政阶段论的提出和中国国民党转向“党国体制”的基本背景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认知:一是“宋教仁案”导致国民党由革命党向议会党的转型失败,孙中山开始重新思考政党的组织原则与政治功能;二是列宁主义影响下的国民党改组。
首先来看国民党转型的失败。在辛亥革命之前,作为国民党前身的同盟会等组织是会党形式的革命组织,缺乏固定的经费来源、严格的组织原则和成熟的思想体系,但在反清与共和上具有基本的共识。由于欠缺作为革命党的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同盟会的多次起义均以失败而告终,同盟会会员以及所联系的国内会党团体中消极推诿者、临阵变节者不乏其人。辛亥革命中的武昌首义并非同盟会的严密策划,而是地方革命团体和新军下级军官的仓促之举,其所引发的是1911年的中国主要政治力量的更大规模的政治博弈。彼时的清廷已经缺乏真正的政治家和具有战斗力的直控部队,故首义之后的中国政治走向大体决定于两大汉族政治集团:一是南方的革命党政权;二是北方的袁世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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