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网
 您现在的位置:Fun书 > 大国志(图文版)
大国志(图文版)


大国志(图文版)

作  者:严明

出 版 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11月

定  价:66.00

I S B N :9787549574070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随笔/散文  >  中国现当代随笔    

标  签:纪实文学  文学  

[查看微博评论]

分享到:

TOP好评推荐   [展开]

TOP内容简介

本书是摄影家严明继《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之后的第二部随笔;同时,这又是一本制作极为精美的摄影作品集。全书以数万字的诚挚文字,追溯了作者从事摄影艺术的源头,追溯了童年记忆,点明了摄影的关键和要义,同时对大国上下古典浪漫的消逝和文明的流失发出无限感慨。在书中,他不但交代来路,并且很愿意将寻路问道所得到的,展示给在这条路上孜孜以求的年轻人。书中,严明提出了“决定性气氛”的摄影理念,引申了布列松“决定性瞬间”概念,把摄影的要义和理论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说:

“《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里,我讲了不少路上的事情和想法,但这一本,我更多地讲了我的童年。昔日龌龊也并未让我感觉寒碜羞涩,因为那是源头。它让我成了怎么样的人,它教给我为什么事心动、关切并且执拗,也导致我为什么人而在意、心软和舍不得。而后这些东西都会跑到我的画面上去,越聚越多,成为我精神的后路,成为我的大国。”

“虽然总是跌跌撞撞,尽管常常后知后觉,但我还没有停止过寻路和问道。我也愿意回答所有人关于路的探问,方言加手势,这些文字就是我最初的方言,这些图画就是我一直舞动的手势。因为,我的路是因为他人才得以知晓,是路上的一切给了我完整的磊落。”

TOP作者简介

严明,中国著名摄影师。侯登科纪实摄影奖、法国“才华摄影基金”奖得主。70后,安徽定远人。大学学的是中文,毕业后曾做过中学老师、摇滚乐手、杂志编辑、唱片公司企宣、报社记者。2010年辞去公职,现为自由摄影师,生活在广州。摄影代表作品为《大国志》系列,作品由多家艺术机构及国内外收藏家收藏。2014年出版随笔集《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

TOP目录

1再说浪漫

2天下无马

3离家的路

4江湖再见

5一直歌唱

6父亲的底牌

7减肥

8我的买卖

9桃花记

10决定性气氛

11怎样的人生都不算用力过猛

12 跋

TOP书摘

1.决定性气氛


超越瞬间

好的照片,应该拍出气氛。

气氛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气氛,一定环境中给人某种强烈感觉的精神表现或景象。”布列松的“决定性瞬间”理论,其实强调了关键的时机和位置,它无疑想把事态体现得“恰如其时”,抓住情况的高潮;我认为“决定性的气氛”对一张照片来说要更高级,更至关重要,它是“恰如其氛”。它是意境和情境全在的共同高潮,它在呈现关键事态的同时,附加了更动人、夺人的感染力。是气氛将表达从“看”送至“感”的层面,将“难得”变成“难忘”。

瞬间是摄影的重大魅力。初迷恋上摄影的人,包括我,都是“决定性瞬间”理论的忠实信徒。我们都曾为那些巧妙瞬间寻猎街头,为之精心预判,为之苦苦蹲守,只为抓取到被猎者到达正确的位置、出现最佳神态。本着“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态度,乐此不疲地做着瞬间收集工作。我们为“抓到”了什么而暗爽或欢呼,一次次成功的“抓捕”已然让我们优于外行并收获同行的赞叹。

后来发觉,巧妙瞬间的照片仍然可能是“死”的照片,总觉得缺少些什么。就像我们面对一个女子,发现她五官部件都长得没有问题,可总觉得“差点意思”,这点意思是什么?也会觉得一些照片很好,好在哪里,就是说不出来。要素齐集、位置精妙之外,还有一个撬动人心的隐而未露的力量,这股子劲让人觉得它“神”,耐看。

终于发现,好的照片在信息要素之外,还有一种整体的情绪,它是味道和腔调。这个东西,就叫气氛,是它在默默完成了作品层次的提升。对于那女子来说,差的那点“意思”可能是五官的协调性、灵秀气,更可能是勾人的性感。极致的美丽,是没法说出具体标准的,所以有“美艳不可方物”这样的话。拍到了、拍巧了的照片还不能成为好照片,拍神了的照片才是。堆放在地上的固态的烟花还不叫烟花,还需将它引燃,绽放在空中。照亮人们惊喜的脸,映在人们脑海中的,才是烟花。

