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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文学史(全三册)(中国现代文学巨匠梁实秋先生的代表作)


英国文学史(全三册)(中国现代文学巨匠梁实秋先生的代表作)

作  者:梁实秋 著

出 版 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07月

定  价:168.00

I S B N :9787513302838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文学史论  >  研究与赏析    

标  签:文学理论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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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现代文学大师梁实秋先生晚年的力作,是其最重要的学术遗产。叙述了英国上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下至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进程,重要作家作品,并作出相对应的评价。本书分三卷,文笔古雅,有梁氏美文之风;内容厚重,知人论世,见解独到深刻,使人有如入宝山之感,不惟使人通晓英国数百年来的文学流变,概览重要作家作品,更足以令我们领略一代文学巨匠的优美文笔与精彩论见,是一部极具个人特色的文学史。

TOP作者简介

  梁实秋(1903—1987)
  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早年留学美国,回国以后曾在清华、北大等大学任教,一生为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文字创作,早年以文艺批评享誉文坛,后着力于散文和翻译,以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代表作有《雅舍小品》、《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

TOP书摘

  第一章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
  (449—1066)
  一、岛上早期的人
  最初英格兰不是一个岛,是和欧洲大陆相连的。纪元前二十万年左右即有人迹,那是属于旧石器时代最后“间冰期”的人类。他们是矮小的猎者,在辽阔苔原上游荡。到了纪元前一万年左右,英格兰开始有了如今的岛的形式。后来肤色较黑的新石器时代的人从北欧移动,他们是游牧民族,驱赶着牛群,挥动着战斧,大约在纪元前二千年左右即已横行于英格兰。
  纪元前二千年代之初,法兰西及低地国家的人入侵,不列颠的铜器时代于焉开始。这些人说的大概是一种印度欧罗巴的语言,是否即塞尔特语则无法断定。如今英国南部威尔特郡之骚兹伯来①平原上的著名的石柱群(Stonehenge)据说就是他们的遗迹。这些巨大的石柱高达二十一英尺,深埋地下还有八英尺半,有些两三根上面还留有巨大的楣石,全部排得整齐对称,外围列成一大圆形,气象雄伟而肃穆,相传是为了祭祀太阳神而建立的,最近也有人认为是推算日月蚀及天文二至点的装置。
