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三大问题
时间:2012年08月28日 来源:中商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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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再度强调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文化部也于今年初提出“十二五”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但同时我们也该看到我国文化产业仍面临以下几大问题:
首先,文化产业的发展仍不成熟。从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来看,美国高达25%,而我国还不到3%;按照国家统计局新的统计标准,到2011年度,全国只有北京市的文化产业达到了支柱性产业的标准,即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到全市生产总值的5.6%[1]。而按我国现有的人均收入和物价水平估算,目前我国文化消费支出总额应达到4万亿元以上,而实际供给能力还不到1万亿元,只满足了不到25%的市场需求。
其次,文化产业发展质量不高。一是文化产业实力不足、影响力较低,如目前全国500多家出版社的收入总和,还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的收入;二是文化品牌少,文化含金量不足、文化产业影响力不足;三是各种文化产业园区良莠不分,目前,文化部已先后命名了6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因为涉及房地产和圈地,不少产业园区笼罩着急功近利的氛围,大批仓促上马的产业园区项目缺乏明确的产业规划,只有10%的文化创意园区实现盈利。
最后,政府主导投资局面未根本改变,民间资本进入效应未充分现象。这实际上是当前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不足及市场规范缺失 造成,以融资为例,发展文化产业,要高度重视金融杠杆的作用,充分发挥资本运作对于产业增长的推动作用,推动大批中小企业转轨,进入文化产业的创业过程。 但由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要用大量的资金,而且风险比较高,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级阶段,主要依靠大量的政府投入,如近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补助、奖励 等形式每年分别为文化企业投入34亿和32亿。尽管如此,政府投入文化产业的时间不应该太长,因为太长就会形成垄断,而且不公平,导致低效率。近期,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分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相关意见规定,民营文化企业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如广东省上半年,集体私营及其他企业出口文化产品为5.7亿美元,虽占全部出口总值不足四分之一,但18.5%的降幅明显低于总体降幅,同时也应看到,有关扶持政策产生效果仍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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