注意并利用气氛是摄影的必须。跟一部电影相比,摄影师只提供一帧画面,而一部电影往往有几万帧画面,它可由演员来反复表演,可剪辑修改,有情节对白辅助,有音乐一直在烘托……与一部两小时长度电影相比,摄影作品被观看、领会的过程很短,往往在几秒之内即告完成,这让我们紧张和不甘。摄影需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而这个短时间,长期以来被我们误认为就是瞬间。我并不是说画面内容和瞬间情节不重要,而是“内容”在场之外,还要有气场,即与内容相辅相成的气氛。眼前的现实会转换成影像中包含摄影者情绪的现实,这才会引领观者进入现实的深处。比如一张照片拍出了宁静、拍出了凄清、拍出了紧张,这些都是让客观带了“感”,就是气氛营造的代入感,超越了瞬间,超越了物之边界,超凡入圣。

无聊的高清


这些年,影视进入高清时代,我们每天可以看到屏幕上洁无纤尘的清晰人脸。皮肤的汗毛、衣服的线孔都能数得清楚,视觉好坏仿佛迎来了一个清晰度的标准。清晰让人看了带劲,可让人觉得带劲的不完全是清晰。视觉科技的进步痛扫观影障碍,可是无障碍通道把我们引向的可能还是个精神空洞。清晰真切反而暴露了很多的假,我想这也给化妆界带来了灾难,剧中的古人怎么看都是崭新的今人,连乞丐都是豪华版的了,这都是高清带来的新尴尬。

摄影中也有同样的情况。许多人会钟情于准确的色彩还原、丰富的层次、更多的细节……至死不渝,完全不顾目的,或许他们追求的那些即是终极目的。他们不知道,这世界的美,不仅是单一的清晰的美,除了真真切切,还有隐隐约约,依稀仿佛、亦真亦幻、如烟似雾、镜花水月,它们都可以是存乎一心的至美。整体的情境被忽略是可惜的,只剩下“超清晰”、“贼清楚”,却并没有说明问题,而对的气氛给我们传达的意味是无尽的。

一味追求细节是低级的,不必要的细节和元素应该去除。细节会给“玩摄影”的人致命吸引,心心念念想去表现它,甚至去炫耀它。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金钱去解决一个又一个的小问题,始终避开大问题,真的以为摄影是“看”的艺术,一直徘徊在“看”而不是把传递“感”放在首位。眼中有,心中无,就只能做一个细部视觉奇观爱好者。真正的艺术家总在触摸精神性的东西,艺术是要表达、传情的,技术只是一厢情愿,只有通情才会达理。

我们看了一张照片后夸赞拍得清晰,就像听了别人朗诵后说他口齿真清楚、夸奖一个跳舞的身材好、表扬一位写作者文笔很好,有没有觉得这些评价荒唐、残忍?残忍的是我们拥有了基本条件之后事实上什么都还没有做。

顾局部不顾整体,讲手段不讲实效,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人在努力中会犯着这样的错误。摄影最终是精神乐趣,不是好勇斗狠的竞技运动。情怀和情感,不是金钱和技巧可以弥补的。炫耀是最虚弱的暴露,甚至让人疑惑其动机到底是什么。死钻细节,始终迷失,找不到门,这算哪门子摄影呢?

“如果你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得不够近。”罗伯特卡帕指导报道摄影的一句话让几代摄影师一直崇奉。我却习惯离得远,发现好情境时的反应却是“抓起相机就往回跑”。我不怕把被摄对象拍小,我是想把环境氛围拍大。中国古代山水画很智慧地运用了“远”,远,给人一种感受空间,远消除了形制的局限。让观看有了视觉延伸,将观看转移至想象,将一切推向妙境,方寸万里。

气氛很容易被忽略,尽管我们在拍照的时候,通常是被包括环境气氛在内的情景所感动,于是才决定拍摄。可是一旦开拍,很容易就一味地逼近去刻画、表现,这样会抓小丢大。道法自然,气氛是来自大自然的响应,是可用的力气。近与清晰帮不了你的时候,试着跳出来看看,向大自然借力,经营一种气象,一个让别人更愿意停留的梦。

胸中有了整体,减法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简单最美,大道至简。许多人为避免错误而把事情变复杂,导致更多错误。就像话多的人容易说的多错的多一样,我们会劝诫他“沉默是金”,摄影也是同样的道理。“简单是复杂的千锤百炼。”苏联“波波莎”冲锋枪设计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把事情变得复杂非常简单,把事情变得简单非常复杂。”简约最容易统一,让观看者感受集中,要敢于空。空是灵,远是灵,它起到的效果叫做“胜却人间无数”。