  从纪元前六百年左右起,塞尔特人一批批地涌了进来,这时候已到了铁器时代。这些塞尔特人主要的分为两大支:一支是高爱德尔人(Goidels),说的是高爱德语(Goidelic),亦即是我们后来所谓的盖尔人(Gaels),他们的语言亦即是所谓的苏格兰高地语(Erse)与盖尔语(Gaelic)。他们自称他们的国土为不列颠(Bretain),在爱尔兰与西部苏格兰尚有他们的后裔存在。另一支是不列宗斯人②(Brythons),说的是不列宗语(Brythonic),亦即是我们后来所谓的不列颠人(Britons或Cymri),如今威尔斯与康瓦尔等地尚存有他们的后代,他们的语言亦即我们所谓的Welsh Breton,Cornish语。Breton语通行于法兰西之不列颠尼(Brittany)。现在英国号称为不列颠(Britain),这个字就是从早期塞尔特人遗留下来的。
  塞尔特人信仰多神,与希腊罗马人近似。他们的宗教名为督伊德教③(Druidism),督伊德(Druid)是魔术师之意。他们以活人为牺牲,祭祀他们的神祇。他们相信灵魂轮回之说,并且视橡树为神圣。古代塞尔特的文字流传到现代英文的有几个河名如爱汶④(Avon)与泰晤士(Thames),地名如伦敦(London)、约克(York),与坎特⑤(Kent),普通名词如篮子(bin)、颜色(dun)、孩子(brat)、鹤嘴锄(mattock)等,但为数不多。从盖尔语流传下的字,如沼泽(bog)、多(galore)、女孩(Colleen)、酢浆草(Shamrock)、槲鞭(Shillelagh)等。从威尔斯语流传下的字,如法兰绒(flannel)、燕麦粥(flummery)、蛆(maggot)等。从苏格兰高地语流传下的字,如族(clan)、阔刀(claymore)、葬歌(coronach)、舞(reel)、呐喊(slogan)、威斯忌酒(whiskey)等。
  随后便是罗马人的侵入。
  首先是朱利阿斯?西撒(Julius Caesar)①于纪元前五十五年和五十四年两次入侵,只是侦察侵掠的性质。八十年后,罗马皇帝克劳底阿斯(Claudius)②遣派普劳提阿斯(Aulus Plautius)大举进攻不列颠,先占领塞汶(Severn)与爱汶(Avon)河以南地区,后由其他将领逐渐完成其他部分的占领,全部征服的过程是由纪元四十三年至八十四年,历时四十年始将不列颠全部列入罗马帝国的版图。不列颠在罗马的军团翼护之下享受了三百五十年的和平,铺石的公路四通八达,繁荣的城市星罗棋布,高度的罗马文明改变了一般塞尔特人的生活状况。城市里的人多使用拉丁语文,乡村里的人则仍沿用古老的塞尔特语文。衰落的罗马帝国于三百一十三年起事实上以基督教为其正式的宗教,不列颠之拉丁化了的塞尔特人于是也信奉了基督教,后来卒于四六一年之圣?派特立克(St. Patrick)③把基督教的信仰带入了爱尔兰。
  但是罗马军团在不列颠并不是没有困扰。一百二十三年,罗马皇帝哈德利安(Hadrian)下令在北方建筑长城,自骚尔卫湾④(Solway Firth)至泰恩河(Tyne)口,横亘岛土,防御皮克人(Picts)南下骚扰。同时苏格兰人(Scots)也不时的从爱尔兰方面越海前来劫掠。而最感困惑的是日耳曼人从北海那边前来骚扰,在第三世纪后半段罗马不得不沿东海岸布防。但是日耳曼人不仅时常侵扰不列颠,整个的罗马帝国都处在日耳曼人威胁之下,罗马军团需要在帝国的北方从北海到黑海设立一道漫长的防线。罗马军力不敷,于是驻扎在不列颠的军团从四○一年起逐渐撤离返回本土,协助抵抗日耳曼人。最后到了四一○年,罗马皇帝杭诺利阿斯(Honorius)①宣布放弃对不列颠的主权。就是在这一年,罗马本身被日耳曼人攻陷。
  很奇怪的,罗马人占领不列颠三个半世纪,对于不列颠在语言及文学上没有留下什么影响。少许的拉丁字是这时候留下来的,如里(mile),道路(street),以及应用在地名上的字尾-caster,-chester(作“营盘”解),-wick,-wich(作“村镇”解)等。对于文学的影响则无可述者。
