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2014年04月22日 来源:百道网
时间:
【百道研究】 随着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在尽力地发展和实施电子内容战略,即使那些起步很早、已经做好了全盘计划、前途光明的学校也正在快速变化的现实中重新审视他们的计划。下面的“做与不做”列表希望能为电子内容战略的制定提供一些快捷的参考,其中有一些建议是短期战略,有些则属于长期战略。但不管是长期还是短期战略,它们都能够在重大变革的时代提供一些指导。
“做与不做” 列表
做:起步
即使学校领导还没有想出实施电子内容计划的具体方法,学生们也都已经行动起来了。今天的学生非常积极地使用包括网络文章、视频剪辑、共享文件以及来自各种资源的短片段之类的电子内容。而学校需要创建一种包含数据库以及流行内容链接在内的学习管理环境,从而为学生们的行为提供支持。
不做:只关注教科书
提供电子内容的平台终将成为社区的主要多媒体消费工具。iPad热潮已经显示了它在提供视频、交互图形、动态内容和丰富的文本内容上面的多功能特性。如果学校只是把教科书列入校园战略,那么将会导致传输电子内容的测试和评价方面出现巨大缺陷。
做:项目试点
如今市场中充斥着许多不同的平台和电子内容供应商,还有更多的正在涌入,所以,是时候对各种不同的选择进行尝试了 。学校应该考虑进行项目试点,在以下几方面对不同的方法进行考察 。电子内容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几个月内市场很有可能会提供更多选择,所以我们不必急于一时就锁定某种长期解决方案。除了设备和软件之外,学校还应该对商业模式、发行战略以及对各种新内容形式的资助方式等进行评估。这一考察阶段应该保持某种平衡,然而,随着高等教育机构认知的加强,他们更倾向于在做决定之前“什么都想尝试一下”。电子内容日新月异,发展迅速;如果等待的太久可能会使公共机构难以在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此外,我们不太可能在某一阶段得出“最终”结论。教育教育机构应该避免让老师和学生们站在一边,只做旁观者。
做:鼓励学生参与
建立一个专门致力于电子内容的学生常设委员会,这将是未来几年成功与否的关键。学生可以作为重点小组、早期评估组、技术趋势观察委员会或者用户社区的成员。
不做:制定硬件标准
许多机构一早就为使用什么硬件标准而大伤脑筋,因为他们想要确保每个人都对内容拥有相似的体验。历史已经证明:硬件标准可以降低成本,但只有在有足够资源保证每个人都使用相同标准的时候才可以实现。有些较大的机构和学校或许可以用学生技术费用或者其他资金来源来提供符合标准的电子内容设备。然而,在一个如此年轻、具有活力的市场中,现阶段的标准还远未成熟,在不久的未来很有可能就会大幅变动。
做:设备和阅读器软件的测试平台
如今的市场中有很多电子阅读器平台,但我们没必要逐一进行测试。公共机构可以建立一个包括主流玩家在内的测试台,让有兴趣的各方在这个平台上对各种格式的电子内容进行测试。这个平台不一定需要得到批准或者成为某种标准;然而,如果学校公布并定期更新(如,一年两次)测试台的内容,社区将会对它产生信任感,觉得这个测试台能够跟随并反映快速变化的市场状况。教育机构也可以考虑与其他附近的学校进行合作,分享一个共同的测试台,这样可以减少成本,扩大信息分享范围。
不做:专属供应
许多内容提供商——如出版商、平台提供商和最常见的由大型连锁书店(如巴诺或者佛利特)经营的校园书店等——正提供更优惠的条件、回扣、为学生提供的服务以及许多其他“特权”,企图以此来交换数字内容专有合同或者扩展目前已存在的专有条款。在有些情况下,教育机构没有注意到附加的电子内容专有条款就跟他们的书店签订了扩展合同。例如,某机构最近签订了一个为书店提供专有内容十五年的合同。这些合同经常是由那些不熟悉技术发展速度或者愿意冒险把自己绑在长期合同上的人签订的。对于电子内容各方面进行综合讨论将有助于减少与书店协议之后给机构带来麻烦的可能性。
做:制定可接近性标准
教育机构电子内容战略目前还面临着某些不得而知的大的挑战,但其缺点主要是围绕着电子内容的可接近性产生的。许多电子内容提供商和电子阅读器平台已经承诺要通过与教育机构的当地社区以及全国性接入组织合作,从而解决接近性的问题。这种合作不仅会帮助内容提供商满足最低标准要求,还可以提高未来电子内容的获取水平。新技术为解决从色盲和文本大小到声频转化以及描述性交互式图形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机遇。
不做:与专有提供商签订合约
当前有许多电子内容提供商可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然而,这种类型的协议却会导致被供应商长期锁定的后果,从而不得不持续购买获取内容和电子内容平台的许可权。这种类型的协议将最终以机构或者其用户损失惨重的结局收尾,时间越长,损失越大。
做:采用开放的技术标准
今天市场中的许多电子内容从专有应用到HTML5之类的开放标准等各有不同。开放标准的产品和软件提供了与封闭应用许多相同的功能,但却因为它们可以在大部分普通设备平台上运作,因此带来许多额外的好处。开放标准的产品和软件使用期限更长,因为用户可以持续不断地通过各种不同的设备获得内容,就算技术发展也不会对此产生障碍。
不做:接受内容获取的限制条款
购买纸质教科书的学生希望可以把教科书再卖掉获得补偿,但学生们却不可能“卖掉”电子内容,因为出版商对再次出售或者分享制订了大量严格的限制条款。所以,购买电子内容的学生们需要获得长期获取电子内容的权限。要确保获取权不能限制在当前季度或者学期之内,而至少要延长到学生在此机构学习的期间,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学生们也应该有权购买电子内容的永久访问权或者购买印刷版的权利,因为这对于他们之后的学业非常关键。
