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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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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月1日起,英国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经典文学形象,失去了版权的护翼——1923年1月1日之前出版的五十部福尔摩斯小说,包括全部四部长篇和四十六则短篇,不再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这意味着,“福尔摩斯”可以被任意使用,包括改编和创新,而且,“完全免费”。
早在2013年初,三卷本《新注福尔摩斯》的编辑莱斯利·克林格,以及福尔摩斯妻子玛丽·拉赛尔系列小说的作者劳里·金,两人合编了小说集《福尔摩斯伴我行》,收入了多位作者新撰写的福尔摩斯故事,并向英国方面支付了5000美元特许费,未料柯南·道尔遗产公司致信此书出版商,索要额外费用,否则便不准该书通过亚马逊、巴诺书店及“类似零售商”销售。出版商因故中止了《福尔摩斯伴我行》的出版,两位作者因此上诉。法庭裁断,1923年以后的福尔摩斯形象依然受到美国法律保护。克林格因此表示,《福尔摩斯伴我行》的出版工作将在力避1923年后元素的前提下继续进行。
据了解,1923年后,亚瑟·柯南·道尔只发表了十篇福尔摩斯小说,均为短篇。文/郭子
原文标题:失去版权保护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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