  罗马军团的撤离使不列颠暴露于北方野蛮的苏格兰人及皮克人侵扰的威胁之下,而且塞尔特人中不少壮丁投效罗马军团者亦随同撤离,使不列颠更形虚弱难以自卫。于是,据说塞尔特人一位领袖伏提格恩(Vortigern)便邀请日耳曼人前来协助。首先一股日耳曼民族是朱特人(Jutes),于四四九年在两位领袖亨盖斯特与郝尔萨(Hengist and Horsa)率领之下,在赞奈特岛②(Isle of Thanet)登陆。这四百四十九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代,因为这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开始。朱特人起初是忠实的佣兵,抵御苏格兰人及皮克人颇著成效,后来看塞尔特人柔弱可欺,遂喧宾夺主,占据不列颠东南一带之坎特及卫特岛(Isle of Wight)。塞尔特人一部分被消灭,一部分向西方北方退却,即今之威尔斯(Wales)、德望郡③(Devonshire),与康瓦尔(Cornwall)④。
  日耳曼的条顿民族,除朱特人来自朱特兰(Jutland)⑤外,另外还有两股亦来侵入,一股是撒克逊人(Saxons),来自施来斯威格(Schleswig),又一股是盎格尔人(Angles),来自霍尔斯坦(Holstein),二地都是一部分在如今德国北部,一部分在丹麦南部。撒克逊人于四七七年由哀拉(Ella)率领侵扰坎特以西一带的海岸,后来定居的地方便是所谓南塞克斯、东塞克斯、西塞克斯(Sussex,Essex,Wessex)。盎格尔人于五四七年由爱达(Ida)率领从东方北方侵入,定居在亨伯河(Humber River)以北地区。这三股人以盎格尔人的数目为最多,他们建立了伯尼西亚王国(Kingdom of Bernicia),在今之北脑赞伯利亚(North Northumbria)①。整个的不列颠被称为“盎格兰”(Englalond),这亦即是“英格兰”一字之所由来。
  二、盎格鲁-撒克逊人
  盎格尔人与撒克逊人有蓝眼睛和白皮肤,是一个好勇斗狠冒险犯难的民族,喜欢海,并且喜欢航海。乘风破浪是他们的天性。他们喜欢游浪,喜欢战争,喜欢运动,勇敢是他们的最高的美德,荣誉是他们的无上的目标。为国王或主上尽忠是不可置疑的本分,同时又酷爱个人的自由。他们能吃苦耐劳;由于不列颠周围是浩瀚大海,天空是灰色的,常常有雾霾笼罩,他们养成了一种坚毅沉闷的性格,和塞尔特人之富于幻想的性格大相径庭。虽然他们具有这些优异的特点,虽然在来到不列颠以前即已吸收了一些拉丁文化,究竟是一个相当野蛮的民族。
  盎格鲁-撒克逊人分为许多部落,常起内讧,到了第六世纪中叶渐渐归并成为“七个独立的王国”(Heptarchy),即东塞克斯、南塞克斯、西塞克斯、坎特、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墨西亚(Mercia)与脑赞伯利亚。七个王国彼此之间也还不时征伐。塞尔特人对这些征服者会否试作有组织的抵抗,我们不得而知。塞尔特最早的历史家吉尔达斯(Gildas)在第六世纪中叶曾记载过一次巴顿山(Mount Badon)之役,那可能是四九○年前后发生的事,大败撒克逊人,但是只字未提有关亚瑟王(Arthur)的故事。亚瑟王是实有其人,抑是传说中人物,在历史上无可考证。总之,塞尔特的不列颠已成陈迹,代之而兴的是盎格鲁-撒克逊的英格兰。
  这些日耳曼民族是信奉多神的。他们的战神很多,以窝顿(Woden)①为首,英文Wednesday(星期三)即是从窝顿而来;窝顿之妻佛利加(Frigga)②乃爱情与家庭之女神,英文Friday(星期五)即是由佛利加而得名;司雷霆的雷神(Thor),亦即是英文Thursday之来源;舞刀角力的战神(Tiw),亦即是英文Tuesday之来源。这些神不是永生不死的,在他们之上还有更强的命运女神(Wyrd),她可以摧毁窝顿及其他神祇。盎格鲁-撒克逊人迷信很多,他们相信井和山巅都是有魅力的,森林与山窟里有奇形怪状的妖魔存在,所以是可怖的。近代的耶稣复活节(Easter),这名词是从这古老的异教庆祝Eostre而来,所谓Eostre即是春天与晨曦之女神。
