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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故事:最新最全译本(增订版)


法律的故事:最新最全译本(增订版)

作  者:(美)赞恩 

译  者:于庆生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定  价:39.80

I S B N :978750935002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通识    

标  签:法律  法律普及读物  其他法律常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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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编辑絮语  [展开]

法学入门书,屡获好评和推荐,无一差评。得到中纪委监察部的官方推荐,入选百道网“中国好书榜社科榜”,入选书香中国上海周好书推荐书单,“中学生阅读行动指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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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书荐

TOP内容简介

     《法律的故事(最新最全译本增订版)》(作者赞 恩)揭示了各个时代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漫长艰苦的 跋涉历程,以及从孜孜以求的目标直到人类成就的最 高巅峰的求索过程,只要翻阅此书,每一位热爱其国 家的公民都会发现那些最有吸引力的事件都被囊括在 《法律的故事(最新最全译本增订版)》当中。本书作 者可说是集杰出执业律师和真正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 ,博学而富有想象力,以流畅的笔触将这样一个看似 枯燥乏味、难以引起共鸣的主题阐述得扣人心弦。

TOP作者简介

约翰·麦克西·赞恩,美国著名律师,享誉世界的法律文化学者。

TOP目录

第1章 法律的物质基础
第2章 原始人中的法
第3章 雅利安人的法
第4章 巴比伦人的法
第5章 犹太人的法
第6章 希腊人的法
第7章 希腊的一桩案件
第8章 希腊法哲学
第9章 罗马现代法律的创立
第10章 希腊化的罗马法编纂
第11章 欧洲中世纪法
第12章 英国法的起源
第13章 英国法——公正与不公正
第14章 英国法律制度的融合

第15章 绝对的法律统治

第16章 国际法 

第17章 结论

TOP书摘

迄今为止,与人有关的一切科学启示我们,人类一直生活在社会当中。这并不是说在家庭当中,而是在某种比男人和女人,或者女人和孩子组成的家庭大得多的社会集合体当中。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是人类发展的原始单位。但是,正如下文将要表明的,相反的观点也有确凿的证据来支持:直到他们成为真正的和确实的人的时代(虽然与文明人相比,其智力发展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到来之后,人类才发展出了家庭生活。人类是从某种有着畜群一样的生活方式的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的。如果人类不是社会动物,其大脑便有可能不同于他现在的大脑。但是,我们必须接受另一种基本观念,即人类的头脑是一种社会智力,它的发展进程是由这一事实所规定的,即它是由生活在社会状态,而非其它状态下所造就的。毋庸置疑,法律便是在人类适应其物质环境,并力争征服那些环境的过程中,社会形成的智力的结果。

  人类的观念曾经建立在无知、偏见或者极度愚蠢之上,某个人还要因与此种观念相背离而道歉认罪,这样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去了。今天要写一本地理学著作,已经大可不必以详细论证“地球是圆的”为开篇了,尽管在几个世纪以前,曾经有人因为坚持这个命题而被完全合法地烧死在火刑柱上。同样,在一本旨在对人类生活的法律方面进行解释的著作中,则必须假定,人类的智力以及作为该种智力产物的法律,都是长期的渐进发展的结果,尽管确实有许多诚实而正直的人相信这个学说是罪恶的;尽管确实在美国的某些地方,这种学说实际上被当作罪行来对待。令人好奇的是,逝世于公元636年的圣依西多禄(St。Isidore)写道,“最初,人类赤身裸体,赤手空拳,无力对付野兽,无法对抗严寒,也无法保存热量”,他把这当作不容置疑的真理;伟大的教士阿尔琴(Alcuin)也曾斩钉截铁地指出:“曾几何时,人类就像野兽一样四处游荡,不具备任何理性的力量。”

  因此,法律的故事必须从距今十分久远的时代,有着最初的精神和肉体的人类讲起。那些精神和肉体的原始属性代代相传,实际上仍然支配着——虽然通常是以一种潜意识或出自本能的方式——今天的人类。经过漫长的年代,人类的肉体结构仍然保持着最初的形态,但他的智力发展却堪称是最为惊人的有机生命现象。一句最初用拉丁语表述的著名格言说道:“世界上唯一伟大的是人,而人身上唯一伟大的是心灵。”然而,人身上这种伟大的智慧需要经过漫长的年代才能发展起来,并且仍然在不断扩展。

  支配我们肉体结构的自然法则一如从前,因为我们的肉体结构从未改变过。世代更替、出生、摄取食物、成长、衰老和死亡都具有自然法则的必然性。这种自然法则与所有我们称之为自然规律的其它规则都一样,它们亘古不变,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违反这些自然法则便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但是,人类的法律并不具有自然规律的必然性,违反它们可能并不会对违反者造成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们只是试图成为或者本身便是人类相互之间的行为标准。人类法律的知识和学说有一个学名:法学(thescienceofjurisprudence)。这个意义上的法律被普遍认为是人类推理和主观意志的产物。然而,在人类发展出为创制自觉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所必需的心智机能之前,曾经存在过这样一个时期,调整处于社会状态下的人类行为的规则具有自然规律的一切确定性和必然性,因为当时的法律还只是对周围环境作出的习惯性动物反应。

  为了从更佳的视角探讨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回溯到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前的那个时期,我们将会发现自己来到了那个人们称之为第三纪(theTertiary)的漫长地质期的结束之时。在人类出现以前,当时的自然已经完成了其最高等、最成功的试验,即以紧密的社会群体形式存在,适合在地球上生存的小型动物被创造出来了。在这种社会群体中,我们会发现它们与人类的相似之处;人类正是起源于动物的,他一直生活在某种类型的社会群体当中,并因此创制出了那些我们称之为“法律”的社会行为规则。

  之所以将人类在地球上的出现作为法律史的开篇,还有另一个原因:法学家从未大规模地撰写过法律史。法律哲学史一直都是由哲学家和形而上学家撰写的,他们已经成功地使法律科学无论对法学家,还是对外行人,都显得晦涩难懂。如果将人类的起源作为开篇,我们便可以摆脱形而上学的迂阔和哲学的梦呓,因为那种虚幻的学问纯粹是人类思维的产物。实际上,今天的世界与人类产生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人类的出现不过是多了另一种动物而已,这种动物既不懂哲学,也不懂形而上学,但却拥有一定的法则。

  在人类出现前的第三纪后期,某些动物的社会存在已经臻至完美,从数百万年前直到现在,那些动物的生活习惯从未改变过。它们已经最为成功地适应了环境,并仍将延续下去。对于这些动物,《箴言篇》(Proverbs)中的圣人告诉我们,要想获得智慧,“你去看看蚂蚁,懒汉,观察她们的作风,便可得些智慧”。当然,这是对于蚂蚁,也就是雌蚁之狂热而不懈的勤勉的赞叹。而关于雄蚁的勤勉,还是讲得越少越好。但是,蚂蚁不仅仅是教育懒汉的典型;圣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法律领域的智慧教训,也可以通过观察这些低等的昆虫而获得。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431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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