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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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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书摘】人的行为是世界上最有趣的话题之一:为何那么多人热衷拼酒、劝酒?女人的乳房是派什么用场的?男人四处风流和女人培植备胎的心理有何不同?婚姻制度还能存续多久?人类会越来越聪明吗?这些问题,在本书中都有从人类生物学、文化学角度考察得出的答案。
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将人类称作“裸猿”(naked ape),这个后来流传甚广的雅号,固然来自人类是唯一体表没有浓密毛发的猿类这一事实,不过,在人类诸多独特性中,莫里斯偏偏选中缺乏体毛这一身体特征,分明是为了强调他是以动物学家的眼光来考察人类。
有趣的是,当我们从动物学家视角退回到人类中心立场,却发现人类其实是唯一不裸身的动物——只有我们穿着衣服,即便最不介意赤裸的族群,也会对私处做些许遮掩,通常“赤裸”的意思不正是“没穿衣服”吗?毕竟,只有动物学家才会将赤裸理解为浓密毛发之缺乏。
实际上,人类特别是文明社会的人,对自己穿着衣服这一事实有着清晰认识,也颇引以为豪,乃至以“衣冠”来象征让人类占据灵性之巅的整个人性与文化,视之为区分人类与禽兽、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徒有其表者被斥为“衣冠禽兽”,东施效颦者被讽以“沐猴而冠”,华夏民族携其文化与传统而逃离中原的经历,则被喻为“衣冠南渡”。
不仅如此,穿衣服这件事情,还被不同文化群体用作区分彼此乃至分出高下的识别符号,成为构建文化认同的工具;穿多穿少、怎么穿,皆关乎文化或族群身份,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便是诉诸衣服和发式两种符号而作华夷之辩,左衽右衽在实用功能上似乎没多大差别,如此看重,只能是出于文化上的理由。
同一社会中,不同阶层或职业间也有区分彼此的需要,因而衣服也被用作标明等级和职业身份的符号,公卿锦衣冠带,庶民布衣黔首,劳心者宽袍大袖,劳力者短衣缚裤,兵卒苍头,流徒赭衣,僧侣披袈裟,医师着道服。
每当社会动荡、结构变迁或者文明崩坏,人民流离杂处,等级藩篱松动,身份焦虑便会加剧,此时对符号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于是有了子路“君子死,冠不免”,最后被剁成肉酱这样的动人事迹,当然也少不了各种新贵和暴发户夸张模仿贵族行头穿戴以便跻身上流的故事。
关于什么是值得珍视和追求的,什么是值得赞赏和嘉许的,每个社会,社会中的每个阶层,会形成各自的价值和规范体系,所以在古代那种等级森严、藩篱牢固的低流动性社会,价值与规范体系总是和特定文化特定身份联系在一起,因而身份符号同时也标示着价值观和道德观。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流动性提高,价值观与身份的联系日益松散,而越来越被认为是个人的东西。今天,虽然某些地方留长发扎马尾辫就会被当作画家,但更多时候,服饰、发型、文身这些过去的身份符号,已被视为个人选择,用来彰显个性、风格和价值观,脚蹬牛仔靴头戴牛仔帽,并非因为你是个牛仔,而是想告诉别人:你珍爱独立、不羁、自由等与牛仔形象联系在一起的那些价值元素。
裸猿这一雅号的迷人之处在于,从缺乏体毛这一点,可以窥见一些人性的隐秘特征及其深厚的进化背景:体毛退化和大量增加的汗腺构成了一个更有效的散热系统,让人类得以适应长途追逐的狩猎方式;同时,裸露皮肤上出现了许多性敏感区,让人类男女获得更丰富更强烈的性快感,从而吸引他们在排卵周期以外的任何时候都愿意交合,以此强化两性纽带并最终发展为固定配偶模式,后一趋势启动了一个性选择机制,反过来又加速和强化了体毛的退化。
从穿衣服这件事情,我们同样可以窥见人性的许多特征,不是生物学方面,而是心理、文化和社会性方面;子路正襟危冠,是在默默传达这样的信息:我穿着衣服,因为我是人而非禽兽,我束发右衽,因为我属华夏而非蛮夷,我冠带华服,因为我乃士卿而非庶人,我大难临头而死不免冠,因为我是君子而非小人。
基于这样的理由,为人类奉上另一个雅号——衣冠之猿——或许也是可以被接受的;选择这个雅号,意味着我对人性之文化与社会性方面的考察,将以人性之生物学方面作为起点,并始终将这一考察置于人类进化历史的大背景之中,毕竟,这两方面之间并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而人性作为一个复合体,也始终在其组成元素以及环境之间的互动过程中持续进化着。