  入侵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数目不多,全部不超过二十五万人。各个小小的王国以及各个部落都是由若干家族联结而成。横冲直撞进行杀戮劫夺的武士团体(号称为Comitatus)由一个杰出的人率领(号称为王cyning=king)。这领袖不是世袭的,是选举的,他不但能力过人,而且慷慨好施。重要大事由会议决定,会议名为“moots”,此字流传至今,作“讨论”解。他的随从们(thegnes=thanes)和他同起同坐,在大厅里一起啜饮蜜酒(mead)麦酒(ale),战时则奋力厮杀死而后已。蜜酒是由蜂蜜酿成的烈酒,是他们最喜爱的饮料。饮宴大厅(mead halls)通常是长方形,由两排大柱支撑着一个尖的屋顶,地面中间有一浅沟为燃火之用,两旁列二长桌,上置鱼肉,大家用手指或用猎刀随意抓取食用。王后及女侍则为武士斟酒。每逢猎后或战后,王必与随从宴饮作乐。助兴的有诗人(scop)或歌者(gleeman),由简陋的竖琴伴奏,高唱他们的诗歌。这些勇士们是贵族,等到劫掠杀伐的时期过后,生活渐趋安定,农业生产自然成为重要的生活方式,可是从事耕垦渔牧的是一批农奴,阶级自然形成。讲到法律,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罗马人不同,他们没有法典。最初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私人报复是最直截了当的求得公道的途径。后来也有了团体的纪律与制裁,依个别案件的情节的轻重,参酌以往类似的判例,除了严重的谋杀之外,往往以罚款了事。为了防止凶杀,他们厘定一项抚恤金的制度,杀害贵族要比杀害平民勒令付出六倍的抚恤金,杀害一名“威尔斯人”(外国人)则只须付出杀害英格兰人的半数。罚款虽不公道,在法律建立的途程上是迈进了一大步。
  盎格鲁-撒克逊的语文乃“低地德文”(Low German)的西部一支,而“低地德文”则是属于印欧语(Indo-European languages)之条顿语系(Teutonic family)。一般学者喜欢称之为“古英文”(Old English),简作OE,以“盎格鲁-撒克逊”一语专指操此种语文之人。古英文又可区分为四种主要的方言:
  一、脑赞伯利亚方言(Northumbrian)①由亨伯河(Humber River)以北至苏格兰的佛斯湾(Firth of Forth)②。盎格尔人语。
  二、墨西亚方言(Mercian)③又称中土方言(Midland)由亨伯河以南至泰晤士河,由威尔斯边界至北海。南部盎格尔人语。
  三、坎特方言(Kentish)东南之坎特伯莱一带,包括坎特及色莱(Surrey)④之大部分。朱特人语。
  四、西撒克逊方言(West Saxon)泰晤士河以南至整个南部海岸由坎特边界至康瓦尔边界。撒克逊人语。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文学作品之流传至今者大部分是使用西撒克逊方言,而现代英文是从墨西亚方言演变而来,所以懂得现代英文的人对于古英文不能不感困难。与其说古英文与现代英文有历史渊源,毋宁说古英文与现代高地德文颇为近似。有人举出纪元一千年左右的盎格鲁-撒克逊文的《天父祷文》(Lord’s Prayer),以为例证。祷文的第一句是这样的:“Faeder ure thu the eart on heofonum,si thin nama gehalgod.”确是与德文仿佛。古英文的字汇不多,约三万字,不及现代英文十分之一。发言的特点之一是其“舌后音”(guttural sounds),例如knight,brought,touph等字,现代英文仅在拼写时保留gh之遗迹而不予发音。名词、代名词、形容词均各有四格:主格、直接受格、间接受格、属格,并有单数复数形成,均由字尾变化表示之,比现代英文繁复多了,现代英文只有少数不规则名词之复数形以及代名词保有此项古英文之遗迹。动词则有七类靠中间母音变化以表示时式,有三类靠字尾变化。关于名词之性的分别,其系统亦甚复杂,例如wif(妻)一字,是中性而非阴性,现代德文中之weib亦仍如是。