做:教师参与
对于电子内容,老师们有着许多不同的看法,并很有可能已经参与了各种活动和平台。机构领导应该建立一个开放的沟通渠道,既与正式的学术研讨会进行沟通,又可以与那些在这一领域特别积极的老师们进行非正式的交流。教师代表会可能早有既定的程序对电子内容进行评估,但这个程序可能与进行试验的教师代表的步伐并不一致。把教师代表会与重点教师小组和学生投入结合起来,对于制定机构战略是非常有意义的方法。
做:与图书馆合作
大部分图书馆为学生和老师能够获取大量的内容而支付了巨额许可费用。这些内容可以用于教学环境中吗?它们可以被下载到电子阅读器平台并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为师生所用吗?不同教育机构的协议可能有所不同,但大量内容已经支付过费用,可以传输到教室供学生使用。
不做:忽略研究
那些对电子内容对教育的影响这类的问题有着特殊兴趣的老师们应该参与到试点研究中去。老们可以对各种优点、挑战以及新模式对教育学所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并用结构化的方法对技术进化和新形式的电子内容以创新的方式参与课堂活动等实践及其优势进行归档。
做:考虑各种商业模式
对不同类型的技术进行评估的团队中应该有一个人精通商业,以帮助开发/思考不同类型的电子内容的发行模式。学生在实体店中购买教科书的传统方法已经不再是获取内容的主要方式了。教育机构应该考虑与作者就内容进行直接合作,或者与出版商就章节进行合作,而不是整本书的合作,或者与平台提供商就传统与新媒体内容的混合内容进行合作。定价模式仍处于发展之中,但正如iTunes单曲销售颠覆了音乐销售模式一样,老师们应该允许学生们按章节购买内容或者购买来自于不同资源的混合内容,而不是购买整本图书。
不做:把谈判权留给书店
定价谈判不应该交给书店或学生们。教育机构的购买力使之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从而可以获得70%、60%甚至更大的折扣。在产业接受电子内容提供低成本的发行模式的定价结构之前,我们需要花点时间就新方法进行实验,并慎重地得出结论。
做:校园商业领导和首席信息官的参与
内容成本一直以来都是教育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即使是在探索阶段,对于校园财政领导也是一件有利的事情。公共机构可以请求预算或者首席信息官办公的成员参与管理委员会或者至少为委员会定期提供信息。
不做:忽略教师作者
许多老师都通过个人出版商出版过自己的作品,几十年来都是如此。如果教师通过出版商出版不可获取格式的电子内容,教育机构的校园(或者联邦)内容获取指南可能就真正面临挑战了。相反地,校园应该为教师提供如何融入新的数字出版时代的信息来帮助他们。反之,如果一个教育机构制定苛刻的规定,不就是等于限制了创新的机会吗?老师们必须知道什么是可行的,什么可能会带来麻烦。好的行为应该受到奖励。
做:选择开放内容
通过传统渠道购买内容已不再是教育机构的唯一选择了。现在市场中已经有非常优秀的专门为电子消费开发的内容了——在共享协议条款或者其他开放授权许可下出版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免费发行或者不受限制地重新组合。开放内容可能无法满足所有师生的需求,但对那些对采用免费的个性化定制内容感兴趣的老师而言,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选择。
做:就内容和价格进行对照
教师对内容进行评估的时候,他们应该有一个易于使用的比较工具,这个工具可以帮助他们按照科目把内容集合起来,并显示他们的选择对学生支付成本产生的影响 。考虑到教科书是高等教育中除房租和学费以外最大的成本之一,可选内容的价格对比能够帮助教师直接影响教育成本。
做:做分析计划
电子内容相对于传统教科书最大的优势之一在于电子内容的元数据(关于电子内容使用的信息),因为对它的分析对老师、学生和公共机构都有帮助。元数据可以显示什么时候有些学生对于一些课堂内容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时候学生们根本不在读书,或者什么时候老师需要更新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使用某个特别的电子模块的学生在后续课程中表现会比那些使用传统教科书的学生好吗?内容的哪一部分注释最多?有人分享那些注释吗?哪些内容很少有人提问?
北京百道世纪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平行公司北京百道世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网络媒体平台百道网、百道网微信、帮书店微信,以及百道学习APP和小程序等平台上发布的文章,版权属于北京百道世纪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或北京百道世纪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著作权人共同拥有,严禁转载。任何纸媒、网媒或社交媒体需要发布或转载,请与版权专员联系(service@bookdao.biz),获得授权后,方可转载。对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载,我们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扫描二维码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