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签:世界哲学 哲学 哲学/宗教
洛克试图阐述政治权力的产生和来源这一问题时,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围绕“自然法”、“自然权利”、“契约”等范畴展开。洛克认为,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在自然法的范围内,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无须听命于任何其他人的意志。尽管这种状态并非美好的世外桃源,却是“一个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状态”。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代表作有《人类理智论》、《人权与自由》。
目 录
第一讲人格与自由
一、个体的人格………………………………2
二、人的自然自由……………………………49
第二讲权利自由与政治社会
一、政治社会及起源…………………………52
二、政治权利的目的与意见…………………79
三、政治权利的自由状态……………………84
四、政治权利的战争状态……………………92
五、政治权利的地位…………………………96
第三讲权利自由与家庭
一、所有权与财产权………………………106
二、丈夫享有的权利………………………122
三、父亲享有的权利………………………128
洛克说自由与人权
四、王权和父权…………………………
…
148
五、父权与其他权利……………………
…
156
第四讲权利自由与制度
一、世袭的君主制…………………………172
二、君主的权利……………………………188
三、法律的特权……………………………191
四、国家立法权的范围……………………197
五、立法权及其他权利……………………205
六、亚当的统治权…………………………211
七、个人的统治权…………………………218
八、统治权的共同根源……………………236
九、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242
十、君主权利的继承者……………………245
十一、继承权的享有………………………255
第五讲权利自由的悖论
一、征服与统辖……………………………298
二、篡夺与暴政……………………………311
三、政府的解体……………………………319
世间最幽邃的谜也许是人。究其原因,并非在于人是社会或动物的生存,也并非在于人是社会或自然的一个部分,而在于人是个体人格。个体人格铸成了人这个谜。
在世间,人的个体人格、人的独特性和人的命运无与伦比。
遍历痛苦之万劫,人渴求知道: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将归依何方?
其实早在古希腊,人便萌发出认识自己的这种渴求,并由此触到存在的谜底,领悟到哲学认识的源头。
人可以从上和从下认识自己。从上认识自己,即从人自身的光亮、人自身的神性源头去认识;从下认识自己,即从人自身的幽冥、人自身潜意识中自发的魔性源头去认识。那么,人何以能认识自己呢?这是因为人是一种具有两重性的矛盾体。具体说,人悬于“两极”,既神又兽,既高贵又卑劣,既自由又受奴役,既向上超升又堕落沉沦,既弘扬至爱和牺牲,又彰显万般的残忍和无尽的自我中心主义。
对此,人每每面临自己内心冲突的高峰阶段便时有体悟。陀思妥耶夫斯基、克尔凯郭尔、尼采早都体悟到人的悲剧源头和人的矛盾本性。更早些,17世纪法国的帕斯卡尔也体悟到人的这种两重性,并对此作过精彩的表述。而其他哲人也从下审视过人,即追踪人堕落的痕迹,揭示人堕落的内在的自发源头。
人作为受限于自然力的堕落的存在,常显出对经济利益的奴从和对潜意识中的性冲动、焦虑的奴从。另外,陀思妥耶夫斯基弘扬人对苦难的需求,克尔凯郭尔揭示人的惧怕和悔恨,尼采正视人的残忍和强力意志,都证明了人确实是一种堕落的存在,是一种因堕落而蒙难和为克服堕落而忏悔的存在。
然而,人果真这般凄苦无望了么?人是否还可仰仗什么以走出堕落的深渊?
人自身的个体人格意识朗照着人。它是人的最高本性和最高使命。一个人纵然横遭压抑,磨难不已;纵然沉疴在身,不久人世;纵然只存于一种可能性或者潜能中;但重要的是万万不能没有个体人格。人一旦没有个体人格,也就混同于世界的其他事物,也就失掉人自身的独特性。
人的个体人格向我们证实这个世界并非自足圆满,证实这个世界必须变革、提升。在此,个体人格同世界的任何事物不相类似,不可以把它与世界的任何事物进行对照和比较。
唯有当独特的不可重复的个体人格进入这个世界,届时,这个世界外观的变化,也许藏而不显,不被人们觉察,但这个世界的内部却蔚成奇迹:世界进程被阻断,一个光灿灿的方向被另辟了出来。
现在,这个世界自身的进程已到非终止不可的时辰。在连续的平顺的无止尽的世界进化中,个体人格无法安身立命,它不可能是世界进化的一位元素或一个环节,它不组构这个世界。
个体人格的生存必须以世界进程的阻断和终止为前提。
显然,我这种观点定为一般的生物学和社会学所不容,因为人在它们那里仅仅被认定为自然的和社会的存在,被认定为世界进程的产物。但个体人格(人即个体人格)绝非这个世界进程的子嗣,它拥有自己的家园,它来自另一个世界。正是基于此,遂使人成为谜。
个体人格是这个世界进程的阻断、突破和终止,是新秩序到来的启蒙者。个体人格不是自然,不隶属于客体的自然的等级结构,不是这个等级结构中的一个部分。人即个体人格,他因于精神,不因于自然。倘若因于自然,他则是一个孤单的个体。个体人格不是镶嵌在任何等级上的并隶属于任何等级的单子。
分等级的人格主义的虚伪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我们必须拒斥这种人格主义。
个体人格是小宇宙,是完整的共相。唯个体人格具有共相的内涵,是存在于个别形式之中的潜在的共相。自然界和历史界中的任何事实都不会认可个体人格的共相内涵,在它们那里,个体人格只是被评定的一项客体、一个部分。然而,个体人格不是部分,不能把它作为任何整体的部分,哪怕这个整体恢弘无比,是整个世界,个体人格也绝非它的部分——这正是个体人格的本质原则,也正是它的奥秘所在。如果否定这,经验的人就会成为任何社会整体或者任何自然整体的一个部分,人就不再是个体人格,其个体人格也就随之消弭,即仅成了某个整体的外在的所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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