用直觉做艺术

人类活在这世上,乏味得很,加上对未来的隐忧,故而一直渴望通灵。

通灵自然不易,人类前仆后继想了很多高招也不见实效,到头来仍旧俗是俗仙是仙。庙堂里香烟缭绕、烛光摇曳、敲钟打罄,都是人类想要通灵的努力,但它们最终停留在仪式的层面上,并未升仙。那么,在摄影上,在平面、无声的世界里,我们能做什么呢?创造或把握气氛,即是为观者准备的最真诚的仪式。我们当然也不能靠图片通灵,让观看者欲仙欲死,但我们可以通过“灵”达成互通,相知相感。既然我们不得不用沉默说话,我们就要把握最有力的语言。气氛是瞬间的无声话语,是对观看者最后的陈词。

照片中的气氛,来自适合的天气、光线、影调等,它可以来自当时的观察,也可以是相机、镜头、相纸提供的风格和调子。它的核心是摄影师了解这一切后的临场把握,做“入眼又入心”的选择。摄影师看到了什么,取决于内心有什么与之呼应。这种呼应是眼和心的双重激荡,是个瞬间“带感”的过程。如果确定达不到“带感”,干脆就不要拍它。这样的话,观察的标准提升了,有了筛选的能力,被选取的就会都是动人的。形成了这种直通,就进入了用直觉工作的境界。

当摄影师通过某种途径与现实建立某种联系的时候,这种气氛的传达才产生可能。当我们事后分析照片时,受到其中气氛的感染,也许会分析、划定出其风格、流派、技术、文化、时代、器材,反推摄影师拍摄的种种可能,其实这些形而下的解构是无法探寻其真相的。摄影师对气氛的把握完全是一种形而上的感觉,一种瞬间的触动。一张看似“精确打击”的图片,背后往往有一个“模糊控制”的秘密。灵的画面,来自于灵妙的选择,源自于心有灵犀的人。创作是非常主观的事情,它并不是多神秘的事情,只是它不属于器材攻坚派和技术分析师。

爱因斯坦说过:“直觉,是上帝给我们的神圣礼物,而理性思考是它忠诚的仆人。我们的社会居然把一切荣耀归于仆人,却忘了礼物的存在。”

“好东西不费劲。”我实在是喜欢这句话。

气氛的作用是情境暗合、里应外合,给人带来的是松绑,是自由,是解放。我们在摄影中不只是凝固瞬间,而是通过气氛把瞬间释放,把紧张化解,将情境幻化。

终于,我们可以从一切“可预期”的习性中出来了。我们要珍视这种解放,它灵光一点,价值千金。

如果能像一个孩子一样,纯真而坦率;像个信仰者一样,行走在朝圣的路上,你应能感到一种上苍眷顾的荣幸,轻取每次快门的响动的意义。因为那不再是为了记录而搜集,这是一个过程,摄影师只是这个过程的参与者,跟画面中的一切要素一样是其中某一角色,一个忘我的存在。这时,我们要走的路,跟之前走过的所有路都有关,一点也不会孤单和为难。

只待尘世迎面扑来。

安塞尔亚当斯说得再清楚不过,值得谨记:

“我们不只是用相机拍照,我们带到摄影中去的是所有我们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爱过的人。”



2.跋:我们的来路


这些年走江湖,我曾无数次向别人问路。虽然最近这几年会频繁地用到搜索和导航,但需要问路的情况还会几乎每天都有。

我在问路之前通常会尽量先看好被询问者,判断他是本地人,且相貌沉稳才过去问,这样的人掌握的信息和表述会相对准确。

“师傅,我问个路啊……”

不难发现,所有的人面对问路者,只要他知道,都会本能、迅速地给迷途的人以指示。不管我得到了能走多远的指点,我都认真地向他们道谢。没有人会把路的信息私用,方言加手势,距离和时间,统统告诉于你。这大概是因为我们都走路,也都会向别人问路。从这点上看,江湖一点都不凶险,布满关切和体恤。他们不知道这个外乡人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去那个地方干什么,但至少都愿意帮着他走对下一个拐点。更有好心人会为你焦虑:“前面在修路呢,地很癞,你可能要走好久……”在我转身离去之后,后背还会分明感觉到那个路边的原乡人担忧的目送。

