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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红:关于“教辅新政”的四点澄清

作者:百道网·鲍红专栏   时间:2015年06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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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鲍红  教辅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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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0) 反对(0) 2楼说    机构: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姓名:鲍红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通知最后规定:文件出台之日起同时废止一些文件及与通知不符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2012年4月发改委通知。
也就是说,“承担各省评议公告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规定——而实际中出版业从没有设立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也自然随着这个文件的废止一起废止了。

2015/7/6 14:03:00

支持(0) 反对(0) 1楼说    机构: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姓名:陈博

现在的学生是否需要教辅读物,估计每个家有学生的家长选择是一样的,但学生该用什么样的教辅,却没有一个比较权威或公正客观的部门或机构来界定(这还是有实际需要和必要性的)。所以,多年来,教辅市场乱象丛生也就不足为怪了,必经这个市场需求足够大,大到谁都可以在里面捞到鱼。把控教辅出版资质并不能根治教辅乱象,垄断市场也不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如何治理?我觉得还要从“治”和“理”两个字上下功夫。出版资质审批要严,有出版权的出版者、编辑要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并设置资格年审),出版者对自身教辅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文本编校印装质量从严把关(可以参考教材有关制度执行),出现质量问题取消出版资质、n年不得申请(类似酒驾处罚)、从严从重处罚,组织民间评审团(教师、家长、主管部门),并对评审团成员的能力及道德水准提出明确要求,旦有污点红牌出场。乱世用重典,道义上的呼吁在经济利益面前不堪一击。并商与鲍红老师。

2015/6/11 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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