从表面上看,古英文与现代英文相差甚多,实际上二者之间仍是有很多类似之处,例如《贝奥武夫》开篇第一行:Hwaet we gar-Dena in gear dagum,即是现代英文的What(=Lo!)we Spear-Danes in yore(=former) days,逐字完全没有分别。再看近末尾的第三一七八行:Swa begnornodon Geata.leode即现代英文的So mourned the Geatish people,亦逐字完全没有分别。古英文有些字在读音与拼写上与现代英文完全相同,例如:and,for,from,full,God,in,to,word等。在日常用语中,现代英语至少百分之七十五的单字来自古英文,例如be,have,it,you,the等。又有些拼法不同而读音相同,例如baec(=back),bricg(=bridge),cin(=chin),scip(=ship)等。古英文本来没有完整的书写体,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欧陆的时候吸收一些拉丁字母加以修改,刻在金石木片兽角之上,号称为runes,此字之本义为“神秘”。他们是在受了基督教洗礼之后才有真正的文字书写体。古英文的字母不是像拉丁字母ABC的顺序,而是所谓的futharc,因为前六个字母是f,u,p(=th),a,r,k的缘故。
  三、《贝奥武夫》
  《贝奥武夫》(Beowulf)是英国文学中第一部伟大作品。像荷马的史诗一样,《贝奥武夫》是长篇叙事诗体,它写的是古代英雄与魔怪搏斗的故事,与荷马史诗又略有不同,它描写的不是不列颠人,主要的描写对象是丹麦人、吉特兰人(Geats)、佛兰克人(Franks)、弗利斯兰人(Frisians)。故事背景虽然是在北欧,其中所反映的精神却正好代表盎格鲁-撒克逊的英格兰。英国人的远祖正是来自北欧。所以这部北欧气味浓厚的史诗亦无妨称之为英国史诗。不过和荷马相较,则在结构之完整、文笔之优秀、描写之深刻,皆不可同日而语。
  《贝奥武夫》有一个手抄本现藏于大英博物院,编号为:Cotton Vitellius A xv,因为这抄本原是卡顿爵士(Sir Robert Bruce Cotton,1571—1631)之所庋藏古书之一,卒后全部售给政府,贮书橱上各置罗马帝王半身雕像,《贝奥武夫》一稿书橱上列有皇帝Vitellius像,排列在左方第十五册,故云。这个抄本大概是写于纪元一千年左右,是由两个人抄的,全诗计三一八二行,文字是晚期西撒克逊的方言。原来写作的时期当然要早得多,可能是纪元七百年左右的作品,可能是在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撰作的,可能是一位丹麦的僧侣的手笔,但亦可能是多篇较短诗篇改作拼凑而成,这都是臆测,没有确证可举。我们知道这首诗最初必是由歌者的口头而流传于早期英格兰的王家贵族的宴会厅上。
  《贝奥武夫》的故事是这样的:
  
  1.【一至六三行】诗人赞叹历代丹麦国王之英勇,由西尔德(Scyld)讲起,然后讲到其子贝奥武夫(注意:此一贝奥武夫非诗中主人翁之贝奥武夫。)西尔德死时,遗体放在船上,装满财宝,漂流大海而去。贝奥武夫在位甚久,颇得民心。再下一位国王是希夫顿(Healfdene),生三子,希罗加(Heorogar)、洛兹加(Hrothgar),与哈尔加(Halga),及一女。
  2.【六四至一九三行】洛兹加为一英明领袖,勇将如云,每战辄捷,建一雄伟之宴乐厅,取名为希罗洛特(Herorot)。此厅后因洛兹加与其婿英盖尔德(Ingeld)失和,焚于战火。宴乐厅的欢声恼怒了黑暗中的一个妖魔格兰德尔(Grendel)。他乃是该隐(Cain)之后裔,受上帝惩罚而作恶多端,横行沼泽一带,当然听不得宴乐厅里诗人歌颂上帝及其创造世界的经过,于是夜间乘丹麦人畅饮麦酒醉卧酣睡之际进袭大厅,杀死三十人,掳其尸而遁。厥后又来奇袭,使洛兹加寝食不安疲于奔命者凡十二载。
  3.【一九四至三一九行】瑞典南部吉特兰国王希格拉克(Hygelac)之甥贝奥武夫(Beowulf)风闻格兰德尔对丹麦人的罪行,赫然震怒,遴选十五勇士渡海相助。淼茫大海,白浪滔天,幸而安全登陆。丹麦守卫骑马至海岸问讯,贝奥武夫以来意具答,卫士乃引一行觐见洛兹加,并着人照管船只。