这本书收集了我过去几年在文化与社会话题上发表的一些文章,为将它们组织进一个稍有条理的框架,我按主题做了分类,并为每个主题写了导言,以阶段性的总结我在该主题上的想法,也为每篇文章写了后记,以补充我对有关问题的最新见解;通过这些努力,希望能勾勒出我在此领域经历若干年思考和探索之后,事后回顾时依稀见到的那幅观念地图。
这些文章在我的博客(headsalon.org)上都可以找到,每篇文章标题下面注明了写作日期和它在博客上所对应的文档号,由文档号可以推知页面链接,比如文档号3538对应的链接便是:http://headsalon.org/archives/3538.html;在文章页面上,你可以发表评论。
尽管我非常幸运也充满感激地从各种(一手的、二手的乃至三手的)学术著作中获取了大量有益的材料、概念、理论和方法,但我并不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学术研究,更无意以科普的姿态向读者介绍学界已成定论的确切知识;相反,我宁愿作为一个勤于观察和思考的普通人,记录自己的理解、心得与遐想。
在这么做时,尽管我(在我的阅读限度之内)十分尊重学术界的基础共识和主流意见,但并不会以此约束自己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当学界主流意见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时,我不会迟疑于做出种种在我看来足够合理的设想、推断和猜测,以此将残缺不全的世界图景勾勒完整,假如这么做会让你感到不快,我只能说声抱歉。
所以,这些文字首先是写给我自己的,用来解除自己的困惑,因为大脑是靠不住的,一个解答只有当你把它写下来,说给一位假想听众听,才能让你确信自己是否真的弄明白了;其次,作为上述努力的副产品,它们也是我和你分享思考的媒介,假如你喜欢的话,那会带给我一份额外的快慰。
第一章 饮食
18世纪的法国美食家布里亚-萨瓦兰曾说:“告诉我你吃些什么,我就能说出你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句名言在1923年美国某报的一则牛肉广告上被精简为“你是你所吃”,从此广为流传,并成为众多美食书籍、电影和电视片的标题。
虽有所夸大,但这句话确有其洞见。实际上,把其中的“吃”换成穿、住、读、玩、驾驶、交往、欣赏等动词,在不同程度上都可成立;或者说,人的各种行为,都体现着其个性、价值观、身份、文化归属,乃至人性,其中一些比另一些表现得更鲜明;实际上,当我们将所有这样的句子全部罗列出来时,便回答了那著名的门卫之问:“你是谁?”
在表明“我是谁”的生活各方面中,饮食有着根本重要性,因为吃什么和怎么吃,构成了所谓生计模式的基础,而后者无论是在生物学家考察一个物种时,还是人类学家考察一个族群一种文化时,都是首先要弄清楚的事情,它锚定了物种和文化的基本面貌。
因为我们曾是狩猎猿,所以比我们的猿类近亲更爱吃肉,更难抵御肉脂的芳香,但我们仍背着灵长类的包袱:不能合成维生素C,所以无法像其他食肉动物那样放弃水果和蔬菜;因为我们吃更多肉,加上会用火加工食物,我们的肠道短了许多,也不再那么耗能,才供养得起高能耗的大脑。
为了长途追逐猎物,我们有了适合长跑的直立体型和长腿;为了解决长跑中的散热问题,又有了裸露的皮肤和发达的汗腺;为了猎取大型动物,我们发展了团队合作能力;因为大猎物的肉一下子吃不完,我们学会了分享肉食(却较少分享素食),建立了互惠关系,最终发展成了我们丰富的社会性。
因为有了畜牧业,牛羊奶成为重要食物,有些族群将乳糖消化能力延长到了整个成年期;因为有了谷物种植,我们过上了定居生活,因为从种植到收获历时漫长,我们学会了延迟满足而变得更有耐心,也学会了做长远计划,并更加善于数数、称量和计算,为此后的更多创造性活动打下了基础。
自从人类走出非洲散布全球,不同种群占据了差异极大的生态位,食物构成也各自发生了剧烈改变,并由此而发展出多姿多彩的文化;同为渔猎采集者,以驯鹿为食的北欧萨米(Sami)人随驯鹿觅食路线而迁移,而以鲑鱼和贝类为食的西北海岸印第安人则定居在沿岸河口,因为洄游鲑鱼总是回到其出生河口,而贝类也不会迁徙。
对于多数转向农业的族群,食物结构的改变带来了意义更为深远的后果,农业让单位土地提供了多得多的卡路里,供养了高出此前两个数量级的密集人口,但它提供的营养却往往是不均衡的,特别是缺乏动物蛋白,于是各农业社会都发展出了适合自己生态位的蛋白匮乏应对方式,他们找到的不同方案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多样文化。