没有只画给自己用的地图,也没有只说给别人听的道理。我找着路,也一路不停地验证着一些道理,一次次抵达了心中的去处,看到了一些人间风景,也一步步丰富了自己的版图。

绝大多数人为了留下欢乐的印记而拥有了相机,可如果到处都是印记,那反而成了没有标识的人生。缭乱的美丽让人觉得似乎再不必为抉择烦恼,仿佛智能手机真的让我们精明到不必再去问路。拿着相机,可不可以做到某种极致的表达,让生命拥有足可辨别的依据?一种摄影式的人生最终可以抵达哪里?其实,越普及的事越有通用的道理,越共通的道理也越简单。写字的、画画的、跑步的、唱歌跳舞的……都会觉得他们的行当里有哲学。这是真的,摄影也是。

行走无关路程,是路途;拍摄不是运气,是因果。

所有的去处,都跟来路有关。

上一本书里,我讲了不少路上的事情和想法,但这一本,我更多地讲了我的童年。昔日龌龊也并未让我感觉寒碜羞涩,因为那是源头。它让我成了怎么样的人,它教给我为什么事心动、关切并且执拗,也导致我为什么人而在意、心软和舍不得。而后这些东西都会跑到我的画面上去,越聚越多,成为我精神的后路,成为我的大国。

拍照就是拍自己。用拍摄看世界的人,即是在找着自己。还要到新的地方去,还在为它用上所有的力气。摄影因简单而高级,因诚实而足可信赖。我之所以愿意来述说这个因果,也是觉得它或许可以作为记号,留给即将路过这里的人们。

连日来,我被网上的一段小视频狠狠地搅扰了内心,隔不了一两日就会去点开再看一次……

一个差不多快中年的男人在街上跳霹雳舞,路人在围观,其中有不少小朋友。原来,他是一个卖棉花糖的,还带着音响播放舞曲。有生意时就做糖,见缝插针地跳舞;或者说他就是在投入地跳舞,偶有生意时做糖。他甚至可以把二者结合,一边做糖一边跳舞。他把不断旋转出来的“棉花”扯出老长,然后踩着太空步把长长的“拔丝”在空中收拢到竹签上,成为大大的一团,再加上一个轻快的转身,交到小顾客的手上。

有了舞蹈的附赠,买棉花糖的小朋友们一定会觉得太值了!

不难看出,他曾经是位文艺青年,是霹雳舞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传进国内时的学有所成者。他穿着还属于那个时代的老式夹克、白球鞋,身手依旧,举手投足还那么认真,宛如Michael。料定他曾梦想着舞台或者曾经属于过舞台,我也跳过霹雳舞,看得出那绝对是正式表演的水准。只不过现在的舞台是街头,现在的街头是生活。你可能觉得那么好的舞技放在纷乱的街上都有些浪费了,可是他却没有一点敷衍或轻慢,也没有跟生活相关的累和怨气。他只是沉默舞蹈,还愿意在下腰时彻底躺在地上,然后认认真真地扶着无形的“玻璃”起身。乐曲的疏密转折他还了然于心,他还会在一串声如霹雳的鼓点之后腾空而起……

那一定曾是他的理想,而今他把梦想与生活在街头做成了合体。微微秃了的额顶显示了一个少年郎曾用掉的时间,那是他无数次“飞行”时迎风的地方,它最先领略到了快意,并引领年少的身体完成过抵达。

我想,之所以人们喜欢棉花糖,是因为与白糖颗粒相比,它有梦。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声色、滋味给别人,是有梦的人永远的乐意。而今,我在做着跟霹雳舞和音乐毫不相干的事,即便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不再好意思扭上一段了。只是偶尔在匆匆赶路时,心还会被突然传来的音乐节奏惊起潮汐。这就是美好的东西之间相通的“道”吧,虽然总是跌跌撞撞,尽管常常后知后觉,但我还没有停止过寻路和问道。我也愿意回答所有人关于路的探问,方言加手势,这些文字就是我最初的方言,这些图画就是我一直舞动的手势。因为,我的路是因为他人才得以知晓,是路上的一切给了我完整的磊落。

就像那位棉花糖舞者大叔,为梦飞行的年月可能还没有导航,也没法向别人问路,一定付足了焦急与忍耐。后来呢,他就回来了,归来时递给小孩子们的,是云。

那正是他的来路,是他曾去过天空的证据。


严明

2015年4月16日于广州

TOP插图

插图

插图

插图

插图

插图

插图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精装

页  数:216

开  本:32开

纸  张:胶版纸

加载页面用时:8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