  4.【三二○至四九八行】贝奥武夫一行军容甚盛,大踏步进入厅堂,由洛兹加亲自接见。洛兹加早已知晓贝奥武夫之身世,其父乃爱格及屋(Ecgtheow),其母乃莱塞尔(Hrethel the Geat)之女,而其舅父即吉特兰国王希格拉克也。贝奥武夫孔武有力,掌握之力可抵三十人,自云有搏斗海怪之经验,愿与格兰德尔一战,“孰生孰死,悉听天命”。万一阵亡,请以其甲胄送交亥哲拉克。洛兹加重述格兰德尔肆虐之经过,并举行盛宴以示欢迎。
  5.【四九九至七○一行】宴会中,恩佛兹(Unferth)嫉甚,提及贝奥武夫与勃莱卡(Breca)在冬季海中作七夜游泳比赛而未能获胜之故事,因思此番与格兰德尔斗,恐无幸理云云。贝奥武夫自承在比赛中抵岸较迟,但辩称其航程较长,且于途中杀九海怪,而且恩佛兹除谋杀亲兄一事以外别无光荣可夸也。随后洛兹加之后魏尔及屋(Wealhtheow)亲自奉酒招待,贝奥武夫受卮致谢,誓死杀敌。席散,洛兹加将厅堂交付贝奥武夫看守,贝奥武夫解除甲胄,放下长剑,自恃其勇,欲赤手与怪相搏,遂安然就枕,深信必邀神助,一举歼敌。
  6.【七○二至八五二行】格兰德尔乘黑夜而来,碎门而入,抓起一睡中武士,啮其骨而饮其血,贝奥武夫猝起与之格斗,丹麦人闻声大呼。贝奥武夫之随从人等执刀相劝,但不能砍伤格兰德尔,卒赖贝奥武夫之膂力得胜,格兰德尔负伤逃窜泽中而死。贝奥武夫之胜利品乃格兰德尔之一断臂,悬于厅上俾众观览。翌晨,众人寻查血迹,泽水尽赤。
  7.【八五三至一○七○行】贝奥武夫之英勇备受赞扬,且得歌者之传诵。参观妖魔断臂者络绎不绝,王与后亦在其列。王致词感谢贝奥武夫之奋勇及上帝的宠佑。贝奥武夫致答词,以未能展示格兰德尔全尸为憾。恩佛兹在一旁默默无语。酬庸时王极为慷慨,赠贝奥武夫金旗一面,盔甲一副,宝刀一柄,骏马八匹。厅中乐声歌声大作。
  8.【一○七一至一一五九行】歌者咏诵“芬的故事”(The Lay of Fiun)以为插曲。丹麦公主希德勃尔(Hildeburh)与弗利斯兰人领袖芬(Fiun)结为夫妇,后两方失和,公主之兄奈夫(Hnaef)与公主之子均战死。应希德勃尔之要求遂将二死者同时火葬于一个柴堆之上,熊熊大火之中肝脑迸裂。丹麦军系由汉盖斯特率领,冬寒港冻,船不得行。春来水解,战端再启,丹麦人大胜,杀死弗利斯兰王芬,掠夺其财宝,并取其后希德勃尔以归。
  9.【一一五九至一三二七行】王后魏尔及屋乃贤妻良母,亦是善于款待宾客之主妇。后峨金冕出现于洛兹加之前,坐于侄儿罗组尔夫(Hrothulf)之身侧,要求他对吉特兰人及其英雄表示最大之敬意,她了解洛兹加现已视贝奥武夫如亲子。她又要求侄儿罗组尔夫,为了念及过去洛兹加与她对他之眷爱,将来能善待她的二子。(事实上侄儿以后竟恩将仇报,杀其一子,被另一子所杀,此是后话。)贝奥武夫与二王子莱兹利克与洛兹门德(Hrethric and Hrothmund)同坐,引杯豪饮,并接收甚多礼物。宴至日暮,王始离厅归寝,大众兴高采烈,不知命运之神又已另有安排。
  10.【一三二八至一三九八行】是夜许多贵族留于厅内,清除桌椅,席地而眠,武器即置于身边。格兰德尔的母亲,痛心儿亡,自水中跃出直趋大厅破门而入。其战术不及乃子,匆匆攫去王之亲信爱斯舍尔(Aeschere)即逃归老巢,未及取回格兰德尔之断臂。贝奥武夫是夜派驻他处,致失去擒杀母怪之机会。王获报告,大怒。知母怪居于附近潭中,遂命贝奥武夫前去歼灭之。
  11.【一三九九至一七九八行】洛兹加引导贝奥武夫按迹搜索,潭边岩石之上爱斯舍尔之头颅赫然在焉。潭内血迹殷红,群蛇蠕动,众怪丛集。贝奥武夫于是全副披挂,并接受恩佛兹所赠之宝刀,吩嘱后事之后遂一跃而入。越日,始见水底,与母怪遭遇。母怪抓住贝奥武夫,拖往水下巢穴。穴中火光熊熊,贝奥武夫抽刀砍其颈,但不能伤,于是徒手相搏。贝奥武夫一度倒地,母怪以短刀戳刺,幸赖有甲护胸未及于难。贝奥武夫旋见旁有巨刀一柄,勉力挥动,一举断其脊骨,母怪遂死。格兰德尔尸首尚在,乃割其首级。陆上丹麦人见潭水尽赤,以为贝奥武夫必已遭毒手,黯然离去,惟吉特兰人仍在潭边守候。贝奥武夫所用之巨刀已溶化于母怪之血液中,仅持刀柄并携格兰德尔之头泳出潭水。竭四勇士之力始抬首级至大厅中。贝奥武夫向洛兹加报告经过,呈献刀柄,自称邀上帝之恩宠,方克奏肤功。王大悦,慰勉有加,并诫勿骄矜。于是设庆功宴,皆大欢乐。