在非灌溉种植区,常需要休耕轮作才能保持土地肥力,这恰好为农牧混业创造了条件,也是解决蛋白匮乏的良方;在肥沃高产的灌溉区,所有可耕地都被种上粮食,假如周围有不可耕的山林河泽可供渔猎,倒还可利用农闲稍作添补。当缺乏这样的条件时,人们只能挖空心思搜罗各种小动物以获取蛋白质,或者像印度农民那样,只喝奶不吃肉,以便以少量牲畜持续获取蛋白质;在蛋白匮乏最严重的地方,甚至可能发展出食人俗和以获取人肉为目的的战争机制。
谷物易于保存,其季节性也要求它必须被存储,而存储需要仓库,同时,耕地比狩猎领地更易于确定边界和归属,这些都推动了财产权的发展,也使经济活动的重心从游团和氏族转向个体家庭;但同时,财产的存在也对劫掠构成了诱惑,而保护财产需要比家庭更大的组织,于是社会组织向多层次结构发展,以核心家庭为基础,经血缘纽带而联合成为家族、村社和部落。
肉奶则不易保存,许多民族很晚才掌握肉类干制技术,一头牲畜的肉远超出单个家庭的一次消费量,而牲畜又稀缺而珍贵,因而,集体飨宴在很长时期内仍是消费肉食的主要方式,这也为共同体提供了一种强化其合作纽带的机会,为此人们编织了种种理由设立众多节庆。飨宴也是家庭在盖房等需要找人帮忙的大事中支付报酬的重要方式;在传统农业社会,穷人多数肉食都来自各种宴席。
农业还带来了另一项重大变化,谷物基本不含盐,加上我们屠宰和加工肉类的方式(放血和水煮,相对于狩猎者的生吃或烤制),丢失了肉类中的大部分盐,结果大大减少了从主食中摄取的盐分,只能另外添加,而盐在自然界并非随处可得,由此带来的交换需求,催生了一项古老而普遍的贸易,盐的贸易反过来又推动了对文明发展起过关键作用的食物保存技术。
关于什么是可食或不可食的,每个族群有自己的答案,每个人也有不同的偏好与禁忌;作为一种文化元素,食谱经由幼年期一个特殊学习机制而得以传承;一两岁的幼儿不拒绝任何食物,而且勇于尝试,喜欢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同时,他们会对父母的鼓励或阻止作出反应,由此了解什么是可吃的。
这个学习窗口大约在三周岁时关闭,此时他们突然对食物变得挑剔起来,只接受那些之前得到父母许可的食物,这份食谱于是便固定下来,限定了其此后一生食物选择的基本范围,或许要到成年后很久,才又开始尝试一些新食物,但远不会像学习期那么开放,让一个英国人爱上吃蝗虫,让一个江南人爱上吃牛胃反刍物,机会都很渺茫。
下一次当你发现自己喜欢某道菜而讨厌另一道时,或许会让你对从小接受的父母教育,你儿时生活的那个地方,你孕育于其中的那个文化,你的远古祖先如何在所处环境中谋划生存之道,你所继承的农耕与狩猎遗产,所背负的灵长类包袱,总而言之,对通往你作为人而存在的那条漫长历史道路,获得更真切的体会。
吃还是不吃?
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播出后受到广大吃货热捧,据说创下了国内纪录片收视纪录,可见中国这个美食大国确有群众基础,并非浪得虚名;观赏各地美食之余,人们也对不同国家和社会的饮食习俗差异展开了讨论,特别是,为何像英国这样文化的其他方面相当发达和强势的社会,偏偏食物却如此单调乏味?似乎让人费解。
其实,饮食作为与“男女”并列的头号文化元素,在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中起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历来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重视,有许多著作谈论这一主题;现实生活中,当人们来到一个陌生地方,或与来自其他文化的人交谈时,“他们吃些什么?”也常常是首先被提出的问题。
文化差异本身只是个事实,但人会赋予其价值含义。当人们抱持欣赏和体验的心态时,它是新鲜、惊喜和异国情调,而当人们需要标榜自己的文化特性、寻找优越感或感到受威胁时,差异便成了歧视和取笑的对象,“广东人什么都吃”也就由对多彩饮食文化的赞美变成一种异样的目光了。
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在“什么都吃”上面确实表现非凡,而南方尤胜北方,岭南尤胜岭北,也是显而易见的;博大繁复的饮食文化,离不开食材的多样化,从技术上看,多样化食材促使厨师开发出各种材料的加工和烹制方法,积累了更多素材和工艺,而从需求面看,食材多样性也训练丰富了食客的味觉,挖掘培养了更广谱的口味和品尝情趣。
灵长类大多是杂食动物,而随着大型猿类从树栖转向地栖,肉食比例提高了(大猩猩是例外),同时在取食对象上变得高度机会主义。黑猩猩从水果、蠕虫、蚂蚁、蜂蜜、鸟蛋到猴子,什么都吃,灵长类还有个恶名:偶尔会同类相食;人类继承了杂食特性,但自从离开丛林来到草原之后,食谱中包含了更多肉食,加上人类膨胀了好几倍的大脑是个高能耗器官,对肉食的需要更加迫切。
