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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精装)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精装)

作  者:[美]塞缪尔·P·亨廷顿 著

译  者:王冠华、刘为 等

出 版 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丛 书:东方编译所译丛

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定  价:68.00

I S B N :978720812753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政治/军事  >  政治    

标  签:外交、国际关系  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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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审视了新兴国家可行的政治制度的发展,对现代政治分析作出了重大而持久的贡献,现已成为新经典。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初版于1968年,是20世纪后期社会科学的经典之一,是一部对学界和决策层思考有关政治发展问题产生了巨大影响的著作。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凝注的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广度和分析洞见是惊人的,并确立了亨廷顿作为他同时代人中最杰出政治学家之一的地位。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开创性地审视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是对现有文献有趣而生动的补充。是对比较政治学和发展研究感兴趣者的必读之作。

TOP作者简介

  塞缪尔·P.亨廷顿,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思想家之一,哈佛大学艾伯特·J.韦瑟黑德三世(Alhen J.wealherhead III)教授,著述颇丰,包括《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我们是谁?》和《文明的冲突和世界秩序的重建》等。 王冠华,1955年生于江苏南京,1982年获山东大学历史系学士学位,1985年获南京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1987年赴美,并于1994年获密歇根州立大学东亚史博士学位。现任美国康涅狄格州立大学副教授,上海大学和山东大学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寻求正义:1905—1906年中国民众抵制美货运动》(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丛书2001年英文版,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中文版),此外还在《历史研究》、《二十一世纪》、Chinese Historian、Journal of American-East Asian Relations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刘为,1955年生。1978—1988年先后就读于杭州大学、南京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1989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后任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1992年在爱丁堡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后任该校苏格兰中心研究员;1996—2000年任中国中央电视台《读书时间》栏目主持人。现任美国长岛大学环球学院中国中心主任、意大利都灵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兼)。主要研究成果有:《贵族与政党:英国18世纪晚期的政党政治(1997年,论文)、《欧洲文明:民族的融合与冲突》(1999年,参与写作)、《国际关系史》(2004年,主编)、One State,Five Sustem:Devolution in the UK(2001年)、Environmental Argument and Cultural Difference(2008年,参与写作)。

TOP目录

译者序言

序言

1968年英文版前言

 

第一章 政治秩序和政治衰朽

 政治差距

 政治制度:共同体和政治秩序

 政治参与:现代化与政治衰朽

 城乡差距:城市突破和绿色起义

 政治稳定:公民政体与普力夺政体

第二章 政治现代化:美国与欧洲之比较

 现代化的三种类型

 权威的合理化

 结构的分离

 都铎制度与大众参与

 都铎政体和现代化中的社会

第三章 传统政体的政治变迁

 权力、制度和政治现代化

 传统政治体制

 政策创制:改革对自由

 团体同化:多元制对平等

 国王的困境:成功对生存

第四章 普力夺社会和政治衰朽

 普力夺社会的根源

 从寡头普力夺制度到激进普力夺制度:突破性军事政变和作为改革者的军人

 激进普力夺制度:社会势力和政治技巧

 从激进普力夺制度到群众普力夺制度:否决政变和军人的护卫作用

 从普力夺体制到公民秩序:军人作为制度建设者

第五章 革命和政治秩序

 通过革命实现现代化

 革命发生的制度背景和社会状况

 城市与革命

 农民与革命

 革命联盟与民族主义

 通过革命实现政治发展

 列宁主义与政治发展

第六章 改革与政治变迁

 改革的战略战术:费边主义、闪电战和暴力

 改革:替代物还是催化剂?

 土地改革的政治

第七章 政党与政治稳定

 现代化与政党

 绿色起义:政党体制与乡村动员

 组织的必要性

 

新版译后记

TOP书摘

  在这一政治体制中,每一股社会势力都必须对自身的权力资本和行动方式——不论是人数、财富、知识,还是发生暴力的潜力——进行改造,以便使它们在该政治体系中成为合法的和制度化的。参与政体的结构能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出现,权力可以是分散的,也可以是集中的。但是,无论哪种形式,参与总是广泛的和通过合法渠道加以组织和安排的。大众参与政治并不一定意味着大众控制政府。宪法民主制和共产主义专政皆属参与政体。 

  因此,现代政体区别于传统政体的关键乃在其民众政治意识和政治介入的幅度。发达的现代政体区别于发达的传统政体的关键乃在其政治制度的性质。传统政体的制度只需要组织社会上少数人的参与,而现代政体却必须组织广大民众的参与。故而这两种政体关键的制度性区别在于组织大众参与政治方面。现代政体的独具制度因此就是政党。现代政治体制中的其他制度都是传统政治体制在新时代的嫁接或延续。官僚机构并无现代化可言。中国、罗马、拜占庭、奥斯曼和其他一些历史上的帝国的官僚制度常常具有高度的结构性职能划分,具有按功名业绩来选拔和擢升官吏的严密制度,并具有精心制定出来的各种指导制度自身行为的程序和规章。就连国民代表大会和议会也非现代政体所独有。在古代城市国家里就存在国民代表大会;在中世纪的欧洲,代表各阶层的议会和会议是很普通的现象,这些大都在现代化进程中被破坏了。在非现代政体中也可找到选举;在部落社会里,选举酋长是习以为常的;古雅典的军事领袖和其他一些行政官,古罗马的护民官和执政官也都是选举产生的。立宪的思想和实践也同样是古老的。在现代国家远未出现之前,宪法、法律和法院在高度发达的政体中就已经存在了。内阁和行政院会也是如此。政党作为现代政体特有的制度,在以往时代的对应物大概只有联邦主义才有资格算得上一个。在现代政体中联邦制度的存在要比在传统政体中的存在广泛得多,这反映了促进政党发展的同一因素,即从人口和领土的角度出发来扩大政体范围。不过,联邦主义既非现代世界所独有,亦非普遍存在于现代世界,但政党却恰恰是现代世界所独有,并普遍存在于现代世界。它是现代政治所特有的制度。 

  集团和派别存在于一切政治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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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精装

页  数:387

开  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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