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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一句谚语说“你吃什么,你就是什么”。这句话放在书痴安妮·弗朗索瓦身上,大概要变成另一番模样:看什么样的书,就是什么样的人。她自称“一无文凭,二无头衔”,独独钟情于阅读。《读书年代》是她50年读书生活的回忆录,记录了一个超级书痴与书的恩怨情仇。从12岁开始,弗朗索瓦就迷上了阅读,用她的话说,就像是被拴上了“奴役的锁链”。从最初的暴饮暴食,“看书快得就像伐木工砍树”,到后来的细嚼慢咽,直至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正所谓,人无高低贵贱,投缘就是朋友;书无雅致通俗,遇见就是至爱。她读书如同吃饭,胃口奇大,不挑食、不偏门。从文学经典到百科全书,从历史哲学到园艺菜谱,不分学科,不论厚薄,来者不拒,拿到什么就读什么。
在漫长的阅读过程中,书好比是弗朗索瓦最亲密的“那一半”,阅读的过程仿佛是与老友来一次深度交流。和人一样,不同的书具有不同的性格,有的直接、有的委婉,有的浅显易懂、有的深奥如学究。正因为有了这独特的个性,每本书也就自然而然地散发出迥异的魅力———阅读不只是大脑的运动,更需要所有感官协同参与,首先是眼睛看,其次是鼻子闻,接着是手指的抚弄,或者是耳朵的倾听。
如此一来,书不仅可以“读”,也可以“玩”。比如说气味,在弗朗索瓦的记忆里,新课本带着“苦苦的杏仁香”,词典散发出檀香味,而最让她念念不忘的还有书本上“若有若无的尘土气味”了。除此之外,书也可以是“独一无二的乐器”,在不同的读者手里演奏出不同的曲调。手指与书页的每一次接触,都好像拔动了琴弦,“书便开始哼哼唧唧、啁啾呢喃”。有的音韵婉转,像长笛一样“清扬高亢”;有的曲声庄严,像巴松管一样低沉迂回;还有的发出“耕牛排泄”的声音,虽然全无乐趣,“却让人眼前顿时浮现一派田园风光”。
有了这样美妙的体验,她自然乐此不疲、欲罢不能。弗朗索瓦和丈夫一对书痴,各自划分地盘,互不干涉。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书房。在家时,家是书房;出门时,汽车是书房;度假时,旅馆是书房;就算生病住院,也要反客为主把病房当成书房。度假带回来的除了一路上所见的风景,当然也少不了大包小包的书籍。她自称房间越来越小,书架越来越重,以致地板承受不起出现意外的塌陷,语气里除了有些无奈之外,也应该有坐拥书山的得意与畅快。
作为书痴,弗朗索瓦有着常人不能理解的思维模式。为了书,她可以放任所有情绪,像小孩一样疯疯癫癫,“要么笑得前仰后合,要么哭成个泪人”。当她熬更守夜、“剥皮抽筋”地吞下一部“砖头”,成就感油然而生,喜悦无法形容,不由得感叹“生活就是那么美好”。不过,生活自然也有不甚完美的时候,那就是与书诀别的那一刻。虽说“书非借不能读也”,但爱书人都深知借书之苦。病入膏肓的弗朗索瓦尤其如此:在她心中,“借与不借”就像“生存或毁灭”一样难以抉择。每一本书都让她无法轻易舍弃,每一次与书分离都使她痛不欲生。借书就意味着丢书,将其赶出家园,使之“背井离乡”。这种揪心的痛无异于“生离死别”,“看到借书人四下里寻寻觅觅的眼睛、在书脊上走走停停的指头,有谁不害怕呢?手指点住一本书,它就被判了死刑。我再也见不到它了。心顿时被揪紧”。
当然,书痴的“痴”不仅表现为强烈的占有欲,也是对所爱之物的百般挑剔。每一个书痴都是重度洁癖患者,眼里揉不进一粒沙子。他们心里都有一座帕特农神庙,里面供奉着珍爱的书籍。但到了现实中,往往是另一番景象。在商品社会里,书籍作为一种商品,通过交易进入市场流通。对于书痴而言,这简直是忍无可忍的罪过。如此难得的“女神”坠入凡尘,竟被打上条码,按质论价、任人挑拣不说,还落得个与尿不湿、清洁剂为伍的不堪境地。她想书之所想、急书之所急,怒斥这一行为无疑于“将读者降格为商品社会中受制于人的消费者”,更何况印在书后的条形码像个“钉齿耙样的怪物”,左看右看极不顺眼。
弗朗索瓦活到老、读到老,不知不觉也有了半个世纪的历史,怎么也算得上专业读书人了,何况她还是堂堂出版社编辑。因此,从她口中听到这样那样的指责也不足为奇。毕竟,书是她的隐秘情人,谁都不希望到手的是一个不干不净、先天不足的爱人吧。尽管对装帧挑三拣四,但她对印刷错误反倒显得格外宽容,“行了,出书毕竟是个手工活”。在这种思维引导下,她带着苛刻的目光寻找各种离奇错误,然后像集邮者热爱错版邮票一样大加赞赏。印刷、装订、排版上一星半点的纰漏,她都“视若珍宝”,将之视为“傲视常规的‘越轨’”。比如,她得意地回忆起自己曾经淘到的一本漏印了作者姓名的《我诞生了》,“它的存在就像马蒂厄·特雷索(法国球星)的进球般如有神助”。
阅读是一种“病”,弗朗索瓦当然也中毒不轻。事实上,她早已人书合一,常常不分时间、地点不停地读:浴缸里读、地铁上读、吃饭读、走路读,最夸张的是在路灯下也读。长年如此,“书痴症候群”也就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近视、颈椎病让她出尽洋相、吃尽苦头,仍痴心不改。她笑称近视带给她的诸多“特权”,可以不必理会不识时务的人,可以摆出“无知者无畏”的姿态无视挑衅者。颈椎病发作时,胡乱涂上点伤痛膏(原料是辣椒)对付了事,其结果是使自己变成一只“金黄灿烂的母鸡”。所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大概也就是这样吧。不过,和阅读的“好”相比,这点“坏”实在算不得什么,充其量只是书痴的本分罢了。
本质上,《读书年代》是一本献给书的“情书”,其中充满了书痴的真情告白,唯独没有高姿态的强势压人。弗朗索瓦以普通读者现身,通篇都是她的亲身经历。虽然人到中年,但她没有世故与沧桑,落笔的轻盈、敏感与天真常让人疑惑她是否还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孩子。她回顾她与书之间数十年如一日的幸福生活,充满戏谑与自嘲,一语道尽书痴的执着和较真,更不乏窘相毕露的瞬间。而所有这一切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那些让她牵肠挂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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