不过,尽管人类是杂食性的,却并非来者不拒、同等对待各种食物,在这点上,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遵循一种由“最优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所阐述的策略,根据成长于其中的环境条件来选择其食谱;该策略的原则是以尽可能小的搜寻与采集/捕猎成本来获取所需营养,所以,当那些容易获取的食物已能满足所需时,较不易获取的那些将会被忽略,最终投入于每种食源上的精力的边际产出率和边际中毒风险将是相等的。
所以,高度杂食性只是人类作为物种的潜能,对于每个特定群体,食谱宽窄取决于所处生态位的资源条件,像因纽特人这样的极地狩猎部落,食谱是非常狭窄的;而对于个人,饮食偏好和对食材的接受能力多半在童年期便已形成,儿童尝试并接受各种食材的学习窗口在三岁时就关闭了,从小没吃过的东西长大了就很难再接受,正因此,社会的食物禁忌才很容易通过家庭影响而一代代延续下去。
进入农业时代之后,食谱选择又多了个重要驱动力,与狩猎者和游牧者相比,农耕者的营养瓶颈从能量转向了蛋白质;在土地开垦率低、保留了较多草地或采用轮作休耕制的社会,可以实行农牧混业,肉食尚能保证;但那些所有土地都已开垦并常年耕作的社会,就要想尽办法寻找肉食了;尽管在驯化了豆科作物之后,农民获得了植物性蛋白质来源,但豆类偏好毕竟很晚才形成,而对肉食的渴望则古老而根深蒂固。
在传统中国,一个十分显著的趋势是,越往南,肉食越稀缺;有几个原因,首先是越往南土地复种指数高,而且越缺少饲养牛羊等反刍动物所需的草地。大型肉畜只有猪,而猪虽然产肉效率高,但有个很大的问题:其食谱与人类重合率高,因而难以大批饲养,否则便与人争食了,鸡鸭也有同样的问题。
其次是越往南,粮食的蛋白质含量越低,番薯芋头等块根块茎类的蛋白质含量远低于谷物,而谷物中大米和玉米又低于小麦,同样是小麦,南方小麦也低于北方小麦;这样,南方人必须在主粮之外寻找更多肉食来补充蛋白质,可他们又缺乏大牲口,所以只好挖掘其他一切可能性了:狗肉、马肉、青蛙、山鼠、蛇、蚕蛹、蚂蚱、蝉、水虱……
不仅是肉食,南方素食种类也多过北方,当然,南方植物资源原本就比北方丰富,不过或许这也与南方的致病寄生物较多有关;在中原民族向南方拓垦的过程中,抵抗丛林沼泽地带特有的疫病始终是个大问题,而寻找草药是这一努力的重要部分,尽管效果很难检验,但尽可能开发和尝试各种可食用植物,总是有益的,即便没有疗效,也丰富了食物来源。
一个社会的食谱一旦稳定下来,便成为一种习俗,社会成员会借助它们来建立文化认同和标识共同体身份,此后,即便生态位和资源条件已经改变,饮食习俗仍将以强大的文化惯性延续下去,特别是食物禁忌,是构建文化鸿沟、区别身份、激发敌意的十分有效的符号;今天,犹太人和穆斯林早已散居全球,却仍坚持着古老的闪族食物禁忌(Semitic dietary laws)。
后记
食俗之产生,起自文化之地方分异,就像语言之方言化,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在各大菜系的名称中;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流动社会的形成,饮食取向如同其他文化元素一样,正在逐渐摆脱其地方性,而更多地联系于阶层区隔与价值认同,就是说,从一个人吃些什么,你越来越难猜到他是哪里人,而越来越容易猜到他属于哪个阶层,持有何种价值观。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制造业繁荣和人口大流动,伴随着川菜、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席卷全国;同时期,面向白领的肯德基们也遍地开花;接着,面向中产阶级的中高档餐馆,无论离大海多遥远,也都纷纷增添了海鲜部;电子商务也在为食品的去地方化推波助澜,从近年掀起的吃大闸蟹浪潮可见一斑。垂直分层将是塑造未来餐饮业态的主要力量。
地方性美食在经历全国化的同时,其形式和口味也在悄悄改变以迎合各地食客需求,于是经常听到有人抱怨它们变得越来越不“正宗”了,实际上,不正宗恰恰是一种美食突破地域而得以普及的前提,今后,随着去地方化和垂直分层的继续,不正宗的名菜会越来越多,直到所有人都忘了何为正宗为止。
劝酒拼酒何时休
多年来,无论在公款消费、官场应酬、商务宴请,还是私人聚宴中,高档酒的地位越来越受尊崇,其在餐饮账单上所占份额也日见高涨,成为许多酒店的主要利润来源;这也让国内高档白酒的股票广受追捧,经年坚挺;最近,军队里传出要限制喝酒的风气,白酒股闻风应声大跌,也可见白酒在腐败类消费中的领导地位。