  12.【一七九九至一九一三行】翌日吉特兰人准备归国,贝奥武夫将恩佛兹所赠宝刀奉还原主,向王致谢辞行。洛兹加以礼物十二色为赠,与贝奥武夫相拥,垂泪而别。吉特兰人搬运财宝武器登舟,贝奥武夫临行以金柄战刀赠给守船之丹麦人,此人奉为至宝,引以为荣。一路顺风,不久家乡在望。
  13.【一九一四至二一九九行】贝奥武夫一行返抵吉特兰,晋见希格拉克,王后海格(Hygd)温柔知礼,亲自斟酒慰劳,王则殷殷垂询。贝奥武夫详述丹麦宫廷,及其王后魏尔及屋与公主费瓦路(Freawaru)之殷勤款待,然后报告杀伤格兰德尔及其老母之经过,并呈献丹麦王赠亥哲拉克的甲胄一副。贝奥武夫本人亦以四匹棕色马献王致敬,并以魏尔及屋所赠之项链与马三匹献给王后。希格拉克则以其父所遗之宝刀一口颁给贝奥武夫,赐土地三千顷(hide,每一hide相当于80—120英亩),并予以巨宅高位。
  14.【二二○○至二四○○行】希格拉克及其子希尔德雷(Heardred)相继亡后,贝奥武夫即位,御宇五十年,政治清明。忽传有一火龙蹂躏乡里,因一吉特兰人偷取火龙护卫的宝物中之一金杯。事实上此人亦非有意行窃,彼乃一逃奴,被迫至此,顺手携去金杯,意欲呈献主人重修旧好,不料因此贾祸。火龙护卫之宝物三百年前原为一人所有,因绝嗣遂成无主之物,由火龙看守至今无人敢兴觊觎之心。一旦失窃,火龙大恚,横行乡里,喷火烧村,吉特兰人无可奈何之。贝奥武夫本人住处亦遭焚如,忿恨之余疑是自身失德致遭天谴,忧郁良久,终于决定报复之策。特制一盾,以避火焰。因曾败格兰德尔于先,故自信此番亦有胜算。贝奥武夫过去身经百战,功绩彪炳,未曾失利。
  15.【二四○一至二五三七行】贝奥武夫偕伴十一人去察看火龙,由偷杯之贼引路。至一山冈果见火龙护宝,喷射毒焰,不许人近前。贝奥武夫席地而坐,不知是否命在须臾,不禁缅怀过去一生经历,由七岁入宫与外祖父莱塞尔同居时起。忆及外祖父之长子海来比德(Herebeald)为次子海兹辛(Haethcyn)所杀,第三子即其舅父亥哲拉克。弑兄固为大逆,而外祖父之哀伤尤为可悯,因海兹辛不久与瑞典战争时亦被杀害。亥哲拉克之慷慨使贝奥武夫念念不忘,旋思自己之忠勇奋战,封邑之赐或亦分所应得。最后又忆起徒手杀死佛兰克英雄戴格莱芬(Daeghrefn)之事,今面对火龙则恐非用刀剑不为功。贝奥武夫披甲执盾,嘱其伴从在一旁静观此死生之决斗。
  16.【二五三八至二七一○行】贝奥武夫冒火热走近丘冈,高呼火龙。火焰自穴中喷出,大地震动。龙卷曲作攻势,贝奥武夫举刀斫之。不幸刀入不深,遂相持不下。龙大怒,贝奥武夫几完全陷于火焰之中,其伴随大骇,纷纷逃入林中以求自保,独威格拉夫感念王恩追随不舍。威格拉夫乃一少年,初经战阵,但勇气逾恒,斥同伴怯懦无义,自告奋勇趋前协助。贝奥武夫挥刀砍去,因腕力过猛,刀断。于是火龙三度冲袭,以龙牙啮其颈,使身受重伤。威格拉夫手被灼伤,犹能力战戳龙下体,重创之。龙之毒焰渐歇,贝奥武夫拔短刀猛刺之。二人合力置龙于死,不幸此亦贝奥武夫最后一次之胜利。
  17.【二七一一至二八九一行】贝奥武夫因伤痛不支,在墙边倒下,威格拉夫掬水激醒之,并解除其盔。贝奥武夫自知将死,告威格拉夫自觉一死并无遗憾,因毕生公正,不曾杀一族人。央威格拉夫取龙之宝物,在死前加以寓目。威格拉夫发现无数宝藏,其中之一为镂金之旗。抱宝物送至贝奥武夫目前,则已奄奄一息,乃再度以水激醒之,贝奥武夫始能言语。首先感谢上帝,使能屠龙除害,并以巨量宝藏归贻其国人,继乃要求威格拉夫将其遗体在海滨火化,名其地为“贝奥武夫之丘冢”。随后以其盔甲指环刀剑尽数畀予威格拉夫,使成为继位之人,珍重道别而死。威格拉夫为之大恸。不久贝奥武夫之其他伴随归来,威格拉夫痛斥其临难苟免,忘恩负义之行为,并预言临阵逃脱者将不能分享财宝土地房产——“耻辱的生活实乃生不如死!”
