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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的最新发展与中国实践


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的最新发展与中国实践

作  者:陈文辉 编

出 版 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定  价:158.00

I S B N :978751150945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经济  >  经济实务  >  保险    

标  签:保险  金融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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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2008年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达成了《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0年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发布了《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此外,中国保监会还加强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的合作协调,推进解决保险监管领域的相关问题。

TOP目录

代序以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为纲发展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监管体系

第一章 核心原则发展沿革
第一节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
第二节 保险监管核心原则沿革
第三节 保险监管核心原则ICPs(2011)

第二章 保险监管体系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监管核心原则关于监管体系的规定
第三节 我国保险监管体系
第四节 其他国家监管体系
第五节 完善我国监管体系的思考

第三章 监管手段
第一节 保险监管手段概述
第二节 核心原则关于保险监管手段的规定
第三节 当前我国保险监管主要手段
第四节 完善我国监管手段的思考

第四章 市场准入与公司治理
第一节 市场准入与公司治理监管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核心原则关于市场准入监管的规定
第三节 核心原则关于公司治理监管的规定
第四节 我国保险公司市场准入与公司治理监管的实践
第五节 完善我国市场准入与公司治理监管的思考

第五章 资本充足性
第一节 资本充足性监管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核心原则的有关规定--评估和投资
第三节 核心原则的有关规定--资本充足性要求
第四节 核心原则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
第五节 中国偿付能力监管的实践
第六节 完善偿付能力监管的思考

第六章 市场行为监管与保险消费者保护
第一节 保险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核心原则关于市场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的规定
第三节 市场行为监管与保险消费者保护在我国的实践
第四节 建立健全保险消费者保护监管机制的思考

第七章 保险监管的新领域
第一节 反洗钱与打击对恐怖组织的资金支持
第二节 集团监管
第三节 宏观审慎监管
第四节 监管合作与协调

第八章 核心原则在中国的实践
第一节 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
第二节 我国保险公司市场准入与公司治理监管的实践
第三节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的实践
第四节 市场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在我国的实践
第五节 保险监管新领域的实践

附录:《保险监管核心原则、标准、指南和评估方法》(中英文对照)
(A)引言
(B)评估方法
ICP1监管机构的目标、权力和责任
ICP2监管机构
ICP3信息交流和保密要求
ICP4执照
ICP5人员的合格适宜性
ICP6股权变更和业务转移
ICP7公司治理
ICP8风险管理和内控
ICP9监管审查与报告
ICP10预防和纠正措施
ICP11强制措施
ICP12解散和退出市场
ICP13再保险和其他形式的风险转移
ICP14评估
ICP15投资
ICP16以确保偿付能力为目的的企业风险管理
ICP17资本充足性
ICP18中介
ICP19业务行为
ICP20公开披露
ICP21打击保险欺诈
ICP22反洗钱与打击对恐怖组织的资金支持
ICP23对集团的监管
ICP24宏观审慎监管和保险监管
ICP25监管合作与协调
ICP26危机管理的跨境合作与协调
后记

TOP书摘

三是完善市场调控手段和措施。针对市场分析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利用精算制度、产品核准、投资渠道、窗口指导等手段和方式,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引导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指导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增强行业可
  持续发展能力。
  2008年以来,保监会积极引导行业进行结构调整。一是下发《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投资型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出台了涉及产品开发、投连险销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监管。三是通过强化产品审查力度,推动各公司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四是促进销售渠道调整。合理利用和配置销售渠道资源,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实际,充分发挥个人代理、团险、银邮等不同销售渠道的优势,改变过分依赖某一类销售渠道的状况,逐步形成不同渠道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五是建立结构调整评价指标体系,增加标准保费、新业务价值、风险保额等评价指标,建立月度结构调整动态报告制度,加强寿险市场业务结构的动态监测。六是促进资产管理结构调整。顺应市场变化,进一步调整保险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固定收益资产、权益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以产品为基础,构建投资组合,建立保险产品设计、销售和投资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三)加强对市场有重要影响的大公司的监管。
  2008年金融危机的教训之一,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系统重要性公司的监管,避免风险的过度传播。2009年,我国保险业即参与了多部门开展的有关系统重要性公司监管的研究,并在监管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加强对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大公司的监管。现场检查方面,加强对大公司检查的频度、广度和深度,切实摸清大公司的风险状况。市场分析方面,对大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加大对大公司风险状况的分析力度。偿付能力监管方面,重点加强大公司的监管,对风险“抓早抓小”。紧密跟踪大公司的偿付能力变化趋势,提高监管的前瞻性,对发现的风险及时介入、及时处置。
  四、中国监管合作与协调的实践
  (一)境内的监管合作与协调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包括中国保监会在内的23个部门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4年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达成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
  ……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828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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