除了满足个人嗜好之外,喝酒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性消费,是为了实现某些社会性功能而喝,因而总是伴随着某些特定的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在此意义上,酒被称为社会交往的润滑剂,倒也贴切;酒类消费中的大部分,大概都可归之于此类功能性需求。
不过,同样是社会性消费,具体的喝法却随所需实现的功能不同而迥然相异,最常见的一类是助兴型的,此时喝酒是为了让人进入某种状态,而这种状态适合于他正在参与的社会活动和交往,因为酒精可以解除大脑对某些低级冲动的抑制,让人变得更加放松、兴奋、甚至放纵。
在诸如歌舞、嬉戏、看球之类的群体娱乐中,这样的状态会让参与者表现更好,而许多社交活动也需要参与者比平时更为松弛,不再拘谨,甚至略带兴奋,容易打开话匣子,所以作为社区社交中心的英国乡村小酒馆,或中国茶馆,作为私人社交场的沙龙客厅、鸡尾酒会,都会以酒助兴。
当参与者平时并不十分亲密,只是为了特定目的而聚在一起时,或者平时碍于等级身份或社会规范约束而不得亲密时,那么,在此类场合借助酒精来解除拘谨和戒备的需要就会变得更强烈。
沙龙客人可能只与主人熟识,相互并不亲密,而且不时还有新人被引介进圈子;单位同事平日受等级职务拘束,年终聚餐时则需要营造一种平等参与氛围;分离多年的老同学,文化和价值观上已多有隔膜,却仍想重叙旧情;还有大家族的众多亲戚,平时来往寡浅,家族纽带全赖各种节庆婚丧宴席维系,等等。
以酒助兴的习俗在各大文化中都有,不过中国的酒文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功能性需求,不妨称之为对抗型,表现为以醉倒对方为目的的高强度劝酒,相互轮番劝酒直至大部分参与者都达到承受极限,这种习俗在其他文化中似不多见,而且过去二十年,无论在官场、商务还是私人交往中,有愈演愈烈之势,也正是这一习俗,创造了酒类消费中的极大一部分。
劝酒拼酒习俗中所涉及的心理因素看来相当复杂微妙,其原因颇难究考,不过从某些线索中还是能看出些渊源;在助兴式喝酒时,借助酒精暂时卸除某些自控和协调能力,是为了更好地参与社交活动,所以各人自己喝就行了;而在对抗性劝酒中,酒精的这一作用被用作了武器:剥夺对方的自控与协调能力,但尽可能保持自己的。
然后,当所有参与者都意识到别人在用这一武器对付自己时,也都拿起该武器参战,于是战斗轮番升级,最终,博弈各方达成一个规范:确保所有人都被剥夺自控能力,这成了酒桌上的游戏规则。问题是,这究竟有什么社会功能?常见的通俗说法是,这能热络感情,拉近关系,更准确地说,酒精能够解除戒备。
或许正是因为中国文化中横亘于人际关系中种种戒备太多太深,才特别需要通过酒精来解除它;劝酒者在敬酒时,或许是在告诉对方,我同意解除戒备,请你也这样,这类似于握手礼的起源,告诉对方:瞧,我手里没有武器,让我知道你也没有;甚至我们可以想象,劝酒习俗在古代或许真的发挥过确保聚宴各方同时丧失战斗力的作用,因为喝醉酒的人是很难保持格斗能力的。
之所以人际交往中充满了戒备,或许是因为缺乏信任机制和社会规范对行为的约束,社会交往中充斥着尔虞我诈的机会主义行为,为此人人都须时刻保持警惕,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这场长期的机会主义攻防战,导致了心理武库的军备竞赛,精明、理智、审慎、诡诈、圆滑、伪装、设套、声东击西、拐弯抹角等心理武器都被一一开发出来,装备在身,而真实意图却被包裹在重重伪装之下,难以看透。
果若如此,我们便可预期,越是那些可能被对方设陷欺骗或伤害,因而越需要加以警惕和戒备的社会交往,劝酒风气便越盛行,而那些真正亲密的,或已经建立了充分信任关系的交往,则会表现得较为平和,事实看来正是如此。酒风炽烈的程度,从官场、涉及国企或政府项目的商务交往到私人企业间交往、半生不熟的圈子,到亲密朋友、核心家庭,依次递减,高档酒的消费量大概也按此坐标呈梯度分布。
过去二十年酒风日盛的趋势,或许也是社会变迁的结果之一,市场开放,社会流动性增加,各种交往和交易关系大量涌现,但这些关系和交易中所需的规范和信任却未能及时建立,于是传统酒俗被改造而移用过来,为这些交往构造一个可让其顺畅运行的舞台。
可是,尽管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劝酒习俗带给参与者的健康代价却是非常高昂的,很少有人真正乐在其中,更多人是出于无奈,并对此苦不堪言,也想出种种办法加以逃避。可以相信,此陋俗在当今之炽烈程度只是阶段性的,随着人们对其健康代价的认知加深,价值观的变化,以及新的社会规范和信任机制的逐渐成型和成熟,新生代当不至于全盘继承这一陋俗。