  18.【二八九二至三一八二行】威格拉夫派使者将贝奥武夫死讯传抵海滨山上之吉特兰人营地。使者警告众人:大祸将至,因弗利斯兰人、佛兰克人,或瑞典人闻知贝奥武夫死讯之后,必将勾起宿仇兴师来犯。尤其是瑞典人仇恨最深,亥哲拉克及其部下曾大败瑞典,并杀其国王,后赖贝奥武夫之明智与勇敢使战事不至延长。使者吁请众人前去移运尸体搬上柴堆,连同财宝一起火化。领袖云亡,其欢笑不可复闻,今后大众必将于寒晨擎荷干戈;竖琴音乐将成绝响,今后将见乌鸦鹰鸢以及狼属啄噬死尸。众人闻说,泪如泉涌,前往老鹰岩展拜遗体,只见火龙尸体长有五丈环绕宝藏。非上帝准许,无人能染指此项宝藏,否则必将沦入地狱。威格拉夫对众宣称,贝奥武夫决意屠龙,无人能加劝阻,命中注定,无可挽回。随即述说格斗之经过,并建议立即举行火葬。众人前去运柴。七位武士移运宝物,拖火龙尸体投入海中。贝奥武夫之尸体则以车运送至鲸鱼岩,建盛大柴堆,遵嘱将生前甲胄悬挂于其间,然后移尸堆上,点燃木柴,一代英豪于浓烟火焰中消失。吉特兰人以十日之力建筑丘冢,勇士们以十二人为一组骑行巡绕,呼号志哀,全国人士盛赞此英明之国王为得未曾有之人君。
  以上是全篇故事之纲要,所列行数系根据Klaeber编本第三版。简而言之,整个故事可以分为四段:
  (一)贝奥武夫重创格兰德尔;
  (二)贝奥武夫杀死格兰德尔之母;
  (三)贝奥武夫凯旋归国;继任为王,
  (四)贝奥武夫屠龙除害,以身殉国。
  历史上并无贝奥武夫其人之记载。据诗中所述贝奥武夫应是生于四九五年左右,卒于五五○年左右,所谓御宇五十年之说不攻自破。诗中所有人物情节之在历史上可考者仅有一端:亥哲拉克即是丹麦的那位江洋大盗科奇赖克斯(Chochilaicus),据当时的一位历史家记载,曾于纪元五一二年进袭莱茵河下游之佛兰克人,大肆劫掠,约于五二一年左右被佛兰克人所杀。贝奥武夫既是他的外甥,当然很有可能追随着他四处杀伐,不过正史上却不曾提到过他的名字。所以后来若干学者以为“贝奥武夫”全是神话,没有历史根据,关于这个故事的起源与意义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一)贝奥武夫与格兰德尔搏斗的故事,在古代民间故事里不乏其例,所以全篇故事很可能是条顿神话与英雄传说混合而成。
  (二)贝奥武夫可能是象征人类对自然之斗争,以人力向沧海的危险与森林的野兽斗争;亦可能象征太阳神之向沼泽的毒瘴与严冬的冷雾斗争。力竭而死乃不可避免之结果。
  (三)贝奥(Beow)一字可能是从古英文buan衍化而来,意为“生长”“垦植”,有农业进入文明之意味,故“贝奥武夫”亦可视为文化英雄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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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全三册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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