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的三次“获救”
作者:薛忆沩(作家) 时间:2012年07月27日 来源:晶报·深港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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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 薛忆沩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2年5月版
“火”在书籍的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焚书不仅是所有暴君习以为常的统治手段,也是不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无数由“书”而起的小说都以“火”来结束:比如卡内蒂的《迷惘》、比如艾柯的《玫瑰之名》……就像上帝是许多伟大科学家笃信的“第一推动力”一样,“火”是令许多伟大文学家敬畏的最终的“毁灭力”。这种“毁灭力”足以终结最疯狂的想象,足以阻止最强悍的虚构。而更神奇的是,“火”不仅可以用来结束文学作品,也能够用来隐瞒甚至勾销文学家的“身份”。当卡夫卡立下遗嘱,希望他的朋友销毁他的伟大文学成就的时候,交替在他灵魂深处的肯定是无情的荒诞和更加无情的烈焰。亨利.詹姆斯对“火”的敬畏更是他创作(或者说“身份”)的一部分。他的许多作品都有毁灭性的结局,都以“火”来结束。而他在离开世界之前,亲手料理好了自己的“后事”,焚毁了自己保存的全部档案。他不想让作品之外的“我”流芳百世或者遗臭万年。
《遗弃》的主人公到底去了哪里?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至今也不清楚。我只知道那位被称为“业余哲学家”的年轻人从令他焦虑的生存环境中“消失”了。在“消失”之前,他将自己关于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城市生活的“见证”托付给了他唯一的朋友。他这样做说明他对“遗弃”了他的世界还存有一丝幻想。但是,“两年之后”,他彻底醒悟了。他的朋友在他写来的一封短信里读到了他关于这份“见证”的最后请求:他请求他立即将它销毁。他想抹去他留在与他格格不入的世界里的最后的“痕迹”。这就是《遗弃》开始的地方。“销毁”是对文字的暴力。我相信,提出这种请求的时候,《遗弃》的主人公首先想到的也是“火”。“伏笔”已经埋在他自己写的那篇题为《死者》的短小作品里。
还没有读完这份手稿,主人公的朋友就已经意识到他面对的绝不是单纯的“见证”。它更是一个寓言以及一个预言。它不是单纯地指向“混乱”的现在,它同时还指向“混乱”的过去和更加“混乱”的未来。他决定不遵从暴力的请求。就像卡夫卡的朋友一样,他背叛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因此,在1989年的3月,这部被称为是“中国的《局外人》”的小说得以出现在局势模糊的中国。
朋友充满激情的背叛使业余哲学家的“见证”免于“火”的清算,这是《遗弃》的第一次“获救”。
然而,这是没有激起波澜的“获救”。在随后将近8年的时间里,这部在敏感的历史时刻成为“社会存在”的小说几乎与“社会意识”绝缘。它没有引起阅读的关注和好奇,却变成了我个人写作道路上的心理障碍和精神负担。在这短时间里,我多次想到了“火”。我知道,只有“火”能够将这部作品带离这个世界。我知道,只有“火”能够驱散笼罩在我写作生涯中的阴霾。
一个与书籍和深圳有关的偶然事件改变了这部小说的命运。那是1996年。那一年的全国书市在深圳举行。一天晚上,应邀参加书市的两位嘉宾出现在我的书房里。他们中的一位是《遗弃》最早的阅读者和支持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周国平研究员;另外的是一位我久闻大名却从来没有见过的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当话题转到令我尴尬的作品时,在我看来有点腼腆的哲学教授立刻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他希望我能够找一本给他读一读。这意想不到的兴趣令我情绪激动。我明确表示,《遗弃》已经是陈年旧事,我不想再提起它,更不想再有更多的人读到它。
我至今依然清楚地记得有点腼腆的哲学教授对我强硬态度的反应。他用温和的语气教训了我。这教训的大意是:手稿一旦变成了书籍就不再是作者的私产。任何作者都没有权利阻止读者去阅读一本已经出版了的作品。这是充满伦理色彩的教训,它将我逼到了心理的“底线”。我犹犹豫豫地从书柜里翻出了一本《遗弃》的精装本,将它交到了哲学教授的手里。
再一次听到《遗弃》的消息是在一年半之后,在1997年最后的那个周末。一位朋友从广州打来电话,敦促我马上去买一份《南方周末》。1997年最后这一期的《南方周末》上刊出了对何怀宏教授的专访。在专访旁边的“专家荐书”栏里,我印象中有点腼腆的哲学教授推荐了三本书。其中有两部现代作品:一是《昨日的世界》,如雷贯耳的作者的如雷贯耳的经典,另一部则是一年半之前他从我的书房里带走的那本默默无闻的《遗弃》。哲学教授称那是一本他自己也“差点错过了的好书”。
这是《遗弃》的第二次“获救”。这是激起了波澜的“获救”。好奇的观众想知道无名的作者到底是什么人,更想知道著名的学者“差点错过了的好书”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这种阅读的激情成了我的文章首次登上《南方周末》阅读版“头条”的契机。
《是这么这么一回事》本是一篇想息事宁人的短文。但是,因为我在文章中自嘲《遗弃》在出版后的8年之中只有包括作者和编辑在内的“17位读者”(后来又有读者数“即使以二进制计也不超过四位数”的调皮说法),文章的作用适得其反。幸免于“火”的《遗弃》居然在一个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火”了起来。
这虚荣之“火”从一开始就令我忐忑不安。而十年之后,随着我对汉语和文学的感觉越来越精细,我的不安更是不断加深。这就是这些年来我为什么一直在固执地抵制重印《遗弃》的诱惑的理由。称《遗弃》是中国当代文学中的一个“传奇”之类的豪言或者将《遗弃》列入中国现当代文学的“49种理想藏本”之类的壮举都不足以令我为重印开禁。我在等待智力、体力和心力的契合点。我需要那样的一个契合点来完成对这部“好书”鞠躬尽瘁的重写。
今天出现在你们面前的是包括《遗弃》新版在内的五本新书。它们是我这个被误称为“异类”的写作者苦修而成的“正果”。感谢上海三联书店、上海文艺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没有这三家出版社应该说是“空前”的合作,“异类”及其“正果”绝不可能以如此的规模进入阅读的版图。这五本书的同时出版不仅标志着《遗弃》的再一次“获救”,更标志着我本人已经超过四分之一世纪孤寂又执着的文学探索的“获救”。
何怀宏教授在1996年的那个夜晚在深圳对我的教训完全正确。书籍不是作者的私产。书籍属于读者,或者更准确地说,属于经久不衰的阅读。这不仅是一个关于“存在”的命题,这更是一个关于“虚无”的命题:因为书籍本质上是一种很脆弱的物质形态,它很容易被毁灭,毁于形形色色的“火”:无知之火,无名之火,误解之火,嫉妒之火,偏执之火,仇恨之火……甚至虚荣之火。只有阅读能够将脆弱的书籍升变为不朽的记忆。只有经久不衰的记忆能够让文学不朽。
现在,让我们开始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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