后记
在后来的讨论中,我意识到劝酒还有另一项社会功能(或许比我提到的更重要):它在某些社交场合被用来确定社会地位之高低。因为既然劝酒在这些场合已具有某种攻击性,那么,谁可以对谁发动攻击,可接受的攻击程度如何,攻击而又不至于造成翻脸的适当界线在哪里,这些信号便可被用于确定参与者的地位排序。
这就好比一群母鸡之间也会通过啄击对方头部而确定地位排序,如此产生的排序被称为“啄序(pecking order)”,啄序一旦确定,母鸡之间便可相安无事。人类社会自从有了等级分化之后,也发展出许多确定啄序的方式,比如身体姿态、说话语气、称谓用词、座位次序,还有谁可以拍对方肩膀、摸对方头,谁可以迟到,可以先走一步,可以率先打破礼节,等等。
在等级关系非常牢固的贵族社会,个人很少有机会改变地位,因而反倒较少需要反复高调重申啄序,倒是那些一方面等级差异巨大,同时高位者地位并不牢固、低位者也常有爬升机会的社会,地位焦虑严重,才需要大量啄击行为来反复重申啄序。
如果说“先干为敬”只是一种轻微的谦卑,那“自罚三杯”就是赤裸裸地屈膝称臣了。“最近胃不舒服,小李你去替我敬一圈”当然是只有领导才有资格说的话,替领导挡子弹可是难得的效忠机会,领导在说了三遍胃痛之后终于干了一杯,就算是大面子了,只能赏给眼下最需要笼络的部下。
饕餮经济学之肚皮收租法
小时候看历史书和小说时,发现古人赞美英雄人物时,常常把巨大食量和英雄气概联系在一起,后来看欧洲历史,发现那边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好像中世纪贵族和武士都很能吃,也很爱吃,据说经常吃到吐,吐完再吃。
那时候饕餮(gluttony)曾是教会精神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对贵族的指责中常把它挂在嘴边,六世纪末教皇格利高里一世还将其列为七宗罪之第二位。按常识,说教部门挂在嘴边批判的事情,通常就是权贵阶层最热衷的勾当。
年初看到一篇书评,介绍了尼科拉·弗莱彻的《查理曼大帝的桌布》,这本书把古代贵族极度夸张的狂欢盛宴和胡吃海喝描述得淋漓尽致,看来原先那些零星轶事和散乱印象还真不假。对这种特别而有趣的现象,弗莱彻罗列了一些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或许是有的,但作为解释却无法令我满意,我设想了各种可能性,可始终无法把它安放进某个连贯的框架中,颇为懊恼。
幸好,不久前读布洛赫(Marc Bloch)的《封建社会》时,终于看到一线光明。据他说,在欧洲封建社会,特别是它的前期(他的前后期划分大致以1200年为界),货币经济严重萎缩,附庸对领主的义务都以实物和服务履行,加上交通运输条件极差(那时罗马道路系统已经崩坏),于是,大小领主收租的主流方式,是连续不断的长途巡视,带着大队人马,逐个光临附庸领地或者庄园,一路吃过去,连吃带拿——“食邑”两字看来可以从字面上理解。
显然,嘴巴肚皮收租法对领主和他的随从们的食量是极为有效的激励;反过来,对于附庸和庄园农民,大食量意味着重税,这就难怪教会要如此反对饕餮了,而且格利高里一世版的七宗罪前三项——挥霍、饕餮、贪欲,都是针对消费行为,在以就地消费为主要征税形式的时代,这些大概是穷人苦难的重要来源。
这种收租方式对于领主是有效率的,因为他们原本就需要通过定期巡视来确保附庸的忠诚,每次巡视都是对封建契约的一次重新确认;同时,为了镇压时时发生的叛乱,他们也需要不断行军,所以,顺路把租收了,可以节省催租、押送和运输成本。那时候,一个国王或公爵在位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巡视和平叛的路上。
布洛赫的分析给了我很大启发,由此想到,在货币经济不发达的古代,不仅收租,许多服务的报酬可能都以管吃管喝的形式支付,比如大贵族豢养的亲兵、侍卫、仆人、游吟诗人、弄臣、教师等,还有庄园农奴的各种劳役,在收获后会有个集体报酬——大吃一顿——这常常也是农奴难得的吃肉机会。
记得小时候,老家的棕绷(棕编床垫)师傅都是上门服务,工钱很少,但管吃喝,除了烟酒饭,每天下午我妈还会去为他买两个粽子,后来打家具时也是,木匠师傅在我家吃了一个多星期。还隐约记得街坊婆婆在谈论某些师傅的价格时,会强调他们是否抽烟喝酒——那时候把职业称为饭碗,看来比想象的更贴切;我猜,从事这一类职业的人,饭量会比别人大。
饕餮第一定律:经济活动中以管吃管喝为支付方式的交易越多,饕餮越流行。
后记
记得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我们镇的居民最初有机会从电视上目睹西方生活时,常有人疑惑道:他们怎么吃那么少?可是30年后,我周围的许多人也吃得那么少了。
