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天天听好书。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中央编译出版社2021年7月出版的《丹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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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扎维德斯基是加拿大著名生物学家。我们人类是有意识、有思维、自由和负责任的行动者。但是,科学表明,我们也是自然进化的产物,由简单的生物化学成分构成,组成了复杂的自我维持结构。如何协调这两个看似不相容的人类形象?本书对美国认知心理学家丹尼特的理论,进行了概括,阐述了他如何把人的思维、意识和意志的自由,与对人类的生物学研究相调和。在阐述过程中,着重强调了达尔文主义思想在丹尼特的开创性观点中的重要作用。
全书共七章。这里要讲的内容来自第四章“乔伊斯机器”,讲述有意识的自我的本质。那么,什么是乔伊斯机器?有意识的自我的本质是什么?这就是本章的内容。
丹尼特是美国著名的认知心理学家。在他看来,有意识的自我是一种幻觉。大脑并不是由全能的中心执行者控制的结构,而是很多神经计算体的混杂集合,其中的每个计算体,都只能获取有限的信息,也只能完成有限的任务。有意识的心灵由计算体的联合序列构成,某些有吸引力的刺激物,比如言语性自我刺激,会增强计算体的活动,并把它们对全部脑活动和行为的影响提升到最大。丹尼特以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名字,把大脑中各个计算体依次活跃的这个序列命名为“乔伊斯机器”。大脑中存在一个有意识的自我的幻觉,它先处理这个信息,再处理那个信息,这种幻觉就是由乔伊斯机器产生的,也就是由大脑中处理信息的序列产生的。
丹尼特借助计算机隐喻,理解乔伊斯机器,它是在大脑硬件上运行的虚拟机。虚拟机是在真正的计算机上模拟出来的机器,很像虚拟现实。任何通用计算机,比如标准台式机,都可以运行多个虚拟机。电脑上运行的每一个软件,都是一个虚拟机。
考虑到文化学习在人类演化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的心灵与其他动物不同,它很大程度上是文化的产物。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提出了文化遗传学的模型,并且提出了文化基因的概念。他认为,文化基因就是在文化中传递的观念,他把这种观念称作“模因”,模因的作用非常类似于生物繁衍中传递的基因。正如遗传学研究不同基因在不同生物环境中的繁殖一样,文化遗传学研究不同模因在不同文化环境中的繁殖。
模因同基因一样,也是可以复制的因子。模因依赖个体的大脑而存活和繁衍。当模因被个体的心灵牢记,并在个体间进行交流时,它们就得到了保存和繁衍。模因就像心灵中的病毒。人的心灵通过与他人心灵的交流而感染模因。模因在个体心灵中生存、成长、突变,之后再次得到传播。人类掌握的任何技能或信息,都是模因,比如好听的歌曲、技术、故事、食谱以及宗教信仰,都是模因的范例。在所有的模因中,最为重要的是人类的语言模因。
人的头脑中充满各种各样的信息,能同时激活大量的神经计算体。人的心灵由近乎杂乱无序的神经计算体构成,这些计算体为控制大脑的行为而彼此竞争。人们需要对这种无序状态进行控制:需要解决各个计算过程之间的纷争,协调各种控制序列,以便形成长期的连贯行为。丹尼特认为,当我们的祖先学会自言自语时,这种控制能力就产生了。
推动一些信息,穿过人的耳朵和听觉系统,这完全可能碰巧刺激它正在寻找的某种联系,可能启动正确的联合机制。
丹尼特认为,这是安装在大脑中的“虚拟连线”。两个没有联系的神经亚系统,通过自我导向的言语联系起来。语言成为在大脑中对信息流进行控制的方式。
丹尼特认为,意识自我只是一个由不同计算体联合构成的有序系列,是一台虚拟机,当人类大脑被模因“寄生”时, 意识自我就产生了。这是一种高度原创性的融贯的意识自我模型。
丹尼特描述的意识自我,终究只是一个幻觉;它不是大脑中的任何实在之物。当大脑通过语言这样的文化传播机制“感染”模因之后,自我就产生了。意识自我是什么,我们是谁,都由控制我们大脑的模因决定。我们不创造模因,我们也不选择接受某些模因而排斥其他模因。相反,模因创造了我们,它把我们的大脑,变成愿意接收更多模因的环境。我们的行为只是大脑中大量并行处理过程的专有产物,被来自其他文化的模因侵入。
丹尼特认为,在人的生存环境中,充满数以百万计的语言和词汇模因,人们会自动将这些语言词汇模因,“编织”成一个连贯的叙事系列,这个叙事系列定义了什么是自我。
于是,在丹尼特看来,人在叙述事情的时候,意识自我就是一个叙事重心。就像物理学中的重心一样,自我不是某个具体的东西。物理重心只是一个抽象的点,并不具有广延性。与此类似,人脑中的叙事重心,也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具有广延性的部分。因此,叙事重心是个抽象概念。叙事过程是由大脑编造的模因构成的。当我们把叙事看作是出自某个叙事者之口时,我们必须假定叙事重心的存在。大脑内部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叙事者:叙事者是个幻觉,它由无数各不相同的、能力有限的计算体的合作活动产生,在自言自语这类增强机制的作用下,这些计算体的影响力暂时被提升到最大。
不过,在丹尼特看来,这并不意味着叙事重心没用或不重要。物理重心对理解物理对象的行为很重要,叙事重心对理解人脑的工作也非常重要。因此,叙事重心虽然是抽象的,但也应该被看作是实在的。它确实影响着我们解释具体对象行为的能力,而且还有更为重要的功能。大脑进行自我控制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自我的理解,把自我理解为叙事重心非常有用,这种理解就对大脑的自我控制能力有很大影响。通过把自我看作叙事重心,大脑就完成了一项紧迫的生物学任务:这就是高层次的认知控制。正如丹尼特所说,这是大脑“能力的一个重要改变”。意识自我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或者说是一个虚构的东西,但是,它非常重要。
根据人的通常的理解,自我能够自由选择行动过程。然而,专家认为,自我确实只是一个有用的抽象概念,从外部文化环境中接受的模因,对大脑中有限计算体的杂乱状态进行控制时,自我才被创造出来。那么,在哪种意义上,人真正可以自由选择他们的行为?在哪种意义上,人对他们的行为真正负有道德责任?
在大脑中,信息处理序列主要通过自我刺激,被增强到影响力最大的状态,也就是说,信息通过言语等自我导向行为,经由感官,反馈回大脑。然后,这些信息得到了加工,加工的方式与感官处理环境信息的方式相同。意识的不可言说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神秘性就在于此。
在丹尼特的理论中,言语,尤其是自言自语的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大脑中,某些信息处理过程得到了增强,并对整个大脑的活动,产生了不成比例的影响,从而使得这一信息处理过程成为有意识的。信息处理过程的增强,大部分是由自我导向言语引起的。
丹尼特认为,人类出现了策略转变,我们发展出一遍又一遍地在心中重现事件的习惯,这个起初费时费力的习惯,很可能就是我们天赋的来源。
那么,大脑必须做什么,才能被看作有意识,对于这个问题,丹尼特认为,进化过程实现这项功能的唯一路径,就是通过自我导向言语,以及由文化传播的其他自我刺激习惯。
总之,乔伊斯是意识流小说开创者的名字。大脑处理信息的先后次序,会形成的一个序列,这个序列就像软件一样安装在大脑中,就是乔伊斯机器。这种序列会让人产生有意识的自我的幻觉。而大脑信息处理的序列,主要是通过自我导向的刺激,形成意识自我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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