现代城市居民比过去吃得更少,几个明显的理由是:首先,机械化大幅减少了他们在体力劳动和家务中的能量消耗;其次,他们吃更多肉食或其他高能量密度的食品,因而从体积上看起来吃得更少了;最后,他们的食物中也包含了更多易消化的深加工食品,从而减少了消化过程本身的能量消耗。
实际上,后两点构成了人类进化史上饮食变化的一条主线:为了供养高能耗的大脑,人类必须摄入更多能量,同时又要缩减消化系统的能量消耗,转向肉食、熟食和深加工食品是我们找到的解决方案,与之配合的是对这些食物的嗜好,尽管农业时代的人口压力下,这些嗜好往往难以得到满足。
过去的人比现代人吃得多,还有个理由:饕餮是人类应对食物供给不稳定的一种策略,这在饥荒频仍的古代非常重要。一些饥荒风险很高的族群甚至出现了一些代谢机制上的特殊变化,在食物丰盛时及时囤积脂肪,以便在未来饥荒中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
贾瑞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在《昨日之前的世界》里描绘了他所熟悉的新几内亚和太平洋土著在接触现代文明、获得丰裕食物之后的饕餮风俗。最典型的是瑙鲁人,该岛的鸟粪磷酸盐矿让岛民在20世纪中叶一步踏入富裕社会,很快饕餮成风,结果1/3的20岁以上人口、2/3的55岁以上人口都患上了糖尿病,糖尿病也一度成为该岛岛民的头号死因。
饕餮经济学之吸血蝙蝠和猎获物分享
从时尚的变迁,生活方式的锁入,到肚皮收租,乃至更普遍的生存套餐交易,通过对古人生活状态的揣摩,我意识到,贪吃暴食乃是古代之普遍风尚,已深入我们的文化,而节食瘦身反倒是新近时尚,且眼下尚局限于高雅阶层。
然而我的追溯并不打算止步于中世纪,人类的饕餮习俗比这更古老,我甚至认为它已成为人类生物本性之一部分——至少对男性是如此。要说明这一点,需要把眼光投向更遥远的过去,至少几万年前吧。
史前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大致上,男性以狩猎为主;就个体而言,人类的捕猎技能无法与猫科动物相提并论,裸猿们的优势全在于团队合作,合作除了发生在狩猎过程中,也体现在猎获物的分享上,并且,分享范围大于狩猎团队:即便是三五个人猎得的东西,也往往在部落或村社内集体分享,后者人数往往几十上百。
猎获物分享是一种互惠机制,它的产生基于这样一些条件:(1)猎获物不稳定,(2)狩猎个体或团队无法当即吃下全部猎获物,(3)缺乏有效的食物储存和产权保护手段。当这些条件成立时,互惠分享便具有策略优势,它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在时间轴上对产出流和消费流进行匹配的交换手段(腌制技术是后来发明的另一种交换手段),用一位非洲部落老猎手的话说:别人的肚子就是我的仓库。
动物行为学家曾描述过一种吸血蝙蝠,就采用了上述分享机制。这种蝙蝠一旦逮到机会,会把肚子吸个滚圆,但实际上它们消化不了那么多血液,于是当它遇到另一只饥肠辘辘的同类时,就把部分血液吐哺给后者。由于吸血行动的成果很不稳定,互惠机制可带来极大的合作收益。
如博弈论教科书上所说,像吸血蝙蝠这种两两合作博弈的形成,除了需要潜在的合作收益(数学上表示为囚徒困境博弈矩阵,上面所列几个条件即为猎获物分享这个特定问题构建了该前提),还须符合两个信息条件:(1)博弈者能够识别对方,(2)博弈者能够记住对方的行动历史,至少能记住最近的若干次;吸血蝙蝠确实拥有这种能力,它们的吐哺对象限于也曾施惠于自己的同伴,而拒绝那些拒绝过自己的同类。
识别对方和记住行动记录看似简单,实则对认知和记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尽管人类在辨认面孔、脚步声和体味方面已经发展得神乎其技,但对交往关系史的记忆则容量十分有限,我见过好多人都不得不用个本子来记录人情账。
所以,随着交往圈子的扩大,两两合作互惠的成本也急剧上升,更要命的是,当互惠关系中引入传递性时,关系复杂度呈爆炸式增长。所谓传递性,是类似这样的关系:A虽然没帮过我,但A经常帮B,而B是我的朋友,经常帮我,所以当A求助于我时,我会欣然出手。很明显,一旦引入传递性,你需记住的不仅是他人与自己的交往史,而是所有人之间的两两交往史。只要社区人数稍稍上升,这立刻变成天文数字,这时候,必须寻找新的互惠机制。
后记
关于肚皮仓库假说,亚马孙丛林中的Shiwiar人展示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案例。他们从不在家庭以外分享小型猎物,只分享像美洲貘(成年体重约150-300公斤)这样的大型猎物,因为小猎物一顿即可吃完,不存在储藏问题,而大型猎物的分享也在悄悄发生变化。
就在20世纪80年代人类学家研究该群体期间,随着肉类烟熏技术的普及,分享行为减少了,加上猎狗和枪支使用的增加,狩猎行动空手而归的情况日益罕见,进一步减少了大型猎物的分享现象,因为食物供给变得可靠之后,人们已不再像以前那么需要通过食物分享来维持互惠关系,以便在狩猎失败时不至于挨饿。
在探索各种食物保存技术的努力中,人类的进展并不算快,各族群间也很不均衡。中古欧洲对胡椒等东方香料的需求强烈,据说就是因为肉类保存困难,只好用香料掩盖腐烂气味;畜牧业者掌握制酪技术,从而获得稳定的奶制品供应、摆脱对谷物的依赖,最终发展出纯游牧生活方式也只是三千年前的事。
食物禁忌的文化功能
整体上看,人类几乎无所不吃,但具体到每个族群就不是了。在一地被奉为美味珍馐的东西,在别处却被认为难吃、可怕、恶心,或者不该吃,从皮蛋、猪脑、臭豆腐、鱼腥草,到蚱蜢、蝇蛆、毛鸡蛋、猫胎盘、肠胃内容物,都曾是惊恐和嘲讽的对象。有关狗肉该不该吃的争议,更是经年持久不熄。
族群间食谱构成和食物偏好的差异,首先是因为人类的散布广度,从赤道到北极、从雨林到沙漠,迥异的生态位,有着不同的食物来源;但生态位只是个背景约束,即便像人类这样高度杂食性的动物,也并非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一个群体的现实食谱选择,是在食物分布、能量营养需求、消化能力和获取与加工效率之间进行策略权衡的结果。
生物学家有一套最优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 OFM)来解释动物种群的取食策略和食谱广度,其中一个核心因素是食物搜寻与处理所消耗时间的比值。处理(包括捕捉、屠宰、加工和消化)相对于搜寻越耗时,就越倾向于专食,相反则越倾向于杂食;杂食或专食倾向反过来会影响消化系统和取食技术,从而在食物与觅食策略之间构成互反馈和协同进化。
假如再考虑营养均衡,问题就变得更复杂。由于人类刚刚经历了农业带来的食谱大转变,消化系统还来不及做出适应性调整,营养均衡问题尤为严重,特别是动物蛋白的缺乏;在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看来,许多饮食习俗、食物禁忌,乃至献祭制度和战争形态,都与各社会解决蛋白质匮乏问题的方式有关。
不过,无论是最优觅食还是营养均衡,都难以解释为何某些取食策略会演变成食物禁忌。作为策略,不吃某些东西只是为了节省时间、技术和消化能力等资源,专注于吃另一些东西;而作为一种文化偏见或禁忌,不吃某些东西不仅仅是说它们不好吃、不值得花功夫去弄来吃,更是说:这么吃在文化上是低下粗鄙的,甚至在伦理上是错误的。
实际上,和文身、发式、服饰、口音、节庆、神话等文化符号一样,饮食也是构建文化共同体的一个工具,用于在族群内部强化认同,在族群之间划清界限;建立共同体的过程中,认同和鄙视向来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因而对于那些不在本民族优选食谱之列的食物,仅仅忽略是不够的,还要鄙视、刻意强调、拉开距离以远离模糊地带,乃至设立禁忌。
小型熟人社会中,分辨亲疏敌友只需凭借对亲身经历和相互关系的个人记忆即可,而在规模更大的社会,共同体的合作纽带便要依靠各种文化符号、集体记忆和组织工具来维持,所以随着大型社会的发展,这些元素就被创造了出来;和口音一样,饮食习惯成年之后往往很难改变,正因其难以伪装,故而很适合用作陌生人之间的认同符号。
当华夏认同形成时,服务于华夷之辨的符号也诞生了。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便诉诸了发式和服饰两种符号,若在“被发左衽”后面再加上“茹毛饮血”,夫子大概也不会反对;东晋衣冠南渡之后,南北文化开始分异,这自然也体现在饮食方面,从那时起,南人北人在饮食问题上相互比照取笑鄙视的事情,便屡见不鲜。
俞为洁的《中国食料史》为我们提供了两个生动事例:南齐士族王肃叛逃北魏之后,饮食习惯一时难改,“不食羊肉酪浆,常饭鲫鱼羹”,酷爱喝茶(当时茶刚刚开始在士族豪门中流行,尚未普及),常一饮一斗,受北人嘲笑,得了个“漏壶”绰号,后来在宫廷御宴中,却喝了许多酪浆,魏帝讶问“茗饮何如酪浆?”,肃答“茗不中,与酪作奴”,如此自贬自辱,显然只是为了融入他并不适应的北人文化。
另一个故事有关食蛙习俗,秦汉时南北皆不忌食蛙,魏晋后北人渐弃,南人却益发喜爱,常为北人所笑,且屡有禁令,理由是青蛙食虫有利庄稼。该文化冲突在宋室南渡时达到高峰,南渡者力劝高宗严令禁止,这回的理由是青蛙酷似人形,那当然只是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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